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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一篇作文以酒为题目)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一篇作文以酒为题目)

更新时间:2024-03-10 01:28:31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一篇作文以酒为题目)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一】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读后不但深受教育外,还能激发读者,积极向上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它深深地吸引我读下去……

十年的时间(1975-1985)演绎了感人至深的生活画卷,那里有气势磅礴的”斗争“,有汹涌澎湃的激情,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少年不羁的豪气。那是一个交织着”情“的世界:暖人的亲情、可贵的友情、真挚的爱情。

书中的主人公孙少平,虽然是个农民出身的孩子,他却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他学生时代的恋人,给了他精神上的支柱,从此,让他的生命有了意义,生活有了目标。

他的恋人,一个省委高干的女儿,从不以自己的身份引以为荣,相反,却为认识少平而自豪,她在日记中有这样一句话”在那个偏远地方,我有一个多么伟大“挖煤丈夫”……可见少平在她心目中的位置有重要。

他们曾有一个浪漫的两年之约,那是在一个美丽的地方,一个梦幻的地方,2年后,无论对方在那里?都要准时来到这个地方,可他的恋人却永远的失约了,葬身在那场洪水中,她的心就像雪莲一样洁白,她用年轻的生命,诠释的那个年代的青年,铺就了一条可歌可泣壮举。

少平按相约的时间,来到那个美丽的地方,却没有了他的恋人,所有的景色,顿时在他眼里都黯然失色,他伫立那课伤心树下,一步千徘徊,含泪离去,晓霞走了,而记忆在少平心里,却永远不会风化。

我从少平身上学到了两点:一是对生活的客观认识,不放弃希望,有一份执着进取之心;二是他对书的爱好,是书让他具有与众不同的气质,也是书让他与田晓霞成为最亲密的朋友。

书者,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书喜爱的无论如何都是让人可敬的。读一本好书,如同饮一杯香茗,其味,只有自己知道,它会让你浮想联翩,爱不释手,它就像一首无声的歌,有声的诗,在人们心目中荡起永远的涟漪。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二】

我一直觉得自己有个弊病,那就是自卑。表面上,我是个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活动的人,但是,其实在人群中,我会时不时的感到惶恐。无意中就会去注意别人,看到别人的穿戴地很帅或很漂亮就会由衷的羡慕,看到别人说的话可以那么幽默,就会很崇拜,幻想着要是自己也能够光鲜亮丽的在众人面前侃侃而谈,吸引大家的目光,那会是多么有面子的事。但是我也很清楚的了解,我就是我,不能一下子变成另外一个人,这是自己的个性,说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在自卑和小心中,我过着碌碌的日子和学习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阿德勒的书《自卑与超越》时,无限好奇,想在书中发现人们是怎样走出自卑,怎样获得超越自我的勇气的。果然他没有让我失望。

书中的语言,平和亲切像是一个智者慢悠悠的与你对话,慢慢的告诉你人性格的秘密和克服自卑的方法,让人的心情时起时伏,最终归于宁静和满足。

阿德勒从个体心理学观点出发阐明人生道路和人生意义。作者提出:每个人因为对其现实地位的不满意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所有人的通性。在我的理解里也就是虚荣心。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超越自卑,关键在于正确理解生活。这种理解就来源于家长和教师的正确教导。他指出要培养儿童对别人、对社会的兴趣,使他们真正认识“奉献乃是生活的真正意义”。这样,他们就能够从自卑走向超越。我的理解是“人的价值不体现在他个人有多完美,而是对社会的贡献有多少,贡献的价值远远比个人的形象能力来的更重要。美在心灵,就比他人更高尚。

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与职业、社交和爱情这三个主要问题有关。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作反应时,都表现了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真正的生活意义在于对别人和社会发生兴趣以及能与人合作。

自卑感实际上是人类不断发展的动因。科学的兴起就是因为人类感到他们的无知和他们对预测未来的需要而努力奋斗的结果。优越感的目标取决于每个人所赋予生活的意义,是建立在他的生活方式之中。人类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我们所有文化贡献的源泉。而超越力量的大小,端视自卑心的强弱,以及个性、企图心等。自卑与超越的相对强弱不同,在不同的人身上,衍生出许多种不同的性格与行为来。正因这股力量相当强大,若能够妥善运用,则可以成为一股不断突破的动力,否则,将成为另一个失败的开始。

任何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最初都是以感觉来判断是非好恶。刚出生的婴儿到幼年阶段,接收到任何负面的信息,印象都会特别深刻。容貌、身材的高矮胖瘦、课业成绩的好坏、家庭背景的差异等等,都有可能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种下自卑的因子。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命单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生活是自己的,没有必要为了别人一个眼光而改变自己的前进方向,放慢提升自己的脚步!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三】

《边城》是很久以来我就很想了解的一部小说,可是不知怎么总是不记得去读它,是自己太忙吗,好像不是,是对它的渴望程度不够吗,可我真的喜欢它。直到有一天偶然的与它邂逅,那种兴奋劲我真不知如何描述,我只对同学说了一句话:“一直以来我都在图书馆找一本书,可是我总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它!”

有人说他是山里飘来的一阵风,还带真新鲜泥土的气息。当我翻开《边城》的第一页,我就切身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顿时我好像置身其中,深呼一口气,感觉是那样的清新愉悦,让自己很放松!我的心也就从此刻跟这作者的笔尖跳动着,渐渐的认识的那个小镇,那条河,那里的人们,当然还有老船夫,翠翠,挪送…… 似乎我已成为了他们的朋友,随其乐而乐,随其忧而忧!

现在的社会物质生活充裕,可是心灵的世界似乎并未与物质同行,因而“无聊’”,“寂寞’”,“空虚”成为了我们大多数人口头禅。我也不例外,我时常在这个物质横行的世界中感到疲惫不堪,心力交瘁,而《边城》便是我寻觅已久的一片净土,让我疲惫的心找到了一个可以停歇的驿站!与现在的世界相比,《边城》里的世界似乎什么都没有,或许是人间与天堂的差别,可是哪个是人间,哪个又是天堂呢?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是不统一的。

如果将《边城》比做一个杯子,就好像韩寒一样,我也好想从《边城》这个杯子里窥出理想世界的影子。走进《边城》的世界,总是想找一些词汇去描述它,可我总是失败了,因为 任何华丽的辞藻在此都变得淡然无味,它们切实与这里的一切都不相符。最后我决定换过一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有人曾说过人物是顺着小说的世界而生的。翠翠那如水一样柔情,明净的双眸,如那个世界的天空一样空灵,广阔的心;老船夫的善良,尽职;挪送的勤劳勇敢;天宝的直爽,憨厚……一切的一切或许就是一个 “净“吧,我并不知我这样的概括是否得体,但它真是我真实的感觉。因为每次读完《边城》后我的心灵就如春雨洗涤过的大地纯净无比,那种感觉真好!

谈论一个世界,当然不可或缺的便是那个世界中人们的三观。我很大胆的猜测或许那里的他们并不知这个名词的含义,可是他们却用他们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的三观。他们乐天安命,他们认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情感,而金钱只是辅助它的一个次要工具,他们通常不在乎与其生活无关的其他世界……如此,就是他们的“三观”,或许,和现在人们的三观相比有人会笑话他们的无知,可是,当你仔细阅读之后,你还会笑话他们吗,难道你没有从中发现什么吗,它和众多专家高调提出的三观不是有很多相似之处吗 ?

一个世界是不能没有爱情的,因为爱是人类活着永远不可泯灭的永恒的主题!《边城》的世界当然少不了爱情。有人说,《山渣树之恋》是史上最纯美的爱情故事,可是与挪送和翠翠的相比,相信你会有一些新的看法。至今我的脑海里仍时常会浮现翠翠只身一人站在渡口边守望的情景,“他或许明天回来,或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时常孩子气的抱怨到“为什么作者不直接写出结局呢?”这也就是艺术的魅力所在,它留给我们美丽的想象空间,或许这也表现出作者当时矛盾的社会心态吧!

从《边城》的世界里我窥出了许多现实社会没有的东西,当然我不可否认的是那里也有一些和现实世界相似的东西,如他们传统封建的观念,可是,这并不影响这个世界所展示的美丽主题。社会发展的脚步是前进的,我们如今已无法阻挡物质横行这个主流世界的发展,这就好像很难从现实世界与《边城》世界中区分谁是天堂,谁是人间一样。可是,我们是否可以大胆的想象呢,我们为什么不将现实与《边城》相结合,将人间与天堂相融合,共同构筑一个“人间天堂”呢,也就是一个精神与物质同行的世界!从《边城》中窥影,窥出一个理想世界的美丽倒影!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四】

寰中绝胜,唯美雁荡,思来已久,今始得空成行。行至灵峰,已过子时,春雨正浓,到处雾蒙蒙一片,匆忙夜宿。次晨闻鸟鸣在窗外欢唱,将那春意唱得诗般写意,缓缓拉开窗帘,刹那间那还略带睡意的早时阳光映入房内,尽除来时害怕雨后难游的忧虑。伸个懒腰,缓步楼外,昨夜雨后的雾气幻化成云丝丝挂在半山,低得似乎触手可及,犹如那张抱着琵琶半遮的脸,将那似刀削斧砍的叠嶂山峦和沁着灰白的巨大岩石忽隐忽显地从雾中送入眼睑,纯美至极。

雁荡因奇峰怪石、古洞石室、飞瀑流泉称胜,但从何处开始游山观景,那标满景点的游览图给早餐后的'我带来些许愁闷,恰在此时,旁边一导游给准备出行的团队介绍雁荡三绝,我会心一笑,就从三绝最西端的大龙湫开始,由远及近。

车停在大龙湫外,行过一座青石板桥,入景区门,但见层层叠起的流纹岩火山堆,火山喷溢熔岩在地表流动留下的痕迹,千百亿年来完整真实地记录着地质的演化。缓步前行,只见一孤峰在众山中,远远望去似剪似帆、似情似侣、似雀鸟似熊兽,移步换影,演绎如此,鬼斧神工,栩栩如生。渐行渐近,水声从空旷峡谷传出,大龙湫瀑布凌空飘洒,夹带着雨丝扑面而来,似是长龙从高空游下,至半空因风吹散状如烟雾,入地接水后幻化无形,似潜龙入水。袁枚诗:“龙湫之势高绝天,一线瀑走兜罗棉,五丈以上尚是水,十丈以下全为烟,况复百丈至千丈,水云烟雾难分焉。”不禁入脑,此情此景,美轮美奂,至真至纯。

由大龙湫折返而行,经方洞停车,抬头只见天际边悬着一条铁桥,横跨两座险峰,兴致使然,在绝壑之上的连天云梯拾步盘行,俯视远眺,半云半雾间隐现出摩天山嶂和壁地奇峰,气势磅礴。行至半途,崖边露出一座方形孔洞,入内竟是一座古刹,在此入法门,半是僧侣半是仙,羡煞旁人。沿古栈道扶铁栏前行,不到半里地来到悬在两峰间的铁索吊桥,步行其上,透桥板缝隙见离地百米,险峻异常。

天色渐暮,日落西下,行程赶人,无法再行前往雁荡三折瀑,或许留下些许遗憾于心,就是那心有所许却存有残缺的美吧!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五】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又却读懂了什么。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好处。

一个纯真完美,以前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完美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能够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能够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应对他以前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来源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以前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证明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应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正因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期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理解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用心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以前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此刻其中有他务必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六】

上师范的时候现当代文学老师就给我们推荐过余华的《活着》一书,当时看了一部分,觉得不是很喜欢,太过压抑和苦闷,今天回想起来也许是年纪和阅历的原因吧。今年寒假开始的第一天去逛书店,准备买一些书打发寒假单调枯燥的生活,很巧,一眼就看到了《活着》,于是,上学时候的美好记忆被勾起,毫不犹豫买下了它。

回到家,从五六本书中间抽出《活着》这一本,躺在床上,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将它读完。说老实话,我读书比较慢,喜欢边读边品,看看作者的语言妙在何处。可是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完全不一样,它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凑,环境描写、心理描写等细腻的句子很少,作者余华的叙述手法非常直白朴素,没有任何的煽情。在他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主人公福贵经历的每个悲剧都是痛苦的,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令我在读的过程中都感觉透不过气来,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正如美国《西雅图时报》的评论所说——“《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没有那种功力去评论《活着》在当代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除了看过作者余华的几篇不同版本的自序外,也没有认真查找资料研究过作者。但我分明看出了本书给读者提供了一种理念,即如何生活,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主人公福贵虽然有着种种恶行,但是在文革的大背景下还是学会了如何生活。且看小说的结尾,那可真叫人难忘。叙述者看着老人和他的牛,一只名字叫福贵的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这样的结尾有什么寓意呢?余华在日文版自序中的最后一句话也许会给我们启示:“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

我们的一生也窄如手掌,可是我们能否让它宽若大地呢?我们该以怎样的方式活着呢?我想,读完《活着》我们是该思考活着的意义以及如何活着。

大学生以酒写作文【七】

人们都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

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读了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说,我也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在美国旧金山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但由始之终从来没兑换过这张支票。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当时社会上的拜金主义思想,当时的人们都太看重金钱了,钱!竟然成了可以衡量一切的标准!为了钱,他们可以放弃一切,放弃地位、家人、职业……

拜金主义思想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加可耻,因为世界上还有很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很多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金钱不是万能的。之所以那个年代社会腐败,和这些见风使舵的人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这个年代,也有。一次,我看到路边有一个满脸是胡子的乞丐,正在低声乞求人们:“我好几天没吃饭了,谁给点钱——谢谢,谢谢,祝您全家安康……”

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嘴里还嘀咕着:“这脏老头,真是……”我也实在看不惯,也只好绕过了。妈妈说:“伦伦,你去给爷爷点钱吧。”说着,她拿出了两块钱,递给我。我拿着钱,跑到那个爷爷前面很远,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妈妈一看我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事后,我也觉得这太不对了,但就是不习惯老爷爷浑身的霉味,看不惯他衣不遮体,听不惯他的外地口音。

但是,我也知道这不至于啊,为什么偏要远离他、躲避他呢?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人们的地位、财富而就去判断一个人的身价,那就错了。这种以貌取人的做法难道不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不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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