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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初一历史北宋作文100字)

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初一历史北宋作文100字)

更新时间:2024-05-16 07:20:33
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初一历史北宋作文100字)

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一】

突然,我被一个清脆的声音给吓住了。原来是有一位小妹妹由于家里穷,她的爸爸妈妈没有多余的钱给她买火腿肠吃,正嚷嚷着:“我要吃火腿肠,哇……”她妈妈厉声叫道:“走,回去,我们家穷,没钱买火腿肠。”小女孩哭得更厉害了。“让一让,让一让。”原来是卖火腿肠的叔叔听到了,便拿着火腿肠挤到小女孩面前,说:“给,小朋友,叔叔送给你!” “谢谢叔叔。”小女孩擦着眼泪开心地笑了。那个叔叔呢,转眼不见了人影。妈妈和我走出了菜市场,妈妈微笑着说:“现在社会真是好风气啊,连农民都被感染了。”我微笑着点点头。

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二】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三】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四】

楼前那片荒地上准备建起房子。

那嘈杂之声令我除烦燥之外别无选择——各种钢筋碰撞声、跌落声与整日无故呜咽的电钻声更似鬼哭狼嚎。

我正去关窗,而那声称有良好隔音效果的玻璃却仍抵不住声音的穿透而不住地颤动着。倏然间怀念起往日的寂静,如今却只能如此安慰自己:曾经拥有过,便是可以感恩。

我已不能用俯视的眼光去看那座未完工的楼房了,它已比我所居住的那层楼高出许多。我略带怨恨地望着那头灰蒙蒙的庞然大物,它确实掳掠去了这城市本就稀少的阳光。

幸而那午后的阳光挣脱楼房的阻拦,倔强地张开臂儿,楼抱住两个建筑工。钢筋架后是两团漆黑的影子。

此时的阳光正毫无保留地侵入他们黝黑的肌肤,窃取他们的汗水,嘈杂的钢筋碰撞声、跌落声与那鬼哭狼嚎的电钻声正毫无修饰地在第一时间鼓动着他们的耳膜。我仿佛见得他们不断地撩起衣角揩着险些流进他们眼中的汗珠,却仍十分成就地笑着——那是属于他们的成就,激起喧哗的.同时,带去荒凉,留得繁荣。

那黧黑的脸上,那洁白的牙齿与那朴实的笑瞬间击中了我,我终于明白,为何他们能乐此不疲地穿梭于钢筋水泥之中。

因为,他们站在繁华的深处,用自己朴实的身躯,书写起城市最繁美的篇章。此刻,抚着房间光滑的墙壁,可曾知晓,里头凝聚着几多朴实的建筑工人的力与汗水呵!

倏然间领悟,与其烦躁抱怨,不如以一颗感恩之心坦然而淡定地笑看云卷云舒。就像身处繁华的喧嚣之中,无法逃避,只是莫忘记,繁华的最深处,有一些人值得我们感恩。

宋元时期繁华的都市生活200字作文【五】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