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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我把青春献给了你作文)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我把青春献给了你作文)

更新时间:2024-06-09 23:59:25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我把青春献给了你作文)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一】

所谓的“真实”当然以批评和质疑居多,在指出对方问题的这一点上,俩人都毫不留情。因为,我们都知道,“情”在这儿,没用。

任何你鄙视和讨厌的人,都有你的某些特质。所以我现在已经不会花时间浪费在这个事情上,做自己一天,比讨厌别人三天效果更好。

遇见再喜欢的人,对方如果第一次没什么好脸色,我也就逼着自己“自”了。倒不是年纪渐长的原因,而是懒得努力,懒得解释,懒得花时间。不是说了么,好多好多美好的事情,就应该遇见,而不是追逐,或者等待。

其实这些年,更辛苦的事情并不是自己的坚持,而是如何纠正他人对自己的看法。这种纠正不是因为在乎他人,而是不想委屈自己

狂热是什么?狂热就是你看到一群人默默地和你干着同样一件事,却毫无抱怨,你恨不得跳进锅炉以表心迹。

只要能做到心甘情愿,一切就理所当然。

我们留着点什么,只是想证明从前。

任何虚伪,强装,虚荣,在时间面前,终究落败。而能经得起考验而成为历史的,必是对少数人的真诚,和对大多数人的平和。

相思是篇冗长的腹稿,可发表出来,却往往很短---周国平

感情的开始就是一颗沙粒进入贝壳的开始,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沙粒才有可能成为一粒珍珠,叫作幸福。

所谓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所谓天长地久不过是权衡利弊。长大的我们做的任何决定,必定是经过了万般辛苦的针扎,谁的青春都经不起挥霍,何必要连累别人呢?

我是把自己看得很低,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把我看得很低,我看我和你看我是两回事,所以请不要自作主张拉近咱俩的关系

很多男孩没有成为女孩孩子他爹,但只要有心就一定能成为孩子他干爹。我觉得干爹都是有爱心的人,无论何种场合。

所以能从一个眼神中读出你的歉意才是你的真命天子,能从一个拥抱中感受到你的不舍才是你的知己。虽然我们都不是偶像剧演员,但是爱你的人,是会代替镜头捕捉你所有的一举一动一娇一情。而那些需要你浪费时间去向TA解释一切的人,必定是上帝派过来收你的人,撤吧。

你有的是激动,你有的是崩溃,你有的是谦卑,你有的是沉沦,你有的是退缩,你有的是热爱,你有的是憎恨,这些你都有的是。你唯独没有安静的三分钟,那安静的三秒钟就是你的态度。

生命的意义不在于人健壮时有多么辉煌,而是在它逐渐凋落时,有明白她的人在一旁静静地陪她待着,不言,不语,屏息中交换生命的本真,任凭四周的嘈杂与纠纷。

很多人闯进你的生活里,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然后转身匆匆就走

我们都说要做有追求的人,最后往往发现周围只剩下自己。能鼓励你的人也只有自己。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二】

刚刚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说一个上三年级的孩子,过年的时候通过微信红包收到了一些压岁钱,因为自己的微信没有实名制,没法提取现金,就让妈妈帮忙提取了。提现后,小孩郑重其事写下一张欠条,欠条 xxx欠xxx1500元,下面落款是甲方:xxx乙方:xxx据报道,这张欠条后来被孩子郑重其事给保管起来了。

咋一看,不禁吃惊,现在的孩子压岁钱能收这么多?1500元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想想自己小时候,总共收上几十块的压岁钱,就已经高兴的不得了,认为是个天文数字了。更别说是现在的上千元了。不过,看后面的调查,很多孩子的压岁钱已经过万了,平平常常的也就在5000左右。好吧,这个数字确实有些吓到我了。

后来,看到这个欠条,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话说,压岁钱这种事情,对孩子来说,是孩子的,可对父母来说,只是礼尚往来的事情,小小的孩子拿着这么多钱,会不会给做父母的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呢?我相信,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如此多的经济来往出给别人家的小孩。

记得小时候,自己收到的压岁钱也只是过过手,转手就交给妈妈了。小的\'时候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就直接由妈妈保管着,等有了金钱概念的时候,已经懂得了压岁钱是其他人给了自己,自己爸妈也得往出给,礼尚往来的事情。自己当然不会拿着那几十块钱,让爸妈那边难做人。

看到关于这个欠条的评论和现在人们对孩子压岁钱的处理方式,大家更多的倾向于压岁钱理应属于孩子,理由是这样可以从小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可是,很少有人能够让孩子来理解爸妈的付出。

要知道,在哪个时代,抚养一个孩子都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当今的社会,养一个孩子需要付出的更多。

因此,在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个人认为,大家应该看到的是,除了从小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孩子们更应该有的是对爸妈的理解和体谅。家长,也应该理性的告诉孩子,除了金钱,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还有孩子和父母之间的那种相互理解,相互体贴。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三】

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那一幕,自己身无分文同时内心迷茫地徘徊于学校书店的某一个角落,好像置身于那样一个看起来无比神圣的地方就能找回当初那个无知且努力的自己。

徘徊之间被《谁的青春不迷茫》书名吸引了,翻看封面“一个奋斗小青年的逆袭人生”,这不正符合我现在的情况吗?自己是以优秀的分数考入高中的重点班,可由于过于放松不够努力,成绩一落千丈。巨大的落差让自己无所适从,只是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我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

就这样,我买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课外书。

书的内容是刘同从大学时代到进入职场,从北漂到职场达人期间十年的自我对话。在父母亲的反对下,他报了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每天绞尽脑汁,努力写作,投稿。只想有一天告诉父亲,你的儿子并不差劲。想要证明自己没错,想让父母觉得骄傲,就是这简简单单的理由支撑着他坚持不懈努力着。试想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一开始,我们总觉得自己是为父母而学习,考的分数名次也都是给他们看的。直到后来,我们发现周围的朋友们也在不停的努力着,不为别人,为自己。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累,坚持不下去,或许是因为暂时看不到成绩,或许是真的没有成绩,但总之,我们缺乏与自己的沟通,所谓心灵的自问自答。作者刘同在进入大学时,宿舍的兄弟们都在聊天,准备去通宵玩电脑游戏,他表面上欢呼雀跃,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当初我是好不容易考入大学的,四年之后,我该怎么出大学?混迹于人群之中,看着每一张相似的脸庞,心里最大的担心是:难道他们都已经知道未来去哪了吗?为什么只有自己那么傻?适时的自我对话可以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

趁我们还年轻,趁一切还来得及。生命太渺小,幸福却太触手可及,但是没有谁能够去好好珍惜。年轻时没来得及向自己骗过的人道歉,没来得及向暗恋的姑娘表白,没来得及……,一切都是遗憾,病入膏肓,想的恐惧远远大于做的恐惧。犯错和失败是年轻的资本,但我们要在这短暂的青春里尽量减少犯错,减少失败。趁一切还来得及,看上了就追,相中了就买,喜欢就立刻做。因为心甘情愿,所以理所当然。宁肯作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同时,在这短暂的青春里,我们要尽可能地抽出时间与家人团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岁月蹉跎,我们要珍惜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多多与家人团聚沟通,好好相处。

关于命运。冯唐说:“姑娘站在那,我在这,姑娘迟迟不过来,这就是命。我收拾好自己,带着玫瑰和电脑走过去,这就是认命。”刘同说:“喜欢上一个作家,这就是命。发现他的书不能打折还坚持买就是认命。如果找到其它的方式来优惠自己,这就是和命运作斗争。”所谓认命,不过是看清现实,不再固执,但我们不能就此屈服于这红尘之中。无疑,我也是靠理想生活着的人类。现如今,反鸡汤盛行,所谓的鸡汤脱离了治愈系。一些人不再相信鸡汤,可我们终究是要面对生活,面对不尽如人意的现实。顾城说:“一个人,必须有太阳。”能鼓励你的人,只有自己。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上的光和热。

友谊就像尿裤子,任何人都能看出来,但唯有你自己才能感受得到尿裤子带来的暖意。听起来好笑,仔细想想,的确如此。就像歌词写的那样“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人生短暂,知己难寻。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做志趣相投的事情。我就有这样的一位朋友,我们一起去了刘同在郑州的签售会。相反,刘同也告诉我,冷漠和淡薄是对不喜欢的人和事最有力的反击。你不可能做到让每个人都喜欢你,那就尽量不让喜欢自己的人对自己失望。

看这本书时,莫名被一首小诗所感动。“或者是明天,或者是梦里。我重新念起我最爱的诗。我独自一人,感动了所有的风和日丽。”——宫傲《或者明天》。说是矫情也好,说是做作也罢,就是莫名的喜欢。

每次写一些东西,总是会背离原来的中心。好比这个读书笔记,一开始,我是想采用总分总的形式突出这本书在我生命最合适的时间出现于某方面拯救了我的人生。现在看来,这是一篇完完全全的散杂文。人生也是如此,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好好生活。

每一个小小的人,都是一个世界。世界上最美丽的邂逅,是遇见一个个有故事的人,从他们那里看见未知的世界,还有,发现自己内心未曾见过的力量之光。我很幸运。遇见了写故事的刘同,从他那里看到了未知的世界,发现了自己内心未曾见过的力量之光,学会了好好去成长。很多人闯进你的生命里,只是为给你上一课,然后转身匆匆就走。感谢我们生命中遇到的那些人,教会我们的那些事。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所遇之人,皆有取舍。希望下次我们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相遇,你说你很好,我说我也是。

谁的青春不迷茫,因为我们都一样。向着光亮那方,变得不一样,学着坚强。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四】

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虚荣心是恶劣品质的温床。初次读到还未曾领悟,觉得没有虚荣心人类如何学会上进如何有更高品质的追求。于是这样的想法犹如藤条般禁锢着我思想。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沉溺在许多名牌之中,那些金光闪闪的logo让我觉得享受。我看着自己手中的这些名牌很得意,很得意。而思想的藤条也越发箍的紧了。外出时我会享受到背后人们议论我身上穿的\'名牌的艳羡的声音,会感受到周边人群热烈的目光,人类终是无法抗拒这样的虚荣的,我如同陷入了肮脏的泥沼,一点点沉浸下去,欲罢不能。未凂的出现时像是一束在黑暗中引导迷途旅人的光芒,指引我跳出了肮脏的泥沼。她在公交车上后座安静地坐着,简单的白色衬衣深蓝的不知名的牛仔裤竟然让我无法直接无视掉她的美丽,阳光散落,她如遗世独立。这就是气质吧,是无需外物装点的。

回到家后,再次打开储衣柜,知觉一只悲凉,人不应该只为追求物质生活而将意识忽略在后。虚荣心就似一根藤条,你的越往愈大,它箍的你越紧。而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身上的藤条会是财富、嫉妒、贪婪,那些一切我们想要的东西。

梭罗在康考特的华尔腾畔的一所木屋中隐居二十六个月,过着类似鲁滨逊的漂流荒岛的生活,这是美国文学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件事。梭罗最后告诉我们,人可以生活的更简单更从容,不必为着追求物质文明的发达,而丧失了人是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陶渊明抛开俗世,隐居田园,写下一首首荡气回肠的诗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固然平凡但我想先生是快乐的,他的身上并没有禁锢着他的藤条,不必再为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而费神。先生的作品必然也与他人有所轩轾。

有些人之所以说自己活得累,那是因为还未挣脱那桎梏着的藤条,那些人被自己的蒙蔽了双眼,于是藤条越箍越紧。心里也会变得扭曲。我们为何不能放开那些呢为何要紧紧抓住那些虚荣不放而让自己变得很累呢。体会一下桃源先生的心境吧,那份豁然开朗,看淡世俗的心境需要我们去领悟。不管那在你看来是多么痛的领悟。若你此刻正被藤条禁锢着,那么用尽全力去绞它!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五】

进入大学后,总有很多困扰着自己,几乎从来不看小说的我也被无聊逼得看起了小说。不知是那一天,在书城里看了看发2的时候看到了刘童写的《谁的青春不迷茫》,一看这个书名就觉得不错,于是就收藏了起来!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读者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

刘同是一个很看重朋友之情的人,书中我觉得大半是写他跟他朋友如何如何,一起努力奋斗,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分离离。还有就是朋友眼中的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

对我来说其实刘同的起步点还是挺高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有很多很好的习惯,比如喜欢总结,目标明确,自信,以及对自己有很好的规划。从书中我了解到刘同是一个很善于总结的人,这个一个成功人士很重要的条件。刘同从一开始就是想着媒体人这个目标去走的,虽然过程曲折,经历了很多心酸,但他还是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就如他书上说到的,十年前就能想到自己十年后是怎样子的。

说实话,这本书就是作者的回忆。他的,他关于朋友的,家人的。许是和他回忆有关的人,读起来更加容易动情。一字一字随着目光的起落,勾勒出当年的场景,俨然一组鲜活的旧交卷。

十年,从毕业到“北漂”,其间的种种辛苦与世故,恐怕像我这种长期生活在“温室”里的90后是怎么也难以的吧。我们都是他的场下观众,静静的看着刘同演绎他的“传奇”,继而慨叹,然后离场,继续过着自己不温不火,不上不下的淡定生活。懒于思考,安于现状,习惯不遗余力的获得。

刘同的文笔很好,看的时候甚至当哲理散文看了,最重要的是他敢于与众不同,总是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的语气让你感觉是一个大哥哥在教导一群不谙世事的弟弟妹妹,而完全不是严肃的刻板的长辈,有时候能从文字中感受到他的孤独与绝望,但结尾的时候,他总能扭转气氛,用最美丽的言语告诉你他的人生大道理,大智慧。有时候又感觉刘同好像一个小弟弟,顽劣,随性,30岁的他丝毫不失天真,喜欢自嘲,嘲人,一遍遍的叫着身边人的外号,这个姐,那个哥的,都被他一次次的写进文章中去,让我觉得我所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虽然我此时依旧迷茫,但我知道了有人可以走的这么远,这么好,难道不该为此而鼓舞吗?名人成功之路什么的就像是遥不可及的天际,不切现实,所之前对这种书还挺排斥的,当然,我也不敢说刘同这本书是多么的“接地气儿”,但《谁的青春不迷茫》确实给了我一个”舒服”的阅读,我想我也会像刘同说的,照着自己的方式去做一个“舒服”的人,不断学习,不断成长。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六】

进入大学后,总有很多困扰着自己,几乎从来不看小说的我也被无聊逼得看起了小说。不知是那一天,在书城里看了看发2的时候看到了刘童写的《谁的青春不迷茫》,一看这个书名就觉得不错,于是就收藏了起来!

书中讲述了刘同的奋斗历程,其实大多数写到的都是朋友之情。通过很多刘同以前写下的日志,让读者了解了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如何一路走到现在的。

刘同是一个很看重朋友之情的人,书中我觉得大半是写他跟他朋友如何如何,一起努力奋斗,一起追逐梦想,以及过程中的分分离离。还有就是朋友眼中的刘同是怎样的一个人。

对我来说其实刘同的`起步点还是挺高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有很多很好的习惯,比如喜欢总结,目标明确,自信,以及对自己有很好的规划。从书中我了解到刘同是一个很善于总结的人,这个一个成功人士很重要的条件。刘同从一开始就是想着媒体人这个目标去走的,虽然过程曲折,经历了很多心酸,但他还是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就如他书上说到的,十年前就能想到自己十年后是怎样子的。

说实话,这本书就是作者的回忆。他的,他关于朋友的,家人的。许是和他回忆有关的人,读起来更加容易动情。一字一字随着目光的起落,勾勒出当年的场景,俨然一组鲜活的旧交卷。

十年,从毕业到“北漂”,其间的种种辛苦与世故,恐怕像我这种长期生活在“温室”里的90后是怎么也难以体会的吧。我们都是他的场下观众,静静的看着刘同演绎他的“传奇”,继而慨叹,然后离场,继续过着自己不温不火,不上不下的淡定生活。懒于思考,安于现状,习惯不遗余力的获得。

刘同的文笔很好,看的时候甚至当哲理散文看了,最重要的是他敢于与众不同,总是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的语气让你感觉是一个大哥哥在教导一群不谙世事的弟弟妹妹,而完全不是严肃的刻板的长辈,有时候能从文字中感受到他的孤独与绝望,但结尾的时候,他总能扭转气氛,用最美丽的言语告诉你他的人生大道理,大智慧。有时候又感觉刘同好像一个小弟弟,顽劣,随性,30岁的他丝毫不失天真,喜欢自嘲,嘲人,一遍遍的叫着身边人的外号,这个姐,那个哥的,都被他一次次的写进文章中去,让我觉得我所读到的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化的刘同,而不是“光线传媒副总裁”光环下的刘同。

虽然我此时依旧迷茫,但我知道了有人可以走的这么远,这么好,难道不该为此而鼓舞吗?名人成功之路什么的就像是遥不可及的天际,不切现实,所之前对这种书还挺排斥的,当然,我也不敢说刘同这本书是多么的“接地气儿”,但《谁的青春不迷茫》确实给了我一个”舒服”的阅读,我想我也会像刘同说的,照着自己的方式去做一个“舒服”的人,不断学习,不断成长。

把青春给了谁的作文【七】

落叶纷飞,秋风瑟瑟,又是一年开学时。

看到一批新初一,那么新奇的来到校园。似乎是我们的曾经。却又似乎很遥远了。

初一的时候,你是我们的班主任。初二的时候,你成为我们的代课老师,记得我因此懊悔了很久。初三的时候,你离开了我们。短短一年,白驹过隙,我选择了你来上课的日子来签班级日志,只为见到你整洁的字体;我选择了努力去学你教的学科,只为让你因我高兴。很简单。我只是想说我正在爱你。细数一下,你与我们在一起的两年,似乎很是短暂。曾记得你在我们越野赛倒数第一的时候、安慰我们尽力就好;曾记得你在我设计的徽标落选的时候,告诉我其实我做的很好;曾记得你每天都在我们的本子上写一些话,鼓励、或者批评,我曾经因此不服气,却忽略了你的仔细;曾记得你很认真地为我们讲难懂的政治道理题,告诉我们其实这些都不难……这些,我会一直记得。留恋你。不想失去。

落叶纷飞,吹不断我的思绪。

看到你掠过我们班门前,又见到你走进初四的班级。一如当初。

初二的时候,你来教我们历史。第一次历史考试,我考的很烂。“恨屋及乌”的心情让我不喜欢上你的历史课。于是我拼命学历史,让自己偷偷跑到你办公室里去找你问题、要卷子。你好不容易认识了我,我突然觉着你很好。我终于喜欢上历史,终于喜欢上你的\'课,你又离开了。无法继续陪伴我们剩下的两年光阴。我会时常想到你,也会时常见到你,会永远记得你曾经和我们度过一段多么难忘的日子。

落叶纷飞,飘不走你的身影。

那天找你去签班级日志,你继续习惯性的签到下面。一如从前。

初二的时候,你来教我们英语,兼我们的班主任助理。我是你的课代表,喜欢你的课,感谢上苍没有在初三的时候把你换走。可是,你不再是我们班主任助理。

上学年的时候,我每次找你签班级日志,你都会飞快地签下面,草草签上你的名字。我似乎习惯了。习惯了你做我们班主任助理的日子。你的离开,班主任助理这个职位开始在我的脑海中空缺,习惯了你,你走了,去七班了,空白了,迷乱了。

落叶纷飞,吹不断我的记忆。

逝去的,留下的,刚来的……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我会依然爱那些曾经教过自己的人,我会珍惜现在的时光。我会依旧尊重你们,爱你们,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