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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草之歌100字(六年级作文草之歌400个字)

作文草之歌100字(六年级作文草之歌400个字)

更新时间:2023-09-20 04:19:20
作文草之歌100字(六年级作文草之歌400个字)

作文草之歌100字【一】

我是一棵草。我在山间歌唱,歌唱美好的山水风光;我在石缝里歌唱,歌唱我心中的愿望;我在花坛里歌唱,歌唱我千万的愤怒。

我是山间的一棵小草。我闻到春的气息,闻见花的芬芳。我看见蔚蓝的天空,朵朵白云自由飞翔。山间小溪滋润着松软的土地,散发出泥的信息。我还未长大,我要获取知识,获取生命的钥匙。我歌唱这美好的世界,那样的灿烂,那样的芳香,那样的无暇。我庆幸世界的美妙和生机。

我是石缝里的一棵小草。我看不见外面的世界,看不见光明。甚至连一点雨露都得不到。但我没有放弃,我努力地向上进发。寻找一点点的希望和光明。讨厌这没有温暖,没有雨点的地方。

我是花坛里的一棵小草。我不愿待在这“完美无暇”的地方,因为我不喜欢有人无微不至的照顾。更不喜欢与这些花待在一起,他们开得那样的娇艳,吃喝不愁。我不愿和他们同流,我有自己的自由,有自己的能力去创造未来,去成长。

我是一棵草,我自力更生,不断长大。

作文草之歌100字【二】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一阵阵狂风吹过,一场暴风雨骤然来临了。一些正在显示自己十分美丽、漂亮的花朵,被狂风瞬时吹得七零八落;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大树,也被狂风吹得左右摆动;唯有小草挺直了身躯,不愿意向狂风屈服。从这里不就可以看出小草生命力的顽强,即使被暴风雨打弯了腰,还要在暴风雨过去后,重新站起来。小草就是这么平凡,但永远不屈服于困难。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像小草一样为人民大众无私奉献的人,比如说:建筑工人,他们默默地为我们奉献,为我们建起一幢幢高耸挺立的大楼,让我们能住进温暖、舒适的新家;老师,他们给我们传授知识,让我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清洁工人,他们把我们的城市打扫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

平凡的小草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事,也拥有了一种不平凡的品质。

作文草之歌100字【三】

故事发生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35年的一二九运动之间。讲述了18岁的林道静为抗拒养母的包办婚姻,不愿做姨太太,逃离封建家庭;在北戴河屡遭挫折后投海自,却被北大学生余永泽所救。余永泽的爱情深深打动了林道静,也使从小孤苦无依的林道静突然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于是两人走到了一起,此时抗日烽火和学生运动风起,感召并激发起林道静的爱国热情,她接受了共产党人卢嘉川的.启蒙,开始接触革命思想,并投入爱国运动。这也引起了余永泽的怀疑和强烈反对,两人在政治思想上产生严重的分歧,余永泽渐渐露出他那自私狭隘的真面目。余永泽一再阻拦林道静参加革命活动,并导致卢嘉川被捕牺牲!

在悲惨的事实面前,林道静没有逃避,没有退缩而是与余永泽决裂,来到了抗日战争第一线。在斗争最为残酷的冀中十分区,她睡在老百姓的土炕上,蹲臭味刺鼻的厕所,穿有虱子的土织破布衣,冒着生命危险四处奔波,这一切都是为了完成上级交给她的重要任务!

虽然她只是个弱女子,她的战友们三天两头牺牲,也有的战友在面临亡的时候,思想动摇了,选择当了叛徒,但她始终相信党,坚定不渝跟着党走,誓不做逃兵、叛徒。

最终,她经过努力工作,在其他战友的帮助下,成为了真正的共产党员,开始了新的革命斗争。

这个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一位知识分子,一个花季少女,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弃荣华富贵,毅然投身革命,克服种种困难,置生于度外;这种大爱无私勇于奉献的革命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想想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享受着公主王子般的待遇。做点家务怕累,学习怕苦,冬天怕冻坏,夏天怕中暑,出门怕被骗被拐……与林道静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快乐,可以每天无忧无虑地学习玩耍,可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由像她一样的无数革命先烈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的。

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报效祖国,爱国家,爱人民,忠于革命忠于党,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绝不让那些抗日英雄的鲜白流,用行动报答我们正在繁荣富强的祖国!

作文草之歌100字【四】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妈妈的言语中,我记得很久之前,大约是在我高中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讲过林道静的故事,那个时候没有细听。说来也巧,前两天,妈妈问我在读什么书的时候,我跟她说,最近在读《青春之歌》。她说具体的情节她似乎有些忘了,隔着屏幕,这次变成了我来讲给她听。

认真读《青春之歌》是因为袁老师在暑假时推荐的书目里有这本书,而且这本书相较于其他几本书来价格不是很高,所以就拿来读了一读。初读,只觉这个故事很长,读了好久都感觉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澜,也时常感觉主人公林道静蠢蠢的、呆呆的,看到林道静被人忽悠,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时候也会替她着急,替她心焦,恨不得把她从书里拖出来教育一番。但是也很佩服她,有的时候佩服她的那一腔热,有的时候佩服她是一个真正想要做自己,想要去实现自己抱负和理想的人。这其实是很难得的两种品质。我们现在常说,有理想你就去做,有梦想你就去实现。可是说实话,这个时代有几个人有自己明确的梦想,有自己清晰的目标。即使有,那么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有目标就按照目标的高度一步一步地去走。很多人也只是在嘴上说说,空喊一些大道理。然而,林道静这个我一直觉得蠢蠢的,单纯的甚至有点傻气的人做到了。不管是离开余永泽时的毅然决然,还是在地主家当家教磨炼时虽然内心极度反感但依旧相信着党,为组织做工作时的认真负责,甚至是在回到北大受人欺辱时的勇敢和坚强,无一不令人佩服。这是这个时代的很多年轻人都不具备的品质,扪心自问,我自己也做不到这样。

再读《青春之歌》,这种来自林道静的品质我似乎明白的更深了一点,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这是一个时代的年轻人的品质在一个人身上的反映。在那个国家风雨飘摇的时代,无数的中国年轻人都在做着这样的工作,他们想要靠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拯救自己的国家和人民。这是一种信仰的力量,这是精神对一个人的激励。而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渐渐的被许许多多的电子产品所支配,所左右。慢慢的开始堕落,开始沉迷,信仰或许在人们的口中都成了一种笑话。

这种情况,又可悲又可笑,我无力改变,只能做好自己。我只希望,这个时代的风气,可以慢慢的改变,可以慢慢的走向正轨。

作文草之歌100字【五】

??夜莺之歌》改写700字

这儿原来是一座世外桃源远离了喧闹,可在这一天不寻常的事发生了人们不知所措,与往常一样。河对岸的人叫着这边岸上的人,在一个家里,一家三口聚在一起说起夜莺的故事……

“希神话中,一个老国王有两个貌美如花的女儿,都未嫁,其中小女儿最美,叫菲洛美拉,有一个王子相中了大女儿,老国王就把大女儿嫁给了他,可他喜新厌旧到处沾花惹草,一天,无意间,发现了老国王的小公主,小公主如此之美,他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她,那一天,他把小公主骗到了他的宫殿并割下了她的.舌头,那清脆之声失去了,她用手语把自己的经历比了出来,大公主立即拉着她逃之夭夭,可惜被王子发现了,万物之神宙斯也发现了,把王子变成了一种高傲,凶猛的鸟,叫戴胜,把大女儿变成了燕子,把小女儿变成了……”轰的一声,屋子塌了,儿子不知怎得被一双有力的手推了出来,他返过头,只见一堆废墟,他在那废墟之中不断地挖着,小手破了,出了,他看到了,父母并遗在一起,双眼张着,可见当时十分惊慌,在河对岸,也发生了如此之事,小男孩在岸边,无趣地戏水,还不时地削着一块木头,一齐地脚步声逼近,那些人气冲冲地闯进当地人的家,他悄悄地跑了过去,看见那些人抢夺别人己有的财产,还不留活口,他想,我该去给妈妈说,就气喘喘地跑了回去,父母都了,家中的财产也没有了,剩下那一面墙,怎么办?他也想过去帮助那些无助的人,去了还不是送!

他想着想着,想起那天俄军的战士,来他家说了一件事,“嗯,对!”他一下松了一大口气,但还是没有停下手中正忙着之事,白桦林在风的洗礼下,摇曳着,有些树烧成了灰烬,不过燃着一种正义,勇敢之火,会在灰烬里重生。

作文草之歌100字【六】

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

《青春之歌》描写了抗日战争的时代背景下,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并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的故事。全文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青年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他们坚强的信念和对自由、真理的追求精神。

《青春之歌》以作家杨沫的生活为原型,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了青春的激情和火热,用红色染满记忆,用战斗书写豪情,用铿锵而激昂的文字唤起新时代下的青年学生心灵深处强烈的共鸣。

如今,对于每个青年学生来说,“志愿者”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情系山区儿童,奔赴边远贵州山区支教而成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的徐本禹;汶川和玉树地震灾难中,志愿者们用肉之躯为灾区人民筑起了一道不可撼动的“生命长城”;2008年北京奥运会赛场内外,志愿者以细致周到的服务赢得了世界友人的赞扬;刚结束不久的上海世博会,青年志愿者们充分展现出一个正在崛起中的大国的文明姿态……我们是社会主义接班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开拓者。如果说林道静、卢嘉川、许宁、罗大方的一生留下的是他们为拯救危难中的祖国不屈不挠革命精神的青春之歌,那新时代下的我们应该更好地传承他们的革命精神:将个人前途同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做一名自愿服务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志愿者”,谱写属于这个时代的绚丽篇章,奏响属于我们的青春之歌!

作文草之歌100字【七】

自习课上,铅笔想:“我有一篇《秋天的红枫叶》还没有写。想到这里,便从笔袋里趾高气昂的走出来。铅笔身穿“金黄铠甲”,身材细长,中间长着一颗“马虎心”,它径直来到作文本前。

“哎呀,等等!”橡皮着急的喊道。前边老兄又要写作了,我怎么能放心的`下。说着,橡皮挺着大肚子慢悠悠的从笔袋里爬了出来。橡皮长得又白又胖,身穿白色衬衣,戴着一副老花镜,跟着铅笔来到作文本。

“哦!作文终于写完了!”铅笔自言自语地说。对着文章欣赏了好久,沾沾自喜的说:“看我的大作!举世无双、独一无二!估计和我媲美的人还没出生呢!”橡皮结果作文本认真的读起来。过了一会儿,笑着对铅笔说:“‘担’字写错了!应该是左边提手旁,右边是元旦的‘旦’。还没说完,就毫不客气的擦掉了。铅笔满不在乎的想:“错个字算什么?下回注意就行了!”接着,硬着头皮该去了错字。

一会儿,橡皮又严肃认真的说:“看着地方又错了!”橡皮眉头一皱,“秋天很美”写成了“很美的秋”,哼!这也算“大作”,是在和人怄气!铅笔大吃一惊:“是吗?”半信半疑的接过本子。一看,确实如此,丢掉了一颗天字,铅笔面子过不去了,强辩道:“在英语中,要把“定语后置”,你个老土鳖,懂英文吗?”“这可是中文,不是英语,不管怎么说,这句话就是个病句!”橡皮毫不客气的反驳道。二话不说,“蹭蹭蹭”,擦了个干干净净。

铅笔无可奈何,只好摇着头改正了。心里暗骂:“这个胖子!三番五次挑出我的毛病,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丢尽了面子,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橡皮不以为然的想:“想写出好文章一定要深思熟虑,像你这样急于下笔,不仅会错字满篇,而且病句繁多,这能是“举世无双”的大作吗?哼!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风平浪静。铅笔依旧马虎写作,橡皮依旧不留情面的改错,笔袋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