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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我喜欢的人物形象400字优秀作文)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我喜欢的人物形象400字优秀作文)

更新时间:2023-03-01 10:10:40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我喜欢的人物形象400字优秀作文)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一】

翻开历史的画卷,洗涤历史的尘埃。数千年了,无数的中华文明印迹在这里汇聚。撞击出古老而年轻的东方神曲,每个跳动的音符是你们的呼喊,是你们的歌唱,是你们诠释了生与的意义,为中华的数千年的历史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走进历史的长河里,那一场“春秋五霸”的熊熊战火还在然烧。当你困于会稽时,你也曾叹到:“吾终于此乎”?而当吴王赦免了你,回国以后,你亲身耕作,热情诚恳的招待客人,并常自言道:“女忘会稽之耻邪”?于是你每天浅尝苦胆,以此告诫自己勿忘曾经的耻辱,最后你灭掉了吴国,洗雪了会稽之耻。如果在你被困时选择了,我想也就不会有“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丽诗篇了。好一个勾践,是你用一份坚持和你的深谋远虑灭掉吴国,谁会说勾践不贤能呢?

你是否还记得作为爱国诗人的屈原,好一个屈原,当你面对怀王的不解,国家的灭亡,在那国破山河在之时,你不愿苟且偷生。泪罗江畔,你披散着长发,衣袂飘飘,你高呼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跃江中,从此与鱼相伴,和水相依,你用来证明自己对楚国的忠贞。一种高尚,独立的精神永存人间。为后人留下“龙舟竞发三千过,一缕失魂万古传”的悲壮乐章。

历史近了一些,你曾高呼“力拔山兮气盖世”。可楚汉之争,你悲壮的选择化为滚滚东流的乌江之水。当你在四面楚歌之时,面对亭长的规劝,你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因为你明白,渡江而过,历史的一角将会多一个郁郁不乐的小人物,于是你毅然的选择了乌江自刎,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载入史册,你诠释了生与的意义,那是一种“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的英雄气概。

你呢,则是用一份毅力在忍辱负重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在面对汉武帝对你处以残酷的官刑后,你选择了生,最终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

你在被俘以后,拒绝了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谱写了一曲“人生自古谁无,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壮志凌云的民族精神壮歌。

你,则怀“我以我荐轩辕”的民族忠心,为唤醒麻木愚昧的国民,你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以笔作枪,投身到文学革命中去,一篇篇反帝反封建的战斗檄文,激励了多少爱国的炎黄子孙。“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何等深广的大恨大爱的民族精神!

我们细数历史英雄,倾听历史的回音。喜欢着你们用那生与的选择来诠释生命的意义,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临江哀楚的屈原。乌江河畔,霸王逝言依旧荡气回肠。历史的痕迹带着岁月的变迁,史册上英雄们的高歌还在铮铮回响,往事越千年,真正的英雄是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刻人间的!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二】

??游记我喜欢的古典名著650字

我喜欢《水浒传》,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我还喜欢《三国演义》,书中的故事多姿多彩,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书中唐僧师徒四人闯过无数难关,取得了真经。

孙悟空正向我招手呢!我迫不及待的从书包里拿出了《西游记》,我坐在座位上,手拿着书,眼睛紧紧地盯着书上的每一个字,书中的故事牵动着我的心,读着,读着,我便进入了这美妙的书的王国之中了。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聪明机智,活泼顽皮的孙悟空,孙悟空大闹天宫,手拿金箍棒,脚踩筋斗云,给了十万天兵天将一个下马威!难怪孙悟空大闹天宫――慌了神!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手拿九齿钉耙,甩着两只大耳朵,挺着大肚子,我看了哈哈大笑,这可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我跟着孙悟空的脚步,来到了西天取经的漫漫征途中,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瞧,三借芭蕉扇让我看的如痴如醉,孙悟空初次前去借扇,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得十万八千里之外!灵吉菩萨助了悟空一臂之力,给了孙悟空一颗“定风丹”,孙悟空再去借扇,铁扇公主见扇不动他,就逃进了洞里。孙悟空趁公主喝茶之时变成了小虫子钻入了她的肚子中,要铁扇公主借扇,孙悟空把扇子拿到了,可回去一看,竟是一把假扇!孙悟空第三次又去借,他一变,变成了牛魔王,很巧妙的借到了芭蕉扇,扇灭了火,通过了火焰山。我的'心也跟着故事的情节一起跳动,看到孙悟空被扇到十万八千里的时候,我心急如焚,看着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里的时候,我高兴万分,当孙悟空借到扇时,我五体投地……

好一本《西游记》,你让我领略了经典的魅力,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三】

有一个人,他身长十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手持62斤重的禅杖。为人性烈如火,好打抱不平。大家猜猜这是水浒中的哪个人物呢?对,他就是鲁智深——我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一个正义的你。单凭你与金翠莲父女的萍水相逢,就能让你义无反顾地帮助他们。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你救了他们你无利可图;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救她会因此得罪镇关西;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打抱不平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环境中;但我更相信,你宁可放弃所有利益,执著地帮助这对孤苦无依的父女。

当你三拳打镇关西后,就注定了你将失去丰衣足食的生活;就注定了你今后被迫逃逸与躲藏的生活,也就注定了你从此开始浪迹天涯,颠沛流离的生活。当我看见你“逃生不避路,到处便为家。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时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样做,对你来说到底值吗?

“人须见,救人须救彻。”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你。你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当听到林冲被害的消息,你二话不说就去野猪林,还送他到沧州。如果不是你的英勇果敢,还会有今天的林教头吗?

在我看来:江湖之上,也就只有你能称的上一个“义”字吧!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个爱喝酒吃肉的你。有人说你“假僧真佛”,不错,你是爱喝酒。但只要心中向佛,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尽管你因为三拳打镇关西而背上人命官司;尽管你因为大闹五台山而被赶出寺庙;尽管你大闹桃花村只为了帮助一个被逼婚的女子;尽管你倒拔垂杨柳只为了耳根清净。你才大心细,雄猛沉稳,率性而行,豪放不羁。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四】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和顾大嫂的“不了”要强。至少,她是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五】

霍金在二十一岁时被诊断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医生预估他活不过三年,但意志力坚强的他,并没有因此向命运低头,反而立志要造福人群。十年一眨眼过去了。霍金依然活得自在。他不但在剑桥大学担任教授,更十分熟练地利用眼球的转动操作语音合成器,活出他不向病魔低头,继续悠游于浩瀚无际的物理世界里。三十年后,他出版有名的物理书《时间简史》,这本书振奋了世界,也造成了科学界的轰动。霍金告诉大家:只要努力不懈、坚持到底的做事,什么事做起来都能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上帝既造就天才,也造就傻瓜,这不取决于天赋,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不同的结果。霍金的故事时时刻刻提醒我,成功与否取决于努力程度,而不是天赋。唯有努力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门。他不屈不挠、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激发我的心智,他不但是我意志力的导师,更是阅读中最能启发我的好挚友!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六】

我在营中,忽然快马来报说街亭失守,于是急忙把各个将领集合到军营内。我严声厉色地对他们说;“街亭失守,十万火急,各部署撤兵,关兴、张苞你二人个带领三千精兵,遇到魏兵,只管擂鼓呐喊,不去交战,等魏军走后,迅速撤往阳平关;姜维、马岱去山谷埋伏,掩护各路人马撤退。”“是”!他们四人就都退下了。

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因为我军的粮草在西城,这一下,粮草司马懿可搬不走了!这时,快马传书说,魏军主帅司马懿带着十五万大军向西城来!我一听,心想,好你个司马懿,想要抢我军的粮草,门都没有!我早已派人搬走了粮草,你去抢空气吧!想着想着,我不禁嘴角上翘,可是,又来了一个问题:张苞、关兴他们走了,而且西城中只剩两千五百多万人,其中,还都是文官,可怎么办呀?但是,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我先来到城门上看见了一帮人马向这赶儿来,虽然尘土飞扬但是我还是看见了带有魏字的军旗。

城内百姓和文官们都十分恐惧,我摇了摇扇子,不慌不忙地说:“孔明已想到退敌之计,只要各位的配合。文官们都躲在屋内,百姓则像平常一样扫地、干活面目素然,不要有人和恐惧之意,而则带着两个道童,坐在城门上,焚香抚琴,大家照我说的去做吧!”然后,我又用刚才的语气对士兵们说:“大开城门,将旌旗藏起每个城门都要有士兵把守,每个门派二十个士兵装作老百姓。”

于是,每个人都忙起来,我也带着两个道童来到城门上,我身旁有一个小香炉,焚起香来;我坐在原地盘起腿,坐在古筝旁弹起曲子。

魏军来到,见一切十分平静,城门大开,百姓在自顾自的干活

,城门有士兵把守,好像成后又数以千计的精兵在做后盾。这时司马懿让军队撤退,我猜:他肯定是想我孔明平生谨慎,不会冒然打开城门,而且是在没有重兵把守的时候打开,其中必有诈,所以才撤兵。

众官员见魏军走了,就十分疑惑的问我:“丞相高明,可退军十五万,可是,您怎么知道,这计会成功哪?”我便摇着扇子便慢悠悠地说:“空明知道司马懿会认定我平生谨慎不会冒然这么做,所以才会设下着空城计。”众官员听完后,不住的称赞我。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四大名著中最喜欢的人物400字作文【七】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