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自己想养的小动物作文【一】
我嘛,总是留着平头,我的眉毛挺浓,眼睛很黑、亮亮的,虽然不大。镶在我这张脸上倒也挺合适。嘴闭起来挺好看的。哦,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名字了,我叫王蒙。
小学时,我和同学相处得都很好。我不爱生气,整天乐呵呵的。生气会气脑细胞,所以我和同学发生矛盾时,我基本上能够忍让。同学请我办事,我总是尽力而为,可有时我也很腼腆,那是在别人夸奖我的时候。有时还挺莽撞,妈妈说我是“小冒失鬼”。
粗心就是我一个很大的毛病,因此作业时常出错。可我就不信改不了。你们看吧,新学期里我一定改掉它,由“大粗心”变成个“小细心”。
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那些小说、杂志、科技作品,我拿起来就放不下——迷住啦!我常被书中的情节和人物所感动,一会儿抽泣、一会儿咯咯大笑,完全是身临其境。
别看我挺瘦,我还喜欢体育呢!我特喜欢打乒乓球,在班里还算是个高手。我还喜欢音乐、美术,妈妈说我兴趣挺广泛的。
好,就谈到这儿,欢迎大家和我交个朋友。
介绍自己想养的小动物作文【二】
海龟在大家的印象中,应该是笨重而强壮的动物。
然而,你可能还有不知道的呢!
海龟在陆地上十分好欺负,但到了海中,它们就成了捕食者。
它们有着流线型的身体和健壮的“腿”好像是专门为当“旅行者”做的准备,身上的硬壳和尖尖的头,好似是用来扛、挂行李的一样。
海龟可是一位旅行者,它们是出生在沙滩上的,而不是在海里,它们的妈妈在沙窝产下海龟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些小海龟独自生长。
刚从沙窝爬出来的小海龟,要想走回大海,那可有千难万险呢!它们一路上会被鸟类捕食、被人们捕捉,甚至会因灯光干扰,将方向弄错。
有一些可爱的小海龟,一直不折不挠,最终回到大海生存下来。
我觉得,能成功爬到水中的龟,已经是精英了!看,你的脑中有没有几只小海龟在沙滩上爬行的画面呢?
终于,小海龟入海了。
很快,大多数的海龟都长大了,有几十厘长,几十千克重了。
它们一边成长一边学习,如何睡觉、捕食等。
其中捕食最有趣。
它们有的追着猎物游,有的张着嘴,让好奇的鱼儿进来。
啊呣!海龟的晚餐来了!
随着海龟慢慢长大,到了该当妈妈的年纪,它们会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产下七八十个卵,然后,让小宝宝们在沙窝里沐浴着阳光,自己慢慢爬回海中继续生活。
你们是不是很期待新的小海龟诞生呢?那就不要打扰,静静地等吧!只有好好保护,新生命才能绽放。
介绍自己想养的小动物作文【三】
我叫王乐晖,别人都叫我晖仔,今年9岁,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也是一名活泼的男生。
我的头发非常乌黑,眉毛浓浓的,眼睛像一颗小球,鼻子大大的,嘴巴小小的,脸像一个白里透红的苹果。
我的特长是打乒乓球,爱好是骑单车,我喜欢做的动作是眨眼。
说起骑单车,我是去年的暑假在华师大学的。开始时,我骑得好慢,我心想:首先练好车技,然后再来快的。慢慢地我的车速快起来,脚好似跑步的,单车风驰电掣的飞起来,突然前面出现了一个超级斜坡,我赶紧刹车也停不下来,非常紧张。由于车速太快,单车飞离地面有几厘米高。这时我真是又紧张又兴奋,不知如何是好。单车离地面越来越低,我心就越来越紧张,想刹车,但是又有可能惯性把我摔倒;不刹嘛,怕单车到地时再刹会失灵,摔得更惨。我下定决心刹车,争分夺秒为车子减速,最终还是摔跤了,但不是太重,我倍感幸运。我经过这次的教训,再也不敢把车子骑得太快了。
这就是我,这就是镇定的我。
介绍自己想养的小动物作文【四】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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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