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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外春游的作文(去野外郊游的作文)

在野外春游的作文(去野外郊游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04-14 02:03:17
在野外春游的作文(去野外郊游的作文)

在野外春游的作文【一】

从几何起,我便在那漫天飞雪的冬季结识了你,从此,便不自觉的对你“一见钟情”。因为你的坚毅,你的不畏严寒,你的勃勃生机,更因为,你就是你,就是那个永远不会为谁而轻易改变的脱俗的你。

大雪纷飞,寒风呼啸时,望着你那单薄的身躯,那柔弱的面容,我也曾心疼的劝说你:“别再这么傻了,你是倔不过那可恶的冰雪巨人的!也许,你就不应该选择与之抗衡,也许你就应该跟你那些姐妹一样,生活在那盎然生机。秀丽妩媚的春天;或者,在那炽热强焊。激人奋发的夏季焕发你那无穷的魅力;如果说,这些你都不感到满意,那么你大可以学那高傲的菊,诞生在豪爽潇洒。辉煌成熟的秋季。可你,为什么?为什么偏要选择“无人问津”的冬天呢?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听了我的话,你那自信的微笑又一次浮现在稚嫩的小脸上,宛如星星闪烁的光芒。你抖了抖身子,飞雪像鹅毛一样掉了下来:“你听说过“乌鸦学鹰”的故事吗?我生平最讨厌那种随波逐行的“乌鸦”了。我知道,老鹰的威力是很大,可是乌鸦再学老鹰,它也只不过是只乌鸦,永远都当不成那强健的老鹰。所以,请不要,不要让我去做那只可笑的乌鸦!我真的很想冲破世俗的围墙,活出一个不一样的自我。”

说到这时,我隐约看到她眼角闪烁的泪珠,但瞬间已消失不见。“我知道,我不是什么超人,没有什么特别的神奇力量。可我相信,人的一生就是要进行尝试,尝试得愈多,生活也就愈美好。生在野地的玫瑰,也要开出娇艳迷人的花朵,因为她必须追寻自己的个性!要知道不经历风雨,是不会见到彩虹的;不努力奋斗,是不会活出别样的自我的。”

不知怎的,听她说完那激动人心的话语,我一时竟语塞了。是呀!以前的我真的是太懦弱,太胆小,太平庸,太虚伪了。为什么要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为什么要盲目的去推崇,可笑的去模仿?为什么就不能做自己的主人,与命运努力的抗衡呢?

噢,我懂了。我要学习她,学习那胎俗的梅,我也要努力的同身边的冰雪奋战,因为我相信:只有做自己,才会赢得闪烁光芒的天空。

在野外春游的作文【二】

刚真是有点儿小兴奋,呵呵小妮子电话那头也是掩不住的期待。当然不好意思说有多么激情澎湃,热沸腾,但着实是高兴了一把,为你的一些结束、和一些新开始而兴奋。

确实,有些东西走近过你,但却没有像现在这么的近过。

总结五个字儿,缘近,份已随。

接着往下看吧。

从计划中去掉了大部分安排,她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去了趟上海。

当然这不是第一次见面,立夏已经半个多月了,进入了另一个节气,上海的天气也早已变的热起来,当他们再次见到对方时,相视一笑,各自示意对方的上衣,呵呵,不约而同地穿了简洁的白色短T。

晚上他们一起吃的晚饭,算是远道而来吧,有朋友能一起聚是件幸福的事儿,也为了让她更自在,他建议她叫来大学同寝的好友。氛围很是轻松的样子,四个人自在的聊天,像在热的天气里,同时又感受到黄浦江畔吹来的凉风儿。总之,到现在,一切看起来终于都对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送她上的车,最后一次回眸,印染着一路相处的喜悦。这一刻一路往回,回想餐间聊起的那些细节,在旁人看来,算是一种生拉硬扯的拼凑,似乎有些刻意;但转念一想,一切又都显得那么机缘巧合,尽管在这之前始终差了那么一段或长或短的距离,而现在,一些在结束、一些已经开始。

之前她有去过几次大学同学在上海的家,住宿过一些日子,就在那个小区,就在同学家对面的那栋楼里,他已经租住在那边。也许,某个周末的清晨,他们都有倚窗而靠、凝望前方的时刻;也许,某个下午,他们又同时进出过那个小区的大门……

这一次到的时候,她提前去了好友的家,叙旧和某种期待,让此行变得满满当当。早9点多他电话过来,确认她到了没有、在哪一处接她。而她这才告诉他自己是前一晚就到了的,住在了朋友的家里。他说过去接她,问她具体地址时,他抑制不住兴奋的说,自己之前去过那边,已经熟悉。

原来,同学家搬家了,住进了现在的新小区,而他中间也换过房子,恰恰也来这边看过房,又恰恰还是在对面,只是这一次他没住下而已!

虽然他们的相识源于他人的介绍,但第一次见面后,她得知他们其实在同一个小学、初中完成学业,只是因为入学年龄的相差,他们每次都是一个初来报道,一个毕业离校,尽管那时候懵懂未知。虽然,有些像电影《向左走,向右走》的桥段,但总觉得,他们那时候的缘就初现了端倪,只是份还没到来的迹象。若干年后,冥冥之中这缘竟被指引着,指引着走到一起。现如今,他们一次次见面,一个个电话,一次次相谈,才发现彼此都很有FEEL,一切都对了!

这就所谓的缘分吧,缘近过,份已随。

在野外春游的作文【三】

总有那么一刻,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我与写作有种奇妙的缘。写作真的不同其它,它是一种情感很丰富的东西,它是一个吞噬空虚的东西,它是一个奇怪的生物,为什么是生物?因为它是一个有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东西,是一个阴性生物,它是一个极其细腻的女人。美文就是一个柔美的女孩,朴实的文章就是一个干练的女性,议论文就是一个思想高尚的女学者,粗犷的文章就是当之无愧的女汉子了……不管怎样,作文在我心里,就是一个鲜明,有有肉的人,决非一张苍白的纸张。

不知道不什么,我酷爱作文,至今为止,我还记得第一次写文章是日记,写的是我家的猫。现在已过去六年了,猫早已不在,但我还记得当初这篇日记,在书桌前绞尽脑汁的样子至今历历在目。而如今,我可以洋洋洒洒几百甚至上千的文字。其实我真的没有完整地看过十本小说,我总喜欢看一些散文,诗歌之类。我发现局限的阅读对自已没有一丝好处,我开始尝试阅读各类书刊,当初其实是很难接受,但逐渐,这尝试慢慢变化,成为了一种习惯,现在什么书刊,只要有益,来者不拒。

我善于修改,我没有办法像王尔德一样把一个逗号拿捏很久,我会很仔细地读我的文章,这不是自恋,而是一种尊重。我把我最好的,呈献给读者是对老师的尊重,我认真修改自已的文章,只要不妥,重写,这不是完美主义,而是对自已的尊重,因为我是自已文章的第一读者,这也是对文字及文章本身的尊重。我一直坚守着自已立下的这一规则--修改,希望这不是一种错误。

去年底,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部小说,我且称她为“小说”,字数三万八千字,仅仅三万字,对于小说,真是太少了,应该说还很青涩,但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是我用心浇灌的,它成为我迈向更高峰的起点,成为我在人生这个时期的记念,她于我,真的是一个值得用生命珍藏的珍宝。

“浅文学,心深处”,是我文章中的一句话,写作,写作,作文,写心,有时,我口说不了我心,但我手一定能写我心!

在野外春游的作文【四】

Nc粉的心情一般人向来是不能理解的,不多赘述。对比了一下电影和小说,改动确实不少。主要原因是原着是不到300页的打怪升级冒险类童话书,非要无节操改编成三部曲能不注水么?以下情节和人物见证了一段历险之旅是如何从浓浓童话风迈向高端大气史诗范儿~

1.电影中有两段回忆戏,一段是矮人王国如何被时髦哥攻陷而走向没落的.过程,另一段是巴林深情讲述他与索林不得不说的故事(那句还有一人值得我追随,直戳泪点

虽然这两段戏明显有“戏不够,回忆来凑”的嫌疑,作为粉丝表示还是很值得肯定的,因为拍得实在太用心了,比想像中更壮观的孤山城堡,矮人王国的鼎盛时期被高度还原,华丽丽地在炫富,炫到连索尔的胡子都不放过~阿扎努尔比扎之役也拍得很好,这里跟书上有点小出入,书里阿佐戈在摩瑞阿矿井就被了,电影里阿佐戈显然从龙套晋升为大Boss了。相较起来我比较喜欢第一段回忆戏,以这段戏拉开序幕,一下就把故事背景交代清楚了,对路人粉来讲可以帮助入戏。第二段回忆戏主要是为塑造索林这个角色的性格而服务,对电影来说有点多余但对角色塑造挺重要的。个人觉得这段戏可以加到吃了四十分钟的那段饭中,矮人们唱歌的时候顺便介绍。放在后面总觉得有点违和,要煽情还是前面一次性煽够好一点。

2.电影中增加了褐袍巫师瑞达加斯特这个书里没有的角色,主要是为了引出灵法师的复生,使得萨鲁曼和精灵女王得到出场的机会,可以看作是电影中的彩蛋,也可以说是电影与魔戒三部曲的一个呼应,电影中还有许多彩蛋起到了联系三部曲的作用。这个角色非常有趣,一定程度上为电影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在加入这个角色之后,黑熊贝奥恩的戏份恐怕电影中就不会出现了。删掉也算正常,想像一下,“从前有头会说人话的黑熊,住在一大片橡树林里,有幢木房子,矮人们在他家安逸地吃喝睡……”这情节实在太童话感了。

3.角色篇(第一部作为故事的开端,以背景介绍为主,人物确实整体都不怎么出彩,只能说还在铺垫中,后两部应该会好很多。

毕尔博:这个霍比特人算是魔戒系列小说中个人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喜欢程度等同于龙枪中的坎德人。出于个人一贯异于常人的口味,我在看奇幻小说最喜欢经常都是些非主流角色,高富帅代表精灵种族以及无所不能的巫师们反而不是我的最爱。严格来讲,毕尔博已经算是非主流中的主流,至少在这本书中是绝对的男猪脚。作为霍比特人矮富Q的代表,毕尔博明显要比他苦大仇深的侄儿讨喜多了。这个角色乐观、好奇心强、胸无大志,有自己的小心思但三观正。马丁弗里曼把这个角色演绎得还不错,喜感十足,受剧情限制,这个程度算不错了。

索林:电影中重点打造了索林“落难王子”的形象,增加了阿扎努尔比扎之役这段戏和阿佐戈打斗戏意在如此。人物形象比书里立体不少,小说中这个角色只是比较严肃板的矮人领袖而已,电影里这么塑造是有点想走阿拉贡那种落难王子逆袭的路线。

以上两个角色就是这部电影的双男主无疑,走的也是典型的冒险小说中英雄人物自我追寻三段式路程:流亡——领悟——成功回归。可以说电影中除了背景介绍以外的情节都是为这两个角色而服务的,至于能不能像指环王三部曲中那些经典角色收获极高的赞誉现在谈这个问题还为之过早。

客观地来讲,电影本身并不完美,但作为小说粉没什么可挑剔的了,看到自己喜欢的小说成功地影像化总是有种美梦成真的感觉。 而PJ用他日渐沧桑的容颜和发胖的身躯诠释了“我把青春献给你”这句话的真谛~所以实在没什么好苛求的了。

在野外春游的作文【五】

花,接受凋零;雪接受融化。雨中的我转动着车轮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冬日的风刺痛我的衣衫,我如风中残叶一样缓缓前进。孤独,无助刺透了我的心灵,雨水和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或许我明白自己不应该怨天尤人,应该自我反省,但世俗的围墙挡住了我前进的方向,我无法向前。

“公平是相对的”我总这样劝自己,我总试着乐观面对,但这一切的不如意,不顺畅的事使我对命运失去了信心,我开始怀疑“人定胜天”这一真理,我设想人必定不能不能脱离社会而存,但社会却你一定离不开某个人,作为生命长河中一个匆匆的一个游客,带着平凡的一切接受不平凡的命运,我犹豫了,我发现我永远跨不过世俗的围墙,此刻,我的生命失去了意义。

直到有一天,一个平凡的.瞬间在我心中留下了精彩的永恒。那是一个平凡的偶遇……

那天下午,我独自一个人在窗前望着窗外连绵不断的雨,感叹着世事的辛酸,那一刻,我的生命正在滴雨,充满缠缠绵绵的忧愁。可能是生活太平凡了,一只黑虫竟引起我的注意,它在桌面上丝毫不动,似乎是受伤了,时间一点点地流逝……终于开始动了,一晃一晃地爬着,它失去了一条腿,但它并不畏惧,它像沙漠里的旅人,勇敢地寻找绿洲;它又像是风雨中的航船,执着地寻找灯塔。最后,它无声无息地走了。

那一刻,我震撼了,我发现它其实并不那么脆弱,它虽平凡,却仍执着地改变自己的命运。它飞走了,雨也停了,我恭敬地请回清风,请它帮我扫去所有莫名的愤怒。我的心在翻腾,我找到了生存的意义。

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个体,总是被迫接受着不公平的世俗,总是因害怕世俗的残酷而止步。既然“人生易逝”已成定势,那么只有跨过世俗的围墙。接受世俗的考验,才能让平凡的人生留下不平凡的精彩。

不要因一路风风雨雨而忘却沿途的风景,用不顾一切的“柔光镜”跨过世俗。我们不能改变生命之路,但沿途的风景已经改变,花样的青春就像五线谱,谱出生命的酸甜苦辣,跨过世俗的围墙,让有限的生命绽放出最美丽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