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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尘埃里的花朵850字作文)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尘埃里的花朵85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05 17:16:39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尘埃里的花朵850字作文)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一】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米壳,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适度的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二】

若,让夜停止清唱,是否我的惆怅会随夜的宁静而静止。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我做了一个梦,没有花落,只有无尽的黑暗。猛然睁眼,眼前也是一片黑暗。是啊,天还未亮呢!庭院里的树,经过风雨,花落了几片,呈现出微微的荧光,点缀着这茫茫的黑暗。看着这本是十分美好的事物,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对我而言,我已经失败了。

事情要追溯到一个星期前。已经准备好的我正要登上台演讲,却望着台下的观众而心生胆怯,脑中的文章全然忘记,我成了一个笑柄。勇气,能一瞬间聚起;也能一瞬间消散。理不清的情绪,促使我慌忙跑下台去。自此,我便整日躲在房里。今天凌晨才出来。忧愁的坐在庭院的阶梯上,想抬头仰望星空,星星却被愁云遮盖住了;想抬头欣赏明月,皓月却和星星一起消失了;想抬头迎接日出,太阳却还没有到出来的时间。一缕缕愁丝,在夜空中汇聚成愁云,无名之火燃起,我的初心视而不见,真想从此堕落下去,少了我,太阳还是会正常升起啊!

风声壮了几分,的确冷了。突来的暖意直涌上心房。蓦然回首,原来,有人陪我,为我添了厚衣。此时,庭院里的花,散发迷人的芳香,愁云消失了,我迎来了满天的耀眼璀璨的星辰,在这幕色之下,一轮明月拥抱着一颗正在熟睡着了的星星,是那么的安详,让着周围的一切也变得和睦起来。朋友,还好你们都在。每一次遇见都是一个温柔的奇迹,每一次安慰都是一个神奇的治疗,感谢你,朋友,无声胜有声,我明白了,你们一直与我同在,给予我鼓励与支持。

感谢朋友给我的安慰,感谢有你。花落知多少,庭院里的花会因风雨而凋零,唯有我这记忆里的花,不会因时光而枯萎,它永远会存于我的心中。我的每一帧回忆里都将会有这朵花的身影。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三】

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瓜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瓜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瓜”,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瓜少爷”。也许傻瓜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瓜”。

然而,傻瓜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瓜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瓜。”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瓜,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瓜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手。尘埃落定,他就这样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瓜。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瓜”,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瓜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瓜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瓜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手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瓜的哲学。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四】

悦耳的铃声未落,我就背起书包,匆匆走出学校。我低着头,盯着脚下的地面,看着这条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路,不去想今天天空是否蔚蓝,也不关心自家的石榴树是否抽出新芽,心里只是被学业填满,麻木不堪……

打开楼门,随手一关,一切都像往常一样,可我却问到了一种久违了的香气。这味道,不同于娇艳花朵诱人的甜香,也不似人家炉火中跳跃的饭香,我仔细在记忆中寻找,原来是檀香的气味,有淡淡的烟味,还融合了草木灰的味道。

在我的记忆中,这种气息,总是和春节联系在一起。家人把过年看得很重,一定要团圆,不管在天南海北,不管有多远,一定要回家,一定要亲手做一桌年夜饭,全家人围坐在一起,说说笑笑,欢乐洋溢在心间。

到除夕这天,全家人早早起床,洒扫庭院,置备年货,贴新的春联,贴“年年有余”的窗花,房间里暖洋洋的,炉火上沸腾的开水吱吱作响,火红的窗花,照的人心都火红了一片。窗外结了一片冰霜,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外面的景色,只留下窗上抱着鲤鱼的年娃娃,弯着嘴朝着我笑,我被他感染,也笑,傻呵呵的。

奶奶点上香,我搬一把小板凳儿坐在香炉边,看着香在燃烧,香灰也是直立的。我总不等它折断就把它碰下来玩,细绵绵的,还带着阵阵余温阵阵清香……

此刻,我站在昏暗的楼道里,嗅着记忆里独有的芬芳,泪水已不知何时浸润了眼眶,亲人们为了生活,外出打工,奔波劳累繁忙。他们虽然天天电话里问候叮嘱,但总觉得心里面还是空拉拉的,孤独冷落缠绕着我,我只有把自己埋在功课里。

檀香依然在散发着独有的芳香,我心中的坚冰似乎有点融化了……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五】

对于鲁迅来说,那夜归航的豆儿,是一缕芬芳;对于史铁生来说,那北海的菊花,是一缕芬芳;而对于我来说,那个胖胖的女孩是一缕芬芳。

“烦人”的她

初次相识,是刚升入初一的时候,她整天嘻嘻哈哈的,和谁都很熟。每当她与同学侃侃而谈,嬉笑玩闹时,我都很羡慕她(因为我很内向,不爱说话。可能是缘分吧,老班竟把我跟她调成了同桌,当时的我心情如五月的天。可不过半天,我就想一脚把她给踹走,她实在是太烦人了,整天耳边都是她的叨叨声。渐渐地,在她的潜移默化中,我也变得很“烦人”,一下课,就跟她“高谈阔论”。但一看到老班那“吃人”的眼神后,立马就变成了一个乖乖女,装模作样的在那学习,眼神却时不时地瞟向同桌。

勇于担当的她

学校的饭菜虽好,但我总有几样不喜欢。每次,碗中总剩下大半碗菜,可老班又不让倒。于是,我便耍起了小心思,把剩菜放在卫生纸上包起来扔掉。有一次,同桌也吃不完了,便商量着把菜倒在我的卫生纸上。就是这么巧,我们的小动作,被值班的老班发现了。“谁倒的!”老班怒气冲冲地指着剩菜,我低着头,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同桌却抢先一步:“是我倒的。”简短的几个字,替我承担了所有责任;简短的几个字,使我心中沉寂了许久的湖面荡起阵阵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拾金不昧的她

同桌虽整天嘻嘻哈哈的,其实家中并不富裕,一年中也只是那几件衣服来回倒替。每次约她去小卖部,她总是微笑着摇摇头。但就是这个贫穷的胖女孩,却有着不平凡的一面。周五最后一节课,我正心不在焉地背着课文,怎料被老班的声音吓了一跳:“小S同学(我的同桌上周五在校门口捡了七十五元钱并上交给了学校,对此给予表扬!”我带着震惊的目光转向了同桌,同时,一个声音从心底传来:“如果有一天你捡到了钱,你会上交吗?”望着同桌微笑的脸庞,我的回答是:“我会!”

可惜,升入初三后,我们就分开了,我很怀念那些与她一起学习、生活的岁月。时光匆匆,带走了光阴,却留下了一路芬芳,嵌在我的记忆深处……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六】

轻倚时光的路口,听风划过的声音,阳光温暖地洒下来,手执一杯清茶,与那些爱自己的人们,共同回忆那些,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题记

春。水杯

春天是感冒等疾病的多发期,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准时为我装好水杯,然后拍拍我沉甸甸的书包,说:“别忘了喝水。”有时妈妈也会变着花样,于是我的水杯中便有了柠檬水,橙汁或梨子水……每当我到达教室,打开书包,第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水杯,心中的温暖悄然绽放。向着阳光,我将杯里的水一饮而尽。

水杯的温度,残留在手心。

夏。风扇

夏天,太阳在天空尽情挥洒着光芒。空气中充满了燥热。我无精打采地听着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课。班上充满了哀怨声,窗外的知了也不例外。突然,一阵凉风吹来,原来是老师打开了电风扇,顿时,所有的燥热和倦意都消失殆尽,凉爽的风吹进每个人的心田……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那风扇“吱呀吱呀”的响声,也成了最美的天籁……

风扇的凉风,吹入我心田。

秋。雨伞

秋天,时而细雨绵绵,时而又倾盆大雨,天低吼着,把这个城市用乌云笼罩。我没有带伞,只好将书包顶在头上飞快地向家奔去,跑了不知多久,突然有一把雨伞罩在了我头上,我转身一看,是同学。他笑容满面地对我说:“快走吧,下着雨哩,别着凉了。”我们的脚步便更加快了。此时的我,虽浑身湿透,但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雨滴碰撞雨伞的声响格外悦耳……

雨伞上的响声,萦绕在耳畔。

冬。棉袄

冬天,寒风刺骨。每天出门,外婆总是给我再披上一件棉袄,还不忘叮嘱几句:“注意点儿,别受凉了”尽管我一再声明我的衣服已经足够多了,她还是固执地将我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我再也不怕寒风的侵蚀。因为有了外婆爱的棉袄,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可以在寒冬中肆意绽放。

棉袄的厚实,温暖我心房。

水杯的温度,那是爱的温度;风扇的凉风,那是爱的力量;雨伞的响声,那是爱的叮咛;棉袄的厚实,那是爱的召唤……

带着幸福向前走,我收获了爱的芬芳。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七】

度过了十几年的荣华岁月,大大小小的事物萦绕着我的一生。在我记忆的深处,总有一碗我永远无法忘记散发着芳香的阳春面。

曾记否?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撑着一把小花伞,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胡同口。细雨绵绵,使晨光也朦胧在这雨帘中了。透过伞,只能望见她模糊的侧脸。她那微微上扬的嘴角使人陶醉,她那小皮鞋踏着欢乐的雨的鼓点,还哼着童谣。往胡同深处走去。

越来越近了,她也越来越兴奋,像在急切地盼望着什么东西似的。一路上总有几个面摊或早餐店,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只想去追寻她心中的那一个。终于,她的脚步慢了下来。雨停了,她也停在了一家面摊前。这面摊十分陈旧,做面的工具却洗得锃亮。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笑着从店内走出来,还是如初的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和一双棕色的布鞋。和蔼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妹子,吃面吗?还是来一碗阳春面?”女孩照例点了点头。两人似乎挺熟的`。

阿婆的功夫还是一如既往的精炼。戴上手套,先用锅勺舀了几勺水倒入锅中,加热煮沸。又用面网放入一网面,再一边拿了一双筷子搅和,热气腾腾的。不到五分钟,面出锅了。她把面倒入一个瓷碗中。再加入面汤,汤从高处倒下,晶莹丝滑,动作十分娴熟。又背过身去,抓了一把葱花均匀地撒上去。再加入盐、醋、酱油。最后放入花菜、肉屑、豆干、花生米······加入一些油辣椒,一碗阳春面就完成了。她端到女孩面前,女孩三两下就吃完了,色泽亮丽,口感润滑,女孩还舔了舔嘴。刚准备掏钱,阿婆便推了推女孩的手,说这碗面算阿婆请你的吧,以后有什么喜事要来跟阿婆分享分享。挥手道别。

几周后,女孩手拿着一张百分试卷来到面摊。却没有见到阿婆,得知阿婆已经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世界卖阳春面。女孩内心是黯然的,在店前徘徊了很久。之后,再也没去过那个胡同,再也没有见到那位阿婆。

念那芳香的阳春面,更念那位做阳春面的阿婆······

尘埃里的芬芳作文500字【八】

记忆中,母亲身上总是带着饭香。小时候的我总喜欢缠着母亲,最爱在母亲做饭的时候,在她边上看着一碗碗美味的饭菜如变魔术般从她手中诞生。母亲盛好了饭闲下来的空隙,我便把头埋进她的臂弯摇来晃去,嗅着那股使人感到无比安心的气味。

那时候的我总是不老实吃饭,几经大人批评,仍是像个小猴一样爬上餐桌,抓起勺子就将饭菜随意往嘴里扒拉,不少汁水流下了嘴角,我便随手一抹,把脸弄得花猫似的。这时母亲会无奈地笑着看我,抽出一张纸巾将我颊上的汁水轻柔地擦去,抬手时有米饭的清香扑在我脸上。

时光匆匆,我已渐渐长大,不再是当年那个抱着母亲手臂的小孩子。我总是戴上耳机,脑海中充斥着各种音乐,将母亲的.唠叨拒之耳外。母亲记挂着我学习劳累,每天变着法儿给我做各种好吃的菜肴。但我沉溺于自己的世界,对母亲的关心并不在意。有时在家做作业看书,时间一过发现母亲准备的饭菜早已凉透;有时整天溜出门去,告知母亲不会回家吃饭。我不再如小时依恋那抹芬芳,不就是油烟味嘛,又有什么呢?我这样想着,愈发地隔绝了它。

又一个暑假,好不容易盼来的假期,我乐在其中,再次往耳朵里塞满了富有节奏的音乐。假期第一天,母亲照旧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饭桌上,母亲一个劲地把鱼身上最好的肉都夹到我碗里。不一会儿,我碗里就装满了无刺的鱼肉。我只觉得味道不错,急急忙忙地吃完了饭,就想回房间拿耳机继续听一张没听完的音乐专辑。

然而,就当我打开房门,无意间回首望一眼饭桌之时,我发现母亲正坐在桌旁吃着满是鱼刺的鱼尾。空气中仍混合着米饭和红烧鱼的香气,我看着母亲黑发上的几缕银丝,突然间心头一颤。

我曾一度以为,小孩子才会喜爱母亲准备的饭菜、母亲身上的饭香和母亲给予的关心,随着年龄增长,它们解决不了我遇到的问题,也不再是我渴望得到的东西。

我只觉得,那股米饭气味过于寡淡,满足不了一个青春期少年寻求乐趣的心。但其实,母亲的饭香永远是珍贵的,它也许不如令人垂涎的山珍海味,却永远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同母亲给予的爱一起,陪伴着我成长。

这饭香正是爱的芬芳,它不需要能香飘十里,不需要能宛转万端,它是母亲身上最朴实的气味,正是我最难以忘怀的那一抹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