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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辩证思维训练(作文思维训练的方法)

作文辩证思维训练(作文思维训练的方法)

更新时间:2024-05-17 15:13:33
作文辩证思维训练(作文思维训练的方法)

作文辩证思维训练【一】

①人生在世,大都喜欢活得自由自在,恐怕极少有人愿意为他人所逼、受环境所迫。但是,外界压力是客观存在的,一般来说不受人的主观意愿支配,具有某种必然性。换个角度,用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看,外界压力也有可能是人们获得发展与成就的机遇和先导,并不一定都是坏事。

②从历史上看,生存压力带给人类发展进步。在恶劣环境下,有巢氏“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在病痛之下,燧人氏“钻燧取火以化腥臊”;在饥饿之下,神农氏“制耒耜,教民农作”。可见,外在压力迫使人类学会了 、 种粮食。人类社会能有今天这样发达的科学技术、生产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与人类克服外来压力的奋斗过程相关。

③对于做学问来说,压力之下能产生出重大成就。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有很多。史载:“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曹植的七步诗,更是在以相逼的巨大压力下产生的。曹植富于才学,受其父曹操赏识,然而却遭其兄曹丕忌恨。曹丕称帝后,一日召曹植,命他于七步之内成一诗,否则处。曹植于悲愤之下,写成了著名的七步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首面对生而成就的诗,不但保住了曹植的性命,也为中国文坛留下一篇千古佳作。

④毋庸讳言,如果没有外界的种种压力,许多人生活的基本轨迹就是循规蹈矩、安于现状,而不是改变现状、推陈出新。铁人王进喜当年说过:“井无压力不出油,人无压力轻飘飘。”有了压力,就有了革命、创造、发明与发愤的动力,就有了创作和改变的愿望与毅力。压力能够使人明确前进的方向。真正的\'强者,善于从顺境中找到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校准自己前进的目标。压力能够让人生发出超常的毅力。被动和逆境给人宝贵的磨炼机会,使人更能坚强不屈,表现出坚韧的美德。因此,压力能够激发出人们平常难以显现的智慧和创造力。

⑤不同的人面对压力会有不同的态度,当然结果也就大不相同。同样面对苦难和不幸,有的奋力抗争,成了强者、智者、英雄;有的则被压垮,成了乞丐、懦夫、失败者。如同巴尔扎克所说“不幸是天才的进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深渊”。面对压力,我们应以积极的态度去对待,抓住机遇,有效应对,使压力变动力,从而激发出创造美好生活的巨大潜力。

1.(1阅读理解第二段划线句,在空格处写上相对应的内容。

在恶劣环境下,有巢氏“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在病痛之下,燧人氏“钻燧取火以化腥臊”;在饥饿之下,神农氏“制耒耜,教民农作”。

外在压力迫使人类学会了盖房子、煮食物、种粮食。

(2)关于第三段,下列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

A.本段画线句中三个分号“;”运用的错误,应该为顿号“、”

B.本段画线句运用排比修辞手法,强调对做学问来说,压力下产生重大成就的例子有很多。

C.本段画线句属于事实论据。

D.曹植的七步诗不属于理论论据。

2.第①段划线句在文中的作用是强调外在压力的客观存在,且给人以逼迫感,无人喜欢。从而为辩证看压力做铺垫,自然引出(中心论点,并照应标题中的“辩证”。

3.请谈谈你对第④段中划线句子“真正的强者,善于从顺境中找到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校准自己前进的目标。”的理解。

只有在顺境中看到隐患,在逆境中看到希望,明确前进的方向,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或:真正的强者善于在顺境中自我加压,发现隐患,在压力之下寻找脱困的出路,把握前进的方向。)

4.第⑤段主要运用了对比论证,理论论证等论证方法,作用是形象有力,褒贬鲜明地使作者的观点“不同的人面对压力会有不同的态度,当然结果也就大不相同”一目了然,增强了说服力。

5.(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用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看,外界压力(也有可能是人们获得发展与成就的机遇和先导,并不一定都是坏事。

(2)本文的论证结构是(C)

A.总分总结构 B.并列式结构

C.层进式结构 D.对比式结构

作文辩证思维训练【二】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创新能力如何、创新成果多少,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能否赢得竞争的重要因素;鼓励创新、推进创新,成为实现发展进步的迫切需要。

然而,干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创新作为探索性实践更是如此。对于创新者而言,成功是一种考验,失败更是一种考验。沉醉于成功的辉煌,往往可能停歇前进的步伐;走不出失败的阴影,容易导致错过成功的机遇。当年,发明家爱迪生为了找到不易烧断的灯丝,进行了很多次实验都没能成功。当许多人为他的失败而叹息时,爱迪生却说:我没有失败,我只是又找到了一种不符合要求的东西罢了。经过不懈的努力,爱迪生终于发明了电灯,用科技为人类带来了光明。这个故事启示我们:永不言败,是实现创新的一个重要条件。

创新不言败,不是说所有的创新活动都能够百发百中、大获全胜。创新是艰难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帆风顺。创新不言败,更多的是指一种精神、一种品质、一种追求。

创新不言败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不怕失败、敢于胜利。失败与成功,失去与得到,总是相对的、辩证的。有大付出,才有大收获;有大境界,才有大成就。成功的创新者懂得成败的辩证法,懂得“失败是成功之母”的深刻道理。在创新的过程中,一时一事的失败是常有的。面对失败,既不应退缩,更不能失志。因为一着走错,只要稍作调整,即可以柳暗花明;屡遭挫折,只要不屈不挠,总能够走向胜利。真正的失败往往是败而失志、一蹶不振,而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从失败中奋起、在开拓中前进。

创新不言败是一种品质。这种品质就是迎难而上、永不退缩。创新之路充满艰险,但无限风光恰在险峰之上。正如王安石所说: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在艰难险阻面前,“退”是没有出路的,“怯”是难尝胜果的。创新者应有“所当者破,所击者服”的豪气,愈挫愈勇、知难而上。在创新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

创新不言败是一种追求。这种追求就是奋发图强、开拓进取。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创新,呼唤创新。创新是干事创业者的追求,永不言败、自信自强是创新者的选择。自信,才能鼓起从头再来的勇气;自强,才能激发上下求索的潜能。自信不是自负,自信者有自知之明,懂得扬长避短,不会一味蛮干;自强不是逞强,自强者有清醒头脑,善于审时度势,不达目的不罢休。

创新实不易,胜败乃平常。因此,对于致力创新者,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努力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对于成功者,应该献上美丽的鲜花、给予真诚的赞美;对于失败者,也应该表达充分的体谅、提供必要的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使创新的活力竞相迸发,创新的成果不断涌现。

作文辩证思维训练【三】

生活在社会这样一个大家庭中,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有的人内敛含蓄,不求闻达,有的人个性张扬,长于表现。人不同,做事的方式也不同,当然,这没有对错之分。

在我看来,高调的人有两种,一是确实有资本,想要拿来炫耀,二是在人际关系中永远处于底层,于是他想通过高调来引人注意,不同目的的人,所采取的方式以及达到的目的都不一样。王思聪,我想大家都认识,曾一度被认为是一个及其炫富的人,这个毋庸置疑,成天在微博上晒自己的豪车豪宅,他不仅在炫富方面高调,他还一味地抨击一些名人名作,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我想高调这个头衔给他是绰绰有余了吧!相反,我曾在实习过程遇到这样一个孩子。他,其貌不扬,瘦瘦小小的的,成绩也是名落孙山,可以说在人群中你很难注意到他,可就是这样一个孩子,让我记忆犹新,因为他自身的各方面原因,他是自卑的,不管是老师和同学都很难注意到他的存在,于是他开始偷东西来吸引老师和同学的注意,这两个极端的例子也正诠释了两种不同的高调之所在。

低调的人,我认为也有两种,一种是本身低调,一种是故意低调。雷锋,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就因为他做好事不留名,低调。这个是因为他本身阶级观念与道德观念所致,生在那样一个时代,一心想为国民做点好事,不求回报,我觉得这才是低调的完美体现。然而,也有一些人为了证明某些东西而故意低调,我曾看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富翁他想找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于是他故意装穷,可没想到以前跟他好过的都对他置若罔闻,相反,只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陪他重新来过,白手起家,依然对他不离不弃,通过这种低调的方式,这位富翁最终找到了自己心爱的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好方法呢?

综合高调与低调来讲,我觉得人应该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即在做人方面谦逊,在做事方面积极,这也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于人于己无不是一利处。

在文学方面,低调是一种修养,高调是一种美德,斡旋在这两者之中,领会其深层含义,这无不是一人生哲理,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学会这其中所蕴藏的哲理,我们的生活才会明朗,我们才会在我们的生活圈长久驻足;在哲学方面,用唯物辩证法来说,高调与低调是两种辩证关系,两者既以对方为基础,也可以独立存在。因此,我们要把握好这两种关系,因人而用,因时而用,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所在!

作文辩证思维训练【四】

小伙子哈里认识了两个女孩子,他觉得两个女孩子都很好,但不能脚踏两只船,所以必须选择一个继续交往,这时他感觉很为难。于是他用富兰克林的“资产负债表”列了两个女孩的优势,当最后结果出来的时候,哈里却从心底里抵触这个结果,这时他已经知道他爱的是哪一个女孩,与权衡的结果完全相反。所以有时候,有意识的推理做出的决定我们并不满意。似乎我们的内在有一种更强的东西在无意识地替我们做出选择。我们通常用“直觉”、“第六感”等词来描述它。

底特律和密尔沃基是美国的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的人口哪个更多一些呢?如果你拿这个问题分别去问美国学生和德国学生。你觉得哪国学生的正确率会高一些呢?按照逻辑来讲,美国学生对美国的地理更了解一些,应该正确率会高一些,但事实恰恰相反,很多德国学生只听说过底特律而没有听过密尔沃基,所以他们很多凭直觉选了自己知道的那个,恰恰这就是正确答案。

神奇的直觉帮我们做出了正确的抉择。这只是碰巧而已吗?并非如此哦,直觉的背后也有其科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