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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12 23:09:06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二】

今天我去阳台收衣服,忽然看见花坛上有只蜗牛缓缓爬上一片叶子。它长着一对长长触角,一双小小眼睛,柔软的身子上背上背着一个螺旋形的壳。恰巧老师在头天布置了观察日记的作业,我决定观察蜗牛。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蜗牛。“蜗牛是害虫还是益虫?”,“为什么它爬过的地方会留下长长的一条线?”,“眼睛和鼻子在哪里?”,“它一分钟能爬多远?”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我跑进屋去问正在看电视的妈妈,妈妈说:“大自然很奇妙!你既然想知道蜗牛的秘密,为什么亲自去细细实验一下?”,听了妈妈的话,我决定实验一番。

想知道蜗牛是益虫还是害虫,我得用我的“食物实验法”来测验蜗牛。我找来树叶、小蚊子。我把它放在小蚊子前面,可是它还是爬向树叶。原来蜗牛是害虫啊!

要知道蜗牛爬过的地方为什么会留下一条长长的线,我得用“查阅资料法”。原来蜗牛的足上有一种腺体,叫足腺。足腺能分泌出一种粘液,这种粘液干了以后,就会形成一条长长的白线。

接着,我想看看蜗牛的眼睛和鼻子在哪里。我拿一片树叶和一根树枝。蜗牛先伸出一对较长的触角碰了碰,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又拿来一个玩具和蒜头,只见蜗牛又伸出较短的触角碰了碰,也吃了起来。经过实验,我发现较长的触角大慨是眼睛,较短的触角是鼻子。

最后,我想看看蜗牛一分钟能爬多远。我捉了一只蜗牛放在尺子上计时,过了一分钟后蜗牛爬行了15厘米,我又算了算大约它一小时能爬9米。

大自然有许多奇妙的现象正等着我们用眼睛观察,用心去发现。你会发现好多的奥秘。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三】

今天早上吃了饭,我和季思雨还有张丽娇一起找蜗牛。

我们每个人都找了一个蜗牛来比赛爬行.张丽娇的蜗牛最大,我的蜗牛比张丽娇的小一点,季思雨的最小。张丽娇说:“季思雨的蜗牛和你的换一下”。我说:“不,我不跟他换。”张丽娇说:“不换,就不要你玩。”“不玩就不玩,”我翘起嘴巴,就把我和季思雨的蜗牛用手掌打了。上课铃响了,我一边跑进教室一边想:“我其实不该这样做,我太任性了。”

到了中午,我诚心的向季思雨道歉,她笑着说:“没关系。”后来我们又和好了。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四】

我有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它有一头美丽的黄发,上面还戴着一个镶着红宝石的皇冠。眉毛弯弯的,像柳叶一样。眼睫毛乌黑乌黑的,眼睛像黑珍珠一样,乌黑乌黑的眼睫毛在似黑珍珠般的眼珠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美丽。还有一个高高的小鼻子。它还长着一张小巧的嘴巴,像樱桃一样红,还一直笑着,笑的是那样的甜,那样的美。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在向我们问好似的。

它还有许多漂亮的衣服,有礼服,小短裙,牛仔裤,短衫……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件粉色的小短裙了。那个小短裙是长袖的形式。背上还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裙子表面还镶着一个紫色的花,给芭比娃娃穿上它就像一个花仙子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件紫色的小短裙。

而且,我还亲自为它设计了几件衣服,有纱裙礼服、小短裙……另外我还亲手给它织了一件围脖儿,这也是最令我自豪的一件事。

另外,每当在我烦恼时,把它拿出来,换换服装,它就像一位善解人意的女神,用它那纯洁、无私的笑脸,来化解我心中烦恼,同时我的心情也好了许多。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

怎么样,我的芭比娃娃可爱吧?我非常喜欢我的这个芭比娃娃。同时,我想你们也一定喜欢我的这个芭比娃娃吧。

我喜欢这个漂亮的芭比娃娃!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五】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自己最喜欢的歌手作文【六】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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