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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我喜欢什么作文140字)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我喜欢什么作文140字)

更新时间:2023-12-23 08:13:00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我喜欢什么作文140字)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一】

一盏孤灯,一杯浓茶,便悄悄然将我引入诗书的境界中。茫茫书海,浩瀚无边,引只小船,撑支长嵩,漫游其中,我做主。

航行其中,忽闻一人高声说道:“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那不是屈大夫吗?可惜遇到楚怀王这个昏君,使得人才得不到发挥,一次次的放逐,使屈原那颗热心于一腔热被暴风冲刷着,被暴雨击打着,被逼无奈跳入汨罗江的屈大夫成为了历史的遗憾。

继续航行,听到了李白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逢篙人。”这位豁达豪放的浪漫主义诗人,面对官场的黑暗,喊出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绝唱,他面对权贵从不妥协,从不委曲求全 ,于是便有了“力士脱靴,贵妃研墨”的传奇,最后官场的排挤还是是他无奈的选择了“明朝散发弄扁舟”四处流浪,客他乡。

接着,我看见了中国清王朝的腐朽,为戊戌变法的失败扼腕叹息,更为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民族气节惊叹。

我撑船前行,来到了宝岛台湾,余光中的一首《乡愁》何时与祖国团聚,成为了宝岛人民的共同心声。

渐渐的,外国文学驶入我的眼帘,我看见了被钉在高加索山上的普罗米修斯,倾听他的苦恨,看那专横的宙斯是如何被推翻他的统治,到沙俄统治的俄国,与契诃夫一起感叹凡卡的悲惨命运,为切尔维亚科夫的懦弱感到悲哀,谴责《变色龙》中的警卫的虚伪 ,安徒生的童话带我走进奇幻的世界,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又让我看到了拜金主义下人们扭曲的灵魂。

一部部书籍映入眼帘,洗礼我的灵魂,升华我的思想,提高我的认识。书山有路以勤为径,学海无涯有志为舟。我的读书生涯,我的书山学海,我做主。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二】

今天是星期天,我在家里休息。

上午,我做完了作业正想走出去玩。这时,妈妈对我说:“我要去街上买东西,你去不去?”“去,我当然跟你一起去。”妈妈答应了,就带我一起去街上买东西了。

我跟着妈妈来到街上,看到那里商店真多,一家接着一家。商店里的东西真多,我看得应接不暇。

我们先到一家食品店买了一袋香肠。这袋香肠红红的,隔着袋子就能够闻到香肠的香味。然后,我剪开袋口,拿出一条吃了起来。啊,味道好极了。我吃着香肠,再去其他的商店看物品。我们又到了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我看到一件衣服式样好看,颜色鲜艳,价钱也不贵。我就对妈妈说:“妈妈,这件衣服我喜欢。我想买。”妈妈看了又看,才说:“好。”然后,妈妈拿起衣服给我穿到身上试了一试。正好,我穿着觉得一点不大,一点不小。妈妈对店主说;“这种衣服有没有再大一点的?”店主拿出一件大一号的衣服给我们。我觉得有点大。妈妈对我说:“这件好。刚才这件今年穿着正好,明年就穿不下了。这一件,今年大一点,明年还能够再穿。这样就少浪费一点了。”我说:“知道了。那就买这一件吧!”妈妈就付了钱。买好衣服,我们看到时间不早了,就去大姑姑店里吃饭。

吃好饭,我们又去蓝房子购买物品。我在那里买了一枝笔和一块橡皮。我又买了一只皮包。接着,我们到公园玩耍。

我看到天色已晚,就对妈妈说:“我们该回去了。”妈妈说:“好!”我们出了公园又来到大姑姑家。大姑姑叫我们吃了晚饭再回家去。妈妈说:“不用了,我们还是回家去吃。免得天晚路上不好走。”“不,妈妈,我们就在大姑姑家吃饭再回去也不迟。”妈妈答应了。我们在大姑姑家吃好饭又到小姑姑家去。我在小姑姑家和妹妹玩了一会儿。

后来,妈妈带着我来到一家超市买了一瓶酱油才回家去了。今天,我跟着妈妈上街买了许多物品,还长了一点见识,真好!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三】

我过生日的时候,姑姑从西安给我买了一把玩具枪,我可高兴了。

它的颜色由绿色、抹茶色、黑色和土黄色组成,就像一位军战士穿的衣服,它是用铁做的,上面有一些小圆点。它有很多的部件,有消音器、望远镜、弹匣。消音器可以让发出子弹的声音小一些,望远镜可以瞄准敌人,弹夹可以装子弹。

每当我无聊时,他就会和我一起玩耍。每当我生气时,无论我怎样地看它,它都会使我的烦恼烟消云散,每当我写作思路卡住时,它都会给我灵感。

一次,我把玩具枪给弟弟妹妹看。妹妹一看,连忙把枪抢过去,说:大家好,请陈柯心给大家带来一个《打枪曲》说着,便跳起舞,她一边跳舞一边开枪,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弟弟把枪抢了过来,趴在地上用望远镜瞄准,说:一号队友请过来支援,我被敌人包围了,二号队友请你在千里之外用你的awm攻敌人的首级吧。顿时大家差点笑破了肚皮。

玩具枪就是我的好伙伴,更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爱玩具枪!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四】

我喜欢的一件小物品是小闹钟。它是我八岁生日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圆乎乎的身体,披着红色外衣。它有两个红色的大耳朵,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帽子,两只灰色的小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特别可爱。

它每天都准确报时,按时叫我起床,催我睡觉。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在睡觉,小闹钟就叮铃铃,叮铃铃的叫了起来,而且还特别的响亮,我睁开眼一看,眼花了,看到的是七点整,我想:反正也是7:40到校,没事儿的。没想到闹钟又叫起来,好像在说:主人,你再不起床,我就生气了!我赶紧擦擦眼睛,啊!7:25了!我赶紧穿上衣服,背上书包跑到学校,幸好没迟到,不然又要被老师批评了,我可真要谢谢我的小闹钟。

小闹钟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它陪我一起玩,不让我再孤单,我们共享快乐,它就像人一样拥有生命,我真喜欢我的小闹钟。

我喜欢的东西作文145字【五】

“简陋的小院,关不住他嘹亮的歌声。”

屏幕上出现这么一行字,背景是一个穿着军大衣的农村汉子。

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沸腾了《综艺满天星》的舞台,震惊了人们的心,“大衣哥”朱之文火了!

“来的时候拍冷就从家里穿个大衣省的冷。”

当主持人狐疑的眼神扎着朱之文身着的大衣时,他带着浓浓的山东土话口音如是说。

“他触动我们内心深处了,这么朴素的外表下有这么华丽的内容!”评委地抓着话筒喊出来。

舞台上炫彩的灯光闪烁着,洒在朱之文脸上,他两只有点内陷的眼皮紧张地眨着,眉上的一滴汗紧紧地挂着,他抽动了一下鼻子,鼻翼旁的皱纹瞬间拉伸了一下,又恢复了黑色松弛的状态。那滴汗顺着鼻梁滑在他的嘴唇上,干了。眼前荧幕上回访的是朱之文刚通过初赛的第二轮比赛。现场的观众好多都踮着脚瞪圆了眼相互挤凑着像看什么稀罕事似地看着朱之文,儿身为焦点的他却一副迷茫不知下一步会怎样的样子。

朴素的朱之文唱着华丽的歌。他是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有一双“搬砖的手”,但这些都不是应该得到照顾的资本,朱之文是靠自己的歌喉征服了人们的听觉!

他毫不粉饰自身那寒酸、落魄的身份,毫不掩饰“俺是菏泽单县人”,挺直了身子展出高歌。他的“火”没有炒作的成分,因为那是多余的。

朱之文被万人拥簇着,巨大的光环照在他身上,可这也是多余的,减去多余的部分,他依旧是为朴实、勤劳、爱唱歌的农民,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当记者去他家采访时,好多邻居围着他,有说有笑的,有个女人说他家很穷,说他不容易,接着就说自己多么“可怜”这些“穷人”!!!我看着那个女人恶心的表情,真想对她说,你早干嘛来?人家出名了,你才来“可怜”?!人家用得着你“可怜”吗?别玩这虚里了!多余!

罗丹说:“艺术就是减去多余的部分。”

朱之文是个例子。

现实中,这样的人太少了,更多的人是追求那些“多余的部分”,艺术高于生活,没错,但不要忘了,艺术来源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