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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写哈利波特的英文作文100词)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写哈利波特的英文作文100词)

更新时间:2024-02-28 23:50:21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写哈利波特的英文作文100词)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一】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妈妈。别以为我妈妈就是一位大学老师,他的本事可大了。

我最羡慕她的那个大脑。她的大脑犹如电脑一样,什么都可以装进去。其中我最佩服她那数学天赋。每当我学数学时,她总意味深长地说:“在我上中学时几乎每次都是满分,高考只差2分就是满分。高考分数当然是全省数学最高,而且破了以前的纪录,至今仍然保持着纪录。儿子一定不会比我差。”我第一次听到非常惊讶。我想,她是在说大话,为了鼓励我吧。但是,事实使我确信这全都是事实。因为每次我问她问题时,她一看就会说:“这么简单的题你不会做。”然后开始讲解,每一步都问我听懂了没有。如果我听懂了,她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兴致勃勃地往后讲。倘若我不懂,她便耐心地一次一次地重复讲,直到我听懂为止,讲的条条是道。

妈妈家事、公事两不误,安排得井井有条。她每个学期都给自己制定一个作息时间表。她既是老师,又是学生。除了给学生上课外,她自己还要完成科研论文,整天忙得团团转,但是从来没有耽误过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中学老师来武汉玩,当然我们要请客!在东云阁边吃饭边叙旧,直到11时才结束。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悄悄地对我说:“我还有研究生的论文没有改呢!”我非常惊讶,我对她说:“今天你已经很累了,明天再改吧!。”妈妈生气地说:“这怎么行,今天的事今天必须完成。”深夜我睁开眼睛,模模糊糊地看到妈妈疲惫的身体还在修改论文呢!

我的妈妈真是个慈祥的、勤劳的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妈妈!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二】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妈妈。正是她那种关心家人的精神让我敬佩的。

每当夜深人静人们还在睡觉的时候,妈妈早早就起床了,她去送报纸。挨家挨户,走街串巷,爬楼层,眯笑脸。当她回来时已是满头大汗,冬天也不例外。“七点了,快起来。”妈妈边叫我边为我做吃的边放好英语磁带。大约半小时后,她骑自行车送我上学。在路上,她让我在她背上用力写一些不熟悉的生字或单词,写轻了她判断不出对错。回去还有一堆锅碗,脏衣服等着她。还有去银行搞卫生的工作。妈妈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特别是外婆生病住院的那几天,可把她忙坏了:不光送报,送我,洗衣,拖银行地,中午接我送我,还要做饭给阿婆送去。阿婆是治眼病,双眼被蒙住,都是妈妈侍候她生活。下午放学还来接我。又是拖地,监督写作业,做饭。

她边做边听音乐。然后给阿婆送去。有时表哥还等着妈妈来辅导呢。噢,我妈在中午送我上学后会美美地睡上一觉。

妈妈我爱您,我敬佩您。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三】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四】

那时,阳光刺眼,热浪阵阵,行人稀少。

是去年夏天,我还住在平房里。外面天气十分炎热,从窗户向外望,看不见一个人影,连站着的树,挺着的草都有些驼背,无精打采似在打盹。这种天气,谁会出门呢?反正我是躺在空调房里看书。

突然,远远传来了喇叭声,仔细听--“收破烂:纸箱、饮料瓶、易拉罐……”我赶紧跑出家门,刚出空调房,有些不适应,阳光的强度让我睁不开眼。急忙叫住坐在三轮车里的那个人。他下车走近,我才看清,他是个拾荒老人,头发并不黑了,一块块的白吞噬着仅剩的沧桑的黑,一身衣服快磨破了,泛着灰旧的蓝。老人的皮肤已经晒成了黝黑色,明显的皱纹一条条爬在他的脸上,看他踩纸盒,捆扎的动作不大利索,我不禁脱口而出:“爷爷,您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在收破烂?”老人头也不抬,边踩瓶子边说:“干事习惯了,闲着不就吃儿女白饭了?人都要有价值。”是浓浓的合肥口音,语言朴实。

太阳光越来越猛,我站着都不住地流汗,更别说老人了,衣服已经湿透,看着都能拧出水来。我跑回屋拿了把蒲扇,先给自己扇扇,再给忙碌着的老人扇扇。他终于抬头,忙说“谢谢”,又继续低头捆扎。好不容易忙完,老人困难地直起腰,干裂的嘴唇吐出几个字:“有水吗?”我赶紧回家用不锈钢杯子倒了一大杯冰水,顺手抓了几片西瓜、几块糖。出去看时,老人拿着一个掉了漆,已经生锈的铁杯子,说:“我有杯子,要水就行。”我说:“这杯子就送您了,还有西瓜和糖,您要不进我家休息会儿?”老人很感谢,要把那些废品的钱先给我,我没有零钱,就让老人先等着,我去拿硬币。拿了钱再出门,已不见三轮车,只是我永远没有忘记,那个大不锈钢杯子下,压着二十元钱,杯口小心的架着几片西瓜,几块糖躺在旁边。阳光依旧热烈,通过杯子折射出的光线,不刺眼,很耀眼。

那是我见过最美的光,最美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五】

翻开历史的画卷,洗涤历史的尘埃。数千年了,无数的中华文明印迹在这里汇聚。撞击出古老而年轻的东方神曲,每个跳动的音符是你们的呼喊,是你们的歌唱,是你们诠释了生与的意义,为中华的数千年的历史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走进历史的长河里,那一场“春秋五霸”的熊熊战火还在然烧。当你困于会稽时,你也曾叹到:“吾终于此乎”?而当吴王赦免了你,回国以后,你亲身耕作,热情诚恳的招待客人,并常自言道:“女忘会稽之耻邪”?于是你每天浅尝苦胆,以此告诫自己勿忘曾经的耻辱,最后你灭掉了吴国,洗雪了会稽之耻。如果在你被困时选择了,我想也就不会有“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丽诗篇了。好一个勾践,是你用一份坚持和你的深谋远虑灭掉吴国,谁会说勾践不贤能呢?

你是否还记得作为爱国诗人的屈原,好一个屈原,当你面对怀王的不解,国家的灭亡,在那国破山河在之时,你不愿苟且偷生。泪罗江畔,你披散着长发,衣袂飘飘,你高呼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跃江中,从此与鱼相伴,和水相依,你用来证明自己对楚国的忠贞。一种高尚,独立的精神永存人间。为后人留下“龙舟竞发三千过,一缕失魂万古传”的悲壮乐章。

历史近了一些,你曾高呼“力拔山兮气盖世”。可楚汉之争,你悲壮的选择化为滚滚东流的乌江之水。当你在四面楚歌之时,面对亭长的规劝,你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因为你明白,渡江而过,历史的一角将会多一个郁郁不乐的小人物,于是你毅然的选择了乌江自刎,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载入史册,你诠释了生与的意义,那是一种“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的英雄气概。

你呢,则是用一份毅力在忍辱负重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在面对汉武帝对你处以残酷的官刑后,你选择了生,最终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

你在被俘以后,拒绝了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谱写了一曲“人生自古谁无,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壮志凌云的民族精神壮歌。

你,则怀“我以我荐轩辕”的民族忠心,为唤醒麻木愚昧的国民,你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以笔作枪,投身到文学革命中去,一篇篇反帝反封建的战斗檄文,激励了多少爱国的炎黄子孙。“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何等深广的大恨大爱的民族精神!

我们细数历史英雄,倾听历史的回音。喜欢着你们用那生与的选择来诠释生命的意义,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临江哀楚的屈原。乌江河畔,霸王逝言依旧荡气回肠。历史的痕迹带着岁月的变迁,史册上英雄们的高歌还在铮铮回响,往事越千年,真正的英雄是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刻人间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利波特英文作文【六】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