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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七年级下册乡情优秀作文)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七年级下册乡情优秀作文)

更新时间:2022-05-29 14:50:13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七年级下册乡情优秀作文)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一】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二】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三】

战胜自己就是最大的胜利;真正地认识自己,已经向成功迈进了一半,战胜自我就等于战胜了对手……这些话不无道理。

文中说到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牧师的儿子要他讲故事。牧师拿了一张地图,撕成小片,要儿子把地图拼好。不到十分钟,儿子就把地图拼好了,牧师惊讶万分,强尼居然这么快就拼好了,每一张纸片都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整张地图又恢复了原状。牧师问儿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拼好,强尼说:“很简单呀!这张地图的背面有一个人脸的图形,我先把一张纸放在下面,把人脸的图形放在上面拼起来,再放一张纸在拼好的图上面,然后翻过来就可以了。我想,如果人脸拼得对,地图也该对了。”牧师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假使一个人是对的,他的世界也是对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到了:如果你不满意自己的环境,想力求改变,则首先应该战胜自己。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东升的太阳”,它把一切冷冰化为乌有。假如你有这样的心态,你四周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一句话,战胜自己,就是敢于奋斗、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胜利的胆识和魄力,永不放弃你的选择。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四】

“嗡嗡”蜜蜂又开始忙碌了,这也预示着新的一年又开始了,我们的校园又充满了欢声笑语,呵,你瞧!

春天,同学们脱去了冬装,全身充满了阳刚之气,我来到花园里,隐隐约约还能听到琅琅的读书声,俗话说的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同学们都趁着这大好时光努力学习呢!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时,万物就复苏了,花园里的迎春花,嫩黄嫩黄的,她歪着脑袋,好似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先队员!夏天,酷热的暑气丝毫没有减退同学们对外面的向往,他们穿着T恤,一个个生龙活虎地来到长满紫藤的“林荫大道”。拿着球拍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对打;女孩子们则坐在石阶上闲聊看书。

那默默无闻的紫藤给同学们带来阵阵凉意,却无怨无悔,它抽出的新芽嫩绿嫩绿的,仔细看,那千缠万绕的枝条里还悬挂着紫色的小花,一串一串的,十分水灵,仿佛风一吹,就会发出奇妙的铃铛声。

秋天,是人们收获的季节,同学们也像放飞了的鸟儿,开始接近大自然。他们把自己的收获写在了本子上,准备发表,也时不时为掉落的枯叶感到悲悯。

这时的羽衣甘蓝也比往常更加娇艳动人,那乳白色的花里夹杂着几分感觉不到的纯洁。啊!那一簇簇白的紫的开得多旺盛啊!它们不仅像珊瑚那样拥有多姿的色彩,它们还拥有枫叶的那种深沉。我爱着纯洁无暇的羽衣甘蓝!

冬天,同学们个个兴趣高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他们就像寒风中依然挺立的松柏,不屈不挠!

在这么多花当中,腊梅十分的坚强。它孕育的花朵虽没有牡丹那么迷人,但却有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这就是我美丽的四季校园,我爱我的校园!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五】

格列佛他是1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人。他是一个勤劳勇敢、机智善良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顾惜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勇者。

书中的第一部分“小人国之旅”中的小人国,描写了小人国王国中最高的职位要通过跳绳(不是以人的能力品德)来决定,谁跳得最高,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职位,实际上反映了在当时的英国平常人难以凭真才实学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书中的第二部分“大人国之旅”中的大人国则充分暴露了大人国国王对英国如此喜好战争也表示出极大的憎恶,这也正是作者借大人国国王之口来谴责战争带给人民的恶果。

书中的第三、四部分也分别表达了作者赞成和平制度和反映出由于历史的限制,作者无法找出摆脱人类丑恶的态度。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六】

在这国庆七天大假中,我读了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因为对旅行有浓厚的兴趣,他到一艘商船做外科医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利立浦特王国。这个国家的居民都只有作者中指那么高,作者在这个国家显得高大无比。后来在这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直到最后作者被奸人陷害而不得不逃到不来夫斯古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作者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几经周折后,作者又来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他在这儿被他的主人,一个农民拿来展览并出售,受尽折磨。后来主人把他卖进皇宫,作者又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虽然纯属虚构,然而却以作家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如发生小人国里的种种荒唐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以当时英国统治者的和罪恶行径为原型的,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再如飞岛国中的可恶行为讽喻的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这种手法运用得巧妙,并且不失严肃,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斯威夫特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和文坛现状十分不满,他的作品通常与当时的政治问题有关,写得很有深度,表现了他揭露时代恶德与缺陷的才能。他认为:“有许多事不能用法律去惩罚,宗教与道德的约束也不足以使这些干坏事的人改正;只有把他们的罪孽以最强烈的字眼公之于世,才能使他们受人憎恨。”《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这一主张的成功实践,它的问世开创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树立了英国文学中的讽刺传统,应该说在欧洲文学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七】

记得小时候,有这么一首儿歌:“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是多么美的一幅图画啊!秋风萧瑟,树叶儿枯黄,大雁排着队向远方飞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再也没看见过这种景象了?

小时候,我总爱踩着枯叶看秋天的天空,那是一种梦幻般的蓝,像蓝汪汪的水晶石。天空上不时飞过一群大雁,它们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像天空的哨兵,又好像是大自然的精灵。后来,我上学了,再也没有时间去看大雁南飞的壮美景象。偶然一次机会,我又走在了那条宁静的小路上,大树依然,枯叶依然,天空依然,可那群雁呢?它们哪儿去了?我用力揉了揉眼睛,还是不见那群“精灵”的影子,到底是我的视力下降了,还是……

怀着难过的心情,我走在了回家的路上。凉风吹皱了院子里的一池秋水,我突然回想似乎有好几个夏天都没有听见蛙叫,心里疑惑那青蛙王子是不是和公主相会去了。回到家,桌上摆满了一大桌丰富可口的饭菜。“这是什么?”我指着一盘制作精美的菜好奇地问,“是蛙肉。”妈妈说。泪水一下子就涌进了我的眼眶,我心里像堵着一团麻线,剪不断,理还乱。原来那些青蛙早已被人们当成美味佳肴;那些大雁,莫不是也被人们从天空中把它们打下来吃了?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画面:一只大手迅速将一只青蛙的皮撕下,露出淋淋地肉;一只黑洞洞地枪管瞄准了一群大雁,“砰”的一声,一只大雁无力地从空中坠落……我不敢再想下去了,我宁愿相信青蛙变成了王子与美丽的公主相会去了;我宁愿相信大雁早已飞到了南方,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我默然,现实是残酷的,你不想接受也得接受。我们人类为了贪得一己之私,疯狂的残害身边的动物,可是我们似乎忘记了,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同样也是大自然的儿女啊。

“秋风起,麦叶黄,大雁排成行……”这首歌谣难道只是梦境中才有的吗?那青蛙王子的童话难道仅是南柯一梦吗?我们一天天长大,可那些美妙的童话也一点点地离我们远去了。

七年级作文乡情700字【八】

我最喜爱的季节是秋天。秋天不像春天那样温暖,秋天不像夏天那样炎热,秋天不像冬天那样寒冷。秋天是最舒适的,让人心旷神怡。

秋之雨是美的。秋天的雨不似春雨那么细密,不似暴雨那么豪放。淅淅沥沥个不停。滴在手上,冰凉冰凉,不会感觉很冷,只是感到一种透心的凉爽。哗啦啦,哗啦啦,是谁在说话?哦,是秋,是秋在诉说着秋之美,让人们了解秋天,热爱秋天。

秋天的田野是美的。稻子黄了,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高粱开心极了,笑得涨红了脸,笑弯了腰;玉米也熟了。看到这个大丰收,农民伯伯笑了,声音朴素而雄厚。

秋天的果园是美的。苹果羞涩得脸都红了;石榴咧开了嘴,仿佛在说:秋天到了,我要贡献自己了。柿子红透了,薄薄的一层皮内,就是美味至极的果肉,咬上一口,就会溢出甜津津的果汁,让人回味无穷。此时,柿子正挂在枝头,好像一盏盏红灯笼,要为赶夜路的人们照亮!

秋天的大雁南飞是美的。大雁排好队,向南飞去过冬。有的排成数百米长的长队,有的排成一个巨大的椭圆形,有的排成“人”字形,仿佛它们也会写字。一批一批,浩浩荡荡地从我们头顶飞过。远远望去,灰色一片,好像一只大鸟,又像花环。在秋天,遥望天空,也会发现惊奇之处。

秋天的菊花是美的。菊花虽然颜色、种类少,但也不失秋之花王的风范。黄色的,白色的,粉中带白的,粉中带红的,自然是极美的。最美的还是粉中带白的,菊花淡淡的粉色,中间带着一星二点的白色,甚是高雅。黄色的菊花颜色很嫩,但不及粉中带白的美。

秋天不但有美丽的菊花还有枫叶呢。

秋天的枫叶是美的。火红火红的叶子,仿佛要燃烧起来。摘下一片,做书签也是美的。

秋天,美的不至虚拟,看着这秋天的美景,好似一幅画卷。这不就是秋天写的童话吗?哦,这就是秋天的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