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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优秀范文)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优秀范文)

更新时间:2023-11-27 15:51:35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优秀范文)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一】

几年前我们家养了一只刚刚满月的小狗,才养了几个月它就长大了,它胖胖的非常爱玩,我们家人就给它起了名字叫“哈斯尔”。它有一身雪白的毛,粗大的尾巴向上翘着,卷成一个圆圈,好像一朵盛开的白色大菊花,非常好看。

我们全家人都喜欢哈斯尔,哈斯尔也非常亲近我们全家人。不管我们谁走走出家门,它都要跟着,好像不舍得让我们离开似的。放学回到家,它就在门口等着我,一回来还得先跑它,哈斯尔就像小孩子似的在我的怀里“撒娇”。我没有办法只好用手抚摸着它的下巴,和谐的说“好了,哈斯尔乖”。它才从我的身上跳下去。

它的耳朵很灵,就连几公里外的声音它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它的嗅觉非常好,无论是被埋起来的食物,还是被藏起来的食物,它都能闻到这些食物的气味。

它非常忠实自己的主人,其实非有益的动物。

我喜欢我家的哈斯尔,因为它给我们家带来了快乐。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二】

近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空气清新。所以我和爸爸回到乡下。

我来到啥也没变的家乡,走着走着,我的目光和狗的目光正好对上。我心想:怎么办?回去?可是哪里的风景很漂亮,突然想起老师说过:“正常得走,狗就不会咬你。”果然,狗没有咬我。可是,再回来的时候,因为我迫不及待的回去,狗一看见,就向我狂奔。

从此我再也不敢在狗的面前跑了。小朋友们,千万不要这样做哦!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三】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国王企鹅,在所有的企鹅当中,它们是体型第二大的,仅次于皇帝企鹅。国王企鹅分布的地区并不是众所皆知的南极,而是在亚极区和温带区,它们的身高大约是八十至九十公分,体重约十五到十六公斤,一天吃两餐,一次需要吃五百到六百克的鱼。

我喜欢国王企鹅的原因,是因为它圆圆胖胖的体型,有如一颗皮球;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就像一位酒醉的人走路东倒西歪的样子,令我看了忍不住捧腹大笑;它们在水中游泳的时候,速度快得彷彿一艘艘小型潜水艇,也令我钦佩不已;天气冷时,它们还会聚成一团,互相取暖,场面相当壮观。

我第一次见到国王企鹅,是在我幼儿园时,那次,我们全家一起到动物园,我们在园区里逛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企鹅馆”。一进到里面,哇!墙上琳瑯满目的企鹅图卡,介绍了许多企鹅的习性,令我目不暇给。这时,我看见前方有一个大玻璃箱,里面有好几只国王企鹅,有的在水里游泳,有的在岸上互相追逐,真有趣。 在玻璃箱旁,我还看到几只栩栩如生的企鹅雕像以及告示牌,上面提到企鹅容易受到惊吓,所以希望游客不要拍打玻璃箱或使用闪光灯拍照。我在“企鹅馆”内流连 许久,最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由于人类不断的开发,间接影响了动物们生存的环境,目前全球暖化问题严重,南北极的冰层逐渐融化,企鹅正面临绝种的危机。我们身为地球的一份子,应该努力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人人做好环保,让各种生物得以在这美丽的星球上继续生存。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四】

在我七岁那年,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一只泰迪犬,听说它只有1个月大,是个小帅哥。记得去接它的时候,正值寒冬腊月,我从阿姨手里接过睡篮,看到一团巧克力色的绒球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我赶紧抱紧篮子跑回车里。从此,我们家就添加了一个新成员——迪莫。

迪莫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因为当时我最爱的动漫人物就叫迪莫,所以毫不犹豫就把这个名字给了它。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一定要把它当作我的亲弟弟一样照顾。每天上学前,我会给他倒好牛奶和水,放好狗粮;每天放学后,我进屋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迪莫,带他去卫生间训练他大小便。出门遛弯是迪莫最喜欢的事儿了,一看我的手里举起狗绳,他就会摇着尾巴上蹿下跳。你瞧它那小小的身影,下台阶时还害怕地哆嗦呢!我不住地鼓励它:“迪莫,你可是个男子汉,勇敢一点,跳下来!”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跟在我的身后一蹦一蹦地下了楼……它最享受的是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我刚用盆接满水,它就迫不及待跳进去了,原本的“蓬松秀发”一沾水立刻贴在了皮肤上,让它看上去格外瘦。打上沐浴液,揉揉搓搓,它顿时被一团白泡泡包围了,只露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黑宝石”,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给它吹风的时候,它总会张大嘴巴做出吞咽的动作,似乎想把这暖风都吞进肚子里。面对这个淘气的小家伙,我使出浑身解数才能给它把毛吹干,它是又帅又干净了,我则出了一身臭汗。

由于我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妈妈觉得迪莫太孤单,跟我商量把迪莫送去姥姥家养。我虽然有点舍不得,可是也心疼它白天没人陪,就欣然同意了。

迪莫到了姥姥家更是受到了万般宠爱,没过多久就长得滚圆滚圆的。可是,我的迪莫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并没有因为分离就把我忘了。每个周五我去姥姥家时,迪莫总会守时地趴在门口等待着我。他的耳朵很灵,能分辨出我上楼梯的脚步声。门一开,它就冲上来一蹦三尺高,一直往我身上扑,想让我抱抱。我假装不理它,进屋坐到沙发上。它会一路追过来,蹦到沙发上,用头拱拱我,用爪子挠挠我,皮赖脸往我胳膊里钻。看着他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我总会败下阵来,一把将它搂在怀里。它会瞬间安静下来,毫不掩饰它那一脸满足的样子。

转眼,迪莫已经陪伴了我们四年半了,由当年那个下楼梯都瑟瑟发抖的“胆小鬼”变成了能纵横驰骋的“英俊小伙儿”,我也由懵懂未知的儿童长成了翩翩少年郎。真的希望我们能继续陪伴彼此长大!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五】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它们对我们人类有帮助,也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狗的毛有五颜六色,最常见的当然是黑、白、黄、棕这四种颜色,不过有的狗颜色是混和的。它们的头大大圆圆的,下面一块凸起的地方,那是它们的嘴巴,那块凸起的地方上方一丁点可以看见两个黑色的鼻孔,再看凸的地方上面有一只会预料自己会不会生病的耳朵,如果生病耳朵会下垂,没生病耳朵会向上直。有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尾巴是二十五厘米左右,它的体形比鹿小一点。

狗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狗,它的用处会不一样,如警犬它可以帮警察破案;牧羊犬如果训好可以帮你放鸭子、放羊、放牛,也可以帮我们把它们赶回家;看家犬是在我们外出时,如有陌生人来撬锁、偷东西,它就会去叫、甚至会咬贼,一直咬到他逃跑为止。我的老家有一只狗叫小黑,现已四岁了,这只狗有看家的特点,又有宠物狗的娇情。这狗对主人它就象宠物狗,我摸它,它就向我这靠,我抱它,它硬会往我怀里钻,就象受到呵护一样娇情得很,也非常喜欢我。但它体现看家的特点时也会很凶恶,有一天夜里,有一位爸爸的客人来访,它以为客人是小偷,就会大声音叫、咬,冲上去,差一点就咬到那位客人,直到爷爷制止才停止它疯狂的行为。我们家的狗太好玩了,说变就变,对于我们之间就象好朋友,每次我回到乡下,它就象见到久违的老友一样,发出“哼哼”的小调,摇着尾巴跑过来,用嘴咬咬我的裤角,可能这是它们欢迎老朋友的方式;我离开时,它会一直送我到村口,有时也会叫两声,就象送别朋友一样,有一种离别时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喜欢狗,更喜欢好狗,它们通达人性、善良、可爱、忠诚!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六】

姥姥家养着一只牧羊犬。

它只有三个月大,全身长着棕黄色的毛,脖子上的毛是白的,耳朵是竖直的,一双眼睛像两个黑宝石一样镶在头上。它总是昂首挺胸,眼睛注视着前方,显示出它的贵族风范,所以我为它起了一个很酷的名字叫——火影。

每天我放学回家就会看见火影对着我摇尾巴,并冲着我汪汪地叫,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

在暑假里的一天,我带着火影去龙泉广场滑滑板。我绕着广场滑,火影就忠诚地跟着我后面跑。等到中午的时候,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我发现火影有些异常。它的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耳朵耷拉下来。回家后,火影就把头放在前爪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于是,我马上抱起火影飞也似的跑到了宠物医院。到了以后,医生检查完说:“没什么大事,只是中暑而已,它毕竟只有两个月大。”之后我拿上医生开的药,抱起火影回家了。回家后我把药倒进牛奶里喂它,它闻了闻,可能觉得有异味,怎么也不肯吃。我蹲下来,摸着火影的头说:“火影,吃吧,吃完了病就好了。”火影好像听懂了,于是它把药和牛奶很快地舔完了。之后每天这个时间,它就会守在饭盒旁等待吃药。渐渐地,经过我的精心照顾火影的病好了,它有恢复了往日的神采。

我的火影是一只既聪明可爱又乖巧伶俐的小狗。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七】

我养过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小鸟、小猫咪、小狗、小鸭子、小乌龟和小白兔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狗了。

记得有一次,我的爸爸从北京带回一条小狗。他每天一睡醒觉就‘旺仔’的跑到我屋,叫我起床。所以,我和爸爸给它起名叫旺仔。他长着一双黝黑黝黑的大眼睛,耳朵也是黑乎乎的,向下垂着,一身黑毛,看起来非常可爱。

旺仔的鼻头是黑色的,只有要一块儿肉,就会闻着香味去吃。它的耳朵也不例外,只要一有人进家,就跑过去看一看、闻一闻,看看是不是自家人。

一个星期天,我和爸爸带旺仔出去玩,我们开着汽车去了广场,那里人山人海,像一根彩带随风飘扬。我高兴极了,带着旺仔跑来跑去,爸爸在池塘边看书不一会儿,来了一条比旺仔大一点的狗。我害怕极了,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腿发抖,没想到,一向乖巧的旺仔急了,看见我心里害怕,一下子扑到我的面前,把我堵在他的身后,他勇敢的面向那条大狗,‘旺仔’的叫着,这时,看到旺仔如此勇敢,我心里无比欣慰。像开了一朵甜蜜得花。只见大狗往后跑,我想:是吓怕了吧。我生怕旺仔跑去咬它,抱起旺仔,它对我直叫,好像在说“我还没有真的发威那。”

我自从买了旺仔,它好像使我变了一个人,不再像以往那样胆小了,我以后,一定不伤害小动物,把旺仔当成一个亲爱的宝贝,宠爱着她,和她成为最好的朋友。

写作文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动物【八】

两年前,在我家的花园里,我养了一只黑灰色的小狗,由于它非常好动可爱,我给它取名叫欢欢。它有着黑珍珠一样水汪汪的大眼睛、耷拉着两只毛茸茸的大耳朵,黑黑的小鼻子到处嗅来嗅去,尾巴永远不停地晃动着,像一只上足了发条的玩具小狗。

有一回,我在院子里踢足球,它跟在我的身后跑来跑去,汪汪汪地叫着,好像它也会踢似的。我故意不让它抢到球,可是它抢的更欢了。一不小心,足球被它抢了过去,它用头顶着跑出去好远才停下,我追不上它,它回过头歪着脑袋看着我,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在说:“哈哈,来追我呀!”看着它可笑的样子,我气坏了,趁它不注意把足球抢了回来,并且踢了它一脚。这下,它可能生气了,也不追我了,慢悠悠地走到墙边卧了下来,把头枕在两只前腿上,静静地盯着我,好像很委屈的样子,刚才的神气模样一扫而光。我顿时为自己的粗暴举止后悔不已,连忙走到它身边,蹲下来抚摸着它的头表示安慰。好一会儿,它才又活泼起来,跟我继续玩了起来。

还有一回,家里来了一位陌生客人,欢欢叼住客人的裤脚活不松口,客人拖着它走了好远,看着它调皮笨拙的样子,大家笑得掉出了眼泪,直到我过去掰开它的嘴它才松了口。

后来我们搬了家,不得已将它送人了。直到现在,我还是很怀念和它在一起玩耍的那些日子,也会经常想起它那调皮、可爱的模样。

我爱我的小狗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