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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描写金毛犬的作文700字)

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描写金毛犬的作文7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4 12:03:10
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描写金毛犬的作文700字)

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一】

我遇见了一只金毛狗。他的主人,也就是门卫告诉我,这只金毛狗叫拉拉,才三岁。

拉拉的一身金黄的卷毛,摸起来柔软而光滑,很舒服。它的.毛不是普通的金黄色,而是在太阳底下会闪光、月光下会变色的金黄。

拉拉很喜欢吃东西。有一次我在饭袋里放了点面包,拉拉就跑过来,对着我“汪、汪、汪”地大叫。我掰下一小块扔出去,它就像一阵风似的跑过去,仿佛有人在跟它抢。吃完那一块后,拉拉又来向我要,幸好这时走来一位老奶奶,手里拿着一串火腿肠,否则我的面包啊——可就没了!

我还见过拉拉洗澡呢!可那能叫洗澡吗?那最多只能叫“过水”!拉拉最讨厌洗澡了,还没等到主人给它摸上肥皂,它就跑得无影无踪。但即使过水也足够把它的主人吓得阵阵虚惊。

“拉拉,乖狗狗,来”,门卫手里拿着一根骨头,喊道。

拉拉从一个小门里爬出来,吐着长长的舌头,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它的鼻子在空气中吸了吸,看到了门卫,立刻跑过去,一下子咬住了骨头,吃起来。门卫悄悄的溜开,抓起一个准备好的、盛满水的脸盘。拉拉见势不妙,扔下骨头逃走了。

门卫把骨头扔进水里,回到屋里等拉拉。我自顾自的准备走。没走几步,听见门卫一声惊叫。我回头一看,原来,在水里,在脸盆里,有一个东西在吃骨头—拉拉!门卫急忙拿起肥皂,想给拉拉洗个真正的澡,拉拉好像明白了似的,一下子跳出脸盘,匆忙之中踢翻了脸盘,水哗啦啦一声倒在门卫的皮鞋上。

“啊!啊!拉拉!”,背后响起这样的声音。

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二】

也就是自己补习的切入点。很多学生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水平(这几乎是一个通病,这样就不会找到正确的切入点,效果当然不会理想。因为他在一开始就留下了一片知识空白,补来补去,还是相当于在建造一座“空中楼阁”。

为了确保补习效果,不妨适当降低起点,这样看似“慢”了点,实则不然。只要夯实了基础,以后的进步就会快很多。打个简单的比方:英语水平高的人碰到一个生单词几乎不用刻意背就能记住,而一个小学生则要反复读、写、背,结果还是容易忘。

有一年我教高一的时候,曾经做了一个实验:让学生记忆课本生词表上的单词,我自己事先也准备了一组生单词。师生一块开始背,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我背的数量是学生的三倍还多。

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三】

金毛体形偏大。在阳光的照射下皮毛呈现金黄色。如丝绸般顺滑,又像是穿了一件金色铠甲威风凛凛的.大将军,两颗又黑又亮的大眼珠炯炯有神。当它奔跑时,两只耳朵像扇子一样呼扇呼扇的。每次我去和它玩,它总是热情洋溢地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欢迎我,仿佛是久别重逢的老友。金毛步态优雅高傲,好像是一位从容不迫的翩翩绅土,而且它性情温顺, 每次抚摸它。总是静静地低着头,尽情地享受着爱抚。

有的时候,金毛又尽显猎犬英雄本色。 有一次我把一个小球奋力扔出去,它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冲了出去,猛地一跃,宛如一道闪电 用嘴稳稳地接住球,晃着脑袋,摇着尾巴得意洋洋地跑到我跟前看着我,好像在说:“你看我的技术高超吗?”金毛还有一个绝活:吃火腿肠。我把火腿肠掰成小块扔过去,金毛坐在原地用嘴巴接,仿佛是一位成熟老练、多才多艺的杂技演员。

通过查阅资料,我还知道了金毛犬通过训练以后还可以作为导盲大,带领盲人安全地走路当遇到障碍和需要拐弯时, 会引导主人停下以免发生危险。狗是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四】

那么,在生理上,准高中生们会产生哪些苦恼呢?当前,他们正处在发育的旺盛期,爱美意识觉醒,对异性的好感也会渐渐明晰,因而会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然而,刚好这一时期,有些女生难免会横向发展,体重飙升,甚至不吃饭减肥。男生们呢?有的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青春痘犯愁,有的则为始终不见增势的个头苦恼,还有些男生为了博得异性的好感,甚至随身带梳子和镜子,上课也会偷偷拨弄两下刘海。其实这些现象都是正常的,他们都想在一个新环境中,给新朋友新同学留下一个好印象。

对此,笔者认为,家长们一方面要给予理解,现在的科技和医学都很发达,去个痘是没问题的,这样可以为你的孩子增加自信,但是过犹不及,另一方面也要告诉孩子,外在打扮的好的确能给自己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加分,但是内在的好修养才能获得别人持久的青睐。建议家长们可以给孩子看看《初恋这件小事》,影片讲述了女主角小水因为暗恋优秀的阿亮学长,努力将自己从一个丑小鸭蜕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影片内容虽然跟暗恋有关,但并不妨碍影片的励志主题感染并激励着每一位观众。

写金毛狗的400字作文的开头【五】

我家有一条可爱伶俐的小狗,名字叫做金毛。它有一身金黄色的茸毛,在太阳底下金灿灿的,走起路来就像一个滚动的大金球。它的眼睛圆黑圆黑的,像两颗大葡萄。鼻子十分灵敏,即使我在屋子的后面,它也总是能很快找到我。它的性格比较温顺,因此惹人喜爱。

有一次,我在书上看到了一段文字,说狗的奔跑速度非常快。为了证明真假,我决定和金毛来一次比赛。那天,金毛正在喝水,我突然蹦到它的面前,吓了它一大跳。我撒开双腿向前跑去。金毛一愣,但好像马上明白了什么,也立马飞奔起来。当我刚一转身想看看它时,也许是因为跑得太快了,一下子刹不住车,它“砰”的一声撞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撞得四脚朝天躺在了地上。一时间,我爬不起来,便哇哇大哭起来。金毛好像也知道闯祸了,就在我的身边呜呜地叫着,还用舌头舔舔我的\'手,似乎在说:“主人,你没事吧!可不要受伤啊。”爸爸闻声赶来,把我抱到了家里。金毛也跟着过来,眼睛始终水汪汪地看着我。爸爸见我没大碍,就给我涂了点消毒水。我摸了摸金毛的头,说:“以后可不能那么淘气了哦。”它摇了摇尾巴,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

从此以后,我跟金毛相处的时间就更多了。每天我喂它吃饭,它送我上学,俨然成了我的保护神。但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虽然它陪我度过了一段时光,但最后还是被送人了。每次我想到它,又想笑,更想哭。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