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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之际作文(踌躇不前作文)

尘埃落定之际作文(踌躇不前作文)

更新时间:2024-02-07 03:31:15
尘埃落定之际作文(踌躇不前作文)

尘埃落定之际作文【一】

00字作文夜晚来临之际

渐渐地,红彤彤的太阳躲到了高山下,迎来了寂静的'夜晚。

在寂静的夜里,突然一阵“轰隆”“轰隆”声,这是什么声音?哦,原来是一架架飞机眨巴着“小眼睛”,从天空划过;“嘀嘀”“嘀嘀”,一辆辆小轿车鸣着喇叭,好像要故意打破夜晚的宁静,之后又“哧溜”一下逃之夭夭了;“呯呯”,这是谁在敲门啊?哦,原来是风来捣乱了啊,真顽皮!“沙沙”,咦,这又是什么声音?原来是风做过恶作剧后,又去找大树玩了。风吹着整齐的口哨,树叶儿也跟着翩翩起舞,它们玩得不亦乐乎…....

在夜里,小星星一闪一闪的,像一对对小眼睛;房屋里灯火辉煌,透过窗户照射到地面上,是那么的美丽;路灯也为人们指向光明,一条条光线簇拥着它,敬佩它为人类服务的精神……

夜里,是声音的世界,是灯光的俱乐部,也是安静的时刻!

尘埃落定之际作文【二】

我读了《生命弥留之际》又一次深深地感到闪光的生命在奉献,只有生命的每一刻都在奋斗,都在为人造福,都贯穿着舍已为人的精神,人的生命才是充实而有意义。 一个人在生命弥留之际的所作所为,正是他全部思想的凝集和闪现。年轻的伊瓦里斯特用六十条数学方程式向神 战,证明了他是一个伟大的数学家。施密特强忍毒蛇咬伤的剧痛,记下了当时的感觉,为后人对此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世界著名的作曲家莫扎特,在他病重之时没有安心休养,而是坚持着写完了他的最后一部作品&hllip;,可谓&ldqu;春蚕到丝方尽&rdqu;!

其实,不只是在生命弥留之际,生命的每一刻都应当奋斗,应当有献身事业的精神。著名科学家居里夫人就是在每天只睡三个小时的情况下坚持研究工作,为科学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先生也曾说过&ldqu;浪费时间等图财害命。&ldqu;鲁迅先生一生为人类写了大量的文章,他以笔为战斗武器,去唤醒民众;以犀利的语句,有力地抨击了当时黑暗的现实。他生命的每一刻都凝聚着奋斗的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们,他们在生命弥留之际所作所为给人以崭新的启示。勇斗歹徒的曹振坚持烈士被歹徒扎伤后没有顾及个人生命,而是继续向歹徒追击,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发出了年轻生命的最后闪光。普通的煤厂工人赵春娥,她的工作可谓极平凡的了。当人们茶余饭后谈论伟人名士之时,何曾想起过她?但她风里雨里去,为千家万户送去了温暖。她多像那小小的蜡烛,燃烧自己为人类发出了光和热。正是无数个这样平凡的人,用他们辛勤的劳动,编织了我们美好的生活。 现在,我们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正需要像伊瓦里斯特和施密特那样一生为事业奋斗,勤奉献的人,我们的事业才会有蓬勃的生机,才会不断发展。让我们都作春蚕,作蜡烛。

尘埃落定之际作文【三】

用多半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三十一万字的小说,速度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算慢。毕竟这是一本小说,也就没有那么深入细细的去品味。读完之后心中才有了,一种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感觉。

在读这本书时,我一直感觉像是在重读《巴黎圣母院》,只不过与《巴黎圣母院》相比较起来,这本书显得更好懂些。

《尘埃落定》中作者以麦其土司甲一个傻瓜儿子的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他的人民以及与国家军阀的斗争。作者阿来在小说中给读者营造了一种浓厚的藏族氛围。

令我惊奇的是在全书中,竟然都没有提土司“傻瓜”儿子的名字,或许这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是这个傻儿子做的事情都是那么的顺应人心,具备领袖应有的心胸与胆魄。却在一些平常的事中尽显愚态。如果从书中的“我”的心理描写来说,“我”并不傻而且是异常的聪明,只不过在做一些事情时脑子就不够用了。最后也对他的感到惋惜,但是这也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如果不是在这个朝代更迭,战乱动荡的时代,或许他也会是一代杰出的土司。但是任何事物只能顺应历史的潮流。

《尘埃落定》初版于1988年3月,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之际作文【四】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大事,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