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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中国建筑作文(描写中国建筑的作文400字)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描写中国建筑的作文400字)

更新时间:2023-02-20 10:50:38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描写中国建筑的作文400字)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一】

(1)黄帝时期,未有固定之城郭宫室。

(2)尧时期,技术简陋。

(3)舜时期,早期都市规模开始形成。

(4)殷商时期,构架制:阶基之上立木柱,平面上以多数分座建筑组合成院落。

(5)西周时期,版筑建筑,即筑土墙,在夹板中加入泥土。建筑物屋顶屋顶如翼,采用木柱,庭院平正,同时中国之最古公园开始出现。

西周时期都城规模“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即方形城市,垂直相交的从横街道。

注:黄尧舜时期历史未确凿可考,考古资料及文献共同支撑中国之历史只至殷商时期。

2.春秋战国时期建筑物之特征

(1)春秋时期,建筑物种类多为高台。高台呈方形,以土筑垒,上面有亭台轩榭,可以登临远眺。

(2)战国时期,对建筑之观念不若从前之简朴,崇尚殿基高巨之风,数殿相连。

斗栱承枋开始出现。

3.秦朝时期建筑物之特征

秦朝上接商周,下启两汉,建筑物主体仍为春秋战国以来盛行的高台建筑,呈团块状,取十字轴线对称组合,尺度巨大,形象突出,追求象征涵义。

建筑风格豪放朴拙。

秦朝建筑物代表有阿旁宫、骊山陵、土长城等。

4.两汉时期建筑物之特征

(1)西汉长安城遗址平面图

汉长安城全城布局并未遵循古礼讲究对称,也未进行皇城宫城的`区分,这点不同于历代都城之建制。

汉代的宫大多数均为数座宫殿及台榭阁廊组成的集体建筑,风格基台雄伟,承接秦朝,切借助山川之势,居高临下。

(2)东汉洛阳城遗址平面图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二】

阅读书目:罗杰·H·伯恩哈特,安·H·伯克哈特:《不动产》,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定着与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将建构物,生成于土地之上的林木、草原,埋藏于土地之下的矿藏等。它们是任何国家、任何企业、任何个人都不能须臾离开的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所有国家都无不把作为重点在其财产法或物权法中予以规范。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表明,以不动产为重心的财产法(物权法)是最大限度提高人民创造财富或积累财富内在动力的最重要的激励体制与制度保障。

第一篇 不动产权益

[p3]

不动产由土地和诸如林木、建筑物等永久附着于土地上的物所组成。不动产一般是固定不动的,动产则由可移动的物所组成。动产可以是有形的,如书或汽车;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思想或商誉。财产法所规定的大多数是不动产而不是动产方面的事项。然而,两者的规则大致相同。

第一章占有权和所有权

Ⅰ.无主或有主动产的占有

[p4]

A.无主物

占有人的权利主张,取决于财产是否存在合法的所有人。如果是无主物,通过占有,占有人就可能成为该财产的所有人。至少没有人可以向占有人主张权利。

1. 占有人的权利

除法律禁止取得无主财产的情形外,谁占有了无主物,谁就是它的的“所有人”,谁就被赋予如购买或继承该财产的所有人一样完整的所有权。

2. 竞争占有人

谁先取得物的占有,法律就将先占权赋予谁,这就是所谓的“先占先得”规则。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先占,则不适用此规则。

3. 构成占有的行为

构成占有,必须具有对物的实际控制行为及控制或者排他控制的意图。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占有均是个模糊的概念。

[p6]

B.有主物

占有所有物的占有人,负有将该物返回物之所有人的义务。借物人、租物人、拾物人和盗物人,都负有按照所有人的要求或者根据协议条件,将其占有的财物返回物之所有人的义

务。每个人在处理该物时都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占有人对所有人所负的义务,一般视注意的性质而定。

真正的受托人有将财物返还所有人的绝对义务。场所所有人没有义务返还他从未占有的财物,除非他愿意返还,或者在特殊情况下,才负有返还财物的义务。

[p7]

1.在占有期间,占有人对占有物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注意义务的程度取决于占有的性质:

(1)若为委托人的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负有轻微的注意义务。只有在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他才负有责任。

(2)若为受托人的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负有最高度注意义务,然而,他并非负有绝对的保护义务。

(3)若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共同利益而接受委托,则受托人应为一般过失负责。

(4)若不存在委托关系,则场所所有人对财产所有人存放于其场所的财物,不负有注意义务。

[p10]

2.房产所有人的权利

因为拾物地一般为他人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所以,拾物人与拾物地所有人一直纠纷不断。法院采取一套有点相互矛盾的区分规则。

a.拾物人的状况

若拾物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对所拾之物的权利较小:

(1)非法侵入他人不动产者;

(2)如为修理下水道或传递邮件等限定目的进入他人不动产者;

(3)作为不动产所有人的雇员而进入该不动产者;

(4)同意将任何所拾之物交给不动产所有人者。

b.房产的状况

若财物系在私人之处而非公共场所所被拾得,则拾有人的权利较小。

c.以不动产为基础的请求权的状况

以不动产为基础的请求权的效力,受请求人是否为未入住的不动产拾有人、是否从未在该处居住的出租人、是否为长期承租人或者是是否是周末住客等因素的影响。

d.拾物地

若系地下而不是地上发现之物,则一般属于不动产所有人而不是拾物人。然而,若系他人有意埋藏之物,则可被视为珠宝一类的财富。

e.所拾之物何以至该处

若系遗失或遗弃在公共场所之物,拾物人有权占有。若系遗忘物,则不动产所有人有权占有。

这方面的很多问题,现在均由侵权、合同观念或者立法来解决,而不是由较为古老的占有或委托的区分理论来解决。

Ⅱ.赠与物

[p11]

赠与物,是财产所有人自愿无偿转让的财物。赠与人可以生前赠与,也可以因赠与财物给受赠人。若赠与发生于在世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且赠与人希望该赠与不可撤销、无条件地立即生效,则系生前赠与。若赠与人预料自己即将亡而做出赠与,则系因赠与。第三种赠与是遗嘱赠与。遗嘱赠与仅在赠与人后生效,一般要以符合法定要件的遗嘱方式做出。

[p12]

A.生前赠与

生前赠与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

(1)赠与的意图;

(2)赠与物的交付;

(3)赠与物的接受。

[p17]

B.因赠与

因赠与,系赠与人预料自己即将亡而做出的赠与行为。其目的是使面临亡的人有最后的机会处分自己的财产。极有可能发生有人谎称自己有权接受者财产的案件的现实情况,使法院通常严格适用因赠与的要件。因赠与有以下要素。

a.赠与的意图、赠与物的交付和接受

因赠与的要素和生前赠与的要素相同。在判断这些要素是否齐备时,法院比考虑是赠与更为审慎,因为在这种案件中,更有可能出现针对者财产的诈骗行为。

b.占有人预料在即将亡

有效的赠与,必须是赠与人患有致命疾病或者手指吗伤时做出的。一般的害怕亡不符合这个要求。

C.如期亡

赠与人必须于促使其做出赠与决定行为的疾病或者伤害,而非于其他介入的原因。 d.占有人没有恢复健康

若赠与人从促使其做出赠与决定行为的疾病或者伤害中恢复过来,赠与行为就会被依法取消。

e.赠与人没有撤销赠与

不同于生前赠与,赠与人可以取消因赠与。

f.赠与人先于受赠人亡

g.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

若赠与附有生效条件,则表明该赠与仅在赠与人亡时生效。

Ⅲ.无所有权的占有不动产行为

[p18]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占有不动产的人就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人,但是,也会出现占有人既不是所有人也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情形。

无权占有并非把前所有人的权利转让给了占有人,而是通过消除此前占有权利的缺陷,为占有人创造了全新的额完整的权利。

1.占有必须持续多长时间

在无权占有必须持续多长时间的立法规定上,各州千差万别,较高年限有20年,较低年限有5年,在特殊案件中有更高或者更低的年限。

2.期间合并

[p22]

尽管占有人自己占有不动产的时间为满足法定期限的要求,但是,他可以把之前的占有人占有的时间计入其占有的时间,从而可能通过积累年限达到立法规定的要求。

除非前后占有人之间存在某种厉害关系,否则不允许期间合并。如果所主张的厉害关系是源自于前后占有人之间的契据,但是,该契据与所主张的不动产无关,以至于不能创立权利外衣时,通常就认为,如果前后占有人实际上都占有了该不动产,就仍存在厉害关系。

3.法定占有行为

关于构成占有的行为类型并无固定的规则。有时适用的标准,是看占有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支持所有人提出驱逐之诉的特性。

4.推定占有的限制

权利外衣赋予的扩大地块权利可保护在先占有人,是他能阻止随后的侵入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适用上述规则:

①只推定占有那部分不动产由不同人所有时;

②实际占有的部分未被无权占有时;

③权利外衣指向的不是争议的不动产时。

5.时效延长的外因

[p34]

a.无行为能力

一般来说,在诉因发生时,原告属于未成年、患有精神病、被监禁或在服役等法定无行为能力的情形,时效就被终止。

b.未来权益

一般来说,不动产的未来权益持有人,无权对错误的占有人提出驱逐之诉,因为未来权益并没有赋予当前占有性权利。

c.无权占有对非占有性权益的效力

无权占有当然不能自动将第三人享有的地役权和限制性契约权消灭。

第二章普通法不动产产权

Ⅰ.当前占有性不动产产权

[p38]

A.不动产产权种类 1.非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 2. 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 3.终身不动产产权; 4.定期不动产产权或定期租赁不动产产权; 6.续期不动产产权或续期租赁不动产产权;

[p39]

B.自由保有v.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封地占有权

非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限嗣继承不动产产权、终身不动产产权统称为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定期不动产产权或定期租赁不动产产权、续期不动产产权或续期租赁不动产产权统称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终止时间不能预先准确确定,因为亡通常是导致终止的事件。

区分自由保有和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必要性,源自于普通法封地占有权的观念。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所有人享有封地占有权,但是,非自由保有不动产产权的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享有封地占有权。

[p44]

C.不动产产权的保有方式——绝对的或不受限制的

所有的不动产产权在“保有程度上”都有所不同,即根据它们的期限和自然终止的事件而言均有所不同。继承不动产产权的持续时间是不确定的,终身不动产产权据以权衡期限的人的寿命结束时自然终止,非自由保有的不动产产权在规定的期限到来后终止。但是,若转让指明附有某种条件或者限制,则所有这些不动产产权都可能会更早终止。

1.附终止条件的不动产产权

只有在转让人保留未来权益的情况下,才能设立附终止条件的不动产产权。只有指定的条件仍然存在,这种不动产产权就会继续存在。一旦附终止条件成就,该不动产产权就会自动终止。

2.附解除条件的不动产产权

只有在转让人保留未来权益的情况下,才能设立付解除条件的不动产产权。当条件成就时,该不动产产权就会终止。但它不是自动终止,而是由未来权益所有人决定是否终止。

Ⅱ.未来权益

[p46]

未来权益有5种:

(1复归权(reversion);

(2回归权(possibility of reverter);

(3终止权(power of termination);

(4剩余产权(reminder);

(5执行权益(executory interest)。

若转让人保留了未来权益,则它必定是复归权、回归权或终止权。若设立未来权益的文件件它转让给了受让人,则它必定是剩余产权或执行权益。

Ⅲ.不动产产权的转让

[p56]

A.转让的方式

不涉及封地占有权的交付时,不必履行封地交付仪式。非占有性的未来权益的转让,也是通过转让协议或者契据来完成,不必举行封地交付仪式。如今,所有的权益一般均以协议或者其他书面形式进行转让。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三】

对于一名学习建筑的人来说,懂得什么是建筑是十分重要的。于是我便去看了一些建筑理轮的书籍,例如《建筑:形式、空间和秩序》(程大锦),《拙匠随笔》(梁思成),《建筑空间组合论》(彭一刚)。这些书籍让我深刻的了解了建筑,让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让我懂得了建筑的内在涵义。

常常有人把建筑和土木工程混淆起来,以为凡是土木工程都是建筑。也有很多人以为建筑仅仅是一种艺术。还有一种看法说建筑是工程和艺术的结合,但把这艺术看成将工程美化的艺术,如同舞台上把一个演员化妆起来那样。这些都是不全面的,不正确的。梁思成在《拙匠随笔》中这样给建筑下定义:建筑是一门技术科学——更准确的说,是技术科学,社会科学,美术等相结合的产物。建筑上问题都必须全面综合地从工程、技术上予以解决。因此建筑师需要具备各方面的能力。在建筑创作的过程中,除了要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分析并认识适用的问题,使建筑与环境更加和谐,更加适合人的居住。建筑也需要用技术科学来坚固、经济的实现一座座建筑以解决这适用的问题。但是建筑更注重的是设计,建筑师本身就是一名美术家,从艺术的角度解决美观的问题,使建筑的外形更加美丽,更具有独特的美。这些需要美学的角度来欣赏,来设计出美的建筑。因此建筑师要具备各方面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只有现在努力学习各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建筑师。

建筑师不仅要有艺术的美感,有良好的技术科学技能,更要了解中外的建筑历史和建筑特征。作为一名中国人,更应该了解中国的建筑特点,了解具有民族性的中国传统建筑特点,梁思成在《拙匠随笔》中讲述了中国建筑的九大特征:

(一)个别建筑,一般有三个部分构成:下部的台基,中间的房屋本身和上部译状伸展的屋顶。

(二)在平面布置上,中国所称的一“所”房子是有若干座这种建筑午以及一些联系性的建筑物为要这一个或若干个庭院或天井建造而成的。

(三)中国的建筑以木材结构为它的主要结构方法。房身以木材做立柱和横梁,成为一副梁架为主要结构。

(四)斗拱:用以减少立柱和横梁交接的剪力,以减少梁的折断之可能。这是中国建筑中最显著的特征。

(五)举折,举架。

(六)屋顶在中国建筑中素来占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七)中国建筑大胆地用朱红作为大建筑物屋身的主要颜色。

(八)在木结构建筑中,所有构件交接的部分都大半露出,在它外表形状上稍稍加工,使成为建筑本身的装饰部分。

(九)在建筑材料中大量使用有色琉璃砖瓦:尽量利用各色油漆的装饰潜力木上刻花,石面上作装饰浮雕,砖墙上也加雕刻。

这些也都是中国建筑系的特征。这一切让我更好的了解了中国的建筑了解了中国建筑的深刻内涵。中国悠久的历史有着自身特有的建筑特色,但是在今天,我们需要更多的创新和实践,更多的将外国的建筑特色与中国古代的特点相结合,设计出更加符合时代特点的建筑形式。不仅具有民族性更具有艺术性。

建筑最重要的是设计,在《建筑:形式空间和秩序》中介绍了,如何设计空间,如何用点、线、面来设计空间。在《建筑:空间、时间秩序》在序言中就讲到了设计首先是一种意识很强的目的性的努力设计师首先必须把问题的现有条件详加整理,弄清来龙去脉,收集相关的资料加以消化。丹麦诗人兼科学家P。海恩这样说过:“艺术在于解决问题,当人们在解决问题以前是不可能有什么模式的。问题的形式就是答案的一部分。”建筑的形式都是有点线面三者共同构成的,因此了解三者的特点是十分必要的。在书中较详细的讲述了点线面三者的几本特点,例如:

1、点能和它所处的范围之间,造成了一个视觉上的紧张关系。

2、一条线的方向影响这它在视觉构成中所发挥的作用。一条垂直线可以表达一种与重力平衡的状态;反之斜线是动态的,在视觉上的活跃因素,可以使之处于不平衡的状态。

3、面首要的是识别它的特征和形状,它决定与形成面之边界的轮廓线。面起着限定容积界限的作用。面是建筑设计中最重要的因素。

经过一个学期的读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建筑方面的理论知识,让我学到了建筑的真正涵义和其内在的美。让我对建筑产生浓厚的兴趣,更加了解建筑。我们不仅要用理论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在读书中养自己的灵感。我相信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中我可以找到建筑的灵感,吸收其中的精华并用于自己的设计中,使自己的设计更加丰富。在以后的时间中多读书,更看书,充实自己的头脑,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更具有创作的灵感。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四】

1、类型学继承了历史上的建筑形式;

2、类型学继承了特殊的建筑片段和轮廓;

3、类型学是在新的文脉中将这些片段重组的尝试。它通过探寻城市空间类型的选择和转换来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性、和—谐,因此而维持城市的空间秩序。类型学的最终目的是要以类型的处理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类型的思想将城市形体环境的秩序结构作为具有意义的实体 来感知,它是城市形体环境组织的恒定法则。

功能主义将类型简化成只是布局上的图案、交通路线的网格,完全否定了建筑的自律性价值;并且认为在城市的分类上,功能因素远超过都市景观或造型因素。类型学的形式不是光秃秃的形式,而是同原型相关的具有深刻内涵的形式,它强调类型选择来自于传统,但忽略建筑风格上的连续性,它所要创造和重构的“共同的现实”,必须是在纵向和横向两种时空中呈现出来的,既有历史存在的合理性价值,同时也有现实存在的合理性价值,既具有现实可能性,又具有某种超越性。

最后,笔者认为类型学强调“建筑的本份”——即对建筑本源的回归;现代建筑类型学理论事实上是在寻求建筑的一种解脱,寻找形式自身的价值。并提出每个时代都需要解释,需要重新解释,需要了解过去;保护过去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能做的一切便是提供新的解释。这种说法很独到的讲出了我们现在所应该做的就是利用一种新的建筑思潮来应对这个现代不断发展的城市,我们如何既体现出城市与建筑的当代性又表现出建筑的历史延续性,这都是我们当下值得研究和付出的,以此来寻找我们失忆已久的城市与建筑,并不是那种形式上的简单提取,而是一种空间,一种思想,更或是对我们一种生活习惯的理解。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五】

建筑是人类生活的舞台、主要的物质环境。人塑造了建筑,建筑反过来也塑造了人。建筑上凝固着人的生活,他们的需要、感情、审美和追求。建筑把这些传达给一代又一代的人。渗透到他们的性格和理想中去。建筑成了人们历史的见证,文化的标志,心灵的寄托。

我本身对中外建筑史比较感兴趣,所以本学期专业选修课选修了中外建筑史,特别的想去了解中国的建筑史和外国的建筑史。比起景观建筑,如果再给我一次重选的机会,我还仍是会选择中外建筑史。选修了这门课,老师的课件丰富多彩,视频也很多样化,对我的教学非常的有帮助。老师精心的备课使我的收获非常之大。虽然有时候上课的态度不是很端正,玩手机睡觉都有,但是也不是因为上课枯燥导致,而是自身的原因。我深刻的觉得中外建筑史是门非常有意义的课,对我学房地产的甚至整个学建筑有关专业的都很是有必要去学习这门课,读建筑有关的专业连建筑史都不了解岂不是让人笑话,还有这门课对我们以后学习或者工作都是很有帮助的。所以课后特意的认真地去看了中外建筑史这本书,分别初步的了解了中国建筑史的原始社会、夏、商、周、秦、汉建筑,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建筑,宋、辽、金、西夏建筑,元、明、清建筑,近、现代建筑。还有外国建筑史的古代建筑,中世纪至18世纪建筑,欧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建筑和近、现代建筑。其中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对古代建筑和中世纪至18世纪建筑进行了深层次的讲解,以便我阅读时更深的理解。

早在奴隶制时代,人类的建筑活动已经有了大规模的发展,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埃及、西亚、波斯、希腊和罗马的建筑成就比较高,建筑风格千姿百态,对后世的影响比较大。其中埃及、西亚和波斯得建筑传统流传甚少,唯独希腊、罗马的建筑在欧洲一直流传,得以发展,并统称希腊、罗马的文化为古典文化,把它们的建筑统称为古典建筑。古代建筑又分为了古埃及建筑,两河流域和波斯建筑,古希腊建筑,古罗马的建筑和古美洲建筑。

尼罗河流域的埃及文明,是古代西亚文明的两大核心之一,也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埃及土地肥沃,农耕发达,自然条件温和。埃及人拥有相对安定的今世生活,也积极乐观的期待来世。因此,投射到建筑上,就表现为埃及人用石材建筑起庞大的陵墓和神殿。埃及建筑没有受到外来的影响,相对稳定,其象征性独树一帜。

从艺术传播和文化史的角度来看,希腊时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公元前11~前8世纪是希腊神庙建筑的起始阶段。公元前7~前6世纪,希腊石造神庙开始形成,到公元前5世纪中叶进入了成熟阶段。这一过程也是多立克柱式和爱奥尼柱式从诞生到成熟的过程。多立克柱式是仿男体的,又被称为男性柱,爱奥尼柱式是仿女体的。著名的雅典卫城的帕提农神庙也采用的是多立克柱式。古希腊的柱式,不仅仅是一种建筑部件的形式,更准确的说,它是一种建筑规范的风格,这种规范和风格的特点是,追求建筑的檐部及柱子的严格和谐的比例和以人为尺度的造型格式。

古罗马的建筑擅长用券拱技术。摆脱承重墙,扩大内部空间是当时罗马人在建筑结构上的重要课题之一。而摆脱承重墙与扩大内部空间是采用十字拱。十字拱只需要四角的支柱来传递荷载,废弃了承重墙,而且十字拱便于开侧高窗,有利于大型建筑物的内部空间采光的要求。十字拱的实现也需要一个完整的结构受力体系的配合。

中世纪至18世纪建筑最主要的是拜占庭建筑。拜占庭时期最重要的是宗教建筑,一般采用穹顶和集中式形制。拜占庭的建筑是沿方形平面的四边发券,在四个券之间砌筑以对角线为直径的穹顶,这个穹顶仿佛一个完整的穹顶在四边被发券切割而成。它的重量完全由四个券承担。拜占庭穹顶结构体系完整也集中了统一的空间,是因为巧妙的运用了两端的半圆穹顶,以及两侧的通廊,这样便大大地扩大了空间,形成了一个十字形的平面。然而内部装饰的艺术同样具有拜占庭建筑的最高成就。它借助于建筑的色彩语言,进一步地构造艺术氛围。

而西欧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减轻了拱顶的重量及侧推力,把十字拱做成框架式的,其框架部分为骨架券。特式建筑使用独立的飞券作为传递屋顶侧推力结构构件使得中厅利用侧高窗的自然采光变得很容易。将圆券十字拱等全部改用二圆心的尖券和尖拱,减轻了侧推力,增加了逻辑性很强的结构线条。哥特式建筑内部处理的最重要的一个重点是玻璃窗。玻璃窗的面积大,又是极易出装饰效果的地方。总而言之,哥特式建筑的总体风格特点是空灵、纤瘦、高耸、尖峭。

这些都是我在中外建筑史这本书里自己读到的能理解的东西,建筑伴随着人类度过了漫长的岁月,由于各国的物产、气候、地理、交通等各种因素的不同,每个地方的建筑都有自己的特点。我期望老师能与我们多分享一些中外建筑史,也期望老师能带领我们去看看中国的古老建筑。以后在生活中我自己也会多关注一些各国建筑发展的历史和特点,特别要对我们中国的木构造建筑和清式建筑进行全面的了解。总而言之,我爱中外建筑史,我要了解中外建筑史。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六】

这是建筑学本科的教材,其实原本无甚可说的。读大学的时候,这本书对我来说无限枯燥和无聊,可毕业之后,这本书我又读了三遍。之所以将她列在弗兰姆普顿《现代建筑》之后,是由于在《梁思成全集》的第六卷《清则例》前言中,读到林徽因大师的观点:学古建的人应该先读《清则例》,后读《营造法式》,因为清代建筑遗存更多,社会、文化、技术状况也更为我们所了解,先学清代木构是更容易透彻的,随后在此基础上研究唐宋木构,也不会因失于材料紧缺而茫然失措。

今天,我绝不相信陈先生的《外国建筑史》反映了他在西方建筑研究上的全部深度,这是一本深入浅出的入门教材,也是中国对西方古代建筑史研究的奠基之作。鉴于这一深一浅双重身份,她并不适宜学生自学,而是需要在恰当的指导下学习的。

举例来说。书中对古埃及金字塔用石头、两河流域中下游用土盖房子、以及巴比伦建筑绚烂的马赛克源头剖析得极其清晰:埃及为什么用石头盖房子?因为他们缺少成材的木材;但埃及早在公元前四千纪就烧出砖了,为什么不用砖?同样因为缺少木材作为燃料,他们的木材都要从阿拉伯半岛上的叙利亚平原进口,成本很高……为什么两河流域中下游用土?因为他们既没有木材也没有石材,土怕水,所以用贝壳或沥青来防水,早期的贝壳是可以作为货币的,当然很贵,那沥青呢?沥青怕太阳晒,于是用陶钉插在沥青面上遮阳,贝壳以及不同温度下烧出来的陶钉都是色彩斑斓的,所以巴比伦的马赛克如此多彩……可惜的是,本科的时候我除了在年代、建筑师及重要建筑的文字下划几条线之外,从来没有注意过上述内容,以至于在大五准备考清华研究生之际重读,就如读一本从来没有翻过的新书——也就是在读完这本书与《营造法式》之后,我也实际上放弃了读清华的念头。

如果要说需要补足的地方的话,《外国建筑史》中对哥特和巴洛克时期建筑历史的描述比较宽泛,而国内关于这两部分的书至今仍是极其匮乏的。好在国家图书馆里有两本关于哥特建筑和一本关于巴洛克建筑的经典英文著述。可参照补足。但仅作为入门打底的书而言,上述两部分也是足够的。

读法:先以最快的速度略读一遍,将时代—年代—人物、建筑—典型评价做成列表,这个框架对接下来的精读非常重要;分时代详读(介于略读与精读之间),尽可能找到书中提及的建筑的清晰图片和图纸,以第一步的框架为基础建立图库,从视觉上熟悉这些重要的建筑;精读,这时可以不必再过分分神去留意那些年代、人物和建筑样子的问题,仔细读陈先生的论述,当然,书中的观点都是提纲挈领的,不可能以专论的精度去推敲,事实上对于每一个时代的专门研究,都一定会出现更为丰富和复杂的观点和线索,而陈先生的这部总论,则是一套非常有效的参照系。

最后,将来打算做理论研究的同学应该找书中提到的历史典籍来读一读,如《建筑十书》、《论建筑》、《建筑四书》等等,第一本高履泰出了中文译本,后两本国内有英文版。无志于理论的同学则不必。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七】

当人们物质生活得到满足之后,人们就开始追求精神品质,建筑也是如此,因此在中国建筑大量性建造之后,我们越来越注重建筑的文化精神品质,而对于建筑中赋予文化特色的方法在此总结为两种:一种就是在对建筑做理性思维之后的文化性表达,这种往往过于形式化,属于技术流;还有一种就是首先考虑建筑所处的历史环境和文化氛围,并尽力从中产生灵感,提取信息,然后做理性的分析表达,这是思想流,更加具有哲学思辨的建筑空间,这是我们追求但却难以达到的。《建筑类型学》这本书为作者汪丽君的博士论文,文中所讲主要讲的就是一种提取历史本体进行创作的建筑设计方法。

文中首先提出建筑的最根本问题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功能与形式的辩证关系问题,而新一代的建筑师们也很快就意识到空间与场所才是建筑命题的主旨。其中建筑类型学的主要代表罗西就说到:“实际上建筑是由它的整个历史伴随形成的;建筑产生于它的自身合理性,只有通过这种生存过程,建筑才能与它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这是从建筑的大环境来表达建筑与其所处场所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以类型学为核心的新理性主义美学明确指出,设计来源于原型,但必须超出原型,只有这样,历史与现实、个人与社会、特殊性与普遍性才可以通过设计的过程实现完美结合,而著名建筑师西扎曾经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过,建筑的一切美感都来自于历史,这更加肯定了建筑在历史环境中的重要性,甚至表达了一种建筑永远无法超越历史,而只是借用和发扬历史的涵义,

而对于历史文化内涵在建筑上的继承的断代使得人们对自己居住的城市的认同感逐渐消退,城市空间的人情味尽失,这迫切的需要我们冲破传统建筑的表层,用现代的语言去表达传统建筑中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的勇气。

本书中奖类型学分为三种:原型类型学、范型类型学、第三种类型学。原型类型学是将任何建筑的发展都归结于建筑的原始类型上;范型类型学它是将手段——结果、原因——结果的辩证方法同经济准则结合以替代古代的适用、坚固、美观的三位一体说;第三种类型学以新理性主义为代表,标志着当代建筑类型学的形成。新理性主义是运用古典原型的现代主义,从本质上讲仍是古典性主义。它不是通过运用现代材料和结构等技术,而是运用接近自然的、传统的或有传统和自然感的材料,结合新结构和构造技术来追求现代的“古典美”。新理性主义认为建筑师的任务就是寻找活在人们集体记忆中的“原型”形式,并在这种原型中挖掘永恒的价值,从而生成富有历史感的新意。

而类型学的设计方法就是首先构造出一套“元语言”,即对构成建筑几何要素词汇和基本句法进行构造,当对这套“元语言”构造完毕之后,再去考虑如何用这套“元语言”去构造具体的建筑作品,即“对象语言”。类型学的创作过程是理性与知觉的统一,这种类型学的应用分为两步:首先是对象分析,从对历史和地域模型形式的抽象中获取类型;其次是建构赋形,将类型结合具体场景还原到形式。

维德勒认为,建筑类型学包括三个方面:

1、类型学继承了历史上的建筑形式;

2、类型学继承了特殊的建筑片段和轮廓;

3、类型学是在新的文脉中将这些片段重组的尝试。它通过探寻城市空间类型的选择和转换来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性、和谐,因此而维持城市的空间秩序。类型学的最终目的是要以类型的处理取得城市形态的连续,类型的思想将城市形体环境的秩序结构作为具有意义的实体来感知,它是城市形体环境组织的恒定法则。

功能主义将类型简化成只是布局上的图案、交通路线的网格,完全否定了建筑的自律性价值;并且认为在城市的分类上,功能因素远超过都市景观或造型因素。类型学的形式不是光秃秃的形式,而是同原型相关的具有深刻内涵的形式,它强调类型选择来自于传统,但忽略建筑风格上的连续性,它所要创造和重构的“共同的现实”,必须是在纵向和横向两种时空中呈现出来的,既有历史存在的合理性价值,同时也有现实存在的合理性价值,既具有现实可能性,又具有某种超越性。

最后,笔者认为类型学强调“建筑的本份”——即对建筑本源的回归;现代建筑类型学理论事实上是在寻求建筑的一种解脱,寻找形式自身的价值。并提出每个时代都需要解释,需要重新解释,需要了解过去;保护过去是不可能的,我们所能做的一切便是提供新的解释。这种说法很独到的讲出了我们现在所应该做的就是利用一种新的建筑思潮来应对这个现代不断发展的城市,我们如何既体现出城市与建筑的当代性又表现出建筑的历史延续性,这都是我们当下值得研究和付出的,以此来寻找我们失忆已久的城市与建筑,并不是那种形式上的简单提取,而是一种空间,一种思想,更或是对我们一种生活习惯的理解。

描写中国建筑作文【八】

1自然适应性和社会适应性

建筑是人类用以适应环境的一种重要手段。人生活在自然和社会的双重环境中,因此人对建筑的适应性要求,包括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在古代,木构架建筑体系在这两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2正统性、持续性和高度成熟性

木构架建筑的发生期、发育期是在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大地展开的,其成熟期是唐朝。 3包容性和独特性

小结:第一章较简洁的介绍中国古代木构架建筑体系的发展渊源,以及木构架建筑为何得

以发展,给人的思维较清晰;然后说明它的主要特征,接下来才开始主要讲解中国古建的一系列没学问题。

第二章单体建筑形态及其审美意匠

一单体建筑的基本形态:单体建筑平面以“间”为单元,由一间或若干间组成;单体建筑的剖面,受制于檩子的数量、出廊的方式、举架的高低和梁架的组成;单体建筑的立面,区分为“三分”,即上分、中分、下分;在官式建筑的构筑形制上,区分为大木大式建筑和大木小式建筑,大式建筑主要用于坛庙、宫殿、陵墓、城楼、府第、衙署和官修寺庙等组群的主要、次要殿屋,属高等级建筑。小式建筑主要用于民宅、店肆等民间建筑和重要组群中的辅助用房,属低等次建筑。

基本型:一明两暗,又叫一堂二内。区分为双开间和三开间的,而三开间的具有很多长处得以普遍流传。

“正式”和“杂式”:正式建筑强调规范性,片面形式一概为规整的长方形,极为单一,而杂式建筑的平面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二单体建筑的下分——台基

台基的原始功能应该是防水避潮、稳固屋基,随后派生出其多种组成功能:调试构图、扩大体量、调度空间、标志等级、独立建坛;

台基的基本构成:

1台明:即台基的基座,是台基的主体构成。从样式上分为平台式和须弥座两大类,根据台明的形式和做法,形成了高、中、低三等次,其中须弥座主要用于重要组群的重要殿座,属高等次台基。

2台阶:上下台基的踏道。

3石栏杆:主要用于尺度较大,体制较尊的殿基座。其类别也是较多的。

4月台:月台又称“露台”、“平台”,可视为台明的延伸和扩展,做法和台明相同,形制上有所区别。

台基有多种组合方式,而通常台明、月台越高,台阶数越多,等级越高。

程式演进与台基石权衡的完善:

中国古殿堂建筑注意主轴线,讲究轴线对称,台阶分列,形成两阶制。“主人入门而右,客人入门而左。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主人骨辞,然后客复就西阶。”这表明,设东西阶是礼的规定。东阶,又称阼阶,“东道主”一词即源于此。但是,问题出现了,东西阶分列左右,中央部分空着,呈二元化构图,没有突出中心。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即通过御路台阶的创造,即在两阶中间增加类似于坡道的做法。克服了障碍。

三单体建筑的“中分”——屋身

1 屋身立面与里内空间

《木经》说:“自梁以上为上分,地以上为中分,阶为下分”。“中分”应该是阶以上、梁以下的部分。这个部分习惯上称之为“屋身”。这里的屋身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屋身立面,而是里内空间,指殿屋的身内空间和廊内空间。

屋身立面分为前檐立面、后檐立面和两山立面。主立面大多以木装修占主要分量,山墙常为整片实墙。

内里:内里空间组织,可以分解为围合构成因子和陈设构成因子两大类别。围合构成主要讨论内檐的构件组成:一是隔断因子,二是顶隔因子,三是地面因子。陈设构成因子大体上区分为家具因子、帷帘因子、字画因子和灯具器玩因子。其中软性隔断是中国古典建筑内里空间设计意匠的一份独特遗产。大量运用字画因子也是中国古典建筑室内构成的一大特

色。

2外檐装修与内檐装修

外檐装修用于室内外的空间分隔、围护,内檐装修用于内里空间自身的分隔、围护,它们都有许多方面的功能作用:1流通与防护的双向功能。2内里空间组织的基本手段。3室内外装饰的重要构成。4功能性格的点染因子。5文化内涵的信息载体。

小结:从“正式”屋身到“杂式”屋身,从屋身立面到内里,中国建筑的“中分”构成因子是一个很庞杂的系统。仅作大概梳理。

四单体建筑的“上分”——屋顶

1屋顶的单体形态

官式建筑屋顶定型为影山、悬山、歇山、庑殿和攒尖五种基本型,看上去形态各异,实际上是很严密的程式化系列;脊、庇要素,它们是中国建筑屋顶构成的两大要素。庇是屋顶的覆盖主体,也是通常所说的“屋面”。 庇面基本上由瓦垄组成常见的凹曲面。

按脊庇要素的构成来描述,屋顶有以下几种基本型:

1庑殿顶:由四庇、五脊组成。

2歇山顶:由四庇、九脊组成。

3悬山顶:由二庇、五脊组成。

4硬山顶:由二庇、五脊组成。

5攒尖顶:由庇和垂脊组成。

2 屋顶的组合形态

水平组合:屋顶的水平组合,可按人字庇正脊的联结关系,分为正脊并联、正脊串联和正脊相交三种类别。

竖向组合:主要是分为两大类,重檐构成和重楼构成。

3屋顶的审美意匠

程式化的官式建筑屋顶体现了在木构架体系下的实用功能、技术做法和审美形象的和谐统一。深远的出檐、凹面的屋面,反宇的檐部,起到了排泄雨水、遮蔽烈日、收纳阳光、改善通风等诸多功用。梁思成和林徽因对中国屋顶形象所蕴涵的功能、技术、与审美的和谐统一,曾经给予很高的评价。他俩指出:

历来被视为极其特异极其神秘之中国屋顶曲线,其实只是结构上直率自然的结果,并没有什么超出力学原则以外的矫揉造作之处,同时在实用及美观上皆异常的成功。这种屋顶全部的轮廓及曲线,上部巍然高崇,檐部如翼轻展,使本来极无趣、极笨拙的实际部分,成为整个建筑物美丽的冠冕,是别系建筑所没有的特征。

屋顶还按等级品味划分,按高低为序分为:1重檐庑殿;2重檐歇山;3单檐庑殿;4单檐尖山式歇山;5单檐卷棚式歇山;6尖山式悬山;7卷棚式悬山;8尖山式硬山;9卷棚式硬山。

小结:前两章主要讲了中国古建筑木构建筑的成因,及详细介绍单体建筑的构成的种类、形态及诸多细部构成,内容较为丰富,比较

有精华。

第三章 建筑组群形态及其审美意

一建筑组群的离散型布局

以木构架为主体结构的中国建筑体系,单栋建筑体量不易做的过高,一般建筑组群都由若干栋单体建筑组成。这种建筑构成形态与西方古典砖石结构体系的大体量集中型建筑截然不同,属于多栋离散型布局。木构架建筑从发生期开始,就一直一离散型形态出现。历史上也出现过一些诸如滕王阁、黄鹤楼等所显示的聚合体量。但在宋以后都基本消失。

离散型布局有多种组合方式,凡是在群体组合中形成庭院的,都属于庭院式布局,而各

种非庭院式的布局则是庭院式布局的重要补充。

1庭院式布局有诸如以下的多方面的功能:1空间聚合功能;2气候调节功能;3场所适调功能;防防护戒卫功能;伦理礼仪功能;审美怡乐功能;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庭院式布局大体上形成了两种主要类别:

(1) 廊院式:廊院是以回廊围合成院,沿纵轴线在院子中间偏后位置或北廊设主体殿堂。

(2) 合院式;合院式的布局特点是由若干单栋建筑和墙、廊围合成二合院、三合院、四

合院。合院式一直是中型建筑的主要布局形式。

2 非庭院式布局

非庭院式布局大体上归纳为三种主要形式:

(1) 贯联式布局:由若干单体建筑沿着纵深轴线前后贯联构成。这种布局对组构园林

建筑的起伏顿错具有很大的潜能。

(2) 联排式布局:各栋单体建筑横向毗邻布置。主要在沿街、沿江或沿等高线布置的街

道店铺和街巷民居。这种布局呈线性密集,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沿街地段,具有很强的商业性实用功能。跟“长屋”具有类似之处。

(3) 散点式布局:单体建筑自由错落地散布;常见于民居村落、风景建筑和园林建筑。

二庭院单元的基本类型

庭院形态涉及到庭院的结构和功能。庭院功能是庭院物质功能和精神功能的总和,是庭院在组群环境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和性能。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带来了庭院的同构的、异构的多样性;

1 居住型庭院(A):是传统庭院中数量最多、分布面最广的基本类型,呈现有以下特性:

(1)实用性最显著的空间(2)不同程度地表现了宗法观念和礼教意识 (3)具有良好的私密性和半私密性 (4)具有灵活的调节机制和适应能力

2 宫殿型庭院(B):传统庭院中等级最高、规模最大的基本类型。主要出现在具有隆重的

政治性、纪念性的建筑群中。其普遍特点是:(1严谨的平面布局) (2)庞大的空间体量 (3)完整的.庭院空间 (4)森严的等级规范

3 寺庙型庭院(C):用于寺、道观等宗教建筑组群,多为寺观主体殿堂的庭院。其空间功

能属性:庭院构成的自由度较大;大型寺观的庭院布局存在“重置空间”的现象。 4 园林型庭院(D)

5 过渡型庭院(E)

6 各种交叉型庭院

三庭院式组群的构成机制

1组群总体构成:明显地区分为规则型和活变型两种。其中规则型又有串联、串并列和串并联、重围和护围等。而活变型大体上又分为折转、正变、错落三种形态。

2 庭院单元构成;庭院的构成要素可分为四类:(1)单体建筑要素:殿、堂、楼、阁、轩、馆、房、门等 (2)围墙要素 (3)建筑小品要素:石碑、旗杆、石灯、香炉、日晷、石桌、石凳等 (4)自然要素:树木、花卉、山石、水体等。

3 构成机制:中庭式与中殿试;对称与非对称。中庭式构成占据着主流地位,而院殿的尺度比是制约庭院布局的一个因素。

四庭院式组群的空间特色和审美意匠

离散型的建筑形态,庭院式的建筑构成,给中国建筑带来了封闭式的空间组合,所以组群的内向布局成了中国传统建筑的一大特色。中国古建突出建筑的空间美,而非西方的突出实体美。而中国传统建筑的重要特色又是突出庭院以内的空间美。

庭院式建筑的设计意匠是重组群时空构成、轻室内时空构成,与西方的中室内时空构成、轻组群时空构成恰恰想反。

中国传统建筑讲究“单体门”的铺垫作用,李允鉌曾强调——“门”和“堂”的分立是中国建筑很主要的特色,中国古典建筑就是一种“门”的艺术。从构成形态上分,单体门明显的分为墙门、屋宇门、牌楼门、台门四大类。墙门:是依附于围墙、院墙上的门。屋宇门:形态呈屋宇的门。牌楼门:也称牌坊,是单体门的一种独特形态。台门:带有台座、台墩的门。台门是单体门中等级最高的一种门式。

单体门的铺垫作用有:

1 构成门面形象。

2 组构入口前导。

3 衬托主体殿堂。

4 增加纵深进落。

5 标志庭院层次。

6 完成组群结尾。

小结:中国古典建筑组群形态布局十分复杂,但其中颇有神韵,木构架建筑体系在平面布局上产生主要变化和升华,各栋单体建筑的各种组合构成了中国古典建筑的特色,组群的时空构成是最美所在,也可以说是中国古典建筑美的灵魂最深处。不仅组群美,而且追究到各个细部,也是相当具有考究价值及美学意义的。

第四、 五章“礼”——中国建筑的“伦理”理性

“因”——中国建筑的“物理”理性

中华文明是农业文明,农业文明带来了民族心理的务实精神。实用理性成了中国传统民族精神、文化精神、哲学精神,从而也是中国建筑的美学精神、创作精神的重要特色。

中国哲学史上,“理”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指“伦理”,二指“物理”;伦理侧重于对社会规律的认识,物理侧重于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中国建筑的理性精神,既有“伦理”理性精神,也有“物理”理性精神。“伦理”理性集中体现在“礼”对建筑的一系列制约;“物理”理性则反映在因地制宜、因才致用、因势利导等等审时度势的务实性。研讨中国建筑的美学精神,有必要从这两方面的理性去考察。

《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富也。”礼起源于原始宗教,涉及一整套典章、制度、规矩、仪式。它带有强制化、规范化、普遍化、世俗化的特点,渗透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领域,当然也包括建筑领域。

一宗庙为先:礼制性建筑占主导地位

礼对建筑的制约,首先表现在建筑类型上形成一整套庞大的礼制性建筑系列,而且把这些礼制性建筑摆到建筑活动的首位。实用性建筑类型上,礼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按传统概念大体上分为“吉、嘉、宾、军、凶”五礼。

(一) 坛、庙、宗祠

1 坛;祭祀列为中国古代的立国治人之本,排在国家大事之首列。而坛承担的主要祭祀活

动主要为祭天祭地祭自然等。

2 庙;庙主要用于祭祀祖宗、先师、山川神灵等。宗庙制度有严格规定,等级不同,对于

建庙有规定。

3 宗祠;宗祠中首先出现的是墓祠。明宋以后,随着家族制度的日趋完善,作为维系家族

制度总要工具的祠堂也大为普及。

(二) 明堂

明堂可以说是最独特的礼制性建筑。早期明堂既是天子召见诸侯的礼仪场所,也兼有祭祀祖宗的功能,后来衍生成诸多礼制功能的综合体。后来在历史中没有将其做法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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