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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关于读后感的作文集锦10篇)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关于读后感的作文集锦10篇)

更新时间:2024-06-02 06:08:34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关于读后感的作文集锦10篇)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一】

读完尾页,合上厚厚的书,凝视着那个普通的名字《简·爱》,一个平凡的女子从静卧的书中站了起来。她穿着粗布衣裳,用手提着微微褪色的长裙,臂上挎一个篮子,里面盛着她的书和针线活。她的脸,很模糊,似乎算不上美,却有一副古怪的神情,无稽而又似执着,倔强而又似与世无争。她的眼神时而炽热时而冷峻,闪射着猜不透的魅力。

她平静地向我讲述她的故事。小时候,被人打骂,受尽种种屈辱,求学路上所经历的种种磨难,地位的一波三折,爱情的坎坎坷坷,她一刻不停地寻找着自己,追随着自己。独立、自尊、平等对她而言不是空荡荡的口号,而是她的

在那个雍容华贵的贵族圈里,她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女家庭教师,被人们所蔑视。尽管如此,她还是努力争取平等的地位,至少是灵魂上的平等。她并不是那种冷的女性,她与罗切斯特的爱情那么圆满;那么纯洁,那么平等,那么动人心魄。在理智与情感道德与之间,她权衡得恰到好处。

她是瘦小的,普通的,不完美的,没有豪言壮语惊天动地,可她那倔强的生命,散发着怡人的耐人寻味的芳香。

当她回到书中的时候,我已陶醉在这片宁静隽永的芳醇中,再也不愿回到现实来。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二】

写完作业后,再看一会儿书放松一下,是最惬意的。上次妈妈买给我的一本书还放在书柜上,书名是《简·爱》,书的封面是崭新的。

这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名著,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热爱生活,以德报怨的人。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里,后来,她被送进慈善学校,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她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迎难而上,仍旧坚持学习。

毕业后,她又回到舅母家,对舅母仍是毕恭毕敬,接着,她去到菲桑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负责教育罗切斯特先生的女儿,与罗切斯特先生擦出了爱的火花,但在他们结婚当天,简·爱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并没有,而是疯了,并且被关在庄园里。简·爱为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名生离开了庄园。

之后,罗切斯特的疯妻纵火,让庄园毁于一旦,罗切斯特先生也因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回到庄园,与罗切斯特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很喜欢《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的一句名言:“你能够真心忏悔,这是医治心灵创伤的良药。”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人只要意识到自己错了,而且知道悔改,就是好的。所以,当我们做错事时,只知一味的后悔,过分的去苛责自己是没有用的,只有认真悔改,努力去想办法弥补,才是最清晰明智的举动。

我也非常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寄人篱下的痛苦激发了我对自己幸福生活的珍惜;她无微不至的照顾自己的舅母让我明白要以德报怨;当她知道罗切斯特的妻子没而选择离开时,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能光考虑自己而忽略别人……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告诉我: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有风浪和波折,我们唯有像简·爱一样积极乐观,大胆勇敢地去征服,才会走向那避风的港湾。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三】

今天,我读完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

这本书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另一部分是《爱丽丝境中奇遇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爱丽丝在两个梦中的奇遇,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认识了一些朋友,也分清了一些坏蛋。书中有美丽的插图,还有美妙的诗歌,我很喜欢。书中有许多好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奇怪的兔子洞》。它主要讲的是:一个下午,爱丽丝看见了一只兔子,一只会说话的兔子。她跟着兔子跳进了一个树洞,来到一个小门,发现了一只三条腿的桌子。又经过一个小门,她来到一个仙境般的花园,并且吃了能让她变小的食物,结果她变小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于思考、不懈追求、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的小女孩,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好奇的心,有了好奇心才会去探索,只有勇于探索才能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获得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帮助我们快乐的成长。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爱丽丝活泼、好奇、正直等好的品质,让我们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四】

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红飘带狮王》,特别好看,看后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在帕蒂鲁狮群的改革换命中,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帕蒂鲁狮群的旧首领老杂毛和骷髅雄被鬣和辫子雄狮打败,也亲眼看见鬣和辫子雄狮为了逼迫母狮尽早发情而残忍地咬了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经过失子的伤痛后,毅然决定自己离开狮群,成为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并自己创造一个狮群,就在这时,她遇见了红飘带大雄狮,她和红飘带组成了理想的两狮世界,并生下了两只小雄狮和一只小雌狮,可鬣和辫子雄狮在巡逻时发现了他们,并咬伤了红飘带、咬了三只小狮子,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她经历了两次失子之痛,而且都是被鬣和辫子雄狮咬的,蜂腰雌狮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要咬鬣和辫子雄狮。后来红飘带收留了无鬣公狮,还帮助帕蒂鲁狮群逃脱了象群的追赶,帕蒂鲁狮群的母狮几乎都跟红飘带他们有了感激之情,后来红飘带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当上了狮王,可红飘带却也跟鬣一样,咬了幼狮,蜂腰雌狮根本没有想到红飘带会和鬣一样咬幼狮,蜂腰雌狮决定永远的离开红飘带,去寻找一只对妻子和幼狮很好、不会咬幼狮的大雄狮,并和他一起结下一段姻缘,生出一些新品种幼狮。

我觉得蜂腰雌狮爱子的心理没错,她的爱已经升华,升华成了一种博爱。那些小狮子虽然不是新狮王的亲生孩子,虽然新狮王没有义务养着小狮子们,但不一定要咬它们,咬自己的同类在蜂腰雌狮来说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是她所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爱在动物界中是很难被同类所理解的。但是在红飘带的眼中,他的这种屠幼狮的行为又是很正常的。因为博爱和自私的爱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蜂腰雌狮的离去……

不管怎么说,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可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的四个哥哥但都惨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蜂腰雌狮那种升华的爱,也喜爱红飘带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红飘带狮王那样学会坚强、勇敢,要懂得为自己树立的理想而奋斗,成为一名快乐的小学生。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五】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读后感作文400个字内【六】

山居笔记是本关于历史、文化、地理、美术的书。跟随着余秋雨思绪的脚步,他在山居中对中国五千年文化的省思,以一种闲散的方式将它用笔记录下来。他仿佛对中国文化做出一次批判;将现实与历史结合,用文字去剖析一个王朝的兴衰,记录着东北土地上的流放,站在走过历史的这块土地上,吟着苏东坡的《赤壁赋》、《念奴娇》,隐约听到广陵散已经响起……

当我一走进,那已斑驳的碑文向我倾诉整个王朝的兴衰,已无昔日《木兰围场》的风光,卧倒在这的只剩整座山林。这时我仿佛看见一个老人逐渐被历史的洪沟吞没,没有什么怨叹,只留下一座承德山庄。凝视这已走进历史的历史,我内心一股无法言喻的怅然,悄悄化作泪从眼角溢了出来。感伤这段历史的所掺杂的苦涩和凄凉,也感伤用生命来奠祭这段历史的文人。走向流放者的土地心中又是一种不同的悸动,在地理课本上读到的它,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工业,而发达的生命力;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农业发达而拥有的丰饶,怎么也无法联想起它曾背负着流放者那份在心里的高贵和不屈,孕育过流放的下一代。北大荒已不再是北大荒:流放者也已不是流放者,时间的递嬗。将这段过往带走,但流放者的精神及其意志带不走,因为它已生根,而那脆弱的都城,虽已化作尘土,但那曾经的繁华,已被接承。在十万进士这一篇里也使我感触不少,因为一个神圣的科举制度,居然可以让人搞到一片黑暗,原来是一个争取人才来做官,变到一个大家都变成封闭的读书人,只知道在那一些《四书》《五经》里面打转,而不知道要去读一些实用的书,到头来,我的中国传统的科举制度就只是培养出一些只知道反口仁义道德而骨子却跟一个三岁小孩一样(什么都不知,什么都不会),有的还更可恶的\'是靠关系就可以做官而不是靠自己的实力去争取到的,还有包庇这些人的人也很可恶,如文中李实对权德舆说:「你可以照我排的名次一一录取,否则,你就会贬到外地,到那是后悔莫及!」还好这一次李实没有成功,可以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但是并不是每一次都是那么幸运的逃过的……

我清楚的了解现在的我要去思索那五千年的文化,只能望洋兴叹,即使耗费一生去探索,也只有徒劳无功。也许去看看那千年书院,感叹那已不再有的朗朗书声;也许去走走那曾有许多商行的山西,体会那曾有的繁荣;也许背着行囊走向那未知的土地,才能感受那文化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