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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之梦作文400字四年级(我的科学梦二年级小学生作文)

科学之梦作文400字四年级(我的科学梦二年级小学生作文)

更新时间:2023-11-22 00:28:29
科学之梦作文400字四年级(我的科学梦二年级小学生作文)

科学之梦作文400字四年级【一】

读完《仲夏夜之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始终不能忘却本书的内容。也许是这本书中的内容,人物还有写这本书的作者都是我喜欢的吧。

莎士比亚,我喜欢的作家之一。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在我的书橱里,共有他写的4本书分别是《哈姆雷特》《奥瑟罗》《罗密欧与朱丽叶》《仲夏夜之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仲夏夜之梦》了。

莎士比亚的喜剧《仲夏夜之梦》发生在夏至,这一天一直被认为是一个神奇的时刻。这出戏就遵循着这个传统精神,将场景摆在众多精灵出没的幽暗森林当中。在剧中,精灵王奥布朗与王后提泰妮娅起了争执,奥布朗就叫他的仆人帕克在提泰妮娅的眼睛上点了一种魔液,使她会对(醒来后)所见的第一个人一见钟情。与此同时,有两对年轻男女(在森林中)迷路了。帕克将魔液点在两个男子的眼睛上,结果他们俩都同时爱上了其中一个女孩。之后帕克看到一个叫巴腾的演员,他一时兴起,决定把巴腾的头变成驴头。没过多久,提泰妮娅看到巴腾就爱上了他。奥伯龙对这混乱的局面感到很不高兴,就命令帕克把巴腾的头变回原状,再解除提泰妮娅的魔咒。他又把四个意乱情迷的情人变成两对快乐的佳偶,每个人都认为这夜的奇遇只是一场梦。剧末,帕克告诉观众,如果他们不喜欢这出戏,就把它当成是一场梦。事实上,很多人都说,当剧终的时候,他们并不能确定自己所见的是事实,还是他们都做了同样的一场梦。《仲夏夜之梦》这出戏经住了时间的考验。

我其实蛮喜欢仙后提泰妮娅的,在第二幕的第二场里我很喜欢提泰妮娅讲的一段话:来,跳一会舞,唱一曲神仙歌,然后在一分钟内余下来的三分之一的时间里,大家散开去,有的去麝香玫瑰嫩苞中的蛀虫;有的去和蝙蝠作战,剥下他们的翼革来为我的小妖儿们做外衣;剩下的去驱逐每夜啼叫,看见我们这些伶俐的小精灵们而惊骇的猫头鹰。现在唱歌给我催眠吧;唱罢之后,大家各做各的事,让我休息一会儿。我觉得提泰妮娅很善良,所以我很喜欢她。

莎士比亚被誉为“时代的灵魂”“人类最伟大的天才之一”。我很喜欢这本书,也向大家推荐,希望大家能喜欢。

当然,书中诸如小仙们与织工之间的“调侃”以及穿插在书中的滑稽戏剧等,无一不是幻想、诗意与机敏的结晶,令人赏心悦目,流连往返。《仲夏夜之梦》的魅力由此可见一斑,我惟有感慨与其相见恨晚了。

科学之梦作文400字四年级【二】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歌颂母爱的书——《狼王梦》。它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成为狼王,生下一窝狼崽后,花了全部的心去培养它的孩子们,结果一事无成。就连自己忠诚的追求者——大公狼卡鲁鲁也和女儿媚媚相爱了。

这本书最让我感兴趣的就要数第一章了。第一章写了紫岚为了腹中的狼种不得不去猎取鹿崽。在一场生搏斗中,有一只小狼崽因为缺少营养,再加上寒冷亡了。悲痛欲绝的紫岚发奋一定要培育出狼王。

在这本书中,紫岚是一个有目标、爱子、望子成龙、知错能改的狼妈妈。她就好像我们的妈妈。我们的妈妈有时也会着急,也会生气。但都是为了我们好,我们要体谅妈妈。

科学之梦作文400字四年级【三】

前年的十一假期,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了千岛湖,领略了千岛湖的湖光山色,美不胜收。我们住在湖边的酒店十层,从房间窗户向外看,远山,湖水,轻舟,薄雾,白鹭,燕雀,组成了一幅安静的水彩画。而我,好想拿起一支画笔,为湖面添上一艘前进的游轮,和游轮后面扇形的涟漪。

清晨,当红彤彤的朝霞映红了房间的墙壁,我在小鸟的歌声中缓缓醒来,伸一个甜滋滋的懒腰,看一眼被映红的窗帘,云霞,又匝巴匝巴嘴,再次带着微笑入睡。啊,作业,成绩,奖杯,你们先让我再睡会儿……

中饭后到水边玩水,是我最喜爱的活动。我挽起裤管,故意迎着水边的小浪,抓起各种各样的小石子,高高地向湖中心扔去。似乎越用力,烦恼,就扔得越远。我在水边发现了一块黑黝黝的方形石头,大概有枕头那么大,我坚持要爸爸帮我搬回家,现在放在阳台上。每当看见这块石头,我就会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在千岛湖一段极平常的石头滩上,挥汗如雨地挖地堡,扔石头的欢乐时光。

必须要说的,是千岛湖的鱼头,美味的.鱼头,让我念念不忘的鱼头。有些微辣,但细嫩的鱼肉在牙齿间留下清香的气味,让我欲罢不能。每次吃鱼头,我都会吃得小肚子鼓鼓的。

这就是我的千岛湖,一个宁静,美好,美味的梦。

科学之梦作文400字四年级【四】

大家一定读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吧。今天呢我就要给大家介绍一个关于狼的感人故事。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凶猛食肉动物,可是这种动物也是富有浓厚的感情的。

这本书讲了母狼紫岚的狼崽的故事。四只狼崽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一只叫媚媚。紫岚想把这三只公狼的其中一只培育成狼王。

我给大家讲一讲蓝魂儿的故事吧!这只狼崽脊背上的毛色有一点偏蓝,是一种公狼崽。它的胆子很大,还没成年奇偶敢跳到树洞里咬醒正在冬眠的大狗熊了。以为已经习惯了每次在猎物面前勇猛地带头扑咬,所以不小心没捕兽夹夹住了,紫岚非常伤心,心想:我愿意自己被压在捕兽夹下,把你换出来。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想起了沈石溪的另一篇文章《斑羚飞渡》这个故事也是讲的朋友与朋友之间,家人与家人之间生于的关怀。老斑羚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年轻斑羚的性命。让人感动不已。

可是后来紫岚的梦想并未成为现实。但是媚媚可以生育下一代,它的狼孙可以成为下一代狼王。为了不让金雕吃掉小狼,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母爱多么伟大呀,为了它的狼孙,下一代的狼王,它牺牲了自己,换取了狼孙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