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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义有关的作文(正义的作文700字)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正义的作文700字)

更新时间:2023-12-07 19:34:15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正义的作文700字)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一】

从前有个叫阿里的人,在老富商阿玛尔的店里打工。他很穷,但很勇敢。

一个冬天的晚上,阿玛尔说:“到现在还没人能在山頂上不盖毛毯不吃东西过一夜。我知道你很需要钱,如果你能做到的话,就会得到一笔巨额奖赏。如果你做不到,就得无偿为我工作三十天。怎么样?”

阿里想了想,他确实很想得到那笔奖赏,于是回答:“好,我明天就去。”

走出店铺后,听到凛冽的寒风在头頂上咆哮,阿里的心里顿时打了退堂鼓。他没有回家,而是找到他最好的朋友艾迪,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阿里问艾迪:“你说我打这个赌是不是太疯狂了?我有可能拿到那笔巨额奖赏吗?”

艾迪想了片刻,开口说:“我来帮你吧。明天,你在山頂上的时候向前看,到时候我会在你旁边的山頂上为你点一夜的篝火。你看着篝火,就不会觉得冷了。阿里,我相信你保准能做到,不过,过后你要记得给我点回报。”

那天夜里,阿里在山頂上果然发现旁边的山上亮起了篝火。阿里心里暖暖的,他顺利度过了这个晚上。阿玛尔履行他的承诺,给了阿里一大笔钱。随后,阿里带着这笔钱来到艾迪的家里。

阿里说:“谢谢你,我的朋友,没有你的帮助我不可能赢得这笔钱。你说过,你想要我报答你。”说着,把一袋钱递给艾迪。

艾迪摆摆手:“我要的不是钱,是你的一个承诺──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冷风从我的生活中刮过,你就会为我点燃友谊之火。”

阿里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握住了艾迪的手。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二】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解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三】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四】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近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五】

在文具界,成为侦探是所有文具梦寐以求的职业,而侦探大会是通往侦探职业的唯一通道,从小就酷爱福尔摩斯的橡皮和卷笔刀,一听要召开侦探大会了,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一年一度的侦探大会召开了,书包侦探说:“要想成为侦探,必须帮助别人,我们刚刚接到一个案子,可怜的尺子被犯人害了,谁能找到犯人并将他绳之以法,就能成为真正的侦探,线索要你们自己去寻找。”

争强好斗的橡皮迅速拉起尺子往犯案现场飞奔而去,犯案现场在终日不见阳光、阴森恐怖的鬼屋。传说在这幢楼里,有一个文具盒,三更半夜里发出一声尖叫,邻居水彩笔看见地上有一摊鲜红的,冲了进去,就再也没出来。。。。。。

橡皮讲完这段传说后,拉起卷笔刀冲进鬼屋,卷笔刀拿起放大镜左找右找也没有找到一点线索,正当它们失去信心要放弃时,忽然卷笔刀发现墙上有一个小黑点,卷笔刀正准备靠近,突然这个小黑点窜了出来,对准卷笔刀就要刺下去,眼疾手快的橡皮迅速跑过去挡了一刀,黑影趁机逃走了。

卷笔刀和橡皮经过分析,确定犯人是铅笔,因为墙上的黑点跟铅笔笔头上的黑点大小极为相似,而且铅笔的形状特别像矛,和尺子身上的伤痕相吻合。

它们在回大本营的路上,正好看见邪恶的铅笔正在圆规,“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卷笔刀说。

铅笔似乎发现了它们,它奋力冲过来,由于橡皮的.形状像盾,所以它们打得难分难解,不分胜负,卷笔刀趁它们打架的时候,立马拨通了110。

犯人铅笔被带走了,卷笔刀与橡皮都成了名副其实的侦探,鬼屋的迷也解开了,真是一举两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友谊可以战胜一切恐惧。

与正义有关的作文【六】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不,刚来学校的时候,同学们正在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畅谈暑期趣闻。于老师来了,她没有敲鞭子也没有讲话,而是静静地看着我们。我们见于老师一言不发,心想:这下遭了,我们肯定要受罚了。同学们个个也不知道老师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渐渐的停止了讲话。于老师见我们不说话了,终于开口了:“我不喜欢拿教鞭来教训你们,我的教育宗旨是:平和待人,以理服人。我以前带的班级是不用教鞭的,用教鞭敲出来的声音非常难听,我也不想让你们的耳朵变得不好。”这一句话把我们给震惊了,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说话,都打心眼里佩服这个刚上任的班主任。

星期五上完课,老师开始布置作业,大家开始交头接耳起来:“这位老师布置的作业会不会很多啊?”“有可能,以前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好多,现在我们又是六年级,一定更多了”“哎倒霉啊!”这些话似乎被于老师听进了耳朵里,她笑眯眯地说:“我这个人会以公众意见,你们说,是写一小时的作业草草的完成,还是写半小时的作业高效率的.完成?”“当然是写半小时作业,高效率的完成了!”我们异口同声的回答。“对,我这人就布置的作业少,只要你们高效率的完成就行。”接着,于老师布置完作业,大家都觉得满意。

我非常喜欢于老师,希望我们的班级在于老师指导下越变越好。六年级是小学阶段最关键的一年,也是充满希望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一定要发奋学习,为将来上中学打好坚实的基础不辜负老师对我的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