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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岁月漫漫关于梦想的作文)

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岁月漫漫关于梦想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10-16 22:58:46
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岁月漫漫关于梦想的作文)

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一】

懵懂的岁月中,隐藏了一些简单的思念。

——开头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最早认识的是粉笔。

很惊异于它的色彩,那么多的颜色是怎样涂上去的呢?于是我们用小刀轻轻地把它削碎,把各种颜色的粉混合在一起混入水中,但最终往往得到另一种未名的色彩,于是那水也只能倒掉。

粉笔大概也成为了某一段日子里的玩具,我家的后门成了涂鸦之处。喜欢在地上画房子,并且乐此不疲的.跳,于是粉笔,变被固定在了某一个时刻中,但仍是否在延伸,我不知道,因为我把纯真,把家乡,一起丢了。

进了小学,铅笔也就随之而来。

记得以前有一个胶文具盒,自从装了一堆铅笔进去后,它便变的漆黑了,而铅笔却成了我们财富的标志。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好看的笔,只是一袭红色的包装,上面赫然三字——菲菲牌!

这是我妈最喜欢给我买的一类笔,但总是因为削铅笔而花掉我爸爸半个小时的时间。没有转笔刀,因为那个对我来说是很奢侈的,那个时候有一把红色的小刀——又是红色,毫无特别之处,它的特长不是削铅笔,而是划破我爸的手。于是奶奶给我买了一种撕撕笔,可以用手撕开的一种铅笔,但这次受伤的是我爸的指甲。

看到了一些小孩的铅笔,心中突然有一种感动,但我不知道,在何时何地,我把我的铅笔,我的童年一起丢了。

圆珠笔。

我的第一只圆珠笔是从哥哥那里搜刮来的。因为那个时候班里用圆珠笔的人很少,问他们大概也很少见到写了用铅笔擦不去痕迹的笔。甚是可笑,现在人们惊异的是能擦去钢笔印记的铅笔吧。

后来渐渐有了很多种颜色的圆珠笔。

记得有一男生偶得一红色圆珠笔,以为甚是美丽,便带来学校炫耀,甚至连作业都用那笔做。

现在看来叫创新,不过那个时候叫发神经。他的作业本被老师当场撕掉,还被罚重新做作业。

圆珠笔渐渐替代了铅笔的位置,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同学都只是换芯不换笔,买一大包芯放在文具盒里,有事儿没事儿拿出来瞧瞧,但那些几圆一大包的芯会在不知不觉中漏光。失算了啊!

我是握着圆珠笔走出小学的,不过现在它离我们太遥远了,于是像那些漏掉的信一样,它也与我的曾经,我的小学,一起被我丢掉了。

转笔

转笔,是从初一开始的。那是一种突然风靡的动作。笔成了玩物。

不过,这大概是老师们所不允许的。转笔就是漫不经心,谁要再转就把谁的笔给扔了。

谁若是能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转转,那才叫有功夫!

习惯了吧。转身和同学们说话的时候笔转了,想问题的时候笔转了,转转转,我们习惯了。

我的手上的转笔年华,与我的时光,我的初一,一起被我丢掉了。

我把我的笔弄丢了。

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二】

机器人帮我穿上了“全自动”牌衣服,我仔细地看了看衣服。内置机关可真不少,红色开关能让你滴雨不漏,不会游泳的人也能游泳了。绿色开关能让你上天翱翔,飞在蓝莹莹的天空上,能让人心情愉快。如果你想飞出大气层,你大可放心,你按下黄色按钮,就能给你提供足够的氧气,这样就不用担心了。冬天来临,你可以按下紫色按钮,你就能温暖了。夏天就按橙色按钮。还能根据你所需改成你想要的'衣服呢!最大优点:免洗!

我刚刚走出房间,眼前突然一亮,“哇!”这么好看呢,墙壁全是金色的一片。原来这也是高科技的结晶,这房子不但能上天入地,还能根据你想象的图片合成图片的样子,让你的房间天天焕然一新。当你出门时,它会变成车子带你自由翱翔,驾驶累了,可以到房间里休息一会,而车子会自动改成自动驾驶状态。交通亡也就减轻了,疲劳度也减轻了,真是一举两得啊!

衣食住行一样都不能少,而这个世纪也是要吃饭的,大家不需要自己下厨,只需挥一下魔法棒。你喜爱的食物就展现在你的面前,你可以大口大口地吃,不必担心会长胖。因为这些食物只会满足你的食欲,并不会长肉。既不痛苦又能饱餐一顿,何乐而不美呢?

“咚咚”一阵敲门声是我惊醒,原来是梦啊!

但我想,只要靠我们努力就一定会实现!

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三】

在这个由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色之中,都要面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

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

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

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

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

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战。

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子。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

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

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四】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关于岁月是梦的作文【五】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