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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利维亚作文描写(玻利瓦尔作文素材)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玻利瓦尔作文素材)

更新时间:2024-05-04 12:58:57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玻利瓦尔作文素材)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一】

我们每个人都有那么一段时间比较叛逆,看谁都不顺眼,任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一旦过了那段时间,人就正常了。可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人不太正常,一辈子都是叛逆的命。更气人的是,这撮人不仅自己叛逆,还拉着别人一起干。不过颠覆世界的往往就是这一小撮人。

《利维坦》的作者霍布斯就是一个被记录在案的叛逆者。但跟其他的叛逆者不一样,他不是那种呼风唤雨一句“兄弟们,跟(给)我上”的带头大哥,而是躲在小黑屋里暗自写书的那种人。这一写,写出了《利维坦》,颠覆了此前所有关于国家和人性的学说。

利维坦是一个大海怪的名字,在《圣经》里专门和上帝作对,在上帝无比崇高的中世纪,霍布斯用这个名字给自己的书命名也是够叛逆的。可更让你想象不到的是书里利维坦指的不是什么怪物或者灾难,而是人类社会中的国家这一概念。霍布斯为什么这样说?让我们一步步来看。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二】

《利维坦》全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人类”,主要讲述了霍布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他对自然状态、自然法的理解。第二部分:“论国家”,讲述了国家的产生、主权者的权力和责任及对法律的认识等问题,这一部分也是全书的重点。第三部分:“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主要表达了他对教会和教皇的否认、批判,主张世俗权力高于教权的观点。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主要抨击了罗马教会的腐败。下面我谈一谈读完此书后的一些看法。

首先,论述一下霍布斯在第二部分,“论国家”中谈到的几个问题。第一,关于国家的成立。在霍布斯看来“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都十分相等”,这种完全的对等性导致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力,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权力。所以每个人对每一件物品都有占有的权力,但一物又不可能同时归属于多人,因此当多人想同时占有同一物品时,彼此便成为敌人。

人们出于利益、安全、荣誉而相互争斗、相互侵犯,这时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公权力来慑服他们的话,人们便会进入战争状态,这种状态用作者的话来讲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暴力和亡的恐惧与危险中。但是由于人的本性是渴求和平、安定的生活,于是出于这种和平的共同愿望,为摆脱人人相互为战的混乱状态,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约定各自放弃权力,将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某一人或某一集体,由他来代表大家的人格,并且大家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各自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全体真正的统一于一个人格中,承当这一人格的人或集体就是“主权者”,其他人则是他的臣民。所有人都通过这种契约行为将自己的人格授予主权者,承认主权者的行为就是自己的行为。至此,国家便产生了。

第二,关于主权者的权力。霍布斯认为主权者的权力是一种无限、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在“论按约建立的主权者的权力”这一章中写到:“因为被他们推为主权者的那个人承当大家的人格的权力只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信约所授予的,而不是由他对他们之中任何人的信约所授予的,于是在主权者方面便不会违反信约。”所以对主权者授权的契约只是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而主权者并不受这个契约的约束,因此他的任何行为都不能被认为是违约。而人民如果不服从主权者,那么便是违反了自己订立的契约,是不义的,即臣民要无条件地服从主权者的任何决定和行为。主权者有制定和解释法律的权力且自己不受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约束,这使得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制约,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绝对的王权。

第三,关于国家的政体。霍布斯认为专制政府要优于无政府,但他主张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人都是感性动物,当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都会倾向于私人利益。而在君主政体下,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一致的,即君主的利益就是臣民利益,所以在君主制下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便能达到最大化。此外,授予主权者无限的权力能够对所有人形成一种威慑力,从而有利于保障和平。如果没有这种强大权力存在,人人都将拥有无限的权力,那么会回归到人人相互为战的战争状态,这对每个人而言都无安全可言。因此相比之下专制政府下的人民比无政府状态下的人更安全。。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三】

在17世纪的英国,人们认为国家的起源要不就是上帝,要不就是传统既有。霍布斯跳出来说,国家是人类想象中的意识集合体,跟什么上帝和传统没有关系,奠定国家的基础就是人性。正是人性的本质才使得国家得以出现。

那么人性的本质是什么呢?霍布斯说,人本质上是一种有,并且追求的动物。这一论调并不新奇,古往今来不管是东方的“性恶论”还是西方的“原罪论”,都对人有过类似的定义。但霍布斯不同于以往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指出了这一点,还认为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并说,人真正的美德只有一个,就是怎么样最有效率地去追求、去实现自己的。更进一步,他认为人对的追求永远也无法满足,人就是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想着怎么才能吃得更好的动物。

之所以这样,并不是因为人真的贪婪成性,根本问题在于如果你不去追求更大的权利与地位,已经到手的那部分东西,很可能就会丢失。这就是人性的现实,要建立国家就得尊重这个现实。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四】

我在之前小组汇报时主要负责的部分是介绍霍布斯,以及对《利维坦》这本书进行简介,后来对这本书第二部分“国家篇”(Common-Wealth很感兴趣,于是又反复阅读了第13章(人类篇、第17-21章(国家篇的内容,并将我在阅读中的想法记录下来,组成了这篇读书笔记。

在第13章中,霍布斯描绘了当不存在一个使所有人都敬畏的权力时,就会导致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的一种自然状态。由于人的能力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在达到目的上也就产生了平等的希望,若不能共同拥有,则他们就会变成仇敌,在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他们彼此都想努力毁灭或征服对方。霍布斯认为,导致冲突的原因为竞争(为了获取利益、猜疑(为了安全和荣誉(为了名誉。在这种状态下,人由他的天性所决定,只能生存于激情和理性之间。

这一章其实就表明了霍布斯对于人性的看法,即性恶论。当人们处于自然状态,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权力使人们敬畏的时候,人们就会因为自己的等激情,获取利益、获得安全、获取名誉,造成不断的冲突与战争。正是因为人们的这种天性,所以需要自然法的约束,同时需要国家的产生使人们对利维坦这一个海怪产生畏惧,使其服从于国家的管理,服从于自然法,约束人们的本性。

第17-21章中,霍布斯主要阐述了国家的产生、分类;主权者的权力、主权权力的继承,给我们描绘了在他脑海中,合理的利维坦——国家。

霍布斯认为,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使人摆脱悲惨的战争状态,也就是在第13章中所叙述的自然状态。这一战争状态是人们无法控制的自然激情的必然结果,因为没有有形的权力使他们感到敬畏,通过惩罚的恐惧以约束他们使其履行契约,遵守自然法。国家,也就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集合,把所有人的意志或多数人的`意见转变成一个意志,以此使人们抵御外敌的入侵、避免相互伤害以及保障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收获果实。

承受这一人格的人即主权者,并且被说成具有主权,其余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臣民。国家的本质和实质都存在于他身上。霍布斯指出获得主权者的权力有两种方式,即①人们相互之间达成契约,在确信能被保护和免受所有其他人的侵害的条件下自愿地服从于某一人或一个人的集合;②通过自然力量而获得,比如通过战争使敌人屈服于他的意志,并以此为条件让他们生存。

在我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不管是通过自然力量获得主权还是通过人们相互之家达成契约,本质上都是通过契约。通过自然力量获取的主权,人们因为害怕亡、奴役而单独或许多人通过多数意见,授权一个人或多数人的集合进行一切行为,这就使得人们的生命和自由置于被授权人的权力之下。都是通过契约,人们将权力和力量授予主权者。在书中,其表述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的集合。”我其实不赞同他的这种表述,我认为人们并不应该授予自己所有的权力,这种权力和力量应该是有边界的。霍布斯紧接着又在后文提到“我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力并将这项权力授予这个人或者人的集合”,霍布斯将权力的范围缩小到了“管理自己的权力”,英文为‘Rightof Governing myself’,与政府的英文‘government’正好相对应。但是其究竟指的权力是什么,霍布斯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两种方式获得的主权者,霍布斯列出了这些主权享有的权力;①审定所有的看法和学说的权力;②制定规则的权力;③司法权;④与其他国家或民族宣战和议和的权力;⑤和平、战争时期一切参议人员、大臣、地方长官和官吏的任命权;⑥根据事先制定的法律对臣民以财富和荣誉加以赏罚之权、处罚之权。

以上这些权力构成主权的本质,同时这些权力也是辨认主权存在于哪些人或哪些人的集合的标志。因为这些权力是不可分割的。我认为其实霍布斯所列出的这些权力,实际上就是“管理自己的权力”,也就是人们在订立契约时,将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构成利维坦。

这些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行使管理臣民的权力,实际上我认为也是对臣民自由的一种限制。霍布斯在第21章指出,人们普遍接受的“自由人”指的是在有能力和智力做的事情上按其意志去做而不受阻碍的人。严格来说,自由指的是没有阻碍。当主权者拥有管理臣民自己的权力时,人们按其意志去做的事情,便会受到主权者制定规则的阻碍。主权者创造了一个人造的锁链,人们称之为法律。他们通过相互间的契约将锁链(法律的一端连接在被授予主权的某一人或某一议会中人们的嘴上,另一端连接在他们的耳朵上。也就是说,臣民把“管理自己的权力”授给主权者时,其自由就被这些“锁链”给束缚了。但是法律上有一个原则叫做“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意思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为,人们都可以去做。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观点和此原则相似,即所有法律没有规定的行为,人们都有自由去做他们理智建议的利益最大的事情。这些对自由的“锁链”,其实就是对人们侵犯他人权利这种行为的束缚,通过“锁链”,将这种行为锁住,并通过处罚之权予以训诫,以此来保护臣民按其意志去做与而不受阻碍。

人们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主权者,主权者拥有上述权力之后,利维坦便诞生。在书中,霍布斯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将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分为三类:①当代表者是一个人时,那么这种国家的类型是君主制国家;②当议会的全体人员都是代表者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民主制国家;③当议会的一部分人是代表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贵族统治的国家。

我发现霍布斯其实就是君主制的拥护者,在第19章中,他用大篇幅来对比君主制与其他两种制度国家,得出君主制相比于其他两种制度的优越性,比如在君主政体下,君主的个人利益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可以被最大程度地促进。以及虽然有弊端,比如所有臣民拥有的一切被一个人的权力所剥夺,但却被用来养肥君王身边的一个宠臣或谗臣,但是霍布斯同时指出另外两种制度也都存在这种弊病,这是不可避免的。

当被授予权力的人或集合的人亡的时候,这就涉及到主权者的继承问题。霍布斯指出,在民主政体中,除非被统治的全体人们都亡,否则整个议会不会消亡,在贵族政体中,当成员亡后,议会会像主权者那样,行使属于主权者选择建议官员的权力。所以实际上,有关继承权的问题最大的困难就在君主政体中。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清晰的描绘出君主政体中主权者继承权的规则:①君主在世时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过确切的言辞或遗嘱对继承人加以宣布;②如果缺少遗嘱和明确的文字表示,按照习惯来规定;③没有遗嘱也没有习惯,按照子女优先于其他人、男性子女优先于女性子女、兄弟优先于陌生人、缘近的人优先于缘远的人。

纵观我读的这几章内容,可以清晰地看出霍布斯的政治思想理论。他坚持性恶论,如果没有强大的权力对人性的约束,那么就会有自然状态那种人人战争的存在。要避免自然状态下的冲突,人们通过理性建立了自然法则,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权力去确保人们遵守自然法则,同样会陷入混论。此时就需要一个强大的、足以令人们敬畏的力量来约束人性,即利维坦——国家。

人们通过订立契约,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一个人或人的集合,形成国家。拥有这些权力的人被称为主权者,他享有管理臣民的一系列权力,并通过法律保障人们真正的自由。根据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有三类,其中最好的便是君主制,权力集中到君主一人身上,一方面由于这些权力不能分割,另一方面君主制能够使建议得到快速有效的表达、极大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决断不会反复无常、不会导致意见分歧等优点。而当君主亡时,则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则对主权进行继承。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五】

对于霍布斯的论述,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霍布斯第一章“论人类”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假设上,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自保,表现为自私自利、贪婪残暴,于是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相互敌对,斗争不止。但其实,我认为这只是人性中的一方面,人本身是一个矛盾的复杂体。人性中也存在着善良、同情、奉献等精神,相互之间的容忍和协作是人类的重要特质。

第二,霍布斯用战争时期的无政府状态,论证了人只要一旦脱离了国家,或国家主权一旦遭到破坏,就立即恢复到自然状态。因此,他认为即便是最坏的君主制也比自然状态要好。但实际上,在统一的主权产生之前,人与人之间就存在超强的自治能力,民俗公约、誓言都是明确的证据。退一步来讲,在战争时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精神也不可忽视。

第三,关于政治、法律和道德的区分问题。很多学者赞扬霍布斯,认为其政治理论完全摆脱了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缚。然而,政治的首要目的是社会治理,而人们之所以存在于国家中是为了求得善、道德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讲,政治学始终无法同伦理、道德脱离。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六】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七】

我们一生中,有很多非常重要但是往往又容易被我们忽略掉的问题有很多,比如“为什么会出现国家?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稳定为什么特别重要”

首先,国家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呢?真的是那些国王等各类型称谓的统治者所谓的“君权神授”吗?还是,霍布斯所说的:人类建立国家是为了生存的和消除恐惧,从“所有人对所有人战争中”解放出来。

霍布斯的推理大致如下:为了摆脱可怕的自然状态,进入和平状态,人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主权者,从此所有人都进入了契约状态,只有主权者一个人仍然处在自然状态,可以为所欲为。

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自然的状况下,人类应该是平等的,人天生被赋予一些自然和不可剥夺的权力。但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人类处在没有任何规则、法律的自然状态,而人性最本质的东西就是生存的,这样为了生存,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资源和空间,人们就处在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中,所有人所有时候都活在恐惧中,战争随时随地发生。

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在《自私的基因》一书所推理的,我们人类也只是基因传承的工具,所以,我们必须自私,凡事要先考虑利己。

国家既然是人们经由社会契约创造出来的,创建国家、确立统治者权力的目的是出于人们的理性和幸福生活的需要。那任何制度和组织要保有生命力,都必须正视人性,尊重利己这一人的自然权利。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对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最重要,对于执政党而言,稳定也是压倒一切。没有秩序,自由民主就无从谈起。

玻利维亚作文描写【八】

在1651年发表代表作《利维坦》的霍布斯,因为他生活的特殊阶段(光荣革命从酝酿到积蓄到成型的重要过程),这可能影响了他对人性的理解,他的有关人的自然属性跟其他的启蒙时期的思想家区别很大,跟韩非倒是很接近。转型时期,动荡时期,战争时期,能看到和平时代看不到的很多面,他觉得人性会带来“一切人与一切人的战争”,也能理解了。

霍布斯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洛克的基础,洛克的思想重点是形成政府,而霍布斯却是从讨论建立国家开始的。霍布斯是契约论的先声,卢梭那里有很明显的霍布斯契约论的影子。

霍布斯用圣经里头跟上帝作对的利维坦来代表国家,字里行间还对这个利维坦表达敬意,我觉得甚至可以解读为那个时期民族国家和罗马教会两种权力之间的某种隐喻。

利维坦是一群人的结合,要搭建起来这样一群人,总要有个思路和蓝图。霍布斯提出的根据与以往的神搞来的,天然就有的一类解说不同。不管你叫它机械唯物主义还是经验主义,霍布斯的蓝图是作为个体的人,既然利维坦是一群人的集合,那作为组成部分的最初单位——个人,他的性质就决定了利维坦怎么建构起来和怎么运作的。人是什么,是个开端。人是一个的集合,这些被解释成从今天看来略显粗糙的神经感官刺激什么的,这个不提。反正,人是的集合。人要去满足自己的,不断地争取更大的实现。人在这个意义上是利己的,毕竟总是归属于某个特定肉体。同时,这个也是非善恶的,应该说是前善恶的。这东西在没有道德评价的时候,就已经在人身上了。

利维坦(国家)是怎么来的?霍布斯认为,国家这个庞然大物不是上帝造的,而是人们通过契约制造出来的。人们为什么要通过契约制造出利维坦这么个怪物?又是怎么制造出来这个庞然大物的呢?在还没有国家的自然状态下,因为人的本质是和前道德的,所以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无限就势必要侵害他人,因为的无限,个人不会因为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资源就停止攫取更多资源,无限的带来无限的攫取无限的攫取就带来了普遍的争斗,也就是一切人与一切人之间的战争。

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就注定了是孤独的,多疑的,恐惧的,短命的。为了解决这样的困境,人们需要通过彼此订立契约让度出一部分自己的权力,组建一个力量足以震慑个体,限制个体无限扩张的利维坦。在利维坦的强力下,个体才有可能迫于压力约束自身的行为,从而摆脱自然状态中的悲惨境遇。

如果国家不是来自于上帝啊传统啊一类的,而是来自于人们在一起完成的契约,那么国家就是一种跟每个人都直接有关系,并且每个人都直接参与了国家建构,因此这种关系不是单向的压迫剥削一类的。这应该是现代国家,一直到今天为止的作为逻辑起点和思想前提的核心内容。

霍布斯认为,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特点有三个:1单一的主权实体。2在一个确定的范围内可以合法地使用暴力。3有一整套专业的官僚队伍来治理国家。从几百年后我们的时间来看,这样的现代国家的概括,也并不过时。霍布斯时代是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国家性质在发生着转变。查尔斯泰勒认为个人是近代才发展起来的一种观念,在霍布斯这里,以个人为单位,构成国家,并且以个人为计算单位来调整传统的国家观念的做法,似乎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泰勒的理论。暴力不是来自于神授,而是个体组合时的契约,人们的贵贱也不是天生遗传,同样是个体组合时的契约,至于必须是单一主权,能形成契约的一个利维坦,就是一个民族国家。由个体组合而成的这个利维坦是为了人们免于恐惧,多疑,暴戾,短命而存在的。它的运转必须围绕这些目的而展开,它才有存在的合法性。

我想,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他的思想一定是来自于他最深的生命体验。

霍布斯母亲因为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与英国作战,恐惧之下,霍布斯提早出生。出生的他或许还没办法理解那份恐惧,不过,有关恐惧与他的早产想来也是母子交流的重要话题。所以,恐惧作为人的一种原初的自然状态,在霍布斯的思想中比其他思想家那里更被重视也就不难理解了。

霍布斯成长的那个年代,国王跟议会折腾,天主教跟新教折腾,我想霍布斯文本中“坏秩序也要好过没秩序”的想法,应该与他身处其中所见到的流折腾不无关系。

欧洲游历过的霍布斯,见过培根笛卡尔这类大思想家的霍布斯,以家庭教师身份见过上层社会如何运作的霍布斯,据说霍布斯写作的文笔很好,一个人能写出这样一部流传至今的经典,那份气象格局,想来,与这些经历不无关系。不过,虽然这些经历或许都影响了他,但应该没有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否则的话,伟大如康德,这个一辈子生活在格尼斯堡的,时钟般机械生活的伟大哲人的思想之于经历,就说不通了。

《利维坦》的意义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就是它明确的提出了一种关于社会分析的新的计算单位——抽象的个人。通过对这个抽象的个人的某些原初性质的规定,沿着思想的逻辑,推出来一系列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就有了它的合法性,也同时有了它的限度。洛克的计算单位也是个体,只不过,他与霍布斯的分歧在于对个体的原初性质的不同规定,从不同的起点出发,自然也就推出了看上去差异很大的制度形态,沿着洛克在往前走,还能找到密尔,虽然密尔跟霍布斯已经几乎相反,但从个体这个计算单位观照,亲缘关系还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卢梭发展的那部分除了个体,还有个体间关系(个体间性),卢梭有点理想化,个体间性这部分,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那,能看到理论化的形态。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一本大书,我想,他对此前的现实主义的霍布斯和理想主义的卢梭的推进,有点类似于康德对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结合。罗尔斯剔除自然状态的经验要素,使用纯粹的思想模型,用博弈论的办法把抽象个体这个计算单位和民族国家这个计算单位划界,限定,保证其在划定的有限范围内使用。以此避免理想主义越界导致的流变革,也避免现实主义越界带来的现状的专制。从这个意义上,我想,或许可以说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柏拉图的理想国,在当代的冲突与合流,是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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