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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推荐一本书作文400字红楼梦)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推荐一本书作文400字红楼梦)

更新时间:2023-12-08 12:58:00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推荐一本书作文400字红楼梦)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一】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只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二】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红楼梦》,让我欲罢不能。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三】

我看过许多的好书,有文学类,冒险类;有散文类,古典类;有侦探类,科幻类……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麽》这本书了了,下面我就把它介绍给你们。

在《十万个为什么》里你可以知道:宇宙是怎么起源的?地球有多大年龄?心脏为什么不停地跳动?植物为什么也有自己的语言?

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同走进《十万个为什么》,你看,这里有变化万千的《地理奇观》、广阔神秘的《宇宙太空》、千姿百态的《植物天地》、先进神奇的《军事交通》、不断发展的《现代科学》、充满生趣的《动物世界》、奇特秀丽的《自然变化》以及和我们息息相关的《人体奥秘》。

经过我的介绍,你现在是否已被《十万个为什么》所吸引,想一睹为快呢?哪就赶快来看吧?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四】

读完《红楼梦》,我认为它的价值在于它的结尾。这部小说的结尾并不像其他中国古典小说那样的大团圆结尾,而是以一种颓败的趋势作为结尾。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五】

从小时候起,我的兴趣爱好就是看书,无论什么书,我都喜欢看。但是,在所有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红楼梦》。

不知为何,我就是喜欢它;说不出任何理由,我就是被书中所有的人物、对白所深深地吸引;曾几何时,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而在情绪上有喜悦、悲伤的感触。记得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在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的;在此之前,我对那些如红楼梦、西厢记等言情小说,总是不屑一顾,即使有机会去接触它们,总是推託自己没有时间,所以,任凭机会一次又一次从手中溜走,我总是不肯静下心来去阅读它们;可是,自从从电视节目中真正的看过了一次“红楼梦”之后,印象便为之改观了。我从不知“红楼梦”中拥有那么感人肺腑的内容,是如此地令人心动,看过之后,更是令人念念不忘;直到这时,我才了解,以前实在是浪费了太多的光阴了,其实早就可以源源本本,完完本本地读完“红楼梦”,不必到现在才来懊恼了。之后,每当我去书局之际,总是习惯性地在摆设有“中国古典文学”的专柜蹓跶蹓跶,看看上面所有有关“红楼梦”的书籍;然后,也会或多或少的买几本。我总想竭尽所能地去买下我所看到有关“红楼梦”的书,也不管我自己是否有能力去读完它。在大致读过了“红楼梦”后,我益发对它产生越来越多兴趣了。在书里,我看过而比较喜欢的章节,有紫绢对宝玉的试情、宝玉和宝钗的联亲,及黛玉含恨而,晴雯撕扇等:而在所有的对话中,我最喜欢宝玉和黛玉的对话。他们是一个成性,一个好使小性儿,所以,当两人聚在一起时,也常会发生激烈的争执,就连宝玉的祖母—贾母,也曾说他们两人“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因如此,这也是何以令我喜欢的原因,因为每次在他们的争吵之后,双方的感情反而更进一步了,而引导出后面更多引人的故事情节。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最爱宝玉、黛玉、宝钗和晴雯四人了。我最爱宝玉的痴情任性、黛玉的气质灵秀飘逸、宝钗的雍容大派有礼、晴雯的俏皮、高傲;而其中尤以黛玉、晴雯更能深得我心。林黛玉的孤骄傲世、多愁善感,均是我喜爱她的原因,面对她不幸的际遇,我也深表同情;而在读到黛玉病之际,我更有一种莫名的伤痛,好像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一样。而对于晴雯,则是悲伤同情多过于欣赏了。晴雯无论在外貌或是才干方面,在所有的奴婢中均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但这些却未替她带来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却有“晴雯撕扇”及“晴雯病补孔雀裘”两段精采的故事。虽然,她的命运悲惨;但她在我心中所塑造出高傲不屈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被抹灭。

红楼梦是我读过最有深度、最有感触的一本书了。我有时会为了读它,而宁愿牺牲读正课的时间,只为了能多看一页是一页,去领略其中无法言喻的美。

推荐一本书的作文关于红楼梦【六】

在我的“书本世界”里珍藏了许多优秀的书籍,其中《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初次航海中遇险,流落在孤岛。他为了消除寂寞与想念之情,独自一人写,考察小岛。在这当中,他看见了凶恶的土人,残动物,吃人肉。鲁滨孙设下陷井,引狼入室,用三枝枪加倍地装上弹药,向他们开火,然后用手枪和腰刀向他们冲,把他们全部消灭。聪明能干的鲁滨孙保住了自已的生命,建造了房子,适应了生活,他在离群独居中苦中求乐,找到了伙伴,认识了友好的黑人和“星期五”他们。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危难总是在鲁滨孙身上发生,在海滩上,他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恶战,险些丢失了性命,当找到救星时,可好景不长,大船又被夺,但鲁滨孙不畏艰难地战斗着。最终,他以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啊,多么长的时间,表明了鲁滨孙不轻言放弃、坚定地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理解了人在逆境中只有依靠自已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朋友们,你们不妨也看看这本书,或许它会使你勇于面对困难,取得成就,也有可能会使你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