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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与书籍为友600字作文)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与书籍为友6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14 02:03:51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与书籍为友600字作文)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一】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二】

《我与地坛》这本书非常好看,带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同时我也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作者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

本文讲述的是在他21岁时双腿瘫痪。在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的事情”,但在这种艰苦的情况下,他毅然选择拒绝亡而选择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书中的那对每天散步去地坛的中年夫妇,非常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智障却又很乖巧的小姑娘,原来一直形影不离的L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那些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亡,而作者却不一样,他虽然腿脚不健全,却拥有一份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读到了史铁生的作品,让我想到了一些身体虽然残缺但又有大志的人。就像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一样,耳朵聋了,但在晚年也创作了许多作品。

作者其中的有句话让我倍受感动:“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在每个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他们的心头肉,当孩子伤心的时候,父母其实更加伤心。虽然我的爸爸妈妈没有舍身救女儿的经历,但我也看得出父母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史铁生的作品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感恩。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四】

元旦长假本该是快乐的吧,但对我来说,不仅是煎熬,还是乐趣。

放假了,坐着悠闲的我硬是被老妈叫去做饭,说是要锻炼我的自理能力,饿了自己可以做饭。其实做饭对我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啊,又好在老妈的强势下我投降了。

第一天,我首先掏米煮饭,来以为很简单的事,却被我洗得到处都是,米洒了一大半,水加少了,或加太多了都影响了饭煮出来的效果。接着是切菜,右手握着刀,左手按着菜,就霹叭啦地切,洒也洒了,不小心手指就破切了小块皮,流了,使得我对饭越来越没有信心了,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精力,之后也就马马虎虎的了,开火,倒油,油不未热就将残损不堪的菜倒入锅中,油点四处浅起,吓得我惊慌失措了。就伸长一只手去搅伴,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全不知菜被我搅掉了一大半,而过了会闻到一股焦味,睁开才发现锅中正冒着烟,都烧干了,我慌忙地关了火,看着那乌黑的菜,我再次被击败了,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可看到大家在为这一片狼藉的惨象摇头时,我心中最后的一丝火苗被点燃了,这是最后的信心了。

为了能够真正做上一餐饭,我是真正的将做为一件要认真去做的事,当作一个目标了,不再认为无足轻重。

经过几天的不断摸萦,做饭对我来说已经很轻松了。煮饭时,可以用手来测测火量的多少,炒菜时在油熟了之后倒入,盐依菜量放等。都成了我做饭的,我也不再厌恶做饭了,因为我发现做饭是种乐趣。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五】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与朋友之间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就像一条有心情的小溪,有时是欢快的;有时是搞笑的;有时是伤心的;还有时是后悔的……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蔚蓝的天空就像是一片辽阔的海洋,雪白的云朵装饰着蓝蓝的天空。云朵有的像漂亮的棉花糖,有的像可爱的小绵羊,还有的像洁白的雪莲花……红彤彤的太阳也在点缀着天空,使它不在那么单调。

我高高兴兴地和好朋友向伟航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的',时不时还和对方打闹一番,这时向伟航突然开心豪爽的说:“我把我的生狙击的号子送给你玩吧!里面有很多的好枪,都是永久的。”我一听到这句话,迅速回答到:“好啊好啊。”向伟航又犹豫了一会儿,小声地说到:“我有点不想把号子给你了,因为……”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把他的话打断了,快速的说:“你不要不把号子给我,因为我的号子特别不好,再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一边说服他,一边在后面耍赖的拉着他的T恤衫,无论我怎样说,他都坚决的说到:“我还是有点舍不得,我不想把号子给你了!”我顿时愤怒起来,使劲拽着他衣服不放,他也用力的想摆脱掉,突然只听“哗”的一声,他后背的衣服被我扯下了一整块,我此时的怒火就像是被倾盆大雨瞬间淋湿了一样,我吞吞吐吐地说:“对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此时向远航的眼睛也瞪的大大的,就像石头那么大,吃惊地望着我和他自己的衣服,愤怒的说到:“你你你……”我的脸更红了,就像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看着我难堪的模样又瞅瞅自己身上变成两块的破衣服,向伟航真是苦笑不得……

后来我的好朋友向伟航告诉我:其实这件衣服是他妈妈前几天刚从一家折扣店买来的打折衣服。他自己也大度的说这不怪我,哈哈!主要是打折的衣服质量太水了!这件事情让我有点儿后悔自己当时急躁的心情,但也让我感受到事情发生戏剧性变的可笑,更让我感受到了朋友间的宽容与大度,好朋友之间的真挚感情,令我终生难忘!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六】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我与书籍做朋友作文六百字【七】

之前我总觉得做家务很累很不好,老妈叫我做家务是我总是说我要做作业当作借口,所以我很少做家务。因为洗碗我觉得很滑,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打破;拖地我觉得太累,而且我怎么拖也拖不好;扫地我觉得灰尘太多了。可是有这么一件事情让我开始喜欢上了做家务。

一天老爸老妈都不在家,我一人孤零零地在家里。突然电话铃响了,我去接电话,原来是老妈打来的,他说昨天有客人要来,叫我先把家里收拾干净,他们一会儿就回来了。我放下电话,心想:怎么办?我又不会做家务。收拾客厅先吧,将客厅弄干净再扫扫地就行了。说着,我就开始做了。首先把沙发上的抱枕放好,再把茶几上的书放进房间里,再将餐桌捡干净,电视旁边的草稿纸放整齐,最后把一些多余的东西全放进房间里,因为老妈说客人是不会看房间的。再用扫把将地上的垃圾扫干净,把桌子抹干净就完了。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上留下来,我却还没来得及去擦,它就已经滴在地上了。虽然收拾客厅很辛苦,但是我觉得还是收得很干净。我在沙发上一边等待着客人的到来一边在休息,看着自己的成果觉得很开心。

客人终于来了,当他看到我们家的客厅时,举起大拇指赞叹道:“你们家既漂亮又很干净呀!”听了客人的话,我的心里觉得美滋滋的。老爸老妈也回来了,看到家里变得这么干净,也表扬我。

原来做家务也不是很累,看来之前我都想错了,现在我开始喜欢做家务了,觉得做家务不仅可以锻炼着自己,还能帮家长减轻负担呢?有时我做完作业了,我就帮老妈扫扫地,捡捡房间,叠叠被子等等。经过这件事,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所以我喜欢做家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