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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米饭的作文(我学会了做米饭一百多个字的作文)

我最喜欢米饭的作文(我学会了做米饭一百多个字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03-29 04:08:05
我最喜欢米饭的作文(我学会了做米饭一百多个字的作文)

我最喜欢米饭的作文【一】

妈妈从小到大买了很多书给我看,有图画书,有文学书,有绘本,有科学书,有英文书。期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以下这套科学漫画书《寻宝记》。

“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寻宝记系列”是一套引进韩国著名大韩教科书出版的大型人文历史漫画书,集聚了韩国一流知识漫画创作团队的经典之作。这套图书内容丰富多元,以国家为单元,每册一国,通过两位寻宝少年——布卡和麦克在世界各地探险寻宝的经历,展示丰富多彩的世界历史画卷,涵盖历史掌故、文化遗产、风土人情等方方面面,将世界历史知识和世界地理知识等内容巧妙地融进精彩的探险故事中,让孩子们在轻松而富于趣味的阅读中饱览各国文明。此外,本书在每个章节后,均附有简明的各国概况,由浅入深,拓展孩子们的阅读视野。

正是因为有这么好的内容,妈妈毫不犹豫的先买了1-20本,去年这套书一直是我枕边书籍的常客。我常常跟随布卡和麦克在世界各国中游历,探险,了解了各国的历史知识,太喜欢了。这套书,我经常重复看,看了又看。

今年妈妈又帮我买了21-28,这8本书。午间学校阅读时间,我带去学校看。这套书显然成为同学们的新宠,大家争相阅读。我特别高兴,好书乐于分享。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小学生,正应该努力学习知识,多阅读好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最喜欢米饭的作文【二】

格言不仅是人生的礼仪的开始,也是学习进步的阶梯,只有心中有格言的人才会成功。我最爱的一句格言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让我想到了以前发生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妈妈要上班,临走前把沉睡的我叫醒,亲切地对我说:“陈慈航,你今天的任务是写一篇,看1~20页的《创新作文》。”我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一声就又睡了,一睡就到了10点多钟,我起床后看看时间,才十一点多,“不怕,时间多的是,先玩一下再说。”于是我就下楼去和同学玩了,一直玩到下午太阳下山,我猛一看时间:“啊!18点38分了!糟了,妈妈回来了,我肯定挨骂了。”我立刻飞奔回家,妈妈正坐在沙发上,一见我就问:“宝贝,回来了?你的任务完成了没?”我惭愧地低下头,小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我以为时间很早,所以就……忘写了。”这时,妈妈向我走来,我以为她要打我,便害怕得流下了眼泪。没想到妈妈却抚摸着我的头说:“宝贝,如果你老是想还有时间的话,那就不对了,时间虽然多的是,但前一分钟的你却和现在的你不同,时间会随着你慢慢流逝,一去不复返的。假如生命是一张白纸,每失去一天的时间纸上便有个洞,按这样计算一年便有365个洞,慢慢的日积月累,纸上的洞便越来越多,你的生命就很快结束了。所以,你要珍惜时间呀。”听了妈妈的话,我顿时泪流满面,难过地说:“妈妈,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会珍惜时间的。”

现在,我读了《增广贤文》后,对这句话理解得更深更透了,更懂得珍惜时间了。

我最喜欢米饭的作文【三】

“应该让别人的生活应为有你而更加美好。”这则格言出自于茨巴尔的笔下,更是有了这则格言,才让我获得了一个新生。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星期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突然,电闪雷鸣,我吓了一跳,视线慢慢移到了窗户边。我在不远处,看见了一个毛茸茸,蓬松松的小黄球,这个小黄球从茂密的树下慢慢转移到了淅淅沥沥的雨中。不好!我心中有种不详的预感……我立马约了几个朋友,健步如飞的冲到如约地点,人都来齐了,我们便在雨中开启了会议,“你叫我来干嘛?”“现在现在下着雨呢!”“有啥秘密,快说!”朋友们七嘴八舌的嚷嚷个不停。“听我说!”

我大声说到,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出来。我们立马奔到那棵树旁。原来是只鸡!

哎呀,这小家伙,蓬松的毛被雨水淋的不成样子,耷拉着脑袋,看着既可爱又可怜。我把小鸡捧了起来,“谁要这个可怜兮兮的小家伙?”朋友们听了,个个都像被胶水封住嘴似的.,鸦雀无声。

这是怎么了?平时与我同舟共苦的朋友们都怎么了?我也不想养呀,鸡臭臭的。想着想着,一个可怕的念头油然而生:我来养它!正当我准备打消这个念头时茨巴尔的那句与这个念头共存!这样我收养了它。

人世间应为有了爱而变得更精彩,而伴随我们成长的是一句句刻骨铭心格言,茨巴尔的那句格言在我耳畔久久回荡。

我最喜欢米饭的作文【四】

冷。

冰寒蚀骨的阴冷气息从四肢蔓延到全身每一个器官,有种飘渺阴冷的感觉。寒冷把潮湿的雾气冻结在地面薄薄一层。空气干燥凛冽,把皮肤绷得像是脆弱的纸张。这就是冬天的感受,很冷,很冷,但,我很喜欢。

我喜欢静静地站在没有人很安静的地方,感受到风呼啸着,冲到我的面前,横冲直撞,好象勇者无敌,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咆哮着。

树光秃秃的,没有树叶,只有枝干,弱者全部落了下来,只有强者才能继续存活,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树的这种样子还好看一些呢,那么多的树叶添上去,反倒有些画蛇添足,掩盖了树本体的真实样子。

裹紧厚厚的长大衣,把帽子翻起来戴上,把脸埋藏在周围一圈淡淡的绒毛里。雪落下来了,在衣帽上织出了雪白的蕾丝花边。把手伸出来,一片雪花轻轻落下,慢慢融化,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早已银装素裹了。树枝上结了厚厚的冰雪,很美很美。可惜,这种美不是永恒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就是这种美终结的时候。

我喜欢冬,不是因为它的美,因为任何美,都不一定是永恒的,就像昙花一现。美,只有绮丽的一瞬间。外表美是空虚的。我喜欢冬,是因为花草凋零的景象,花草不再娇滴滴地争取人们的喜爱,是因为寒冷可以令我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可以令我脱下虚伪的外套,让灵魂与冬一起狂舞,是因为冬不会刻意装饰什么,去掩饰什么,去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只露出原本的自我。这,就够了。

我喜欢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