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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读名著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读名著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11-17 12:05:57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读名著为话题写一篇文章)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一】

《包氏父子》是我在第八届校信通获得阅读之星的奖品—张天翼作品精选里的另一个故事。读后换位思考,收益匪浅。

一个忠厚老实的勤劳中年男子老包,把自己一生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儿子小包身上!虽然自己生活艰苦,清贫,却从没让自己的儿子吃过苦!忠厚的他居然去偷也一定要让他儿子体面。老包把儿子奉若少爷,百依百顺,以为儿子能够有出息,好让他下半辈子可以享清福。自己省吃俭用没关系!可是,小包又把父亲当奴隶。认为这样无能的父亲耽误了他。最后换来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梦想的破灭罢了,当小包因为做了太多违反校规的事被开除时,老包被吓傻了,富于幻想的父亲老包的支柱倒了……

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平平淡淡的。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却入木三分。老包一件穿了几年的旧棉袍,一双破棉鞋。小包一件青布棉袍,一双锃亮的皮鞋,油亮的头发。反差极大的衣着,把包氏父子俩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是一种什么样的爱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也许只有亲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同样的望子成龙永远是当今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只记得他们那同样沉甸甸的期盼!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因为爸爸妈妈对我的期盼和付出总是比得到的回报要多的多,至少现在是!每当看到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后悔以前的不懂事。

未来的日子,我总是希望能多做一些让你们高兴的事,多做一件,你们就少为我操一份心!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二】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

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三】

这三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的书,讲的是一位父亲怎样用身边的事例来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故事,《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读后感。其中这位父亲给孩子讲的一个棉花糖实验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叫珍妮弗,她的家境不错。平日里衣食无忧的她跟所有同龄的小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不少的疑惑和抱怨。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叫珍妮弗,她的家境不错。平日里衣食无忧的她跟所有同龄的小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不少的疑惑和抱怨。父亲乔纳森事业成功,但平时工作十分忙碌。为了帮助女儿快乐地成长,他给女儿讲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父亲在小时候,曾经参加了一个意义非常深远的实验,叫棉花糖实验。实验开始后,好多小朋友被分别带进不同的房间里。过来不久,进来一位看起来还算亲切的研究员,他把一块棉花糖放在父亲面前的茶几上,对他说,如果他能够忍上十五分钟不去吃这块棉花糖的话,他就会再给父亲一块。也就是说,只要稍微忍上一会儿,就可以吃到两块棉花糖了。为了让自己不再想着桌上的棉花糖,这位父亲想尽了各种办法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闭上眼睛数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还故意大声唱歌,好不容易撑过了十五分钟,那个研究员似乎很满意他的成绩,笑着又给了他一块棉花糖,并示意父亲可以吃了。十年后,结果出来了,当时没有吃棉花糖的小朋友长大后都比较成功,学习成绩比较优秀,人际关系处理的较好,事业比较成功,生活富裕;而没有忍住的小朋友在这些方面的表现就没那么好。由此看出,不容易受诱惑,并一直在等待十五分钟过去的小朋友更容易成功。”后来,他的努力,终于让珍妮弗有了很大的改变。她不再遇事抱怨,变得更自信、更快乐、更会管理自己,无形中养成了受益一生的好习惯。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很多巨大的像“棉花糖”一样的诱惑时时刻刻在等着我们,但如果能较好地控制自己,不被眼前的诱惑所吸引,就会获得巨大的成功。这就是我的《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读后感。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四】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当我读到老渔夫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真为他担心,可是,他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渔夫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于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幅贪生怕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于地去消灭它。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渔夫爷爷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渔夫爷爷那样勇于,那样勇于拼搏。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于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我将要记住:一个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它,可就是打不败他。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五】

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六】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七】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不愧是中国古典文学一座难以逾越的艺术高峰。同时它也代表了古典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史和《红楼梦》中所写的贾家一样,是个“钟鸣鼎食”之家,曹雪芹身经荣华富贵到贫困潦倒的大悲欢,使他对社会和人生有着清醒透彻的理解!

书中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是一段完美的姻缘,却又因为王熙凤从中使用调包计,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林黛玉吐身亡,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看到此处,我为他们感到痛心!

曹雪芹通过《红楼梦》贾家在政治上的衰落,道德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崩溃,预示着旧制度必将走向没落的趋势。

曹雪芹从真实出发,写出人物的真实性,复杂性,他书中刻画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形象,每个人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读中外名著写一篇作文【八】

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相传是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书中孙悟空这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史上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

记得第一次接触她是上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家里刚刚买彩电回来,那段时间刚好在播放西游记。那时候对她,我可谓如醉如痴。放学后总是喜欢和小伙伴们托到比较晚回家的我,一放学就飞快都往家里赶,只为观看几集。当时最喜欢的角色是极富正义感的孙悟空,羡慕他拥有七十二变的法术,敬佩他不畏妖魔鬼怪,总能在关键时候排除万难。于是便暗暗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下种下了一个梦——如果我也有七十二变的法力,我就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把老师给变没了,等下课的时候又把老师变回来;考试的时候,我就把正确答案变到大家的卷子上,这样大家就能都考得100分了……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感觉他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相貌很丑的讨厌鬼。

可能是年龄渐渐变大的原因吧!往后陆陆续续的出现了许多的版本,什么《西游记前传》、《西游记后传》、《大话西游》等等,都一一看过,总觉得不及那版经典、耐看。于是便重复看了好几遍,而感悟也随时间的冲洗有了很大的改变。融入生活,细细品味。在取经之前,悟空的脾气个性就像青春期的我们,不想也不甘在一条条框框架架下成长,于是叛逆的我们便成了神仙(家长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而八戒则是我们对爱情懵懂的表现,一旦触碰被玉皇大帝(老师家长)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好奇害猫,当还是身为卷帘大将的沙僧,耐不住对宝灯的好奇与诱惑而犯下大错,这不正是我们对许多比如网络虚拟世界的盲目“探索”吗?

读经典名著,品百味人生。希望生活不要将曾经所谓的“坏孩子”,毫不犹豫地同化成一个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