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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美丽的书店作文300字左右(描写一篇逛书店的作文)

写一篇美丽的书店作文300字左右(描写一篇逛书店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0-26 16:33:05
写一篇美丽的书店作文300字左右(描写一篇逛书店的作文)

写一篇美丽的书店作文300字左右【一】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们却像鱼儿一样,在海洋里遨游。

有一天上语文课时,老师对我们说:“《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介绍了海底的景象,可以增长你们的知识。”我特别想增长我的知识,所以,一放学,我就飞也似的跑了回去,拿出20元,哼着欢快的歌儿,高兴地向新华书店走去。

到了新华书店,我这边看一下,那边看一下,怎么也找不到《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周围也没有任何人,我有点心慌了。我看见服务员阿姨正在运送新书,我就鼓起勇气跑过去对服务员阿姨说:“阿姨,请问《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哪里?”“就在二楼的名着类呀!你慢慢去找吧!”阿姨微笑着说。我说了声“谢谢”就飞奔上了二楼。我在名着类书架前,找呀,找呀,终于找到了我要逛的书。可惜这本书在最高层,我怎么拿也拿不到。我正在犯愁,忽然我的旁边来了一位大姐姐,我又一次鼓起勇气对旁边的大姐姐说:“大姐姐,可以帮我把那本《海底两万里》拿下来吗?”大姐姐微笑着说:“好。”说完,大姐姐顺手把那本书拿了下来,递给我。“谢谢你,大姐姐。”“不用谢。”我迅速跑下二楼,对服务员阿姨说:“阿姨,这本书多少钱?”阿姨看看书后面的价格对我说:“12元8角,请付钱。”我拿出20元,阿姨找我7元2角,我数了数,够了,就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到了家,我兴奋地打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了这本书,我果然有许多收获,比如鱼儿是怎么进食的,章鱼是怎么喷墨的.……我非常喜欢看书,因为我想增长我的知识。

这就是我第一次逛书店的经历。

写一篇美丽的书店作文300字左右【二】

《美丽心灵》,对它定性的标签中有一块是传记,我负责任地说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传记类电影。约翰纳什,现实生活中被喻为普林斯顿的幽灵。他是数学天才,博弈论大师,二十二岁发表博士论文质疑亚当斯密,三十岁患严重妄想型精神分裂进入长达三十年的学术行为休眠期,之后奇迹般恢复,94年在一片质疑声中抱回诺贝尔经济学奖,坚持学术研究至今。伟人的一生再离奇都是传奇。纳什因为这部电影的成功和风靡重新备受瞩目,而他已是夕阳下颤颤巍巍独自走在人行道上的寂静老人。时间是唯一的绝对公平。

影片从普林斯顿的开学典礼开始,礼堂布置,学生姿态……我由衷感慨自由的氛围才是滋养天才的土壤。胶片颜色狠棒,柔和怀旧的调子,让我错觉是《美国往事》的再现。纳什和汉森的初会颇有“天才相轻”的率性,后来汉森所作所为一步一步倒影出他的君子人格,亦敌亦友,真挚诚恳。即使他不算稀世才俊,他的风度和本真也足以赢得我的倾佩。

纳什在校其间几乎只窝在图书馆和寝室不知疲倦地搞“橱窗艺术”,他不认为还需要在课堂和书本上浪费时间。同学都半开玩笑地怀疑他退学了,他却无所顾忌地直言,上课会让人迟钝,破坏人创造的潜能。这是天才的清高,自命不凡,也许还带着些刚愎,嘲讽。他输了围棋能怪游戏本身有缺点,这难道归结成天才莫名的`底气?

台球室那段“液流”的理论实在拍案叫绝。多么露骨,洒脱,直奔主题。几十秒就把一个智商泛滥情商缺憾的理学家形象勾画出来,还带着通透的男性本能意识。天才也是人嘛。顺便提到那个纳什幻觉出来的查尔斯,他的室友,算最亲密的哥们儿。他是浪子,酒鬼,感情用事,放荡不羁,貌似还崇拜劳伦斯。就是那个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浸透情欲的创作天才”。我记得《查》一片里雨中泥地上野媾的一场戏,那是名副其实“狂野的爱”。套上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我自认为那是文艺作品中最唯美地体现本我状态的一次性爱场面。看到那大多数不压抑自己的人应该有感动到哭的效果。我反正是因为这一幕深刻明白了成功的电影在于引发一场集体无意识。

查尔斯还有他的小侄女儿,这俩角色很神奇,我真完全没看出他们是幻觉。帕切一开始存在得相当有质感,也只有天才在妄想的时候能幻得如此细致周到。回想追戏码中给帕切手枪来了个子弹出膛的慢镜头,我就自愧跟天才的思维强度相比果真天玄地疏。不过后来在麻省理工纳什办公室门外的走道,帕切消失在“亮着红牌”的出口,我幡然顿悟,他是不存在的。如果说查尔斯意味着纳什纯粹的男性内核以及丰富人物真实感的世俗成分,他侄女儿代表了纳什的天真童趣和对情感互动的渴望,那么帕切应该是满足了他英雄主义过头的存在感。其实他在现实中就无比强势地屹立着了,在五角大楼凭空干望着眼花缭乱的数字当场解密,镜头步步逼近他灵性的眼睛,简直太牛掰了。多句嘴,霍华德是密码控吧,这里不算又《达芬奇密码》,《天使与魔鬼》的,是不打算拍“解密梵高”了……

话说那个秀色可餐的金发美女神话般地给了纳什临门一脚的灵感,想必他说谢谢的时候,她可能觉得是闪灵吧。我也由此深刻认识到纳什的确是有两个脑袋半颗心的怪物。所以徐志摩“只有一颗脑袋一颗心”那一套纳什完全耍不来。所以跟他天生一对的另一只“母怪”(此处强调绝无轻蔑之意只好采取主动了。这位麻省理工物理系唯二的女生之一,还是才色兼备,形容俱佳的妙龄女郎。这些好处倒还其次,她的忠诚和韧性是少有的。纳什令很多男人羡慕到嫉妒的是,他不仅有超凡的头脑,还有一个至贤的妻子。

他们刚开始算是对彼此智慧的认同和性别的吸引吧。不过天才之间的恋爱也只能让我辈看得瞠目结舌。他执她手在浩繁星空指出特定图案,固然浪漫至极,可那种空间想象力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呀。本片极度摧残我的自信心。

艾丽西亚这个角色演得很丰润,情绪转变时弯儿打得自然不粉饰。比如求婚那里,纳什迟到还“裸送”一切面巨多的玻璃球,换了我也觉扫兴啊。一听他留心她说过的话,那甜蜜劲儿。还有打纳什助手那一巴掌,火候可以,怨,怒,盛,肃悉数占全。还有主动邀欢不成,喝凉水砸玻璃那种本能的失落和挫败感……不过我特想不通一处,纳什晚上发作一通看上去完全是保护她,为什么她立马就能打电话订心理医生呢?而且当时她还是大肚子转眼就平了,还是医生告诉她纳什精神分裂的……这段没整明白。

这部片子我通共哭了五次。艾丽西亚推着儿子说撑得住的时候,女人的坚强和深情令人动容。比爱情更丰厚的是责任。艾丽西亚告诉丈夫什么是真实,也许真实不在脑子里,在心里。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所有人往纳什桌上摆钢笔,他在穿越了三十年的混沌后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后重生,别开生面。纳什的获奖感言,此生因为她的默默守候才成就一切。突破的源泉在于神秘的爱情方程式,像无穷的宇宙,没有确定,只能去相信。他吻帕子,她双手捧心,他们相视一笑,这叫相依为命。纳什给妻子围披肩,呼其小姑娘,就这么白头偕老了。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朱颜不再时还有男人对她说“比起你年轻时候的美丽,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片中出现多次的有象征意义的物件是窗子和手帕。纳什喜欢把书桌抵着窗户,公式写满玻璃,书桌还曾破窗而出……艾丽西亚送给纳什的帕子,希望他做决定的时候带给他运气。纳什在重要时刻都攒着帕子……我只想说,我到的是,理智需要出路,而情感需要归宿。

再说那三个纳什幻觉中的人物,直至影片结束他们都没有从纳什的视线里消失。我喜欢导演这样的处理方式,不落俗套。天才的脑袋,现实和幻境可以并存,重点是纳什能够分清虚实。能够自持比彻底摆脱更生动。我私下里觉得精神分裂和灵异体质是共通的,不是轻易能丢掉的。事实上克劳演的纳什从头到尾无刻不有精神分裂的临床表现,情感不协调,联想散漫,思维不是逼近破裂就是基本松弛,象征性思维泛滥……我一直认为大智若愚跟精神分裂的界限是相当模糊的,天才跟神经病只是程度的区别。所以常言道,过犹不及。

最后我忍不住要说,现实生活中的艾丽西亚在跟纳什离婚后依然照顾了他三十年,懂什么叫从一而终,上善若水的爱情了吧。他们唯一的儿子因为遗传因素也精神分裂过。这个女人要承受多少才把丈夫孩子纠回常规世界,无法想像。

写一篇美丽的书店作文300字左右【三】

首先来说下故事情节:艾丽斯岛的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他的前妻妮可,是大学同学,正攻读文学博士的A.J.费克里,因前妻妮可建议,在艾丽斯岛开了家书店。之后,怀有身孕的妮可在一次回岛驾车途中为了避让一头鹿,把车开进海里。书店老板在失去爱妻后从此一蹶不振。奈特利出版社的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三十多岁,单身,多次相亲未果。第一次来小岛书店向书店老板A.J.费克里介绍书单推荐《迟暮花开》这本书时,书店老板是相当地排斥。之后因书店的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帖木儿》被盗(《帖木儿》被前妻姐伊斯梅拿走,最后因书店老板治病需要大笔的钱,伊斯梅在兰比亚斯的帮助下,把《帖木儿》偷偷还给了书店老板。,晚上决定书店不锁门,以至于在书店里发现了一位叫玛雅的弃婴(女孩儿,生母是玛丽安·华莱士,与伊斯梅的丈夫丹尼尔·帕里什交往过生下来玛雅,而丹尼尔·帕里什始终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因此之后伊斯梅与丹尼尔吵架发生车祸致伊斯梅身受重伤,丹尼尔亡。。书店老板A.J.费克里自从收养了玛雅当了父亲后,书店老板从丧失爱妻妮可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前妻姐伊斯梅做玛雅的教母,艾丽斯岛警官兰比亚斯做玛雅的教父。在一次小玛雅出水痘生病时,照顾玛雅,重新拿起了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推荐的《迟暮花开》看,并对此产生了某种共鸣,也因此,与阿米莉娅·洛曼有了共同语言,甚至为了阿米莉娅·洛曼而邀请《迟暮花开》作者利昂·弗里德曼来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举办图书派对(阿米莉娅因此获知《迟暮花开》真正的作者是一个女人,名叫利昂诺拉·费利斯。,最终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阿米莉娅·洛曼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如《迟暮花开》写的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的爱情。。玛雅十四岁那年,一篇作文《海滩一日》写的.是想象自己的生母应有的样子与生活获得县里中学生作文大赛第三名。照理说,书店老板A.J.费克里有一个完美的妻子、完美的孩子、书店生意也不错应该是个完美的结局。岂料,到这里来了个转折(似乎是开了个《无尽的玩笑》。,书店老板A.J.费克里患了脑瘤,因此去世。故事的结局是,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转让给伊斯梅与兰比亚斯经营,而阿米莉娅·洛曼带上玛雅离开艾丽斯岛过上新生活(阿米莉娅·洛曼辞去奈特利出版社销售员工作,在缅因州的一个大型零售商那里找到一份图书采购的工作。。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最喜欢的是莫属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的一段爱情发展故事。引用书中一段话: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写一篇美丽的书店作文300字左右【四】

一走进儿童公园,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个美丽的大花坛,花坛里面有五彩缤纷的花朵,有红的、有白的、有蓝的,也有紫的。稠密的叶子衬着争奇斗艳的花朵,格外艳丽。花坛中间还有几朵高高的向日葵!它整天面向着太阳,好像在和太阳说笑。在花蕊的两边还有一个个花瓣,它还长了很大的'叶子,发出阵阵清香,吸引了很多的蝴蝶和蜜蜂。在花坛的两侧,有很多茂盛的的柳树,它们棵棵摆动着柳枝,就像在欢迎我们。风一吹有股清香的味道。它们高约四米,宽约二十厘米。从远处看,就像几位小姑娘在翩翩起舞。

再向北走,有大象滑梯、旋转木马……小朋友们玩得可开心了!有的一边唱歌一边玩耍,有的还拉起了小手……

再向东走,是一条清澈的人工湖,它就像一面镜子一样,水里有小鱼和小虾等等。

我喜欢儿童公园,我喜欢它那美丽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