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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最喜欢的小说人物3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最喜欢的小说人物3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3-03-16 09:35:10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最喜欢的小说人物3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一】

在社会中,有许许多多人坚持在岗位上默默地为我们服务着,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人。我敬佩的有老师、警察、医生……但是我最敬佩的还是那辛勤劳动的清洁工。

清洁工有着一种勤劳的精神:天刚破晓,当淡青色的天空还镶着几颗稀落的残星时,他们便起床,手握最简单的工具——扫帚,在大街上的各个角落忙碌开了。是给我们的家园带来一份干净,一分美丽。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炙热的夏天,火红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人们都快中暑了!小狗趴在地上伸出长长的舌头喘着粗气,好像在说真热啊!知了趴在树上有气无力的在说好热呀!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左手拿着迷你电风扇,右手拿着雪糕,一边吃一边吹风扇,但还是热得受不了。这时,我前面的路上有一位清洁工阿姨,她正在扫马路,天这么热,这位阿姨还在扫马路,要是我早就回家吹空调去了!我走过去问阿姨:“你怎么这么热还打扫卫生呢,怎么不回家呢?”“这是我的工作呀,我应该勤勤恳恳的做好我应该做的工作。这里这么脏,能不扫吗?”阿姨说。我又问:“阿姨,那你可以像其它的清洁工阿姨一样啊!到阴凉的地方去扫啊!”阿姨告诉我:“只要是自己的工作,无论多么艰难,多么辛苦,也一定要全力做好!”后来我边走边想,这位阿姨是为了我们创造美好城市环境才这样坚持工作的!

清洁工是千万劳动者的缩影,他们为社会默默的奉献自己,他们用劳动的双手创造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二】

有一个人,他身长十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手持62斤重的禅杖。为人性烈如火,好打抱不平。大家猜猜这是水浒中的哪个人物呢?对,他就是鲁智深——我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一个正义的你。单凭你与金翠莲父女的萍水相逢,就能让你义无反顾地帮助他们。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你救了他们你无利可图;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救她会因此得罪镇关西;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打抱不平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环境中;但我更相信,你宁可放弃所有利益,执著地帮助这对孤苦无依的父女。

当你三拳打镇关西后,就注定了你将失去丰衣足食的生活;就注定了你今后被迫逃逸与躲藏的生活,也就注定了你从此开始浪迹天涯,颠沛流离的生活。当我看见你“逃生不避路,到处便为家。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时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样做,对你来说到底值吗?

“人须见,救人须救彻。”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你。你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当听到林冲被害的消息,你二话不说就去野猪林,还送他到沧州。如果不是你的英勇果敢,还会有今天的林教头吗?

在我看来:江湖之上,也就只有你能称的上一个“义”字吧!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个爱喝酒吃肉的你。有人说你“假僧真佛”,不错,你是爱喝酒。但只要心中向佛,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尽管你因为三拳打镇关西而背上人命官司;尽管你因为大闹五台山而被赶出寺庙;尽管你大闹桃花村只为了帮助一个被逼婚的女子;尽管你倒拔垂杨柳只为了耳根清净。你才大心细,雄猛沉稳,率性而行,豪放不羁。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三】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四】

翻开历史的画卷,洗涤历史的尘埃。数千年了,无数的中华文明印迹在这里汇聚。撞击出古老而年轻的东方神曲,每个跳动的音符是你们的呼喊,是你们的歌唱,是你们诠释了生与的意义,为中华的数千年的历史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走进历史的长河里,那一场“春秋五霸”的熊熊战火还在然烧。当你困于会稽时,你也曾叹到:“吾终于此乎”?而当吴王赦免了你,回国以后,你亲身耕作,热情诚恳的招待客人,并常自言道:“女忘会稽之耻邪”?于是你每天浅尝苦胆,以此告诫自己勿忘曾经的耻辱,最后你灭掉了吴国,洗雪了会稽之耻。如果在你被困时选择了,我想也就不会有“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丽诗篇了。好一个勾践,是你用一份坚持和你的深谋远虑灭掉吴国,谁会说勾践不贤能呢?

你是否还记得作为爱国诗人的屈原,好一个屈原,当你面对怀王的不解,国家的灭亡,在那国破山河在之时,你不愿苟且偷生。泪罗江畔,你披散着长发,衣袂飘飘,你高呼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跃江中,从此与鱼相伴,和水相依,你用来证明自己对楚国的忠贞。一种高尚,独立的精神永存人间。为后人留下“龙舟竞发三千过,一缕失魂万古传”的悲壮乐章。

历史近了一些,你曾高呼“力拔山兮气盖世”。可楚汉之争,你悲壮的选择化为滚滚东流的乌江之水。当你在四面楚歌之时,面对亭长的规劝,你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因为你明白,渡江而过,历史的一角将会多一个郁郁不乐的小人物,于是你毅然的选择了乌江自刎,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载入史册,你诠释了生与的意义,那是一种“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的英雄气概。

你呢,则是用一份毅力在忍辱负重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在面对汉武帝对你处以残酷的官刑后,你选择了生,最终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

你在被俘以后,拒绝了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谱写了一曲“人生自古谁无,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壮志凌云的民族精神壮歌。

你,则怀“我以我荐轩辕”的民族忠心,为唤醒麻木愚昧的国民,你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以笔作枪,投身到文学革命中去,一篇篇反帝反封建的战斗檄文,激励了多少爱国的炎黄子孙。“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何等深广的大恨大爱的民族精神!

我们细数历史英雄,倾听历史的回音。喜欢着你们用那生与的选择来诠释生命的意义,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临江哀楚的屈原。乌江河畔,霸王逝言依旧荡气回肠。历史的痕迹带着岁月的变迁,史册上英雄们的高歌还在铮铮回响,往事越千年,真正的英雄是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刻人间的!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五】

通过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认识了一位最令我敬佩的人——海伦·凯勒。她一岁半时因患猩红热失聪致盲,但是她在老师莎莉文的帮助下刻苦学习最终成为了美国著名的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和社会活动家。

我尝试蒙上眼睛不用家人帮助围着家里转了一圈,短短几分钟就受不了了。可是海伦·凯勒却在黑暗中度过了整整87年,而且以顽强地毅力克服了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痛苦,并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读书和说话,脾气不再暴躁,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成为了一位学识渊博的作家和教育家。

有一次海伦·凯勒和莎莉文老师经过一家水井房,莎莉文老师把海伦·凯勒的手放在了水管口上,顿时一股清凉的水从海伦·凯勒的手上流过,她猛然醒悟,原来“水”就是这种奇妙而清凉的东西呀!在莎莉文老师精心的指导下,海伦·凯勒学会了拼写许许多多的单词,她不分昼夜不停地书写着单词和句子,想一块干燥海绵在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每天拼命地摸着盲文,以至于小小的指头磨出了……,就这样海伦学会了用手指说话,阅读,书写和算术。

通过阅读我还知道海伦·凯勒市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她心灵丰富,感情细腻,用触觉感悟着多彩的世界,她说:“春夏秋冬一一在我身边展开,这对我是一出无穷无尽惊人的戏剧。这戏在我手指上流过。”

我敬佩她的坚强的意志,热爱学习和热爱生命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300字【六】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