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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不破的气球实验作文260字(火烧气球的实验350字怎么写)

烧不破的气球实验作文260字(火烧气球的实验350字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4-20 16:10:40
烧不破的气球实验作文260字(火烧气球的实验350字怎么写)

烧不破的气球实验作文260字【一】

想要做这项实验,必须得准备一些东西:气球、食醋、小苏打、吸管、汽水瓶。准备好了吗?那我们就开始实验吧!

其实很简单,就让我来教你们吧!

将小苏打放入汽水瓶里,并用吸管把食醋灌入气球。新气球不易吹起,因此,在用之前,要多吹几遍。再将气球套在瓶口上,抬起气球,让气球里的食醋流入瓶里,这时你会惊奇的发现,气球竟然自己膨胀起来了!这是什么原理呢?听我慢慢道来......

为什么会那样呢?气球会慢慢的膨胀起来。气球之所以能鼓起来,是因为小苏打和食醋起化学反应而产生了二氧化碳的缘故。像这样不相同的物质混合在一起后形成一个全新物质的现象,我们叫做:“化学变化”。气球从瘪到逐渐膨胀,就是因为二氧化碳先充满瓶子后又充满气球的缘故。这下你懂了吧!

想要知道更多的实验吗?那就随我一起翻开,那蕴藏着无穷奥秘的“星海晨帆”吧!切记哟! 班级:五(3) 作者:易天遥

今天在我打开星海晨帆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实验,那就是:自动膨胀起来的`气球。这项实验。

想要做这项实验,必须得准备一些东西:气球、食醋、小苏打、吸管、汽水瓶。准备好了吗?那我们就开始实验吧!

其实很简单,就让我来教你们吧!

将小苏打放入汽水瓶里,并用吸管把食醋灌入气球。新气球不易吹起,因此,在用之前,要多吹几遍。再将气球套在瓶口上,抬起气球,让气球里的食醋流入瓶里,这时你会惊奇的发现,气球竟然自己膨胀起来了!这是什么原理呢?听我慢慢道来......

为什么会那样呢?气球会慢慢的膨胀起来。气球之所以能鼓起来,是因为小苏打和食醋起化学反应而产生了二氧化碳的缘故。像这样不相同的物质混合在一起后形成一个全新物质的现象,我们叫做:“化学变化”。气球从瘪到逐渐膨胀,就是因为二氧化碳先充满瓶子后又充满气球的缘故。这下你懂了吧!

想要知道更多的实验吗?那就随我一起翻开,那蕴藏着无穷奥秘的“星海晨帆”吧!切记哟!

烧不破的气球实验作文260字【二】

在做铜锣烧的房子里,有一个货架,共分三层,有各种各样的'瓶瓶罐罐,五颜六色。其中有金黄的肉松,橙黄的果酱,红色的辣酱,绿色的黄瓜,生菜和深色的孜然。

阿姨开始做铜锣烧了,只见阿姨拿起一个小盆,盆里有一堆用鸡蛋,蜂蜜,面粉做成的面糊。阿姨用一只小勺挖满了面糊,然后把小勺倾斜着倒下来,把面糊倒成圆形在电烤炉上,等了不到一分钟,阿姨用一个小巧玲珑的平刀把它快速的翻转过来,这背面已成了土黄色,也越来越鼓了。做好了一个饼后,阿姨又按照这种程序又做了一个,最后阿姨戴上一双手套,把黄瓜,肉松等放在了饼中,两饼一夹,大功告成,一个铜锣烧就这样诞生了。

咬一口,甜甜的,粘粘的,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让人吃了一次永久难忘。

哇!铜锣烧,孩子们的最爱。

烧不破的气球实验作文260字【三】

我来到厨房,揭开锅盖,倒上两碗清水,又蒙上锅盖,拧开煤气灶开关,只听得“哧” 一声,火苗突然蹿了出来,深红的火焰舔着锅底,我赶紧松开手,免得小手“遭殃”。

趁着烧水的时间,我打开电冰箱门,拿出昨晚刚买的花生汤圆,沿着包装袋边儿,用力撕开,放在一边待用。

过了三四分种,锅盖边上冒出了一缕缕白气,听妈妈说,这就是水沸腾的景象。我小心揭开盖子一看,锅底不住地冒泡泡,一个个小泡泡迅速地浮出水面,然后在水面炸开,底下又有一串串泡泡紧接着升腾上来。我把等待已久的汤圆沿着锅边儿滑下去,这样就不会溅出水花,否则会烫伤我的'手。等汤圆全部下锅后,我拿起木头饭铲搅一下,免得汤圆粘在一起。接着我又盖上锅盖,静静地等待在一边。

又过了一会儿,锅盖上又冒出了水蒸气,比刚才的还要猛烈,锅盖上下抖动,发出“达达达”的声音。我又倒入半碗清水,重新盖上盖子,等待汤圆熟透。

大约过了两分钟,锅边上出现了许多小泡沫,我知道汤圆已经熟了。我小心打开锅盖,一个个汤圆像吸足了水似的圆溜溜、白花花地浮在水面上,就像一只只白鸭子在水面上游动。我把汤圆盛在大碗中,用小汤勺舀了一个塞进嘴里,轻轻一咬,哇塞,一股花生的浓香充满了我的口腔,直达胸腔、腹腔。不一会儿,满碗的汤圆就全被我“消灭”了。

这时,妈妈走过来说:“宝贝,你烧的汤圆在哪儿呢?让我也来尝一尝,怎么样?”我听后,连忙奔向我的房间,背贴在门上偷偷地笑了,还得意地哼起了小曲:“烧汤圆,烧汤圆,我烧的汤圆是甜又甜。吃个精光舔舔嘴,摸摸肚子圆又圆。汤圆,汤圆,卖汤圆,我烧的汤圆最好吃······”

烧不破的气球实验作文260字【四】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自罗马法以来,基于债权的相对性和物权的优先性,租赁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承租人只能基于租赁关系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这就是所谓的“买卖击破租赁”原则。司法实践表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时,租赁合同即告解除,对承租人不利,因租赁物所有人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可以自由处分租赁物,全然不顾承租人的利益;承租人则完全处于被动,致使租赁关系极不稳定,承租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法经历了一个从重权属到重利用的过程,从而导致原来的看重租赁物所有人的所有权,轻视承租人的使用权、收益权的观点也有所改变。租赁权开始被赋予了可以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从而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同时,近现代民法也开始把对弱势群体的权利的保护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这是因为在不动产租赁中,无论租赁的目的是为了居住,还是为了经营,均因租赁方本身不享有相应的不动产,相对于出租方而言,其在经济上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衡量两者利益,法律当然倾向于保护承租人的生存权。对此,王泽鉴先生曾有精辟的论述:“居住为人生之基本需要,物价高昂,购买不易,承租人多属经济上之弱者,使有特别保护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