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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我好喜欢作文400字四年级优秀)

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我好喜欢作文400字四年级优秀)

更新时间:2023-12-01 04:08:07
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我好喜欢作文400字四年级优秀)

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一】

因为吃了河豚,中毒产生幻觉,打着雨伞坐在公交车上,她拿着拽掉的伞柄当吹风机给他温柔吹头发,已然清醒的他没有阻断她而是宠溺喜欢有一丝感动地看着她,近镜头,两人的眼睛都是那么的干净、清透,我的泪点一下子被戳中,眼泪骨碌碌地滑下来。

这是一部好看的爱情喜剧片,金城武与周冬雨这样的大叔与萝莉的组合,含糖量超标。

周冬雨扮演的酒店厨师顾胜男喜欢酒店经理,悄悄私下为他做好吃的,却被他“表白”要明确关系,分手!傻眼的纯纯可爱的胜男被这个貌似耍帅的经理搪搡了一大堆可笑的理由,他喜欢肉肉的丰满的,譬如茄子,南瓜,节瓜等,可她在他眼里就是一根韭菜,还是一根没有上过化肥的韭菜,刻薄尖酸没有涵养的一个渣男,明白真相的胜男痛苦之后却在关键时刻用一道“女巫汤”留住了前来收购酒店的金城武扮演的跨国企业总裁路晋。

路晋是一个对吃很挑剔的吃货。对吃的要求极高,极致到煮一包方便面都要卡时间,刚刚好,前一秒钟与后一秒钟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碗面。面的劲道弹性要在最准确的那一秒钟塞到嘴里,否则,不吃也罢。人都要有自己的独特的癖好,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更美妙的享受生活。

爱情最美妙的过程大约就是你讨厌一个人讨厌到了极致,但最后却又喜欢的难以自拔。为了给闺蜜报仇,仗义豪爽的胜男用刀子错划了路晋的车,“狗男女”变成了“狗男好”,让人啼笑皆非。紧接着,失恋失眠的她掉到他的阳台上,有洁癖的他把她装到皮箱里被误会,警局前面他又一脚踩到她的狗狗,“老板”拉的粑粑上。上树为小朋友拿伞戳了马蜂窝,他偏又赶上被蛰的成了“独眼龙”,总之,每次碰到她,他都要倒霉的不得了,但就是这个让他讨厌至极的“她”,却是让他深深迷醉的美食的制作者。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二】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三】

乍看之下,电影情节好像也很俗套,一个长相平平、邋遢迷糊的厨师和一个英俊逼人冷傲孤峻的总裁的爱情故事。

其实,故事开头,顾胜男被杨佑宁饰演的总经理提出分手而大受刺激之后,还是很有同理心和共鸣的。忘了哪位大作家说过了,“美首先是安静的,静到让人不安”。那么作为一个活泼开朗、爱说爱笑爱热闹的女孩,肯定跟美没有太大关系。虽然,很多时候,坚信自己也有闪光点,是男生“有眼无珠”。可是,更多时候,“顾胜男”们还是会被“路晋”们犀利直白的“丑也丑的普通,毫无个人特色”一语中的地刺激到。

怎样讲呢?金城武饰演的路晋帅是太帅了,但是也太龟毛了,对食物挑剔到无以复加不说,连窗帘遮光度都要精细明确,这样就罢了,煮个泡面还要精确到秒,分毫不差!说得不知耻一点,一个长得帅的男人当然可以让人包容很多缺点,但一个龟毛到繁琐无比的男人,即使潘安再世也令人无法忍受!这样一个男人,一个无论对人对己都挑剔刻薄的人,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可能爱上一个邋遢迷糊的少女。不过,爱情片,尤其是不矫揉造作的爱情片,好就好在还注重心意相通这回事。而且这心意还是通过食物传达的,真正地体现了中国人自古以来认为的“食色,性也”的朴素思想。吃,乍听之下,不过是日常生活极为普通的一部分,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必须进行的一件小事。但事实上,吃,尤其是中国菜,凝聚了普通劳动人民的诸多生活智慧和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看到影片中间,会明白路晋为什么会喜欢顾胜男。无论男生女生,热爱并且专注于自己的事业总是令人动容。厨师,对于顾胜男不仅仅只是一份职业,还饱含着她的感情、对生活的认知,对食物的热爱,对顾客的尊重。当路晋提出“此时此地此刻”的考题时,她也能用一道道菜交出完美的答卷。因为此时,做饭于她而言,更像是一次棋逢对手的会友。美妙精致的菜也需要懂的人去理解、去感受才能彰显其意义。当然,更进一步地,尤为完美地,不但以吃会友,还会出一个心意相通的男朋友。

前文刚说到看到影片前半部分会很疑惑一个龟毛繁琐帅气逼人的总裁怎么会喜欢一个混不吝的、不太讲究的小厨娘。但是,在故事中间,在顾胜男家里,在一个乱糟糟的,东西随意摆放,看起来略显狭小逼仄、十分零乱的出租屋里,路晋可以安心地吃东西,可以自然地在沙发上入睡,甚至最后一改不与人同桌共食的习惯,开始与顾胜男一块嬉笑打闹,随意自然地吃火锅,我们就明白,吃,最容易让人放松,让人感动,当然也最容易让人感到心安。尤其是,一个孤独地,看起来“高处不胜寒”的成功人士,可能内心的轻松安静是最想达到的理想状态。

就在两人感情看起来渐入佳境的时候,出现了美丽端庄、温柔可人的林志玲饰演的私厨。她给路晋做饭倒有七年了!周冬雨看到林志玲的背影时的不可置信,外加一点点的探究好奇、气急败坏真是—刚刚好!“你只能喜欢吃一个人做的菜,怎么能同时吃两个人做的菜呢?”这句话搁在平常,我们听到,只会觉得神经病吧,不就是吃顿饭嘛。可是,在这个故事里,在这种情形下,尤其是面对路晋的这种性格,一定程度上,食物就代表私密的情意,既然是情意,怎么可以分给两个人呢?所以这句质问和怨尤反倒显得真实可爱。而故事呢,好就好在,林志玲明白路晋已经心有所属(因为甚至改变了一直以来坚持的饮食习惯!之后,没有争吵打闹,没有怨天尤人,离开地恰到好处,无声无息。无论如何,成年人,尤其是历经世事的成年人,总是学会了在生活中把握分寸。

电影结尾,故事停在了两个人坐在椅子上,看漂亮的夕阳的那一刻。前一段时间回中学时代的母校,也顺便再一次逛了古城。古城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寺庙,开元寺不是最知名的,但在我看来,是最有韵味的。黄昏时分,夕阳斜斜地照下来,跟高耸的寺庙,低矮的建筑,古色古香的殿宇组合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可惜我自己不会画画,不然,这个时刻值得画下来作为永久的纪念。但是,在回程的路上,一瞥而过的宣扬古城旅游与历史的广告牌上,正是这幅夕阳下寺庙的美丽剪影。那一刻,有一种感觉,不管是城市宣传片,还是爱情故事的日常,可能相携看夕阳都是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美丽的事。


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四】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我好喜欢你作文400字【五】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