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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描写麦田的作文500字动静结合)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描写麦田的作文500字动静结合)

更新时间:2023-12-18 05:40:44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描写麦田的作文500字动静结合)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一】

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觉得他和叛逆、邪恶完全扯不上边,或许有些颓废,但相信我,小说中的这个男孩子,霍尔顿·考尔菲德,是我看过的最善良的小说人物——嘿,真的,我不开玩笑。

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

怎样能够那么善良?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我的真皮箱子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地嘲讽见到的一切,所有东西都看不惯,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沉闷的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潦倒的职业,为他去的弟弟(这段令我心碎,是真的心碎,我不开玩笑),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却被开除,为那个萍水相逢却勒索他的妓女如何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去商店买东西,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明白自我的钢琴其实有时候弹得很糟,这一切,他感到害怕和难受。

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他长得漂亮,小说不止一次强调。家境富裕。敏感而聪明,热爱阅读,作文写得好极了。是击剑队的队长,高尔夫打得能够拍体育短片,但被他拒绝了,因为他厌恶“混账电影”,为他厌恶的东西拍短片,会让他觉得自我是伪君子。而这一切,居然都不能令他快乐,居然都不能令他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他眼中的笨蛋、白痴、变态,却能自得其乐,这实在有点诡异。

如果你听我的意见,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我就不道德,有时自我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

还是那句话,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务必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塞林格绝对是把自我融入霍尔顿里面了,要是我写这么个完美的人物,我就绝对是把他当成一种理想写的,我要是塞林格,我写这么一个男孩的野心,绝对是让每个女孩子都爱他,每个男孩子都渴望成为他。

如果你了解他谎言后的绝望、粗口中的愤懑,如果你能了解他神经质举动下纯洁的心,如果你了解他应对世界的孤独与苦闷,即使你不能理解他,只要能了解到一些,你也不会认为他叛逆。他的心十分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着你时,十分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我,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而这样一个人,似乎注定不能享受凡人之乐,活在自我的世界里,砸碎窗户或是突然跳踢踏舞的人,我多么理解和爱这种人,但却似乎注定不能得到快乐,更可怕的是,当他们真的被人理解和宠爱时,他们又会本能的抗拒,抗拒一切能让他们活下去的糊涂乐观,坚持能让人发疯的清醒苦闷。

还没有看完,不想那么快看完,很留意翼翼地在看,像吃到了最好吃的甜点,不忍心一口吃完,怕吃完了,余生空虚,怕吃完了,忘了刚入口那种沁入心扉的触动,没有撕心裂肺的爱与恨,但我撕心裂肺的为他而痛。

我也觉得,这是一部更基本的作品,超越阶级、超越年龄、超越国界,只要你以前思考过,你就会有和霍尔顿同样的感受,我看了之后,已经觉得我的余生都无法忘记这部小说,这不是感动、不是会心、不是领悟,不是这些情绪,这是唯一一部直击心灵的小说。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我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向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好处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我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二】

十月,是一块神奇的红土的,她蕴含着喜悦和欢歌,充满着尊严和自豪。

十月,是一十月,把千百万五彩气球与和平鸽放飞万里晴空,把五星红旗骄傲地升悬在天-安-门广场的上空,让伟大的祖国母亲威严地站在天-安-门楼上,高呼:“人民万岁”杯酿厚的美酒,她给所有人们播撒欢乐,她让所有的人们明发希望。 十月,秋风送爽,红恶叶漫山,景色是人间最美的画图。

十月的阳关,有无数成群鸽子的哨声,有亿万中华儿女欢了的笑脸。

十月,像一条河,流淌着中华儿女的悲欢哭了。像一条路,烙记着共和国的每一个脚印,像一首诗,咏叹着960万平方公里的阴晴圆缺,雷声滚过十月,聆听到时代的风雨;歌声响彻十月,奏出中华民族进的主旋律,敲响十月的锣鼓,回应神州大地改革开放。

十月,在金黄的岁月中成熟,累累硕果香甜四溢,醉了一个季节,陶醉了3亿万人民,共和国60载,犹如60座丰碑。

十月,让茫茫沙海诵出滚滚的游龙,让环绕得球的卫星播放出东方红的音乐,让捆-绑的火箭遨游九霄云天,让改革走向成功,让开放走向辉煌。

十月,金灿灿的十月,有诉不完的话语,唱不完的赞歌,让我们高高举起杯盏,登上长城,登上昆仑,登上兴安岭…。.亲您,爱你,进您,一遍又一遍地高呼:“祖国,万岁!”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三】

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感慨颇深,虽然主人公张口混帐,不好好读书,但这正是年轻一代在青春期反叛的写照。主人公不求上进,是个不良少年,对于成人们是坚决抵制这样的书来诱导他们的孩子的。父母对于孩子的逆反心理只是一味抵制或是胡乱安排,就如主人公的父母频繁给他换学校,忽略了孩子的内心世界,从而加深了两代人的不理解甚至互相伤害。

这本书在语言上新颖,是以一种对社会反叛的口吻揭露成人世界的虚假,这样的写法可能对于年轻一代造成了共眠,但却会遭来成人们的反感。

主人公抛出问题让人们去思考,人们谈论酒,性,女人等一切无聊的事情,可即便是他们感兴趣的话题,若是与他们理解的反方向,他们就会觉得你不成熟,其结果只是让自己更觉寂寞。主人公不愿同流合污,表面上又颓废堕落,谈一切被人为捏造过但又脆弱无比的东西,同不喜欢的女人搂搂抱抱,在影院听一大堆爱显摆的人对片子胡扯一通,在歌手唱的很烂人们却乐在其中的酒巴里与老女人调情,与连琴的名字都搞混的家伙打架,而打完后那人依然不明所以,不是他没有企图同他们深入探究,只是他们膜拜于那些被广泛认可的世俗价值,而只有他一个人被嘲笑了,处于被冷落的境地,最后他疯了。

主人公走在十字路口的那段描述着实让人难过,不断说着“艾里,别让我失踪”,可见主人公当时的无助。我们永远无法找到一个舒服的,宁静的地方,这个世界已经混乱不堪。拥有美好人性的主人公,最后也进了精神病院,我们是不是就此同他们一块沦落,人的出路在哪?套句海明威的话,世界不美好,我们才要为之奋斗。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四】

我的家乡在河北省尚义县,那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可爱的地方。

家乡四季分明,春天总是在温暖中带着一丝寒意才悄悄的来到。每到四五月份,小草才从地下探出头来透气,农民伯伯也只有在谷雨前后才开始种瓜点豆。

夏天,天气酷热,树木长得更加茂盛,远远望去,山就象绿色的海洋。知了不停的叫着:仿佛在说:热了,热了。

秋天,凉风习习,早晚温度差别很大。我听爸爸说过一句谚语:早穿皮袄午穿纱,抱住火炉吃西瓜。真的是很有意思。田野里仿佛变成了金色的海洋,农民伯伯在收一些粮食:有土豆、小麦、还有我们这的特产莜麦。

家乡的冬天是我最喜欢的。虽然寒风吹在脸上象刀割一样的疼,但是我喜欢下雪,因为下雪后我就可以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堆雪人、打雪仗了。每个人的脸上、身上全沾满了雪花,开心极了。

我的家乡还很穷,但我爱我的家乡,我要从小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把家乡建设的更加富裕、美丽!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五】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一一一个大人,我是说一一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一一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守望者。”——摘自《麦田守望者》

二战后的美国,仿佛又经历着一次文艺复兴,太多新鲜事物忙不迭地涌现而出,传统的主流文化与其产生剧烈碰撞。大批大批的年轻美国人悲观空虚,他们把肉体托付给酒精和毒品,让灵魂永远漂泊在路上。这些垮掉的色彩鲜艳的年轻人们,浑身长满锐利棱角,所拥有的青春像吸食大量一样迷幻,一次又一次,用身体撞击命运的表层。

独居时代特色的垮掉派中,有一个人叫J·D·塞林格,他写下小说《麦田守望者》,书一经出版便被许多保守人士视为洪水猛兽,甚至有些学校将其当成。可不论怎样,该书获得的成功都是巨大而非凡的,年轻的美国人寻找到新的精神领袖,他们学着霍尔顿笑起来带有邪气,剃上同样乱蓬蓬的褐色水兵发型,戴上红色鸭舌帽,在冬天没有了手套。后来过去多年,塞林格赋予霍尔顿永恒的青春期,自己却抵挡不住时光侵蚀后带来的生老病,老年时期灵感枯竭,二零一零年驾鹤西去,他那些充沛的生命力只在文字间长存。而那个麦田守望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美国人,青春期从未这样冗长绚丽到堪比烟火。以至书被不停重印再版,越来越多年轻人将其奉为圣经,在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成为有关青春期,有关少年,有关整个美国,不灭的经典。

以至于在多年以后摇滚教父约翰列侬的亡,都同这本书有着扯不清的关系。列侬在公寓门口被一个疯子开枪打了,而那个精神癫狂的人凶手随身带着一本《麦田守望者》。他神志不清地诉说自己喜欢着霍尔顿,和他一样希望世界上虚伪的人越少越好——虽然因为精神上的疾病使得列侬这颗摇滚巨星陨落,但他的内心深处那份对于纯粹的向往,透露出了对于麦田式青春的无比热爱。

从古至今谁都想要最纯粹的回忆,谎言被驱逐得很远,大片金黄麦田填充整个视网膜,一大群孩子在奔跑。年龄永远是十六七岁,连穿帆布鞋都好看得要命。一直都倔强地拒绝着长大,像蚌一样牢牢闭紧贝壳,畏惧着咸涩的海水,内心柔软似鲜美蚌肉。现实却往往违背人们的意愿,蚌终究无法抵挡凶猛的海,再也没有灵气去孕育珍珠。学校里学生个个无法理解,看似道貌岸然的老师有不为人知的癖好,每天都充满不安,在一无所有的年华里总没有什么太痛快的事。

只能用偏激行为表达对社会不满,嬉皮装扮下是柔软的内核。抽烟也好,酗酒也罢,日以继夜地举办着纷繁的派对,都是一种宣泄的方式。垮掉的一代形成的独特文化,从来都有毒迷人。青春很短,哀愁很长,在短暂得几近转瞬即逝的青春期里应该努力疯狂几把。

第一次看《麦田守望者》时我还是个小学生,为书中出格描写而感到惊讶。等上初中后再看两遍,不由为垮掉派而倾倒。仔细琢磨霍尔顿的每一句值得玩味的话,一些看似粗鄙的比喻,文中形形色色的出场人物,尔后对着书页发呆,反复看封皮上塞林格的名字。想象着当年垮掉的一代早为人父母了吧,早已将年轻时破碎成一地的故事束之高阁。不知道他们其中还有谁会说,“我只是想做一个麦田守望者”。只有书中的霍尔顿,松柏似的万古长青,无论怎样也不会衰老、干瘪与亡,童颜永远,给一代代年轻人输送叛逆自由的能量。

不知道霍尔顿最后有没有抛开一切成为守望者。但他守望于码头,目送一艘艘船驶向遥不可及的未来。

喜欢看着野鸭子的霍尔顿,不知我能不能陪你走过那片麦田。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六】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此刻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厌恶周围肮脏的世界——他厌恶伪君子,厌恶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我的心事也只能被自我扛着。

霍尔顿一向都期望自我能够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向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能够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必须要躲避着父母。他一向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我,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好处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能够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期望他像哥哥一样能够成为出人头地的人,但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我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完美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我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写热爱家乡麦田的作文【七】

麦田的四周长着许多四季常绿的松柏和枫树,松柏就好像是高大的卫士,一年四季都保护着麦田,从不间断。而枫树犹如鼓舞松柏的小姑娘每到秋天它那红的、黄的枫叶,就好像是特别为松柏鼓舞而做的亮光花一点儿,一点儿地洒下来。

我们一家走在麦田边的小路上,向前远眺,只见有许多人都在收割麦子,我虽然看不见他们的表情,但我想他们一定非常高兴,因为今年麦子长的出奇的好,丰收的气息还不时从四面八方飘来。

走进田野里,身边的小麦在微风的`吹拂之下,还不的向我招手,好像要告诉我农民伯伯为了它们付出了多少汗水,多少劳动。我想:“是啊有句话说,春播,夏忙,秋收,冬藏。一年四季,农民伯伯为了庄稼长得好,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心。每当秋天来到时,农民伯伯就非常高兴,看着这些庄稼,就觉得以前的辛苦都没白费。

时光如水,夕阳西下,我马上就要告别麦田了。临走时,我拾起地上的一些落叶,在纸上拼了一幅画,当作纪念,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一望无际的麦田。

金色的麦田,在我眼里是最美的!我爱金色的麦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