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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蛋的弟弟五百字作文(顽皮的弟弟作文500字五年级)

捣蛋的弟弟五百字作文(顽皮的弟弟作文500字五年级)

更新时间:2024-04-19 09:56:41
捣蛋的弟弟五百字作文(顽皮的弟弟作文500字五年级)

捣蛋的弟弟五百字作文【一】

一身雪白的皮毛,长着一双又薄又长的耳朵,两只鲜红的眼睛,像两颗红珍珠,嘴巴向上翘,十分可爱。那毛绒绒的尾巴像一个小圆球。它的前腿短后腿长,走路蹦蹦跳跳,速度很快。它就是可爱的小兔子。

它的种类分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宠物兔、毛用兔及肉用兔三大类。如果细细分出的话,那可是有许多不同的兔子种类:荷兰垂耳兔、法国垂耳兔、安哥拉兔、迷你兔、狮子兔、蝴蝶兔等等。但在咱们中国,最常见的还是白兔。我从小见得最多,也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兔子,它聪明乖巧。白兔也被称之为菜兔,遍布全国各地。白兔的颜色繁多,五彩缤纷。除了纯白色的白兔,还有黑色,灰色,黄色,蓝紫色和花色的,不同花色的兔子中只有白兔眼睛为红色,其余均为黑色或棕色。

兔子的习性也非常有趣。兔子是非常胆小的宠物,突然的大声吵闹、突然的喧嚣、突然的搂抱触碰、突然身处陌生的环境接触陌生的人,这些都会让胆小可爱的兔子害怕紧张。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所以生活中小朋友一定要避免去刺激兔子,让它可以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可以健康快乐的生活。

听妈妈讲, 她小时候,姥姥养了许多长毛兔。它们可漂亮了,一身长长的毛发,曾经令多少人喜爱。姥姥要定期给它梳理、修剪毛发。这毛发用处可大了!它可以做衣服,围巾,帽子等,不仅美观大方,而且实用保暖。妈妈放学后要去采野草,来喂给可爱的长毛兔。妈妈看着争先恐后抢食物的小兔,心里充满了喜爱之情…… 我听着妈妈的话语,仿佛进入到一个小兔乐园,其乐无穷。真想也养只小兔子呀!

这就是我所喜爱的小兔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上它了吗?

捣蛋的弟弟五百字作文【二】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名叫莎莎,顽皮又可爱。 有一次,我写完作业,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刚想放松一下自己,莎莎就摇头摆尾地跑了过来,围着我左转右转,那双水汪汪地大眼睛不时地盯着我,好像在说:“主人,主人,我的好主人,带我出去玩玩吧。”一看到它那可爱的样子,我就没辙了,“那就走吧,我的小莎莎。”

于是,我带着莎莎来到了院子里,这下可好了,它就像发了疯似的,围着院子快速地跑来跑去,好像一只没头的苍蝇,又似一辆失控的赛车。“好了好了,别乱跑了,小心撞到了树上!”

这时我看见角落里有一个废弃的皮球,顺势抛给了它。莎莎“蹭”地来了个前身直立,像一个运动健将似的迎着球扑了过去,可惜没扑到,皮球“咕噜噜??”滚向了远方。莎莎可不甘心,一个急转身,直奔滚动的球而去。哈哈,终于追上了,也许由于心急,也许是球太滑,它刚一碰到,那球却像着了魔似的又滚向了远方。只听莎莎“汪汪汪”地狂叫着,好像发怒了,没命地追赶起来,球儿和莎莎忽东忽西,看得我是眼花缭乱,咳!真不知道是它在玩球,还是球在玩它!就这样,足足有五六分钟的样子,累得莎莎气喘吁吁,两只前爪紧紧地抱着皮球,趴在地上不动了??

呵呵,莎莎真是一只顽皮可爱的小狗,我喜欢!

捣蛋的弟弟五百字作文【三】

如果说到讨厌的动物,我首先想到的是:狗!

首先:听吧,安静的小区里总是传来它没完没了地“旺旺”乱叫声,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它又像什么心事似的,小声地拉长了声音如泣如诉————让你禁不住去猜想:它怎么了?

其次:它随地大小便:草丛里、道路上、花坛里到处能看到它的“杰作”,有时候不小心会踩到。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远离它。

而且它从来都是“欺软怕硬”,面对凶狠高大的大狗,它总是“俯首称臣”,晃动着它的小尾巴,像个小跟班儿一样跟在大狗的后面;可有的时候它却欺负可爱的猫、瘦小的狗,遇到小猫小狗它会冷不丁的咬上一口或吡着牙冲小猫小狗一顿乱叫,把小猫小狗吓着直哆嗦——

可是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狗不那么讨厌了,甚至开始喜欢它了。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在外面玩耍,听小朋友们嘴里嚷嚷着要去看看刚“生产”不久,正在“做月子”的狗妈妈及它的孩子们。我心动了,也跟着小朋友们一起去了。看到的场景让我心里产生了些许的感动:这是一个狗妈妈带着它的四个孩子。只见狗妈妈伸出舌头舔舔这个,闻闻那个,眼神里流露出的是慈爱和喜欢。小朋友们扔给它们好吃的,狗妈妈一口都不吃,全都一点一点的叼到小狗的身边,看着它们狼吞虎咽的吃下去,狗妈妈还在小狗们的身旁为它们站岗、放哨。防止别的狗来抢食,若有别的狗企图靠近,狗妈妈就会主动出击,大声的叫着把它们赶出老远。如果夜间有什么声音,有什么动静,狗妈妈会警觉的竖起耳朵听,并向四周察看。若有人靠近它就会起身汪汪大叫——,狗妈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它慈爱、勇敢、负责。

从此以后,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捣蛋的弟弟五百字作文【四】

初入初中,有太多不适。可因为他让我快速的融入了这个班级,他到底有什么神通呢?

刚到班级,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做捣蛋。一进门,一个黑板擦飞过来,我敏捷地一转身,“砰”黑板擦在地上开出了粉尘花,这是谁扔得,真叫人讨厌。

我走向我的座位,却发现那个令人惊恐的混世魔王,像我对面的桌子走去,我只淡淡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在入学的一个月后,我渐渐熟悉了他,他表面不可一世,可是却是一个急性子,爱捣蛋,爱恶搞,爱胡搅蛮缠是他的专署标志。

爱捣蛋的他是最可爱的`,他和地理老师好像天生过不去似的,总把老师气个半。这天,老师在班里问同学们这是什么州?我一眼看出来了这是南美洲。他却不按常理出牌,大声喊是大米粥,怎么可能是大米粥呢?看老师的眼神,恨不得把他现场熬成大米粥。老师铁青着脸叫道:“你说一下这是什么洋?”我的天,这我也不知道啊,这次他凶多吉少了!只见他不慌不忙地说大西洋。老师眼神中出现了一丝诧异,随后露出了微笑。继续问,中国在经纬多少度?这道题,可是连老师都说不上来的!他!他怎么可能回答上来?他从容地对老师说老师,请问印度在经纬各几度上?老师哑口无言,巧了,下课铃响了,老师灰溜溜地走了。我对我这个同桌真是刮目相看。

爱恶搞的他是最无奈的。他好像是一个搞笑大王,走到哪里,哪里就无穷的笑声。他走在叶紫楠身后拍了她一下就跑了。一到了班级里,班级里发出了响彻云霄的笑。这是怎么了?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像是有无数个问题流淌出来。我忍着笑,取下了一张写有我是女汉子的便利贴,她瞥见便大怒,气急败坏地去追捣蛋鬼,捣蛋鬼终于到了亡命天涯的感觉!

爱胡搅蛮缠的他就像强力胶一样。他和同学打闹,同学一不小心踩了一下他的脚,他立刻躺在地上边揉边说:“你把我的脚踩断了,你必须要补偿我!”同学见状不好撒腿就跑,他也如猛虎一样追赶同学,那被踩断的脚竟然完好如初。在同学停下时,他又装做脚断了的样子,最后同学只好把他送回教室才息事宁人。真是令人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