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状物>

我喜欢一种小动物作文300字(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300字)

我喜欢一种小动物作文300字(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300字)

更新时间:2023-01-15 09:51:51
我喜欢一种小动物作文300字(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300字)

我喜欢一种小动物作文300字【一】

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

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

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

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

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

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

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

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干的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我喜欢一种小动物作文300字【二】

地瓜,别名番薯,是种很好吃的食物,在我们这儿,非常便宜,家家户户都有,乡亲们会用它做成地瓜粥,还会把它切成地瓜干,以备冬天吃。我呢,最喜欢吃的就是烧地瓜了。

一天,我就和我的好朋友李正一起烧起地瓜来。我们先用砖砌了个灶,在搭时,把砖块左边放两块,右边放两块,前面一块,后面一块,最上面再放一块就大功告成了。这样从前面放稻草,后面就可以出烟了。我看了看风向,风朝东西方向吹去,我决定就坐在西北方向烧火。这地瓜,我们早就准备了好几个,这好烧的除了稻草我们还弄了些花生秧,对了,李正还从家里带出了一把扇子。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扇风点火了”。我和好朋友一起合作起来,我不停地往里放草料,李正拼命地点火、扇风,我再加上不停地搬稻草、搬花生秧。只见那火在洞里跳个不停,那烟好像就是风的奴仆一般,风一吹,它就听话地跟着飘走了。就这样,烧了一会儿,我们闻到地瓜的香味了,就拿来一瓢水,浇了过来,这浇在砖头上的水一下子变成了水蒸气,再搬开砖头,那砖头现在是滚热滚热的,三下五除二搬过了砖头,我们连忙从灰堆里用小树枝掏出了地瓜。只见这地瓜们的表皮都黑黑的,不过这现在没有灰盖着,香气就更浓了,又是迫不及待地冒着被烫的危险扒下了皮,这时就露出黄灿灿的瓜瓤来,还不时冒着热气,吃上一口,真是又甜又面,可比妈妈放在锅里煮好吃多了。不一会儿,我和李正把这些地瓜就都消灭完了。我们就一起离开了这块小地。

直到现在,我还回味着那地瓜的味道,真想和我的好朋友再去烧它一烧。

我喜欢一种小动物作文300字【三】

香蕉很美味,形状特别。

香蕉的形状弯弯的,和茄子一样大小,香蕉有柄,和别的水果不一样,熟了的香蕉滑滑的,就像个滑滑梯,香蕉有很多“雀斑”,十分漂亮,香蕉有时候也会有一点直直的,柄下面也是滑滑的,拨开柄,你就会看到柄里有很多小条。摸一下香蕉,你会觉得它硬硬的,因为它有坚硬的皮保护着。

熟透的香蕉的皮黄澄澄的,不过你把香蕉放久了,都没吃的话,它会很生气,就渐渐地老去,变成一个“黑人”,它的柄是又绿又黑,没熟的香蕉皮是绿油油的,它有时会发出一股香味,来吸引人们来吃它,你拨开香蕉皮,轻轻的咬开,香蕉籽是黑的,香蕉的果肉是白乎乎的。

熟透的香蕉可好吃了,甜津津的,从嘴巴甜到了心里,心都被甜倒了,有一回,我把爸爸刚买回的五根香蕉一下子都被我吃光了,要吃苹果的时候,发现我的牙齿被它甜倒了,没熟透的香蕉有点不好吃,不过还是有甜甜的味道呢!

香蕉很好吃,如果你吃了它,一定也会有这种感觉。

我喜欢一种小动物作文300字【四】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