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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初中)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初中)

更新时间:2024-04-06 09:19:09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初中)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一】

京剧——中国的国粹,享誉世界的经典艺术。京剧是北京的一种象征,是民间艺术的一种歌颂,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传承。

记得小学四年级,我省为了迎接从南非来的一批特殊,让我与京剧曾有过一面之缘。

当时第一次接触京剧,由老师向我们讲述了好长一段关于京剧的经典及传奇故事。从那时起,我知道了中国戏剧大师——梅兰芳,知道了他为了京剧苦苦练习,不怕挨饿受冻,一心只想着圆戏剧梦。

我们接演的是《京剧脸谱》,其中有张飞、曹操、关公等那些令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角色。在戏中,剧组年龄最小的我饰演的角色是“李铁梅”。我被选上的原因让人哭笑不得,因为我的头发很长。为此,老师还特意给我科普了一下:在京剧《扎红头绳》选段中,就是由李铁梅父亲为她买的一根用来扎头发的红头绳开始的。

在以后的排练中,越来越多的因为技术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暴露出我的问题,使我不止一次想过放弃,但是后来想想,能从年级里近600人中脱颖而出参加国际交流演出,是多么光荣的事啊!更重要的是京剧是国粹,我可不能为国“抹黑”啊!

于是,在排练过程中,我一直本着为校添彩,为国争光的信念为之奋斗。通过一次次演技成熟的蜕变,经过一次次枯燥的重复彩排,这一天终于到来……

晚上的演出,要求中午到场。吃完午饭,就开始了紧张的化妆工作和现场布置。由于京剧对于面部脸谱的要求特别高,所以剧组专门买来高级油彩。在这个过程中,大家也经历无数坎坷,比如:我的头发在编的过程中打结了,小花旦在戴尖针头饰的时候扎到了肉了,油彩流到眼睛里了……

不过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半年的封闭式训练,我们剧组及此次演出得到了南非团队的高度赞赏!

也是通过这次特别的经历,使我对京剧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也真是因为这次与京剧的一面之缘,让我体会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京剧是一种潜藏在中国精髓的艺术,值得让人热爱、回味。感谢这次我与京剧的一面之缘,虽然之后我没有再过多的接触它,但是正是这次经历,让京剧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终生难忘……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二】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三】

童年是每个人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部分,它记录着我们的欢乐,忧愁。小时候,我喜欢和大家在一起,无忧无虑,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我们的欢笑声。可如今,我已经回不去了。

我已经是个初一的中学生了,和许多的同学都已分离,我只能把童年烙印在脑海里,回想着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事情又浮现出我的脑海。

当时的我是多么地幼稚啊,为了和同学抢东西,和她闹别扭,回想起来,还真是可笑啊!我坐在操场,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你追我赶,不经一笑,原来童年就是这样。看着他们,我也回想起以前的事……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约了两位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等待着他们的到来,不到一会儿,他们并排着来了。周美玉的手里还拿着一本最新的漫画书,我的眼睛瞬间一亮,哈哈!这不正是我朝思暮想的漫画吗?妈妈不给我买,我就向周美玉借。可我却没看见于晋娴也想借这本书。这时,周美玉炫耀地说:“看,我新买的漫画书,很酷吧!”我们俩个向小狗似的奋力点点头。她有说:“这可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了,不过,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们,你们谁抢到就是谁的。”说完,手里的漫画书一抛,我抢到了!可没想到漫画书的另一边还有一双手,是于晋娴!她和我都如狼似虎地看着这本书,你瞪我,我瞪你,最终谁也没放开手。我和她都开始抢,只听,“嘶”,书已经“五马分尸了”。我和于晋娴都傻眼了,看着地上的书,又看看周美玉,她那双眼睛瞬间变红,五秒之后,便哇哇大哭起来,听见了周美玉的哭声,我的邻居大姐姐来了,听了我们事情的来龙去脉,笑着说:“这样吧,你们来打个“官司吧!””大姐姐当“法官”,我和于晋娴变成了“被告”,而周美玉却是“原告”,“法官”开口:“你们是谁撕破的”!我们互相吵闹着,“法官”又说“肃静,你们不管是谁弄得,都应该勇于承认,如果友谊撕破了,可就粘不起来了!”听了她的话,我们都很羞愧,我们以前主动把书粘起来,一起其乐融融地看着书。

这就是我的童年,它总是让我回味无穷!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四】

“快过来,你看,这个豆角好奇怪呀,为什么是紫色的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你哪找的呀?”

“就在那边,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

“嗯……好吧。”

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我看着手中的照片,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而她呢,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那一年的夏天,她留着一个齐刘海,头发垂落的脖子那里,总是喜欢穿着一条七分裤,上身穿着一个淡粉色的半袖,一身干脆利索的打扮,身材还稍微有点稍胖,我还因此经常调侃她。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既开朗又有礼貌的孩子。她见到什么认识的叔叔阿姨,就总会扬起一个四十五度的微笑,甜甜地说一声阿姨好,叔叔好,也正是因为她开朗又有礼貌,附近的大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连我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她的老家不在这里,她常跟我说他家乡如何如何的美丽,那里的水是甜的,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或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她给人就是这样舒服的感觉。她是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女孩,就算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在她这里也会消散不见的,她就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不会像烈日那么刺眼,也不会像寒冰那样冷人入心。与她相处是非常舒适的,所有的烦闷都会被她包容。她就是那春天的一缕清风;夏天的一股清泉;秋天的一阵果香;冬天的一抹阳光,璀璨而不失温和,她总是能轻易的化解你的不快……

那一年,她搬走了,因为上学的缘故,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样方便上下学。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

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暑假到了,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这两年了,我担心她变了,我也变了,可现在看到,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我们一起坐在床上,各自诉说着,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想当年,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向她说的,这次的见面交谈,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不知多会儿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再深的友谊,不常联系,还是会变质的,但我却不相信,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永不磨灭,我深信着!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五】

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地方,它是你的乐园,承载着你儿时的回忆,美好的记忆。在你伤心、失意时,是你想想就会觉得放松,觉得美好的地方。

我也是一样的,五岁以前,因为爸爸妈妈忙于工作,所以我被送去和姑姑一起住,那儿的老屋也无疑是我第二个家。在我的印象中,老屋一直是很美的,屋前有棵高大的香椿树,每到春天,树上就满是香椿,那时,姑姑总是会摘下来好多,送给邻居们,又或是做成香喷喷的香椿面。

屋旁还有一小片空地,姑姑在那儿种上蔬菜,小时候,我特别喜欢摆弄那块地,又是“松土”,又是“浇水”,姑姑也不阻止,只是坐在老屋下静静地看着我,夏天的夜晚,我们一起搬着凳子在屋旁看夜空,看满天的星星闪烁,老屋好像就在一旁安静祥和地看着我们,它带给我的,是满满的回忆和亲情……

可当我与它再见时,老屋完全变了样子,它被拆了,要盖新房,儿时的乐园不见了。记忆里那棵高大的香椿树,那一刻就倒在脚下,那片只属于我的小菜园已没了踪迹,屋顶的瓦片碎了一地,甚至连原来坑洼的土地,也铺上了砖,曾经睡过的床,做饭的灶台都已消失不见……我顿时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泪水伴着不解落下,就那样哭出声来。这时,姑姑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香椿面,擦了擦我的眼泪说道:“我明白你的不舍,明白老屋对你意义非凡,姑姑也和你一样,但你要知道,世界总在变化,没有什么会一成不变,虽然老屋不在了,但它也带给我们美好记忆还在啊!我们要带着对它的思念向前看。”

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姑姑往我嘴里喂了口面,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的味道,又抬头看了看天空中那只曾在屋顶停留的鸟,看了看姑姑那和记忆中一样温暖的面庞,我突然明白了,其实一切都没变,回忆还在,亲情还在,老屋一直在心里。

世间万物都会改变,但只要一直怀着最初的心去面对一切,老屋在我心里,一直如初见时的那般美好。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700字左右初一【六】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