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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哈利波特的英语作文(哈利波特英语作文范文80词)

我喜欢哈利波特的英语作文(哈利波特英语作文范文80词)

更新时间:2024-05-24 04:44:22
我喜欢哈利波特的英语作文(哈利波特英语作文范文80词)

我喜欢哈利波特的英语作文【一】

他没有忘记,最后一次决斗那一天的情景。

伏地魔用魔杖一指,赫敏的流向伏地魔,“你放开她,我再说一次!放开她!”哈利转身大喊,同时举起魔杖,“这么快就沉不住气了?”伏地魔说。“你放开她!阿瓦达索命!”一道绿光射过去,伏地魔一闪,躲开了:“继承了你爸爸詹姆斯?;波特的天赋!对这个世界saybyebye吧!”“阿瓦达索命!”倒下的确实有一个人,不过,却是伏地魔。

秋天。

哈利慢慢走到霍格沃茨的最高建筑――天文塔楼楼顶上。是第一次决战导致如今的霍格沃茨,满目疮痍,如此伤痕累累。高耸入云宏伟壮观的城堡,现在倒塌的倒塌,剩下象征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的塔楼屹立不倒。曾经沸腾的魁地奇球场,草地不再绿茵,冷冷的惨淡和凄凉笼罩着――这一切是伏地魔造成的,毕竟是结束了,虽然伤痛和哭泣,但灾难结束了。从伏地魔和食徒被消灭起,魔法界的`巫师都在这里,进行霍格沃茨的重建工作。但是还有多少无辜的学生、教授躺在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治疗。

在这场空前的决战中他最强大的精神支柱――罗恩和赫敏,始终站在他身边,他们总是在一起。哈利感觉自己好像已活了一辈子,也从没这么幸福过。他们是格兰芬多的铁三角,生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他们从不需要唠叨,一个眼神就可倾诉。

他没有忘记当时带领着众巫师战斗的邓不利多教授终于倒下了,在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里,临终前这个慈祥的老人深情地握着哈利的手,微笑着闭上了眼睛。每一年的秋天,没有以往的热闹景象,没有色彩缤纷的party;只有冷清,寒风中多了一丝凄凉,那是一座墓――邓布利多的墓。一个个披着黑色斗篷,手举着黑伞的巫师,纷纷向这个墓鞠躬,他们都是凤凰社的巫师,那都是秋天。

又是一个秋天。双手绞着哈利的衣襟,赫敏说:“哦,哈利,我甚至想对自己施遗忘咒,只为忘却这个无法挽回的错误…我看着那道绿光穿透躯体,穿透那些食徒,我不让他们有机会反扑,甚至包括已无力抵抗的、失去魔杖的食徒,我对自己说,对敌人仁慈,等于对自己的残忍。”赫敏抬起头,带着无奈的笑容。长期的战争使她麻木,她太恨战争。而哈利想――

“要结束的都已经结束了。”他温柔地把赫敏搂进怀里。

我喜欢哈利波特的英语作文【二】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成人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真善美、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我喜欢哈利波特的英语作文【三】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所感知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了牺牲。为了祂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关头,祂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祂选择了不伤害。结果,祂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了对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亡圣器:最强大的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祂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亡,或者走出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祂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自己,也毒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祂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

我喜欢哈利波特的英语作文【四】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的莉莉誓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