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叙事>

关于我读书的体会的作文(读书过程的经历和感受的作文)

关于我读书的体会的作文(读书过程的经历和感受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06-24 02:29:03
关于我读书的体会的作文(读书过程的经历和感受的作文)

关于我读书的体会的作文【一】

很容易,活着很难。这也许是最能概括本书情感的句子了。亲人一个一个离自己远去,灵魂一次一次被自己丧失。没有活下去的支撑和信念,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但内心深处却不会放弃生命,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能。活着,是一种本能,无关环境,无关信仰,无关追求。

福贵一家原应该是地主阶级的有钱人,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虽然老爹是个败家仔,但依旧很宠福贵,有个支持自己,永远关心自己的老娘,娶了个能吃苦耐劳,善解人意的有钱人家小姐做妻子——家珍,还有个漂亮、能干的女儿——凤霞,最后还有个善良,热心的小儿子——有庆。但却经过福贵的一系列折腾和当代社会的发展,最终导致钱没了,老爹了,疼爱自己的老娘病了,可怜的儿子和女儿在同一间医院走了。妻子也去,留给福贵最后的念想是凤霞的丈夫二喜和孩子苦根。曲终人散,最终都离他远去。这世界上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会想,他为什么不去寻?他为什么还要活着?最亲的爹和娘去世了,最爱的妻子儿女走了。没有一个人能顶住这般打击。这世界已了无牵挂,他也都这般岁数,活在这,没人给自己送终,所谓的家财万贯一夜失,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无亲人,这类悲惨的事情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生,试问自己,谁有他这样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究竟是心底强大,还是想替自己爱的人继续活下去,看遍世间所有美好。

我常常进入书中,幻想假如我是福贵,那个最悲惨的主人公,我会不会在家珍去世后便与她一同去,我不敢想象,但心底里却是有个明确的答案仔细想想,我不会那样做。那是高洁的爱情,但我欣赏不来。我不会,虽然我不知道为了什么活着,但我终究不舍得这世间,我留恋它,我会努力抱着好的心态迎接接下来的日子,但确实不会有从前的快乐和无忧无虑了。深入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与福贵感同身受,想象他经历苦痛时的心情,理解并生存。

不是每个人都能从打击中走出来,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其实活着本身的美好就足以让我们迷恋,足以让我们继续为其活着。活着,是责任,是心态,是生命本该有的色彩。连生存的机会都没了,又谈何创作?梦想?机遇?去可以夺去人们的痛苦的记忆,但是活着可以让人们重新创造欢乐的记忆。总结起来便是:与其忘记痛苦,不如制造欢乐。潇潇洒洒过完余生。但依旧会带有悔恨,恨自己、恨世界。

《活着》究竟是想表达主人公的可悲,亦或是表达希望读者坚强生活。没有准确把握,但中心绝对是:把握生活,领悟一切,努力活着。

关于我读书的体会的作文【二】

“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朋友在讲话。”这句话说得不错!暑假里,我看的书就数不胜数。《青铜葵花》《哈利·波特》都是我的最爱,其中,我最关注的是生动的《草房子》。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主人公是桑桑。大致内容是写桑桑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生活中结识了好朋友秃鹤、杜小康、纸月、阿恕等。发生了一件件有趣的事情。六年后,因父亲工作的关系,他又被转学了,他承诺,永不会忘记这六年刻骨铭心的生活与这些好朋友。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与桑桑一起喂鸽子;同纸月一起学习;和杜小康一起骑自行车;随细马一起放羊……我真想投入到那些日子去,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花再美,无人观赏也是枯花一朵;书再好,没人品读就没有应有的责任。因此,我要把它推荐给你们。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与曹文轩爷爷进行了一次深沉、投入的交谈。我在这次交谈中,收获了许多许多。告诉你们吧,曹文轩爷爷就是我们盐城人,我为他骄傲,我还去油麻地小学去有玩过呢!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群高尚的人进行对话。《草房子》是一本纯美小说,很值得我们来阅读。这篇读后感,紧扣“交谈”来写,其实读一本书,交谈的对象还有很多,除了作者,还有书中的人物、情节和语言,等等。相信小作者在不断的阅读中,有更多的交谈,因为交谈,而建构对话的空间。让我们与好书为友,让童年充满书香。

关于我读书的体会的作文【三】

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

从开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