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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写红烧豆腐作文300字二年级)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写红烧豆腐作文300字二年级)

更新时间:2024-06-10 07:46:32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写红烧豆腐作文300字二年级)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一】

狗的孩子们长大后都走了,狗的老伴也走了,狗把家也卖了。

狗出远门时,把冰箱里的食物都拿走了,它走呀走。遇到了猪,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狗又来到一所小学,在学校里睡觉。第二天早晨,狗被狗熊校长当成了新来的老师,狗就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为孩子们最喜欢的老师。但是狗当老师的事情不幸被教育局知道了,警察也来了。我觉得大家真的误会狗了!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二】

今天爸爸要烧了红烧肉,要知道,我是特别喜欢吃肉的,除了咸肉,酱油肉……

开始,谁知爸爸耍无赖,罢工了,只有我自己烧了。

开始行动了,我先把肉洗干净,再把肉切成块,菜切成小段。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加工了。我先炒青菜,在锅了倒入些油,加热后再小心翼翼地把肉倒进锅里翻炒,最后加入盐、味精、白糖拌匀出锅,(其实,我真得不会烧,平时只吃过爸爸烧的红烧肉,看了的做法,请别见笑。)这样这盘“红烧肉”也出锅了。情不自禁夹起一块全是瘦肉的红烧肉,就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嚼起来,真的太香了!

红烧肉的主材是五花肉,而且还得是连皮带肉、肥瘦掺杂的那种,因为正宗的红烧肉味道好就好在猪皮和肥肉的浓而不腻。外公的红烧肉入口一块,乍觉甜爽,牙齿嚼下时,肉的芳香顿时在口腔中爆破,而且肥肉决不腻。

我吃到现在从来没吃过烧的比爸爸烧的更好吃的红烧肉,也不曾见过比爸爸烧的更吸引人的红烧肉。或许这是一种情结吧!情是真情,爱是真爱,只有加入了真情真爱的红烧肉才能让我驻留在这充满了爱的红烧肉之中吧。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三】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四】

今天,我把书架上的《狗来了》拿了出来,一看,还不错,就让我给大家讲讲吧!

故事大意:狗的孩子们都长大自立了,狗的老伴也已经去世多年了,于是狗决定离开家乡,到广阔的世界去。狗首先遇到了一只作弊的猪,了解情况后,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它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发现了,它们派警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帮助,狗才得以逃生,但熊校长因此失职,和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种种欢欣与无奈和熊回到了家乡。

狗这种友谊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五】

父亲的一生是忙碌、是劳累、是无奈。他比村里所有人起的都早,比村里所有的人如果说别人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他便是日未出而做,日落仍不能息。他的身影总不断的出现在田间地头、在家里家外。

你听过龟兔赛跑的故事,可你一定没听过老水牛和兔子赛跑的故事,其实故事的本身就是龟兔赛跑,老水牛是我父亲自创的。我父亲是没念过什么书的,斗大字不识几个。龟兔赛跑的故事大概是他路过学堂时,老师给别的孩子上课时他听来的,也许只是路过只是觉得有意思但没仔细去听,也许是他那会还没见过乌龟,也不知道乌龟是什么,恰好他又牵牛路过,就把乌龟记成了老水牛,不管怎么样故事中的道理父亲是明白个大概的,内容也知道了个大概的,也正是这个听来的故事教育着我的一生。

父亲的一生是忙碌、是劳累、是无奈。他比村里所有人起的都早,比村里所有的人睡的都晚。如果说别人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他便是日未出而做,日落仍不能息。他的身影总不断的出现在田间地头、在家里家外。在我的心里,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小年纪的我就知道一分钱在家中的份量。父亲从我记事起就给我讲这个故事,每每讲完,无不泪流满面。用手抚摸这我的头说:“只要好好干,咱家也可以在过年时吃上肉。”那时的我“早当家”只是知道多帮父亲干些活,多攒些钱,过年的时候就可以吃上肉。我却不知道父亲为什么要流泪。现在我才明白一个坚强男人背后的辛酸,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我们家过年时从来没吃过肉。

到了该上学的年龄时,我和别的孩子一样进了学堂,不同于他们的是我没有他们身上的新书包,可我并不计较这些,因为我知道书包当时对我们家而言是一种奢侈品。在学校我听父亲的话好好上课好好学习。我总是被别人侮辱,他们骂我是野孩子,上学没书包还光脚丫子,最不能容忍的是他们骂我父亲是穷光蛋,小小年纪的我怎能忍受这般侮辱、、、、、、大打出手的结果是我被学校赶回了家。因为我打烂了三个同学的头。父亲把我从学校领回了家,我跪在父亲面前,我知道自己闯的祸有多大,到家后父亲挑了许久才拿了根稍细点的棍子对我是一顿抽打,我没有躲也没有喊一声更没有留一滴泪,我咬着牙接下父亲的一棍又一棍。他毕竟是父亲,他终究是狠不下心来这样对自己的孩子,他气得直跺脚、掰断了棍子仍在一边。跪下来抱着我的头大哭起来,他的手抚摸着他打过的每一处地方,泪水涌出我的双眼。“爸”我哭喊着紧紧地抱住他不肯放松。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六】

同学们,你们养过小动物吗?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狗,他的名字叫“多多”。

多多是一只博美狗,一身雪白的毛配上头上戴的蝴蝶结,真是可爱极了!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像其他小狗那样狼吞虎咽,总是满满的吃,吃的时候,左手打右手,真高雅,而且不浪费粮食。他睡觉的姿势也非常优美,把前腿往后一伸,把前爪往前一放,然后头夹在两只前爪之间,不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别以为人才会看眼色行事,其实狗狗们也会。如果他看你心情好,便跳到沙发上,依偎在你的怀里,马上让自己成为你的“宠儿”。如果他看你心情不好,便会回到窝里,不来烦你,等你心情好了再陪你玩儿。

我非常喜欢多多,可惜他已经被送到了小姨家。再多多被送走后,小姨经常在看我的时候把他带上,现在,他已经生了六只小狗了,全部成了警犬。

我真想念我们家的多多。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七】

如果让我在人和动物的叫声中任选一样的话,我会选择倾听动物的叫声。

我爱听动物的叫声,是因为动物的叫声透露了它不同的感情色彩。

早晨,几个顽皮的小孩发现了自己今日玩物:一只个头很小的小鸡。他们将小鸡围堵在自己的“包围圈”内。圈外的母鸡则非常的焦急,时不时想偷袭啄啄这些顽皮的孩子。但总是欲出又止,不敢偷袭。它只能一边通过缝隙瞧瞧自己的孩子,一边发出叫声“咯咯咯”“咯咯咯”……这是无奈的声音,因为它只能眼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欺负;这是无助的声音,因为它想不出办法来救救自己可怜的孩子;这是自责的声音,因为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义务;这是愤恨的声音,因为它恨这些顽皮的孩子;这是自卑的声音,因为它想和孩子说一声“对不起”……

去外公家玩,我偶然看见了外公抓来的八鸽并对此有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试着逗逗它没想到这个顽皮的“猎物”竟叫了起来。这是生气的声音,因为它气愤自己让猎物在眼皮下跑走了;这是好奇的声音,因为它好似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猎物;这是准备的声音,因为它准备打起精神再次捕捉它的“猎物”。它相信只要自己努力的话,一定能捕到猎物!

和人一样拥有领地意识的鸡,特别是公鸡常常会为了自己的领地和其他公鸡打起‘架’来。两只公鸡一边打架,一边叫着。这是愤怒的声音,因为它恨有别人和它争夺地盘;这是鼓气的声音,因为它要通过叫声来给自己打气;这是必胜的声音,因为它已经确定要为地盘与另一只公鸡决一战,因为它深知自己的身上背负着是怎样的重担,如果它败了,那些母鸡和小鸡该怎么办呢?我相信,能给予它最大动力的,还是它的孩子……

看门的狗狗在晚上,因在自家门外嗅到了陌生人的味道便一下子警惕了起来。它忽然叫了。这是告知的声音,因为它想要让主人知道有陌生人在门口而警惕起来;这是慌张的声音,因为它嗅到了从未嗅到的味道;这是驱赶的声音,因为它想通过自己的叫声让外面的陌生人离开,它知道不能让陌生人入家来,更知道主人对自己怀着多大的信任。所以它无论如何都要守着主人,守着家的门,让主人始终相信着自己……

在叫声方面,可能动物的叫声不如人类的叫声好听,但是,有时动物叫声所表达的情感却远远超过了人类的叫声所表达的情感……

四年级作文300字红烧猪蹄【八】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狗来了》的书,这本书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写的,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的主人公是狗。

《狗来了》这本书的内容讲的是:狗的孩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多年,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误入一所学校,熊校长把他当成了代课老师,让孩子倦实践中学到知识,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被教育局发现,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因此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解职,陪伴狗开始逃亡生涯。

这本书的主要精华:第三章狗到了学校。一天晚上,狗在草地上躺的腰部发僵,活动不舒服,于是,就想找个床,躺下去休息,走进第一家客满,第二家房价太贵,第三家门口挂着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的牌子。往前走,狗想:不管遇到的第一间是什么,我都要住下。谁知第一间是个学校,等到第于天早晨狗醒来,熊校长以为狗是代课老师,所以狗就当上了老师。狗第天带孩子们去学消费态度,回来是上体育课,要一条腿蹦着走。回到学校后,开始比谁吐的樱桃核远,让孩子们去找鬼魂,狗做的这些事都受孩子们的欢迎。

读了这本书后,我学会了怎样帮助别人,怎样当老师。怎样当一位受欢迎的老师,要用温和的\'声音,友好地学生当成朋友,和同学一起去实践。我也想到各地去看辽阔的世界,去找一些有趣的工作,带着欢乐后再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