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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七年级语文人教版第三单元作文)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七年级语文人教版第三单元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08 18:26:40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七年级语文人教版第三单元作文)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一】

溜溜有好多玩具,其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洋娃娃。最近,溜溜发现她的洋娃娃每天都自动换一个位置,这些晚上她假装睡着,准备查看一番。真奇怪!溜溜静静地等待着,静得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可是,洋娃娃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溜溜急得直跺脚。当她等得快不耐烦时,洋娃娃终于有了动静。溜溜立刻打起了精神,连忙看了起来。

只见,洋娃娃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四周没有人发现时,才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一边走,它又一边警觉地向四周看了看。突然,洋娃娃似乎认定了一个目标,大步流星地走向前去。“大概洋娃娃是想找一个安心的家吧!”溜溜自言自语道。这时,溜溜发现洋娃娃已经来到了书架边,似乎在和书架聊着什么,溜溜连忙凑过去听着,看着它们的一举一动。

“书架伯伯!你能把你宽敞温暖的大房子借我睡一晚吗?”洋娃娃说道。

“不行啊!我的房间里都是满满当当的书,再也不能容下其他东西了,你去找别的人吧!”书架无奈地说。

洋娃娃又找到了它最好的朋友——蟋蟀。可是蟋蟀的房子太小了,无论它怎么挤,也无济于事,怎么也挤不进去,洋娃娃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蟋蟀的家。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洋娃娃发现温柔的台灯姐姐有一个温暖的床,洋娃娃便连忙走过去,问道:“台灯姐姐,你能把你的床借我睡一晚吗?”心软的台灯姐姐经过再三考虑,最后同意了。洋娃娃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家,长舒了一口气。

看到这里,溜溜恍然大悟:原来洋娃娃是要找一个家啊!我一定要给它营造一个舒适温暖的家。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二】

瞧,一个熟悉的身影又走向了讲台,她总是像魔术师一般,把深奥的知识有趣地传授给我们。她,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隋老师。

隋老师性格随和,黑黑的头发有点金黄的颜色,仿佛亚欧混人种。隋老师除了完成学校备课的工作外,还是个读书狂人。

有一次,我看见隋老师的眼圈像被粉刷匠涂上了黑色油漆,一问才知道,隋老师为了和我们的“读书小博士”约定,同时,也为了进一步丰富知识,更好地讲课,总是读到破晓。

隋老师性格平和得就像刘禹锡笔下的洞庭湖。那天,XX同学从早自习开始,没带卷,被隋老师罚了一通,沮丧地灰溜溜回到座位看起语文书。上课讲作文时,车浩浩同学的头像做工用来砸砖漆的“磕头机”似的,在书桌堂里响个不停。好像能响到书桌风化,成为一滩烂泥的四千年以后似的,嘴像拉风箱“呼哧呼哧”的。终于,隋老师忍无可忍,压抑着伤心,说:“你扰乱了大家听讲,你到讲台前听课吧!”

过了一会,我看见隋老师又心慈手软了,小声说:“XX,你现在能保证安静学习,不打扰别人吗?”我发现,小车同学像即将上吊的大战犯,心惊胆战,等待着最后的裁决。没想到,隋老师会再给他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XX用力地点点头,就像小鸡啄米似的。

隋老师总是知道我们内心秘密的老师,当然,她的和平政策总能生效,想到这儿,我不得不敬佩这位品德高尚的好老师。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三】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四】

我最敬佩我的爸爸。

爸爸是我家的顶梁柱,家里只有他在外面赚钱。每天起早摸黑,骑着摩托车,带领着他的工友一起去工作。一天,他在宁波一个工地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铝合金割开了手,鲜直流。他从工地旁的一个小店买来创口贴,贴在手上,又干起活来。晚上,爸爸很晚才回家。吃饭时,还是妈妈眼睛亮,一下子发现了爸爸衣服上的迹,卷起袖子一看,只见一道五、六厘米长的伤痕。爸爸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我想,爸爸真辛苦,受了伤也不歇手。

爸爸白天的时候忙忙碌碌,晚上有空的时候就让我们教他学普通话。因为,他每天都要跟外地人交谈,以前,在电话里,爸爸讲了半天,人家也搞不清怎么回事。这几天,我们放假了,爸爸学得更积极了。有时回家,他会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与我们交谈,可常常是普通话和宁波话相结合,听得我们哈哈大笑。现在,爸爸基本上已经能和外地人通话了,我为他感到高兴。

爸爸那种爱学习,勤工作的精神使我敬佩万分。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五】

我有一个可爱的兔子洋娃娃,是我在商店的抓娃娃机抓到的。

兔子洋娃娃的名字叫“可可”,“可可”长着两只又大又圆、水汪汪的眼睛,又小又圆的鼻子,三瓣嘴,还有一张微笑着的嘴,好像随时欢迎你。长长的耳朵,胖乎乎的小手,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衣服,粗粗的小腿。

我现在天天晚上抱着“可可”睡觉,以前,没“可可”陪我睡觉时,要是打雷下雨,雷声把我吓得害怕极了!只有把自己蒙在被子里,悄悄地哭。可自从有了“可可”,情况大不一样了。

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又不会炒菜,煮饭,我哭了起来。这时,“可可”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别哭,我陪着你呢!凡事都有第一次,或许,你试一试自己煮饭?”听了“可可”的话,我就鼓起勇气,自己淘米、做饭和炒菜。经过一番折腾,饭菜做好了,虽然饭放太多水了,菜里的盐放少了,但是,有“可可”陪着我,我还是开开心心地吃完了。

还有一次,我考试只得了78。5分,一进家门就被妈妈劈头盖脸地臭骂了一顿,我委屈地跑回房间痛哭起来。当我泪眼婆娑地抬眼看向“可可”,这时,“可可”好像在安慰我:“主人,你要坚强,不要灰心,只要努力、加把劲,你一定能行!”听了“可可”的话,我开始努力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又迎来了一次考试,我以100+10分的好成绩名列班级第一。我开心极了!我笑了,“可可”也笑了。

我对“可可”说:“‘可可’,谢谢你,要不是你鼓励我,让我没有灰心,努力学习,是不会取得今天的好成绩的!”“可可”微笑着看着我,好像在说:“不用谢哦,小主人!我相信‘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你还会取得更优秀的成绩的。”

这就是我喜爱的洋娃娃——兔子“可可。”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六】

他自小母亲去世,就辍学在家务农;他边自学还要照顾残疾的父亲;他参军入伍,自学考上军校,成为一名军人。

他14岁那年,由于在地里干活忘记了吃午饭的时间,晕倒在回家的路上,他走一步休息两分钟,仅一里地的路程却艰难地走了两个小时。

他18岁参军,在军队里他自学了高中课程和大学课程,考入了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他做事非常认真,乐于助人,被同事们称为“老黄牛”,有时同事们问他,“这何苦呢?别累坏了自己。”这时他自己知道,只有多干工作才能增长才干,才能使自己担当更多的工作岗位,才能在工作岗位上独挡一面,成为部队不可或缺的好同志。

在家庭中,他是一个热爱家庭的人。每当家里需要什么,他都主动去买;我有不会的问题请教他时,他都会耐心地给我讲解。

在社会上,他是个热爱交朋友的人,是个勤学好问的人,从担任教员岗位到成为一名记者,都不知吃了多少苦,求了多少次教,报社、电台的记者编辑都成了他的老师,也成了他的好朋友。经过一次次磨练,他的作品屡屡在新闻媒体刊发,也经常获奖,成为一个有名气的人。只要你在电脑上搜一下他的名字,就会搜出他的很多新闻作品。

虽然他的工资不高,对自己却舍不得吃,但对需要帮助的人却不小气。他听说部队附近有位孤寡老人,他就带着我去看望那位老奶奶,他和那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成了“亲人”。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位让我敬佩的人。

七年级 3单元语文作文【七】

有人敬佩伟人,敬佩他们不朽的功绩;有人敬佩明星,敬佩他们令人瞩目的名气;而我敬佩的人却是十分平凡,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到底敬佩爸爸的什么呢?请看下面的一件事情吧!

那是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天上皎洁的圆月发出淡淡的光芒,仿佛有千万条银链笼罩了大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

下课了,我从补习班里走了出来,爸爸早已站在大门外等候,见我走出来,立刻迎了上来。只见爸爸一反常态,我忙问怎么回事,爸爸对我说:“我刚才来接你的路上发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不得了,里面有好几张百元大钞,还有好多卡,我想我们应该找到失主,把这个钱包还给他,你说呢?”说着,还把那个钱包从口袋里拿出来。又没人看见,别等了,我心想。

于是我对爸爸说:“不,爸爸,你不应该那么想,我们还得去找失主,那得多麻烦呢。装起来,谁也不知道。”爸爸听了这一番话,改了以往的微笑,严肃地对我说:”你怎么能这么想呢?假如你就是那位失主,丢了钱包,肯定会很着急吧!那位失主,现在也是如此,我们应该把钱包还给他。”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为自己的贪婪而感到羞愧,也为爸爸的拾金不昧而顿生敬佩之心。

后来,我们联系到了失主,把钱包还给了他,他对我们感激不尽,甚至还要给我们报酬作为答谢。

现在知道我敬佩爸爸什么了吧?对,就是他拾金不昧的品质。虽然他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在我心里却像巨人一般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