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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的手工作文(手工作文400个字 五年级)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手工作文400个字 五年级)

更新时间:2024-06-23 15:09:00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手工作文400个字 五年级)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一】

近期,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骆驼王子》这本书,我对这本书感兴趣倒不是因为这本书作者有名,主要是因为里面讲的故事很生动,好词好句多得如同沙漠里的沙子,如:急中生智、龇牙咧嘴、不知好歹、溪水淙淙、绿草莹莹、鸟语花香……还有些我不懂的词语,我想不愧是大作家,好词好句海一样多。

我觉得骆驼王子的依赖习惯很不好,没有学会独立。故事有一段讲的是骆驼王子刚出生时,才一岁多,便成了一只青春期叛逆的骆驼,现在正是不让骆驼王子依赖的好时期,可是骆驼群仍在执迷不悟地超级关心骆驼王子,骆驼王子的依赖心又被唤了回来,又成了一匹温顺、依赖父母的无能骆驼,虽然它长得跟成年骆驼一样,但是胆魄却在幼儿期,不足以对付狼、豹这些动物,最后在大自然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胆量,学会独立,不要依赖父母,让我们一起做个有胆量、会独立的人吧!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二】

那时的我,不过是个四五岁的小丫头。

那时的那盒手工串珠不过是一盒五边形的塑料盒里星星点点的小珠珠罢了。

太公牵着我的手,走过那个令我魂牵梦绕的橱窗。我的脚步停了下来,两只豆儿似的眼睛盯着那盒在强光灯下悄悄默默闪耀着的串珠,我咽着口水,憋着那句试图从喉咙里溜出的“我要”,凝视着那盒手工串珠。太公用他浑浊的双眼看着我,仿佛在读着我的心。过了一会儿,他说:“怎么啦?你想要那盒串珠是吗?”我看着他的双眼,他贝雷帽下的白发闪着光华,我脸红了,点了点头。“这还不好说,你下次来,太公给你买!”他笑着,露出了老烟枪标志性的黄黑的大门牙。我笑得拍起了手,好像我即将得到的,是天上眨巴着眼的星,温和圆润的月。回家的路上,我高兴极了,恨不得时间马上就快进到我和太公的下次相遇。

但之后的每次相遇都不合我意。

第二次见到太公时,太公已经无法走动了,他静静地半躺在藤椅上,盖着毛毯子,用那浑浊的双眼静静地看着我。当我小心翼翼地提起那盒我梦寐以求的串珠时,太公却像个没写作业的孩子,挠了挠头,笑着说:“哎呀,太公给忘了,你下次来,太公一定买给你!”我嘟着嘴,心里念叨着,这太公,都是大人了,还这么没诚信。心里是这样想的,但仍然很期待下一次的见面。第三次的见面到来了,我见到的太公已经躺在床上,不得动弹了,当我问起那盒手工串珠时,又是那句老台词。我别过头去,却没有发现,太公仍在用他浑浊的双眼看着我的小脸,浑浊的眼泪从满是皱纹的眼角悄悄流下,打湿了枕巾。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到我的面容了。我们去拜访过的.不久,他便在梦中悄然离世了。

我牵着爸爸的手,站在那个高高的棺木旁,脑袋里想的都是那盒串珠。太公直到过世都没有给我那盒手工串珠。

直到后来,我才渐渐读懂太公的苦心。为了不让我忘记他这个孤独、即的老人,他把希望寄托在串珠上,他读到了我的渴望,他读到了,只要让我一直挂念着那盒手工串珠,就能一直记得来看他了。每每想到这里,惭愧之情都会涌上心头。太公年过九十,身旁已经没有儿女陪伴,更别提孙子们了,这样的孤独和悲伤,为什么我没有读懂他的心呢?为什么不珍惜他在的日子呢?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拥有那盒手工串珠,也再也没有提过它。因为它一直在我的心里,是哪个满脸皱纹,满头闪亮白发,满嘴黑黄牙齿,会读心的老头递给我的。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三】

这本书,为大家呈现了一个道理,有些人为了长生不老,跋山涉水,去找那口泉,可他们都并没有想过,自己喝完这种水,永远都不会再变,一直是那个摸样,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而得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温妮,就有深刻的意识,没有去喝那泉水,从此,那口泉便无人知道。

这本书主要讲了温妮的父母和奶奶总是不让温妮出去玩,有一天温妮偷偷出去玩,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从这开始泉水的秘密,便有人知道了,听完这个故事的温妮,对塔克一家微微地产生了一些好感,到后来,迈尔斯带她去钓鱼,杰西带她去玩,梅和塔克跟她谈话。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温妮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

可惜的是,当初他们为温妮讲泉水的秘密时,没留意有人在偷听,最后那人想要卖泉水,这种过于贪图的人,终究会受到报应的,那个人就是黄西装,他为了可以长生不老,还要卖泉水,最后,在了梅的枪下。

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要太贪,因为贪会使你失去很多,虽然温妮可以选择喝下泉水,长生不老;也可以不喝泉水,过普普通通的日子。但是温妮不像有些人似的,选择了喝泉水,而温妮没有,她选择了过普通人的生活,这种选择是明智的。

人虽然不能长生不老,但是可以让自己活得很快乐,这就足够了。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四】

??淌的歌声-六年级

流淌的瞬間,歌声是美的,无需修饰。歌声给人以美的享受,沉醉在歌声里,我们可以抛掉事业学业带来的烦恼,抛掉生活带来的不快,抛掉城市带来的喧嚣,抛掉自身带来的压力。在歌声里,我们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湛蓝,一片新绿,寻找自己所梦想的美好,所期待的幸福。在歌声里,我们可以肆意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想象力,造就美好的未来!

我爱歌声,正因它的美。学校的“校园歌手大赛”刚结束,但我仍旧意犹未尽。回想当时的那份惬意,难以言喻。

入场时,我们便看见几个选手在那儿紧张地准备着,等我们坐定,他们便一一被带到帷幕后面。台下的我们兴致勃勃,不知台上的他们是否跃跃欲试?我们期待着。主持人上台了,开始了他们的报幕,紧接着第一位选手登台了,她身着一件红裙,带着一脸微笑,看起来像是要唱喜庆之类的歌曲,可是她却带来了一首《海那边》。这首歌旋律优美,她唱得绘声绘色,婉动听,我们仿佛真的置身于大海那边,看着湛蓝湛蓝的大海,踏着清凉清凉的浪花,闻着来自海的气息,那种幻想好美,令人陶醉!接着第二位选手出场了,她带来的曲目是《卓玛》。随着音乐响起,她便舞动起来,丰富的`表情配上她清脆的歌喉,将来自青藏高原的卓玛演得出神入化,她的歌声悦耳动听,仿佛把人带进了卓玛的生活当中,令人神往!

随着时间悄悄地溜走,最后一位选手亮相了,她就是我们班的“百灵鸟”。她身着傣族服装,唱的是充满民族韵味的曲子《有一个美丽的村寨》,她是在我们的掌声中开始的,常言道:“最好的总是留到最后。”我们班的“百灵鸟”就是最棒的!她唱得十分动情,把傣族姑娘的那种特有的美展现在我们面前,同学们静静地听着,一个个陶醉的样子,啊,她真美,唱得更美!末了,我们又一阵掌声响起,为她动听的歌喉,为她比赛的成功,她成为了“校园十佳歌手”之一,我们为她感到骄傲!

虽然大赛结束了,但给我的那份惬意我却难以忘怀。

歌声是美的,是流淌的小溪,它带着我们去另一个世界――一个充满快乐的世界!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五】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亡,是因为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人,是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不了。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六】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梅反而偏偏要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七】

这几天我不仅读了《白象家族》我还读了沈石溪的另一本中篇小说《骆驼王子》,这本书充分描绘了一匹幼年野骆驼变为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的过程。

你们会问为什么野骆驼会变成家骆驼呢?这与文章主题相同那就是体现动物有时必须经过青春期的叛逆,这样才会长大,否则心灵就永远也长不大。

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书中描绘的是一只叫骆驼王子的小骆驼,它每天都沉浸在秋草母,杏眼雌,光脖子等成年骆驼的溺爱中。使它错过啦“第二次断奶”,长大后变成了一个发育得与成年骆驼不差上下的身体,却只有小骆驼那么大的胆量的骆驼,变成了一匹能在市场上随意买卖的家骆驼。

这个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了:一定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培养自理能力以后才能成才,不能一直生长在父母的翅膀下。不然会变成胆小,懦弱,自私的人。

六年级的手工作文【八】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