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叙事>

老年的回忆作文(儿时的乡村记忆作文)

老年的回忆作文(儿时的乡村记忆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05 20:57:24
老年的回忆作文(儿时的乡村记忆作文)

老年的回忆作文【一】

走进公园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立在小池子的小假山。这座假山是一块块奇形怪状的石头堆积而成的。这些石头被雨水冲洗得颜色发白而且很光滑了。有趣的是这些石头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洞,们在洞中钻来钻去,可好玩。更神奇的是每当音乐响起,这些洞中就会喷射出一股股清凉的泉水,真像花果山上的水帘洞,晶莹的泉水落在池子里激起了一道道浪花,煞是好看!

饶过假山,走过拱形的小桥,我们来到了一条长廊,长廊红柱黄瓦,古色古香,这个长廊建在水上。夏天的晚上,人们都坐在这儿乘凉,他们有的聊天,有的'下棋,有的拉二胡,好不热闹。长廊的一头是一间木屋子,有时会有一些爷爷奶奶来唱戏。别看他们头发都白了,可嗓音还是挺好,戏也演得不错。

长廊下面是一个美丽的小湖,每当微风吹拂,湖面上就荡起小小的波浪,阳光照下来,波浪闪着金光,美极了。下小雨时,雨点像牛毛,有像针尖,一根一根扎进水里,圆圆的波纹一圈圈散开,绿色的湖水苏醒了,它和着雨点的节拍,开出一朵朵晶莹的小浪花,湖水在半透明的鱼帘中像罩上了一层薄雾,别有一番风景!

离长廊不远,有一个四四方方的舞台,每天清晨、傍晚,这里总会响着动人的乐曲声,一些老年人就在这儿跳舞,击剑,舞扇……快活得犹如神仙一般!

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道,向前走去,你会看见有一些健身器材,有太空漫步机,按摩器,扭腰机,跑步机等。同学们见了,一拥而上,抢着玩。旁边的草地更是我们的乐园。你瞧!他们跑呀,跳呀,唱呀;飞几回腿,摔几个跤,打几个滚,……心里真舒畅。

过得真快,一会儿,我们沿着弯弯曲曲的桥往回走,我数了数,有一共边聊天,一边看着们玩耍,好不开心!这九曲桥连着一个圆形的舞台,什么还有一个大大的“乐”字呢!有道弯,所以叫它“九曲桥”。夏天的晚上,九曲桥上灯火通明,人们在这儿乘凉,一

老年公园,真是老年人的乐园!也是我们的乐园啊!

老年的回忆作文【二】

??年节给广大老年人的一封信范文

全市广大老年朋友:

在这菊色满园、秋高气爽的美好季节里,我们迎了农历九月初九这一传统敬老佳节和全国第个法定老年节——重阳节。在此,谨向全市老年朋友致以节日的热烈祝贺和良好的祝愿!向关心支持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贡献了青春和力量,是今天美好生活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今天,你们虽然离开了工作一线,但仍然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精神,用长期积累起的丰富知识和宝贵,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着力量。你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敬仰和学习!

我市历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群众工作进一步活跃。

关爱老年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全市人口老龄化进入较快发展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全面落实老龄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升老龄工作服务水平,真正解决一批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提高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年朋友的心坎儿上。

莫愁秋老容淡,到秋深红更多。希望全市广大老年朋友在颐养天年的同时,继续发挥优势,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精神明建设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社会各界要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老龄事业,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条,贡献力量,共建和谐!

衷心祝愿全市老年朋友们节日愉快,健康长寿,阖家幸福!

老年的回忆作文【三】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老年代步车”驾驶人朋友:

您好!为保证您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郏县公安交警郑重向您提示:

一、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二、“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近年来道路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三、“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公安交警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加大此类违法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