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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我最喜欢的古代人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我最喜欢的古代人作文100字)

更新时间:2023-01-08 15:17:48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我最喜欢的古代人作文100字)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一】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和顾大嫂的“不了”要强。至少,她是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二】

赵云智勇双全,文武双全。武艺超群,忠心耿耿,历来被后人所赞颂,被后人所学习。因此小时候家人常用赵云来教育我要精忠报国。渐渐地赵云的事知道的愈多,我就愈加敬佩赵云。 我敬佩赵云,首先是因为他的武功很好,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一杆银枪,被赵云使得风驰电掣,出神入化。

一把剁铁如泥的青红宝剑,被赵云耍得神出鬼没,让人眼花缭乱。所以,无论什么怎样的大将见到赵云都闻风丧胆,狼狈而逃,否则,就会在银枪之下。赵云直到老年仍英勇无比,真可谓宝刀不老。  我敬佩赵云,其次是因为他临危不惧,经常急中生智。有一次,黄忠夜袭曹寨,不料中了埋伏,赵云舍身将黄忠救回军营,可这时,曹操趁胜追击,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赵云大寨压来,这时,赵云军队人员伤亡严重,无法应战,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赵云突然想起一妙计,他让弓弩手埋伏在战壕里,待曹军接近,弓弩手突然站起来,霎时,万箭齐发,曹操以为赵云早已布好了天罗地网,马上命令大军撤退。看来,赵云真可谓是一员有勇有谋,不可多得的'武将。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而且认准明君就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但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

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助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寻到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后,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赵云是一位世上少见的神奇武将,他为蜀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我将永远敬佩他。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三】

翻开历史的画卷,洗涤历史的尘埃。数千年了,无数的中华文明印迹在这里汇聚。撞击出古老而年轻的东方神曲,每个跳动的音符是你们的呼喊,是你们的歌唱,是你们诠释了生与的意义,为中华的数千年的历史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走进历史的长河里,那一场“春秋五霸”的熊熊战火还在然烧。当你困于会稽时,你也曾叹到:“吾终于此乎”?而当吴王赦免了你,回国以后,你亲身耕作,热情诚恳的招待客人,并常自言道:“女忘会稽之耻邪”?于是你每天浅尝苦胆,以此告诫自己勿忘曾经的耻辱,最后你灭掉了吴国,洗雪了会稽之耻。如果在你被困时选择了,我想也就不会有“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丽诗篇了。好一个勾践,是你用一份坚持和你的深谋远虑灭掉吴国,谁会说勾践不贤能呢?

你是否还记得作为爱国诗人的屈原,好一个屈原,当你面对怀王的不解,国家的灭亡,在那国破山河在之时,你不愿苟且偷生。泪罗江畔,你披散着长发,衣袂飘飘,你高呼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跃江中,从此与鱼相伴,和水相依,你用来证明自己对楚国的忠贞。一种高尚,独立的精神永存人间。为后人留下“龙舟竞发三千过,一缕失魂万古传”的悲壮乐章。

历史近了一些,你曾高呼“力拔山兮气盖世”。可楚汉之争,你悲壮的选择化为滚滚东流的乌江之水。当你在四面楚歌之时,面对亭长的规劝,你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因为你明白,渡江而过,历史的一角将会多一个郁郁不乐的小人物,于是你毅然的选择了乌江自刎,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载入史册,你诠释了生与的意义,那是一种“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的英雄气概。

你呢,则是用一份毅力在忍辱负重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在面对汉武帝对你处以残酷的官刑后,你选择了生,最终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

你在被俘以后,拒绝了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谱写了一曲“人生自古谁无,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壮志凌云的民族精神壮歌。

你,则怀“我以我荐轩辕”的民族忠心,为唤醒麻木愚昧的国民,你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以笔作枪,投身到文学革命中去,一篇篇反帝反封建的战斗檄文,激励了多少爱国的炎黄子孙。“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何等深广的大恨大爱的民族精神!

我们细数历史英雄,倾听历史的回音。喜欢着你们用那生与的选择来诠释生命的意义,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临江哀楚的屈原。乌江河畔,霸王逝言依旧荡气回肠。历史的痕迹带着岁月的变迁,史册上英雄们的高歌还在铮铮回响,往事越千年,真正的英雄是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刻人间的!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四】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宋江不仅对友义,对亲也孝。宋江怒阎婆惜后,自身已性命难保,仍不忘自己的父亲。宋江要投奔梁山时,看到父亲病故的家书,捶胸顿足,连夜赶去奔丧。刺配江州,宋江宁可受牢狱之苦,也不愿违反父训,随众兄弟上山。这不就是“孝义黑三郎”吗?

但是宋江也并非是完美的人。宋江为了把霹雳虎秦明逼上梁山,设计活捉他,又假意挽留他,实则派人冒充他,在青州城肆意人。后来秦明回青州城,慕容知府了他的全家老小,并痛骂他。秦明只好上梁山。为了拉拢一个秦明,却了无辜的百姓。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与不顾百姓性命的昏君有何不同?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100字【五】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