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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书店的作文(我的小书店作文300字)

300字书店的作文(我的小书店作文300字)

更新时间:2024-05-25 06:12:37
300字书店的作文(我的小书店作文300字)

300字书店的作文【一】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300字书店的作文【二】

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应该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择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悲剧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可以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终于与推销者发生了爱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知道及不知道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可惜这么一来,留下唯一一条主线后,就成为怪蜀黍与小萝莉的故事了。

300字书店的作文【三】

在某城市的中心,一条大“书虫”横卧在地面上,贪婪地张大了“嘴巴”。我走了进去,原来是一间书店,一条长长的、一直通到收银台的扶手电梯扑入眼帘。

坐上扶手电梯,小书虫们可以随着自己的喜好,选择自己喜欢的区域下电梯。第一个区域是区。书柜的\'最里面,挂着一幅大大的关于作文的画,它汇集了一年级到六年级、七年级到九年级以及其它各式各样的作文书。

继续走,第二个区域是科普书的天地了——科普区。它也和作文区一样,拥有不少科普读物、天文地理书或是科技发明书等等,一应俱全,不用担心找不到称心如意的书。如果没有你想的书,“科普”就派上用场了:你只要在书柜旁的平板电脑上写入相关的信息,图书管理系统立刻在书库找到相符的书籍,在很短时间内送到你面前。另外,你一旦放错了图书的位置,一个机器人会马上过来,让书本“对号入座”。

这就是未来的书店,图书整洁,分类恰当,摆放有序。你想不想来亲眼看看未来的书店呢?还有限时优惠哟!

300字书店的作文【四】

首先来说下故事情节:艾丽斯岛的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他的前妻妮可,是大学同学,正攻读文学博士的A.J.费克里,因前妻妮可建议,在艾丽斯岛开了家书店。之后,怀有身孕的妮可在一次回岛驾车途中为了避让一头鹿,把车开进海里。书店老板在失去爱妻后从此一蹶不振。奈特利出版社的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三十多岁,单身,多次相亲未果。第一次来小岛书店向书店老板A.J.费克里介绍书单推荐《迟暮花开》这本书时,书店老板是相当地排斥。之后因书店的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帖木儿》被盗(《帖木儿》被前妻姐伊斯梅拿走,最后因书店老板治病需要大笔的钱,伊斯梅在兰比亚斯的帮助下,把《帖木儿》偷偷还给了书店老板。,晚上决定书店不锁门,以至于在书店里发现了一位叫玛雅的弃婴(女孩儿,生母是玛丽安·华莱士,与伊斯梅的丈夫丹尼尔·帕里什交往过生下来玛雅,而丹尼尔·帕里什始终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因此之后伊斯梅与丹尼尔吵架发生车祸致伊斯梅身受重伤,丹尼尔亡。。书店老板A.J.费克里自从收养了玛雅当了父亲后,书店老板从丧失爱妻妮可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前妻姐伊斯梅做玛雅的教母,艾丽斯岛警官兰比亚斯做玛雅的教父。在一次小玛雅出水痘生病时,照顾玛雅,重新拿起了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推荐的《迟暮花开》看,并对此产生了某种共鸣,也因此,与阿米莉娅·洛曼有了共同语言,甚至为了阿米莉娅·洛曼而邀请《迟暮花开》作者利昂·弗里德曼来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举办图书派对(阿米莉娅因此获知《迟暮花开》真正的作者是一个女人,名叫利昂诺拉·费利斯。,最终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阿米莉娅·洛曼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如《迟暮花开》写的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的爱情。。玛雅十四岁那年,一篇作文《海滩一日》写的.是想象自己的生母应有的样子与生活获得县里中学生作文大赛第三名。照理说,书店老板A.J.费克里有一个完美的妻子、完美的孩子、书店生意也不错应该是个完美的结局。岂料,到这里来了个转折(似乎是开了个《无尽的玩笑》。,书店老板A.J.费克里患了脑瘤,因此去世。故事的结局是,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转让给伊斯梅与兰比亚斯经营,而阿米莉娅·洛曼带上玛雅离开艾丽斯岛过上新生活(阿米莉娅·洛曼辞去奈特利出版社销售员工作,在缅因州的一个大型零售商那里找到一份图书采购的工作。。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最喜欢的是莫属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的一段爱情发展故事。引用书中一段话: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