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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景点是新华书店作文(我最喜欢的名胜古迹作文)

我喜欢的景点是新华书店作文(我最喜欢的名胜古迹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09 19:42:47
我喜欢的景点是新华书店作文(我最喜欢的名胜古迹作文)

我喜欢的景点是新华书店作文【一】

其实,我只是新华书店的一名临时员工,进店时间也才四个月,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有解不开的新华情结 。

十二年前,高考落榜的我让父亲黯然神伤。为了让我跳出农门,他不顾家里债台高筑,硬是借钱为我买了个城镇户口,又东奔西走,托人帮我招了工。当昔日的同窗好友还在为挤高考的独木桥而挑灯磨剑时,我却在人家羡慕的眼神中捧上了“铁饭碗”。那段时间,我满足得近乎陶醉。然而好景不长,在市场经济在潮的冲击下,我所在的单位几乎于一夜之间土崩瓦解。我下岗了,就回到了乡下,每月只去一趟县城,到单位领取120元的生活费。从此,失落与苦闷的阴霾就笼罩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那天上午,初春的风中还裹着浓浓的寒意。我从单位领到生活费出来,瑟缩着身子踯躅在县城的街头。想到回去的那趟班车还要三个多小时才发车,我就信步来到新华书店,想用看书来打发这段漫长的时间。走进书店大门,一股暖流随着书本油墨的清香扑面而来。书店里的人真多,但听不到一丝嘈杂的声响。工作人员忙而不乱,脸上都洋溢着真诚的笑意,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我挑了本《平凡的世界》找个空地坐下来翻阅,看完内容提要,就被主人公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染,不觉如饥似渴地往下读。待我回过神来,发现店内只有我一个顾客了,工作人员正在收拾书本、打扫地面,准备下班呢。我赶紧站起来,买下这本《平凡的世界》走出新华书店的.大门。

街上已是暮色苍茫,错过了回家的班车,我只得到一位远房亲戚家借宿。这晚我彻夜无眠,令我心潮澎湃的,有小说中坚韧不拔的主人公,也有书店内与外界截然不同的气息。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能去新华书店上班,一边侍弄店内的“阶梯”,一边借着阶梯努力使自己站得更高些、看得更远些,那当是人生最美的事了吧?我的新华情结由此而生。

此后,只要有机会去县城,我就一定会进新华书店坐坐,就带一身书香回家,就发一阵感叹,一阵遐想。后来我结婚,为人妻,生子,为人母。丈夫也爱看书,我们把各自的藏书清理出来,在集镇上开了个小书店。虽然只是出租图书,但我总愿意想像自己的小书店就是集镇上的新华书店,而我既是员工又是经理,每天在忙碌和遐想中自我陶醉。前来借书的大多是熟识的人,一般不放押金,所以总是借出的多还回的少。一年下来,我们尽千册书就损失过半。丈夫和我见势不妙,赶紧关门大吉。我又一次下岗了。

再后来,丈夫到县城工作,我带儿子随他迁居县城。两年多来,好些熟人给我介绍工作,超市收银员、酒店服务员、事业单位接待员......丈夫和我都婉言谢绝。丈夫也知道,新华情结在我心头根深蒂固了。我甚至想,如果不能到新华书店上班,就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并在麻将桌上消耗部分无聊的时光。

原以为这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没料到机会真的就来了。今年7月,新华书店进行人事改革,面向社会招聘三名临时工,我闻讯立即报了名。面试、体检、培训、上岗,半个月后,我成了新华书店一名导购员。机会来得这样突然,让我有些难以置信。我是紧攥着一只拳头上完第一天班的,生怕这个幸福稍纵即逝。我很快熟悉了自己的工作,在不到两周时间内,就对自己所负责的七个书架、一个大平台的上千种图书的摆放位置了如指掌。清理书本、打扫卫生、向顾客推荐新书、为顾客打包,有时也到各单位去推销图书。工作单调但不觉枯燥,生活平静而不显寂聊。热心待顾客,真诚对同事,我迅速地融入了书店这个大家庭。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就找出自己爱看的书,享受片刻的从容与闲适。

那天下班回家,碰到久未联络的牌友,忿然问我说:到书店上班五百块钱一个月,给你能放几个炮啊?亏你还这么上心!我淡淡一笑,说书店的福利好哇。牌友说你骗谁呢,临时工还有福利?我知道她不明白我的意思,在我看来,学习的机会才是最大的福利啊。半年来,我利用书上所学的知识,说服丈夫改掉了不吃早餐、爱喝浓茶的习惯,促使儿子改掉了爱吃零食、不吃蔬菜水果的毛病,我做饭菜不再只求口味,而更注重营养与科学.....什么样的福利还能比我丈夫孩子的健康更有价值呢?

漫长的冬夜,我和丈夫相对而坐烤着炉火,我向他介绍《易中天品三国》、《无毒一身轻》等新书,丈夫从眼镜片后射出的目光柔情千万,与我从前跟他讲某一精彩牌局时他看我的那种眼神截然相反。我知道,改变丈夫眼神的,是今天书香盈袖的我,改变我的,是书,是新华书店。我也知道,心中的新华情结将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景点是新华书店作文【二】

他的相貌玉树临风,他的才华惊才艳艳。他是那个为粉丝处处着想的少年,他就是-luhan

鹿晗是exo组合中唯一一位中国籍主唱,也是s。mentertainment公司第一位集主唱、领舞、门面于一身的中国籍男歌手。鹿晗的嗓音清亮干净,高音细腻舒展,低音沉稳深情,慢歌动情,快歌轻灵。没有多么陡峭的高音,用心为每一句歌词赋予着最生动美丽的画面,用灵魂歌唱的鹿晗赋予了每首歌曲最直达人心的魅力。他是exo治愈主唱,让粉丝为之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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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许多黑粉,但是这些他都承受了,他关心粉丝关心队友,是真正的全民偶像。

我喜欢的景点是新华书店作文【三】

现在沈阳的新华书店规模大、功能全、数量多,大小书店星罗棋布,遍布全市的大街小巷,人们购书非常方便,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消费需求。但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沈阳,新华书店屈指可数,人们想买本书往往要走十来里路。

记得当时沈阳最大的新华书店坐落在太原街,是市一级的书店,再有就是区一级书店。沈阳区新华书店在中街附近,也就是现在的荟华楼对面;皇姑区新华书店在北行南边,位于长江街与岐山路交汇处的东北角;大东区新华书店在小津桥路北,大东区政府西侧;铁西区新华书店在兴华街上,与和平影剧院毗邻;和平区不愧为沈阳的文化区,除了太原街新华书店外,区内还有马路湾新华书店、北市新华书店,在西塔东边还有一家朝鲜族书店。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90年代初,这些书店都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那里留下了我渴望文化、渴望知识的足迹,我的上千册书藉都是在这些地方购买的。

我当时不论是买书还是杂志,都会在扉页上写下“购于XX新华书店或报刊门市部”字样,并记下年月日。上周在家整理书藉刊物,看着那扉页上的字迹,往事如烟,涌上心头,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我买的第一本书是《人造地球卫星》。1970年4月24日,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中国是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第三个发射人造地球卫星的国家,用当时的话讲是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大灭了帝国主义、修正主义的威风。当收音机里播放卫星传回的《东方红》乐曲时,年少的我和父母一样沉浸在自豪的喜悦中。当时我在沈河区团结路第二小学读四年级,那天放学后我去三角地附近的百货商店买作文本,偶然看见了那本《人造地球卫星》小册子,我让服务员拿给我,我翻了翻,非常想买,一看定价两角五分钱,我兜里就两角钱,即使不买作文本也不够,只好作罢。晚上和母亲要钱说想买本书,母亲听说是买课外书就没给我钱,我很失望,闷闷不乐。父亲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趁母亲去井院投洗衣服的空隙,父亲问我买什么书,我如实说了,父亲未加思索就从兜里掏出三角钱给了我。次日,我去百货商店买书,书竟卖完了。我只好赶到离家最近的北市场新华书店,如愿以偿地买到了书,从这本书里我了解了地球,知道了什么是卫星,对太阳系也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书店里琳琅满目的书燃起了我强烈的求知。

上中学后,我用节省下来的零花钱,在北市新华书店陆续买了《宇宙的秘密》等自然科学读物。当时再版发行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总共有十六七册。想拥有这套丛书成了我的梦想,但全买下来得六七块钱,父母肯定是舍不得的。那时学校遵照“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的指示精神,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学工务农劳动。1974年暑假,学校让我们来到小北关街附近的红旗开关厂劳动,厂里每天给我们补助6角钱,这使我们的劳动热情格外高涨,一个月的辛勤劳动,我挣了18块钱。用现在的时髦话讲应该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我用这笔钱给父母买了两盒牡丹牌香烟,剩余的17块钱全部买了书。我首先想买的是买《十万个为什么》,我冒着酷热来到北市书店,但没有整套的,只好有哪册买哪册了。我又赶到太原街书店,拾遗补缺又配上了几册,但还是不全,为了配成套,我中午饭也没吃,饿着肚子一咬牙,花一角钱乘环路电车来到了中街书店,也许是我的执著感动了上天,缺的那几册这里竟全有,真让我喜出望外,当即开票付款,服务员帮我把书捆扎起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回家了。这套书的阅读,拓展了我的眼界,也扩大了我的知识面,我没事就给同学出问题,最后还是我自问自答,让同学对我刮目相看,有人还给我起个绰号“万事通”。这年在我加入共青团的审查会上,班主任王老师对我的评价是“爱读书,知识面宽。”

1978年春,我来到沈阳市第一住宅建筑公司,当了一名建筑工人。同我一起入厂的青工学会了吸烟,还经常和老师傅们出去喝酒,但我有点不随乡入俗,显得有点另类,即不吸烟,也不喝酒,而是把钱省下来买书。班组里有位1974年入厂的青工叫潘英华,还有一位下乡返城的知青李月来,我们仨儿都爱读书、爱文学,成了工段里的文学青年。工余和午休时,我们就在一起交流读书。遇到雨休或下班后,我们就结伴来到附近的书店转转,往往都不会空手而归。尤其是发了薪水后,咱仨儿每人都会买三四本书,我的那些中外文学名著大都是这个时期买的。当时再版的中外文学名著都是畅销书,常常供不应求。1979年夏天,我们来到亚洲电影院对面的朱剪炉工地施工,为了第一时间买到新出版的书,咱仨儿几乎天天去中街新华书店,一来二去竟和卖文学类书藉的胖大姐成了朋友,后来胖大姐不但向我们通报最近要有什么新书上架的信息,还把对我们想买的书留下来,有了这个“后门”,我们买书就方便多了。我的《复活》、《红与黑》、《高老头》、《巴黎圣母院》都是在胖大姐的关照下购得的。现在想起来对胖大姐还心怀感激之情。那些年工地在哪里,工地附近的新华书店就会留下我们的足迹。高尔基说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阶梯上留下了我们向上攀登的足迹,我们无怨无悔,有趣有乐!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图书市场的放开,书刊批发市场的成立,大大小小的书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沈城,买书难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从那以后新华书店去的确实少了,但我对她的感情依然如故,时间抹不去记忆,凝结在知识里的书店情结挥之不去!

我喜欢的景点是新华书店作文【四】

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最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这不,今天我又缠着妈妈陪我去买书。妈妈被我缠的没办法了,只好答应。

我一路上,眉开眼笑,而妈妈呢,表情有点无奈。到了新华书店门口,我旋风般冲进新华书店。啊,人好多啊,暑假就是不一样!我来到小说书前,那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说,我左看看,右看看,恨不得把全部都买下来。最后,我忍痛割爱的选了2本书,一本叫什么《鬼马小女生》,另外一本叫《同桌冤家》。再到里面看看,哇,迷宫啊,可是妈妈不让买的,算了。再过去,呵呵,小虎队啊,我立刻在里面挑了一本没看过的《被遗忘的土牢》,要知道,这小虎队很好看的,我非常喜欢。小虎队的旁边,摆着小樱桃漫画。我也是很喜欢的,我就挑了一本《人小鬼大》看了起来,我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逗的笑了。突然,我想起来我是来这买书的,不是看书的,我连忙合上书,去付款。这时,妈妈走过来说:“干什么,买这么多的书!”我吐了吐舌头:“没办法,谁叫这些书这么好看啊!”妈妈见说不过我,就同意了。我高兴地抱着一大堆书往外走,心情真的很愉快,有这么多好看的书等着我呢,哈哈!

一回到家,我就拿出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那感觉真的是好极了!

我爱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