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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冬季奥林匹克志愿者申请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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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8 03: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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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一】

好长时间没看世界名著了,最近整理书籍,《傲慢与偏见》扑入我的视野。好久没看这本书了。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兴趣一来。我马上捧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高 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只是草草的把故事情节看完也就算了。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二】

在傲慢与偏见这部书中,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是一个很呆板中有着羞涩,傲慢中有着可爱的人。

然而我想在这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了。

伊丽莎白无疑是幸运的,除了她自身的优秀与自尊,她对爱情与婚姻的态度都决定着她的不凡,她能够坚守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她拥有着天真率直以及理智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更是她的傲骨,她拒绝collins,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对自身优秀的肯定。优秀的女人会被仰慕,被欣赏,有时也会被贬低,就如鲁迅先生捧与挖中说的一样,压下去,捧起来。虽然很多女性都有了觉醒,但依旧是不够的,对于剩女这个身份,很少有女性欣然接受,但正是剩下了,才是优秀中的优秀,毕竟男性不愿娶一个过于优于自己的女性,无论压还是捧,都不愿娶。

伊丽莎白的确是幸运的,如果自身的优异来源她本身,那么他父亲如此的了解她,也赞同她,就的确是一种运气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班纳特先生最喜欢的一定是这个自信可爱聪明的二女儿,他开明,睿智,虽然有时迫于伊丽莎白母亲的施压,但关键时刻,重要之事,他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伊丽莎白拒绝collins的之后,他说,如果你不嫁给他,你会和你妈妈绝交。但是,如果你嫁给他,我就会给你绝交。当时真心爱这个开明的父亲了,可爱,还有点冷幽默。

然而最庆幸的更是mrdarcy的存在,因为自己的优秀是自己决定的,有长者爱护是比较好得到的,然而要找一个欣赏自己,接受自己的伴侣确实一件难事,这让我想到人生下来就是注定孤独的,因为思想注定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再是知音也不可能完全接纳理解自己。所以能找到一个比较相似(我指的不完全是性格,更多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诸如此类的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恋人当年爱的去活来,最后还是一句不合适分手,要融入对方的世界其实很难,尤其是你陌生甚至带有一点排斥的世界。

达西是傲慢的,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也是如此,正是这样有些相似,再加上价值观也没什么缺陷,于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伊丽莎白都找的到配得上她的人,灰姑娘的外表高贵的心,这些公主有很多剩了下来。

相信自己,永远没有错。不愿委屈,不仅是孤高,更是爱护自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不息。

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三】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名叫《狮子王》的动画电影。

狮子王和王后生了一个小狮子,他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在阳光的照耀下,各种动物都欢呼着,这只小狮子取名:辛巴。而这时辛巴的叔叔在考虑如何辛巴的爸爸,自己成为国王。

第一次,辛巴要出去玩,他爸爸让他别出国界,他答应了。辛巴的叔叔把辛巴骗到土狼的洞穴里,土狼正准备吃他,辛巴的爸爸来了,救了辛巴,并再三强调不要再乱跑了,而他就是不听。终于,辛巴被吓慌乱跑的牛群困在路中间的一个树枝上,他父亲来救他,他是得救了,而他爸爸却了。是被他叔叔害的,而他又听从叔叔的话离开了他的王国。

他在沙漠中被一个虫子和一头野猪救了。并且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不知道远方的王国里已经没有动物了。曼曼在狩猎时遇到了辛巴,告诉他那里的遭遇。开始他不想回去,在曼曼的一再劝告和巫师的引导下,他终于回去了,并和别的狮子一起把他叔叔、土狼赶走,从此他的国界又美好起来。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小孩子一定要听父母的`话,不然父母会有麻烦,自己也会有麻烦。

这部电影真好看!

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四】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部电影,其中一部电影《狮子王》我觉得印象特别深刻。

《狮子王》讲的是生活在非洲大草原的一只叫辛巴的小狮子,它全身都是棕色的毛,长得神气十足,是个聪明又调皮的小狮子,它有一个非常爱它的父亲。可是它的叔叔刀疤想要争夺王位,千方百计地想要掉它。为了保护辛巴,父亲被刀疤给害了。辛巴难过极了,没有了父亲,自己又被赶出了自己的王国。看到这时,我也不禁为辛巴的遭遇感到伤心和难过。后来,辛巴遇到了两位好心的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辛巴又开始了无忧无虑的生活,渐渐地长成一头大雄狮。它又回到了自己的王国,勇敢地打败了刀疤,夺回了王位,成为了狮子王。

这部电影让我感受到父母的爱是多么得伟大!他们时时刻刻地帮助我,教会我们怎样去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就像辛巴的父亲保护辛巴一样。朋友的互相帮助也很重要,以后我要改掉胆小的习惯,去认识更多的好朋友。

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五】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六】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冬奥会志愿者的英语作文中文【七】

天黑了。赶路的我来到石壕村投宿。突然响起了[呼。呼——的敲门声。原来是官府的差役前来抓兵丁了。这家人的老大爷惊慌慌地越过墙逃走了。老大娘急忙忙地打开门去控看。

差役们吆吆喝喝多么恼怒!老大娘哭哭啼啼多么悲苦!

我只听得老大娘走上前说:[官人呀。我的三个儿子都被你们抓到邺城防守去了。一个儿子捎信回来。另两个儿子最近已作战了。可怜呀。我们这些幸存的有人还苟且活着。可是我那去的儿子已长久地完结了。我家里再没有别的男人了。只有一个在吃奶的孙子。因为有孙子在。孩子的母亲还没有离这个家而去。可是她进门出门连一件衣服也没有呀。官人。我家确实没有当兵的人了。实在不行就让我去吧。我这个老太婆虽然体力衰弱。还可以在后方做点打杂的事。请让我今晚就同你回营吧。赶快应征到河阳去服役。还能够给你们准备一顿早饭呢。

夜深了。人们说话的声音已经消失。然而在一片沉寂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在隐隐约约地哭。天亮了。我要登程赶前面的路。就在准备同屋子的主人辞行时。却发现老大娘果然被抓走了。于是我只好与孤孤单单的老大爷挥手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