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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下作文写人记叙文(初中生写人记叙文的满分作文)

七下作文写人记叙文(初中生写人记叙文的满分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10 07:38:26
七下作文写人记叙文(初中生写人记叙文的满分作文)

七下作文写人记叙文【一】

“叮铃铃”闹钟响了,我叼着牙刷,飞跑去关上这个喋喋不休的“小孩”。“今天怎么起的这么早啊?”妈妈打着哈欠从卧室里出来,“今天是暑假的第二天,说好要带我出去玩的。”我一边梳理头发,一边说。“哦,正好昨天晚上你奶奶打电话来让你去乡下玩,就去吧。”妈妈喝了一口水说,“耶!”我做了个胜利的手势。

下午,爸爸开着车带我去乡下,昨晚刚下过一场大雨,路面湿漉漉的,还有不少积水,车子开过,水花四溅。有些调皮的小水珠还从车窗外跳了进来,我只好摇上了窗户。透过窗户,我欣赏到了美丽的雨后风景,真让人心旷神怡。

到了奶奶家,小狗叮当迎面扑来,我高兴地摸摸它的脑袋,叮当还跳起来舔舔我的手,奶奶也热情地招待我们。因为有许多农活要干,爸爸决定在奶奶家住七天,这七天的时间里,发生了许多好玩的事呢!

粘知了—农村的孩子放暑假时都喜欢在大树下粘知了,他们用一根长长的棍子,在棍顶上套上一个像胶带一样黏黏的.东西,我也做了一根,但是我不会粘,说实话我连个知了的影都没见着。看着其他人鼓鼓的小包,我也不放弃,仔仔细细地在大树上寻找,满耳都是知了的叫声,我却找不到一只知了的影子,终于看到了一个扇动的翅膀,但我因为不熟练,让知了逃跑了。我有些灰心,但看着别人熟练的手法,我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的。

百家饭—百家饭泛指人数多、品类齐的饮食等。也有人借此义,凝聚人心。今天我吃到了百家饭,是许多户村民把自己家的拿手菜拿出来,有香喷喷的小笨鸡,还有热乎乎的煮鸡蛋,还有让人垂涎欲滴的奶香烩肉丸……真是堪称满汉全席了。

打游击—打游击是乡下男孩子们最喜欢玩的游戏了,一帮大大小小的男孩子,拿着木头做的刀枪棍棒,一路打打,被捉住的人就是俘虏,还真像过去的游击战呢!

唱大戏—一到了晚上,人们忙完了农活,吃了饭,便搬着凳子的村子里的戏台子下边听戏,听得让人如痴如醉,忘了一天的疲倦,回味无穷啊!

在农村的七天很快就过去了,我的收获也特别大,农村的孩子虽然没有城市里的孩子过得幸福,但他们的本领却比我们大,什么粘知了、做泥人、爬高树……都是我们玩不了的,这使我明白,人与人之间是没有差距的。

不知道下一个暑假,农村的变化会很大吗?

七下作文写人记叙文【二】

自古英雄多伟事,现今名人伟人多辉煌。在历史上有多少英雄、君王霸主曾不让人敬佩,他们的事迹无不为人知,因此,他们的生命由此是灿烂的。在当今的社会上,何曾无成就辉煌的人,他们舍身献业,造就伟大的发明,提出真理的所在,他们的生命无不绽放光彩。

有人说:”流星在天空划过,只留下精彩的一瞬间,然后就灰烬全无;鲜花尽管是美丽动人,无限繁华,但最终也免不了凋零枯萎。”但是,有没有想过,流星在划落时曾掀动过人们的心,乘载过人们的美好愿望,尽管它最后完全消失,但它也为人们奉献过了;虽然鲜花最终会凋零、枯萎,但它也曾愉悦过人们的眼睛,因此它无悔。生命的价值就在这里。它们的消失,枯萎无不使自己的生命存在价值,所以它们的生命是灿烂的。

爱迪生,这个名字无人不晓得,无人不知,没错,他就是伟大的发明家。他曾经是被人认为是低能儿,但他从不理会。尽管生命的旅程曾遭遇险阻,尽管这旅程曾掀起风浪,他永不停息,不曾驻步停留。他为发明电灯而做上千次、上万次的艰辛实验。然而,很多次遭遇挫折,最终失败,但他从不言败而坚持找材料,找工具去完成发明,最后,他成功了,让每家每户照亮了。他的人生努力因发明电灯,贡献成就于社会,他是辉煌的,他的生命是灿烂的。

作为一个人,存在与世上不仅仅是为了那无意义的睡喝吃乐而活的,既然我们的生命存活在这世上,我们理应让生命得到价值,让它放射光芒。难道真的是赤裸裸来到而又赤裸裸地回去吗?难道作为人的你,有思想的你不觉得这人生完全无意义吗?不是的,我们可能在这社会上没有名人的著名,更没有伟人的被人关注。但我们可以在仅有的地位上,立足之地上贡献,尽自己的才能,成就自我。因此,让我们努力吧,让生命变得有价值,让生命发出万般光彩吧!完成自我,才是我们灿烂的人生。

七下作文写人记叙文【三】

天气就像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真是太后悔周一没有听妈妈的话,这不,放学了,竟然下起了大雨。我静静的坐在教室里,用羡慕的眼神望着回家的同学。最后,只剩下了我和我们班锁门的‘调皮鬼’,我刚想走出教室,‘调皮鬼’就喊:“呦喂,‘孩纸’啊,咋走的这么晚啊?啥情况啊。”还没等我反击,他又说:“没伞吗?用我的吧,你们女孩子啊,臭美,可别让雨浇了,不然就丑啦,丑了就没人理了,没人理了就……”我还没反应过来,他早就冲出了教室,跑在雨中……

七下作文写人记叙文【四】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十几年来,是这首歌和唱首歌的美丽女人陪伴着我,不管是咫尺天涯,

我明白她一直住在我的心中。

我对她——我的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全然不知,我是靠着几本厚厚的走进她的岁月。1990年的时候,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孩子的世界纯真无邪,孩子的笑能驱散一冬的阴霾,将来我要教我的孩子读书识字。”原来,早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开始了对我的陪伴,以文字的方式。

一岁多的我体弱多病,几乎一整年都躺在医院里,她说那时候的我脆弱的像只刚出生不久的猫,终日很倦的样子。每天吃什么吐什么,我呕吐的时候,她就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流泪。当我又一次的晕过去,妈妈说她就坐在我的床边,几天几夜寸步不离的守着我、陪伴着我。她说,她握着我的手,就是在守护我们俩个的世界。她就这样的陪伴着我,以眼泪的方式。

因为大人们的是是非非,我和妈妈必须分开居住,她只能去乞求幼儿园,让她在午休时与我见上一面。于是我成了第一个在午休时间被探视的孩子。在别的小朋友睡午觉的时候,我和妈妈坐在滑梯上,妈妈给我剪指甲,中午的阳关洒在周身很温暖。而当大门关闭。妈妈走出去的时候,我在老师的怀里哭的撕心裂肺,同时已经对下次见面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午后的两个小时,她不说话,就静静的陪着我,以剪指甲的方式。

而今,我早已比她高出半个头,会牵着我年轻美丽的母亲向全世界炫耀我的幸福。她的眼角虽然聚了些皱纹,但眼睛依然美丽;她的头上虽然生出了几缕白发,但秀发依旧动人,她在岁月的波澜里褪去了冲动和青涩,多了成熟的魅力,在我的眼里,她永远是无人可及的美女。因为我明白,她的苍老是因为我的成长,她的白发,她的皱纹,都是我的财富。这些都见证了那些或近在咫尺、或远在天涯的陪伴。

妈,我想牵着你的手,两个人去宇宙,没引力左右,月光映出你的温柔。就算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只是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我想你一直陪着我,地久天长,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