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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忘不掉的那声呼唤作文)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忘不掉的那声呼唤作文)

更新时间:2023-08-26 17:13:25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忘不掉的那声呼唤作文)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一】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二】

杰克·伦敦是美国作家。他一生经历丰富、坎坷,是一位多产而杰出的作家,《野性的呼唤》是他的第一部畅销书,也是他动物小说中最为出色的名篇之一。这部小说把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

巴克是一头强壮的狗。它本来在大法官家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做雪橇犬。它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日子过得很惨,还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后来索顿救了巴克,在他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了健康,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两次性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愤怒的巴克闯入凶手营地为主人报了仇。从此它对人类社会无所留恋,回归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与狼为伍。

巴克渴望自由并且奔向了自由。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三】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并由这种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四】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五】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中国东方出版社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六】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园里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

看着此情此景,渐渐地,大树有点不高兴了。

他想:我成天站在这儿,当护花使者。为什么花儿们那么喜欢风姑娘,一见面就亲热得不得了,我真是想不通。

于是,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风姑娘又一次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花园。可她进入花园的请求第一次遭到了拒绝。“不,你不能进去!”大树张开双臂,挡住风姑娘,毫不客气地说。风姑娘和花儿们再三请求,大树就是不答应。最后,风姑娘只好伤心地走了。花园里从此沉静下来,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欢笑嘻闹。大树暗暗得意,腰板挺得更直了,手臂也伸得更长。然而,这种成就感并没有让他陶醉多久,一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由于没有风姑娘的推动,胖胖的乌云大叔根本到不了这里,所以花园上空没有半朵乌云,炙烈的阳光在花园里,尽管大树拚命张开长长的臂膀,努力地为花儿们撑出一片荫凉,可是哪里敌得过太阳的威力。没多久,娇嫩的花朵们便被晒弯了腰,又没有水喝,个个苦不堪言。

由于没有风姑娘的走动,花香根本无法传播出去,以至于蜜蜂们无法闻到香味来采蜜、授粉,渐渐地,花儿们的后代越来越少,一个美丽的花园渐渐地被杂草侵占,成了一个荒园。

大树也开始后悔起来,后悔当初自己的自私,后悔自己没有珍惜风姑娘,珍惜幸福的生活。他现在是多么怀念昔日的快乐情景啊!他大声地呼唤风姑娘,恳请她回到这里,但他那干渴的喉咙却再也不能发出声音了。

烈日下,一个大花园,气沉沉,没有一丝风。

忘不了那声呼唤作文【七】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落红都有情,更何况我们人呢?

我相信在我们身边正演绎着一幕幕充满情的故事。不妨直说,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从小我就一直很听话,可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变了。也许是因为社会太乱,也许是因为我那不管用的自觉性。我开始变的经不起种种诱惑:早恋、打架、顶撞老师。这类的事情在我身上出现已不属于“惊天动地”了。小升初考试完后,我的成绩并不差,可父母担心我自觉性差,决定把我送进当地的一所郊区中学去读初中。到那所学校后,老师对我同样是帮助,是鼓励,是支持,是信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的液开始“凝固”,我成了一个“冷人”。老师、父母给我的一切关怀和爱我都当作不存在。我每天过着那乏味的生活,直到那次,父亲的泪,唤醒了我那麻木的神经,麻木的灵魂。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我十三岁生日。爸爸一早赶到学校,带着为我准备的生日蛋糕,带着全家人的祝福与希望来到学校。那天,天灰蒙蒙的。班主任和爸爸谈了一节课,把我早恋的事情告诉了他。下课了,我提心吊胆去见爸爸。他看见我时,手中的蛋糕“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那一刻我仿佛听到了爸爸心碎的声音,爸爸他哭了。那是一个男子汉的泪,那是恨铁不成钢的泪,那是一个父亲对孩子失望的泪啊!

爸爸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啊,你已是十几岁的人,爸、妈现在是能管教你,能保护你,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未来,有没有想过爸爸、妈妈的感受啊。”说到这爸爸已是泣不成声了。父亲的泪像钢针一样刺着我的心,他那滴滴泪珠清洗着我的灵魂。我跪在爸爸面前,一声声喊着:“爸爸我求您了,您别这样,别哭。我改,我一定会改的。您就再相信您的女儿一次,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好吗?爸爸!”

爸爸突然伸出双臂,一把将我抱在他的怀里,他的泪一滴滴落在我的脸上,融进了我心里。

从那以后,我重新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我就像春天的小草一样开始苏醒。小草被大地母亲的雨水唤醒,我被父亲的泪水唤醒。我不断的对自己说:我要更懂事了。

泪与笑,苦与乐,只有尝试了,经历了,才能懂得它们其中蕴含的真谛。今后的学习、生活还得我们自己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