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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领悟道理的作文(从一件事中领悟的道理作文)

写一篇领悟道理的作文(从一件事中领悟的道理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27 07:32:22
写一篇领悟道理的作文(从一件事中领悟的道理作文)

写一篇领悟道理的作文【一】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近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近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哈罗德却想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写一篇领悟道理的作文【二】

值得一读的书,虽然很多人都会想:读一本书,想怎么读就怎么读,不需要别人的指导或者帮助。之前我也是这样想的,以为自己会读书,以为自己有一套自己的读书方法,但我自以为的读书方法不管用。怎么知道不管用?问一个问题就知道了。你能不能把一本书读好,读懂,读得有效,这真的是需要方法的。这本书就给了我们很大的参考价值,不仅讲了阅读方法,还有参考书目。正如书里面所说的,好书都是经历过岁月的洗刷而留下来的,经典也是人们千挑万选留下来的。这本书的作者可以说是知识渊博了,不然也不会写出这样的一本书来,这里涉及了很多学科,无论是人文社会学科还是自然科学学科,作者都信手拈来,这一点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美中不足的是翻译问题,这个。虽然大部分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读懂的,这本书本身逻辑就很严密。但我还是要不得不说一下个人认为一个地方的不妥之处: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哈姆雷特》里的那句经典独白:“生存,还是毁灭?”在这本书里译成了:“要,还是要活?”[捂脸][捂脸]?说实话,我自己看到这句翻译的时候有点愤怒了,毕竟之前看过好的翻译之后,看到这样的翻译难免有些转换不过来。

整体来说,这本书还是不错的,老师推荐我们阅读的。加入书架之前有看到过书友在读,当时没在意,后来看舍友买了这本书,她说是为了凑单。但我还是加入书架了,后来并没有开始读,直到上课的时候老师提到过,推荐我们去读这本书,然后才开始阅读。阅读过程有点艰难,在零碎时间来读这样一本逻辑性强的书还是比较艰难的,建议做一下笔记,我打算再回去补一下笔记。推荐给更多的书友,如果有机会的话,买纸质版的会比较好操作。

写一篇领悟道理的作文【三】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写一篇领悟道理的作文【四】

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和爸爸一起去攀登香炉峰。

一到山脚,我就兴高采烈、意气风发地快速走上台阶。一会儿,已登到了半山腰,此时,我感觉额头上湿漉漉的,一抹,全是汗,衬衫与皮肤粘在一起,别提多难受了。又强撑着往上爬了一会儿,我的腿脚渐渐地酸起来,小腿也变得僵硬,每次抬腿都似乎有千斤那么沉重。只见爸爸快爬到半山腰的一座亭子附近了,只有硬着头皮赶上去。我又向上迈了几步,觉得腿实在抬不起来了,整个人就如同一盘散沙一样,恨不得有支冰棍,一屁股坐在亭子里,边休息边边啃冰棍。很快,我就已以累跨了,完全丧失了斗志,就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凉亭的`地上。想:这么高的山峰,我能爬得上去吗?还是让爸爸自己去爬吧!正当我想打退堂鼓时,爸爸回头发现我还坐在亭子里,就急忙回过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事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只要有这些,成功其实很简单!来,你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登上顶峰,享受成功的喜悦吧!”我犹豫了一会儿,下了决心,便和爸爸手拉手,咬咬牙一鼓作气地登上了顶峰。

登上山顶后,我眺望着山下,那一排排纵横交错的公路,笔直的公路上甲壳虫般的汽车尽收眼底,看见了一大片一大片绿宝石般的田野,一丛丛茂密的树林,风景甚是壮观。看着这样的景色,我不禁豪情满怀,想起了一句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如果不曾登上山顶,哪里看得到这样的美景呢?

这次登山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持之以恒,在艰难的时刻咬牙挺住,有毅力,离成功就只有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