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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孙悟空作文800(喜欢孙悟空的作文600字)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喜欢孙悟空的作文600字)

更新时间:2023-12-05 07:49:55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喜欢孙悟空的作文600字)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一】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许多多名著: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曹雪芹的《红楼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里面的唐僧师徒四人斩妖除魔,个性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机智灵活的孙悟空了。

孙悟空,头上戴着一个紧箍咒,身上穿着一件斗篷,手执如意紧箍棒。他的机智灵活,嫉恶如仇,坚持不懈,对师父更是忠心耿耿,在西天取经路上降妖除魔。可以说,如果没有孙悟空,唐僧也不会从西天取到真经了。

在“三打白骨精”这一章节中,白骨精趁孙悟空不在想骗走唐僧,然后孙悟空回来用火眼金睛发现了白骨精,举棒就打。白骨精变出一具尸骨,逃走了。即使白骨精的计划没有得逞,但是唐僧却认为孙悟空滥无辜,念经箍咒让孙悟空头疼。我被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所吸引,又被孙悟空的赤胆忠心所折服。

回想自己,我很惭愧。孙悟空历经艰难取得了成功,而我总是半途而废。爸爸给我买了一些模型零件,让我把它们组装好。而我则装装飞机模型,装到一半觉得太难就拆掉装汽车模型了······到最后什么也拼不成。与孙悟空的坚持不懈相比,我与他有大嚷之别。其实做任何事,只有坚持,才能获得成功。

孙悟空机智灵活,嫉恶如仇,坚持不懈,怎么能不让我喜欢呢?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二】

我喜欢看书,最爱看的书是《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真经的故事,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

我眼中的孙悟空性格坚强,在取经的过程中,遇见了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他们有千变万化的魔法,即使让悟空感到头疼,但是孙悟空始终没有低头,最终降服了一个个妖怪,帮助师傅完成了取经的重任。

我眼中的孙悟空本领强大,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模样来迷惑妖怪。在《通天河妖》中,他就把自己变成小男孩来骗灵感大王,使灵感大王再也不吃童男童女。他还可以驾斗云,一个筋斗翻出十万八千里,以最快的速度除妖保护师傅。

我眼中的孙悟空很重情义,对师傅很忠诚,他牢记观音菩萨的嘱咐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无论师傅遇见什么磨难,悟空都会尽力降妖除怪,直到师傅取得真经。

我眼中的孙悟空简直是太神奇了,什么磨难都难不倒他,我也要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的智慧,学习他的有情,学习他的坚强……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海里徜徉,你才能发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而这“大千世界”里,无奇不有,其中,最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奇人是生活在《西游记》里称王称霸的 ——孙悟空。

在《西游记》里,作者描绘了一个机智勇敢、天不怕地不怕的孙悟空。在和唐僧等一行人去往西天取经时,他是表现得那样的英勇无畏,全心全意地保护着师傅和两位师弟,一路过关斩将。面对一路妖魔鬼怪的袭击组成的九九八十一难,也是那样的勇往直前。其中,最令我印象深的就是“大闹天宫”。说那大闹天宫,那必定和放诞不羁的'“齐天大圣”有关,天宫对于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来说当然不值一提,所以不一会,王母娘娘的蟠桃园就被这厮猴弄得一片狼藉。孙悟空玩的不亦乐乎,而掌握大权的玉皇大帝却拿他这般放肆没有办法。

于是,孙悟空又返回了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不过,圣人也会犯错,重要的是能学会认错。这不,孙悟空就为他之前所犯的错付出了代价——被压五指山下五百年。他也深深的反省了自己。因此,才成就了与唐僧西天取经的神奇故事。

所以,我认为,一路与唐僧师弟们的同甘共苦和他那大无畏精神足以证明孙悟空就是一位真正的大英雄!在我眼中的孙悟空,是那个一个跟斗翻越十万八千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是舍身为师父的孙悟空,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英雄!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四】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五】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六】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喜欢孙悟空作文800【七】

假如我是活泼可爱、变化多端的齐天大圣——孙悟空,我就要为民除害。

瞧!神气的我坐在位子上,探测敌情。因为我正在完成佛祖交给我的重要任务。敌人来了!我一个跟斗来到人间,飞快地向公交车站飞去。我上了车,发现一个扒手正伸出邪恶的手向一位女士伸去。我立刻拔下一根毫毛,变出一根绳子,“抓住了!”我大声呼叫。狡猾的扒手拿出小刀割断绳子,火箭般逃下公交车。我看形势不对,大声呼叫跟斗云。“啪!”的一声,扒手被我用脚踩住了。警察赶到了,把扒手捉住,对我说:“孙悟空大侠,多谢你!”

然后把扒手捉回警局。接下来我又拔出一根毫毛,召唤我的猴子猴孙来到人间,我们齐心协力,把所有的黑的社会团伙全部歼灭,世界充满了和平、安定。

我又一个跟斗来到了沙漠地带,只见一位衣衫褴褛的人正在找水喝,他面黄肌瘦,就快要在这个无情的沙漠中掉了。我飞上天庭,请求玉帝下一场大雨,和蔼善良的玉帝答应了。我来到沙漠,那个人正在挣扎着,嘴里不停地叨念着:“水!水!我要水!……”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叫一声:“风雨召来——!”“轰!”的一声,一场大雨滋润了他,他变得强劲有力了,看着他迅速地跑出了沙漠,我高兴地笑了……

假如我是孙悟空,我要成为大英雄,为人们做更多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