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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科举制度的利弊800字论文)

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科举制度的利弊800字论文)

更新时间:2024-06-02 22:41:42
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科举制度的利弊800字论文)

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一】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晋国时期赵氏遭人陷害,三百人被诛,只剩下一个孤儿,被大夫程婴收养,将他抚养成人并报其父之仇的事。

这部影片,刻画了许多有有肉的人物,其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程婴,另一个是屠岸贾。

程婴,晋国大夫。他是一个能以大局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的人。当年,赵氏遭诛,庄姬夫人走投无路时,将其子托付于程婴,并以身殉夫。程婴将其子带回家,却在去公孙大人家时,赵氏孤儿被奉屠岸贾之命的官兵带走。但他却铭记着庄姬夫人临前说的话,于是他便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救回了赵氏孤儿,却牺牲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

痛心之余,他便一心想着要将孩子抚养大,为他报仇。于是,他将赵氏孤儿取名为“程勃”,并将他带到了屠岸贾的门下,做他的一位门客。试问,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屠岸贾的门下,他以超乎常人想象的毅力将程勃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屠岸贾终于遭到报应,终于倒在了程勃,倒在了赵氏孤儿的刀下。但他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程婴的以大局为重的\'精神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观者,也给人以深深的启迪。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如果说程婴最后的下场是重于泰山,那么若是他未能将赵氏孤儿抚养成才的话,那他的就是轻于鸿毛,微不足道了。

程婴的精神让我们敬佩,屠岸贾的嘴脸却让我们厌恶。

屠岸贾,晋国大臣。却实在“奸”得可以,相对于三国时的曹操而言,真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影片中,他在赵相国向皇帝进酒时,乘机诬陷他,并要灭赵氏全族。其狼子野心真叫人胆颤!即使灭了赵氏三百人,他却连赵氏孤儿也不肯放过,定要斩草除根。但再以大局为重,舍小家而保大国的程婴面前,他也只能俯首而退。

俗话说得好:“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果然,十五年后,他终于遭到了报应,在了赵氏孤儿的剑下。真叫人怡然称快。像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就是一个社会的败类。从他身上,我真正的明白了三国时期刘备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今,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做为社会上的一员,更应该多为社会做贡献,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而不应该,一味的去干坏事,没有一颗善良之心,没有一颗关爱之心,没有一颗互助之心,没有一颗感恩之心。那只会像屠岸贾一样,遭到人们的排斥,成为社会的败类。

每部影片都不同,每部影片也都发人深省。从《赵氏孤儿》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就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观看了这部影片,我的心情至此还犹如汹涌澎湃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或许这就是影片的独特魅力所在吧!

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二】

姓名:党权 班级: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号:内容提要:本采用倒叙的次序,从第四十二章一直到第二章,共七章零一节。其中以第四十二章和第八章的前两节为重点,第四十二章个人论述较多,第八章概括总结笔记较多。其余章节多为个人的归纳笔记。

第四十二章 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一) 数人侵权行为概述

(二)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

通过第一节认识到“数人侵权行为”这一概念是与单独侵权行为对应的。其种类的区分以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标准。而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其中《民法通则》第130条、《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即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了按份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此处有一个疑问: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做区分,那么承担责任的方式又以什么确定呢?从法条上来看,如何承担责任还是以其行为为依据的,因此,其本质上数人侵权行为的区分是以行为本身的不同为依据。书上所讲以承担责任方式的不同来区分数人侵权行为的种类,是为了教学方便。如果不明白这一点,就会陷入“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逻辑怪圈里面。

回过头来看怎样区分数人侵权行为关键在于“共同”二字,法条上明确规定:共同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分别实施侵权行为者,承担按份责任。因此,我们区分数人侵权行为,要注意行为主体是否有“共同”的合意(共同的故意)或者客观情况(此类情况指共同的过失;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此处有一地方殊值注意: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谓之“共同”是有争议的。照常理讲‘共同的过失’其恶性小于‘一方故意、一方过失’,因此前者既然谓之“共同”,举轻以明重,后者当然应该谓之“共同”。但细心者会发现其中的不同:不论是“共同的故意”还是“共同的过失”,其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样的,没有孰大孰小之分,由此承担连带责任有其正当性;但是“在一方故意、一方过失的情况下”,故意一方的主观恶性显然大于过失的一方,如此一来共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对过失方不公平,似乎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看到这里,感觉豁然开朗;从心里觉得民法不再是枯燥无味的,而是鲜活生动起来了,充满了逻辑趣味性和人文关怀。

从《侵权责任法》第14条可以看出,该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对行为主体而言,对外是连带的,对内是按份的。也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单个或多个连带责任人主张其承担该共同行为的全部责任;多个连带责任人之间要共同分担赔偿,或者按比例(能确定各自责任大小),或者平均(难以确定各自责任大小)。这样的规定既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受害人求偿实现的可能性,又杜绝了某些侵权人免于赔偿的情况,能起到惩罚教育作用。即便是受害人也无权仅免除部分加害人的责任,而让另外的加害人承担全部责任。向未承担责任的侵权人进行追偿是已经承担责任的侵权人的权利,受害人无权干涉。从这样的规定里面,我

们处处可以看到公平原则的光芒在闪烁。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连带责任的正当性源于两点:一、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性更大,二、一般而

言损害程度更加严重。

连带责任的承担正当性源于“共同的故意”或“共同的过失”。

(三)教唆、帮助行为及其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利用一定方式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者通过怂恿、刺激,利诱等方法使对方接受意图。教唆可由过失构成。

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教唆与侵权行为的因果性。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帮助:通过提供工具、指示目标或者以语言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共同侵权构成要件:

(1)帮助行为与加害行为都已实施。

(2)主观上的共同过错。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教唆者、帮助者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教唆帮助者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监护人根据监护情况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教唆者、帮助者与被教唆者、被帮助者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内成立连带责任、对外适用监护人责任。

(四)共同危险行为与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主要为了解决无法确定具实际侵权人的情况。给受害人以保障。构成要件:

(1)主体二人以上;

(2)每个人单独实施完成危险行为;

(3)每人有独立过错;

(4)不能确定损害后果具体由谁造成。

怎人承担方式为连带,内部可以进行追偿。

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不同;前者主张只有找到实际侵权人,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后者主张行为人只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可免责。

(五)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行为人之间无共同的过错,只是由于数个行为的结合导致的同一损害后果。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将之分为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前者承担连带责任,后者承担按份责任。 《侵权责任法》区分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要点在于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累积。即每个人的行为与损

害结果之间都有完全的因果关系,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不存在累积因果关系时,责任大小如果能确定,则个承担相应责任,不能确定责任大小时,平均承担。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一) 概念与体系

概念辨析:归责就是确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指在加害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责任由何方当事人承担的原则。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归责的一般规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侵权行为法之中、并对各个侵权行为规则起统帅作用的指导方针。在侵权行为法中居于核心地位,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体系构成:各归责原则构成的具有逻辑联系的系统结构。本书认为归责原则的体系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民法基本原则、侵权法功能的实现、立法政策倾向。我国的归责原则体系包括两种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 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是侵权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

两层含义:一、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责任。

二、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受害人、共同侵权人的过错都要考虑在内。

一个注意:该原则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后果。

过错推定:在某些侵权行为的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时具有过错。行为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获得免责的效果,因此又称为过错举证责任的倒置。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概念辨析:不问行为人主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

随着社会发展,无过错责任因应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导致的事故而出现。

三个含义:一、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

二、其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三、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仍然存在免责事由。

第三十九章 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 概述

构成要件,即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受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影响。

此处所讲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以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为背景。除损害赔偿责任外,构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不以损害后果为要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责任时也不以过错为要件。

注意如果有免责事由的出现,即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全都具备,行为人也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 行为

侵害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合法利益成为侵权对象时,在过错方面有更高的要求。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

不作为的侵权行为除了违反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还违反了作为义务;作为义务的产生有以下几种情况:法律规定、服务关系、契约上义务、自己之前行为及公序良俗。有的直接构成侵权行为,有的则与过错的认定有关。

(三) 损害事实

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我国《侵权行为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包括现实的已经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损害事实是所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大特征:一、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

二、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

三、损害事实的确定性。

两大种类:一、财产损害,即因为侵害权利人的财产、人身而造成的受害人经济上的损失。

二、非财产损害,即因侵害权利人的人身利益而造成的受害人无法用金钱计量的损害;但金钱赔偿却是救济非财产损害的重要途径。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两种: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前者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后者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意义: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事实因果关系:既指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又指有证据证明的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

法律因果关系:既指事实因果关系中具有法律意义的部分因果关系;又指事实因果关系中构成侵权行为要件的因果关系。是一种主观判断。

相当因果关系,与直接因果关系相对。发源于生理学家Von Kries,其在法律上应用数学上的可能性理论与社会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认为客观上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作为说明因果关系的一项要素。

包括两个要素,条件关系和相当性。前者指行为与权益被损害之间具有条件关系;后者指具备条件关系的行为与权益被侵害之间的关系达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得该行为人对权益的被侵害承担法律后果具有正当性。用通俗的话来表达是:无此行为,不必生此种损害,由此行为通常即足以生此种损害者,是为有因果关系。

(四) 过错

概念辨析: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其考察的是行为人在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行为本身不同。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主观状态需要通过行为本身来考察。

两大形式:一、故意。民法中的故意和刑法中的一样,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二、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民法通说又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重大过失和故意相提并论。

过失存在的前提是有注意义务,违反了注意义务即会造成过失。法律对注意义务的认定、对过失的认定采客观化标准,以一个理性人在当事人所处情境下所做的反应作为注意标准。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过错是根据违章来认定的。

汉德公式:P表示概率,L表示损害,B表示预防成本,若B<P·L,则说明被告预防损失的成本低于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成本,此时被告被认为是有过失的。该公式反映了人们认定过失时的思维过程,具有启发性。

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考虑因素基本相同,一般情况都是行为人比受害人更有条件、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证明过错的不存在。

第二十四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 概述

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合同效力的表现,是一时的、延缓的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保护手段,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

(二) 同时履行抗辩权

概念:双务合同的当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其存在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即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这里面又分为发生上的牵连性、存续上的牵连性、功能上的牵连性。

构成要件:(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适用范围:主要是双务合同,及二人合伙的合伙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也有适用余地。也适用于连带之债。

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三】

《儒林外史》是一本有趣的小说,得意或者失意的科场举子;清廉或者贪腐的官场老手;逃婚的才女,纳妾的盐商;冒牌侠客,水货隐士;找不到心上人的世家子弟,寻不着老父亲的孝顺儿郎;骗吃骗喝的书生,坑蒙拐骗的江湖游士,形形色色,各行各业的人都在人间行走,有讽刺,有眼泪,有寒意也有温暖。每个时代都会有这么一段“外史”,而吴敬梓用一支妙笔写下了自己的时代。虽然是两百多年前的古白话文小说,但是本书对现代读者几乎没有阅读障碍,阅读的过程仿佛穿越,又好像旅行,作者竟有如此妙笔,那个时代竟然如此精彩。

作者简介

吴敬梓

1701-1754年,字敏轩,一字文木,号粒民,清代文学家。安徽全椒人。因家有“文木山房”,故晚年自称“文木老人”。又因自家乡安徽全椒移至江苏南京秦淮河畔,故又称“秦淮寓客”。暮年,客居扬州,落拓纵酒,逝于客所。

著有《文木山房诗文集》十二卷、《文木山房诗说》七卷、小说《儒林外史》。

小说节选

节选自《儒林外史》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闹捷报

这周学道(周进虽也请了几个看文章的相公,却自己心里想道:“我在这里面吃苦久了,如今自己当权,须要把卷子都细细看过,不可听着幕客(帮助评阅考生文章的人,屈了真才。”主意定了,到广州上了任。次日,行香挂牌,先考了两场生员。第三场是南海、番禹两县童生。周学道坐在堂上,见那些童生纷纷进来,也有小的,也有老的,仪表端正的,獐头鼠目的,衣冠楚楚的,褴褛破烂的。最后点进一个童生来,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广东虽是气候温暖,这时已是十二月上旬;那童生还穿着麻布直裰,冻得乞乞缩缩,接了卷子,下去归号。周学道看在心里,封门进去。出来放头牌的时节,坐在上面,只见那穿麻布的童生上来交卷,那衣服因是朽烂了,在号里又扯破了几块。周学道看看自己身上,绯袍金带,何等辉煌?因翻一翻点名册,问那童生道:“你就是范进?”范进跪下道:“童生就是。”学道道:“你今年多少年纪了?”范进道:“童生册上写的是三十岁,童生实年五十四岁。”学道道:“你考过多少回了?”范进道:“童生二十岁应考,到今考过二十余次。”学道道:“如何总不进学?”范进道:“总因童生文字荒谬,所以各位大老爷不曾赏取。”周学道道:“这也未必尽然。你且出去,卷子待本道细细看。”范进磕头下去了。

那时天色尚早,并无童生交卷。周学道将范进卷子用心用意看了一遍,心里不喜,道:“这样的文字,都说的是些甚么话!怪不得不进学。”丢过一边不看了。又坐了一会,还不见一个人来交卷,心里想道:“何不把范进的卷子再看一遍?倘有一线之明,也可怜他苦志。”从头至尾,又看了一遍,觉得有些意思;正要再看看,却有一个童生来交卷。那童生跪下道:“求大老爷面试。”学道和颜道:“你的文字已在这里了,又面试些甚么?”那童生道:“童生诗、词、歌、赋都会,求大老爷出题面试。”学道变了脸道:“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像你做童生的人,只该用心做文章;那些杂览,学他做甚么?况且本道奉旨到此衡文,难道是来此同你谈杂学的么?看你这样务名而不务实,那正务自然荒废,都是些粗心浮气的话,看不得了!左右的!赶了出去!”一声吩咐过了,两旁走过几个如狼似虎的公人,把那童生叉着膊子,一路跟头,叉到大门外。

周学道虽然赶他出去,却也把卷子取来看看。那童生叫做魏好古,文字也还清通。学道道:“把他低低的进了学罢。”因取过笔来,在卷子尾上点了一点,做个记认。又取过范进卷子来看,看罢,不觉叹息道:“这样文字,连我看一两遍也不能解,直到三遍之后,才晓得是天地间之至文,真乃一字一珠!可见世上糊涂试官,不知屈煞了多少英才!”忙取笔细细圈点,卷面上加了三圈,即填了第一名;又把魏好古的卷子取过来,填了第二十名。将各卷汇齐,带了进去。发出案来,范进是第一。谒见那日,着实赞扬了一回。点到二十名,魏好古上去,又勉励了几句“用心举业,休学杂览”的话,鼓吹送了出去。

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四】

“生活流”式

像歌曲串烧,一首首动人的曲目依次演唱,没有所谓的主旋律,每一首都震撼人心,每一首都别具一格。

又像成语接龙,故事与故事之间相互串接,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还像是一个个人画展,每一幅作品都出自同一个画家之手,风格相似,但是每一幅画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和独特之处。

鲁迅先生称这种艺术形式为“生活流”式。“全书无主干,仅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讫。”如前言所说:“没有一个或几个贯穿全书的主角,也没有起讫完整的情节。”《儒林外史》通过人物之间的辐射,以及前后人物和事件的呼应,让一股股生活之流纷沓而至,展示着当时社会的风貌,剖析着时代的主旋律,向读者展现了如《清明上河图》这般的巨幅生活图卷,又像《人间喜剧》那般的宏大短篇小说集合。

吴敬梓超高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让《儒林外史》在浩若星海的中国古典小说中独树一帜,而这样的章回体在让人耳目一新之时,更让小说如虎添翼。所以,鲁迅先生冠以“伟大”二字,而我也对这部经典之作怀着沉沉的敬意。当然,鲁迅先生也许更倾服于这部小说的批判性和揭露功力,而我不过觉得“生活流”式有着无限的神力。

乘着《儒林外史》这艘船,我飘荡在明朝士林之海中,看尽小人物和大人物的悲喜人生,无限感叹着作为一个读书人,若像“楔子”中的王冕一般逍遥于官场之外,快活于隐逸田园之中,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

这些人,这些事,这些人生

在《儒林外史》里,有令人深恶痛绝的卑鄙小人,如严贡生(严致中,也有让人为之恸然的善良小民,如卜老;有以势利眼光看人的人物,如胡屠户,也有敬才爱贤、乐善布施的大老爷,如杜文卿;有贪图名利、妄自冒名顶替之徒,如牛浦郎,也有淡泊名利、臻于学问的高尚雅士,如王玉辉。在吴敬梓的笔下,各色人物栩栩如生,仿若真人一般,在我们的面前走演人生。几十载春秋,可以细水流长,也可以翻云覆雨。然而,吴敬梓并没有给予人物完整的人生,只有片段而精彩的生活。他笔下的故事,可以像诗一般,高雅而不媚俗;也可以像画一般,炫彩而返璞归真;当然,还可以如现实生活一样,柴米油盐酱醋茶,五味杂陈,悲欢离合。

周进和范进是两个被科举制度玩弄得既可怜又可笑的人物。周进应考到60岁,胡子花白之时,还是个老童生。为了生存,到薛家集去做私塾先生,备受冷嘲热讽不说,最后连教书饭碗也保不住,只能随人从商,饱经辛酸。去参观省城的贡院时,满腔的酸苦让他无法面对科场的折磨,“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苏醒之后满地打滚,嚎啕大哭不止。可是,当他中了举,成了进士,又做了国子监习业之后,当初对他奚落和卑视的人却又百般恭维,对他无限敬奉起来。要想到,一个人到了60岁以后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而韶光又易逝,这是一件多么可怜又可笑的事情。而范进呢,从20岁起就开始应考,直到垂老才得到周进的赏识,成秀才做举人。于是,原本对他百般奚落、千般凌辱的胡屠户,一下变憎恶为谄谀。如此世态炎凉,在作者的笔下,真可谓表现得淋漓尽致。

八股文成了世人追求名利的敲门砖,而社会的乌烟瘴气也由此昭然于世。面对如此生存环境,吴敬梓除了讽刺和揭露,更有追求平淡、褒扬友善的赤子之心。甘露寺老僧为旅居无依的牛布衣尽心料理丧事;鲍文卿怜恤落魄的倪霜峰,并收养了倪廷玺;郭孝子千山万水寻父亲,克尽人子之责;还有杜文卿和虞搏士等仗义疏财之举,淡泊名利之行都表现了作者对善良人物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

此外,《儒林外史》更有那些官场之外充满诗情画意的名士聚会场面跃然纸上。莺脰湖名士盛会,娄玉亭三公子和娄瑟亭四公子会四方客;莫愁湖湖亭大会,杜慎卿和季苇萧定优伶榜;泰伯祠大祭,众名贤上演复古礼乐大事……这些流传于儒林的才子佳话成了许多附庸风雅之人的谈资。于是,《儒林外史》通过人物之间的辐射,有机联合,成了一幅割不断的人物图景。

我们很难想象,吴敬梓先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叙写这些人,这些事,这些人生的。有人说,《儒林外史》里的人物是当时实有的人物,而金和更是指出杜少卿即作者的自况。然而不管是否如此,我们都必须相信,《儒林外史》是吴敬梓先生融理想与现实于一体的杰作。他将自己的人生感受赋予了他笔下的人物,将自己的人生体验和见闻,以及学识赐予了书中人物。于是,这样一部有灵性的经典就赫然于世了。

作者借各色人物形象述说了当时人们的心声,也用独特的艺术手法营造了他完满的小说世界。于读者而言,品一杯茶,看一段《儒林外史》,懂得一种人生,这真的很美妙。

后话

沈琼枝是《儒林外史》里唯一一个能被称得上“儒士”的女子。被盐商宋为富骗婚,不甘于为其妾的沈琼枝勇敢逃婚,到南京卖诗为生,可怜受尽凌辱,被视为娼妓。然而她一身铁骨,傲然于世,不受世俗眼光的毒害,绝对是一个奇女子。可赞可叹!

科举制对于读书人的毒害小作文【五】

我在前天晚上的彩排时候已看过一次,但感觉都不枉看多这一次,彩排时候的效果跟这次实演是没法比。感觉有几个特点:首先,整体效果很好。本台晚会起点较高,舞台效果好,租用了比较好的音响和灯光,加上良好的舞台特效,如烟雾、烟花和泡泡,加上舞台前面上方花饰的装饰,效果非常好。

其次就是主题鲜明,丰富而恰当。晚会在原来迎评促建的主题上,加上迎新生这一主题,为新来学校的新生奉献上一文化大餐,让新生感受到学校浓浓的关怀和学校精美的校园文化。并在彩排时候加上庆祝正在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主题,即顺应时景,又表现在我们学校响应党的号召,建设美好校园,认真做好评建工作的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再次就是节目精彩纷呈。这台晚会出发点很高,校领导非常重视,几个部门共同策划,格调高雅,丰富而又不乏精品。观众们经久不息的掌声,掀起一次次的高-潮。坐我旁边的.一位来自外面单位的阿姨,完全给晚会吸引住了,赞不绝口,说非常好,给全校学生展现了一次非常好的文化盛宴,给外界展现了学校的办学实力,在宣传学校方面起到非常好的效果。节目中感受最深的有:一是序幕歌舞《榕树情》,完全是学校艺术学院的师生原创,旋律优美,舞台表现非常出色,且是结合我校师范生多,师范院校的实际,结合学校古榕广场的古榕,歌颂了我们学校百年师范,人文昌明,表现全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二是舞蹈《走进西-藏》,这舞蹈听主持人说到获得全国性金奖,且包括作曲,编舞等几个方面。

让人很震撼,让全校师生切实感受到了咱们学校也是出人才,出精品的地方。整个节目看下来,的确是内涵非常丰富,表现我们学校几年援藏教育的辉煌历程和援藏学子的高尚情怀;表现形式丰富,整个节目,如行云流水般,让人目不暇接,让人惊叹。三是节目丰富多彩,各有特色。如独唱《把一切献给党》《党啊亲爱的妈妈》的确歌非常有感情,歌颂了党,庆祝十七大胜利召开;武术表演,体科院学生娴熟的武艺表演,让人眼前一亮;舞蹈《顶碗舞》、舞蹈《都市印象》让人看到了典雅优美和现代新潮的对比;一男一女两位已毕业学生的为师弟师妹们倾情演唱,不俗的唱功,让人印象深刻;团委主办的环保时装秀节目,让人耳目一新;晚会在气势磅泊的《踏歌起舞》中闭幕,让人收获甚丰。

感谢这次晚会的筹备组和演员们,感谢你们给我们献上了一场这么好看的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