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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英语作文(无人机马桶英语作文)

无人机英语作文(无人机马桶英语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24 02:37:49
无人机英语作文(无人机马桶英语作文)

无人机英语作文【一】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无人机英语作文【二】

徐峥第一次用火,是烧前面大货车上的茅草;

第二次准备用火,是焚烧黄渤的尸体;

第三次用火,是为了救余男。

这三次用火,从乱用,到会使用,到会用,感觉就是经历了一个从动物到人的进化过程。

第一次,徐峥仿佛是初识火种的野蛮人,知道火可以用于焚烧,但不知道焚烧的后果是什么。

把打火机丢向装满枯草的大货车,虽然提醒了司机俩兄弟,但他没考虑过满车干草损失扑灭不了的后果。

在这里,火起到了人类给他最原始的定义的作用:焚烧

第二次,徐峥用火的意图是销毁,进化到了使用火这一阶段。到仍旧不会用火。

他希望使用火销毁自己的过错,希望一切随着黄渤的消失化为尘埃,希望火能带走一切,却从头到尾没想过投案自首,这是人之本性,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人很多时候是遵循本性来生活的,好逸恶劳,贪生怕等等,这些只有通过教化后才能改善。

徐峥在这次用火前后,不正是遵循本性而走么。

第三次,救人,这次是会用火。

上面说过,人要通过教化才能走向文明,而教会徐峥用火的人,是余男,或者说和余男在一起经历的事情,让他有了领悟。最终决定牺牲自己救下余男。

这时候我突然有种想法,火,或许象征着你手上的一切东西吧,或者说,一切工具。

比如字,识字不算厉害,有的人可以用文字来引发战争,有的人可以用文字唤醒诗人。

《无人区》这部电影探讨的东西挺多的,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导演没才华,也不是导演被资本束缚住了手脚,是时局不让拍。

无人机英语作文【三】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我欲乘风。

无人机英语作文【四】

无人区中的“人”,按剧中人物潘肖的说法,是指不会用火,也就是指不会用火的野蛮人。导演应该是把学会用火作为文明的开端。本剧中太多巧合,这是宁浩导演一贯的风格,正所谓无巧不成书,这一点也是可以原谅。本篇影评就我的观影感受结合四年的法学学习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首先,法律代表秩序,但是法律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发挥维持秩序的作用。从影片中,法律发挥作用的条件有二:其一是个人的遵守,如果个人不能遵守,则必须出现使得法律得到强制实现的`力量,剧中的警察就代表这种力量。在无人区,除了潘肖,无人遵守法律,瘦弱的警察代表国家强力的式微,因此这里游戏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其次,我并非表达法律就是好东西。潘肖借助法律帮有罪的人脱罪,自己也想借此名利双收。他懂得现代社会的游戏规则,明的暗的都知道。

最后,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为名利奔波,所以那个卖隼的人告诉潘肖他们是一样的。

整部电影沉重却不压抑,渲染了太多卑劣的人性,可能作者的世界中这些东西太多。

无人机英语作文【五】

7月31日,我和爸爸妈妈来到常州工程学院,参加了扬子晚报小记者公益夏令营活动,与飞行大队工作人员一起探索“无人机”的奥秘。

说到“无人机”,我一脸的疑惑,于是满怀好奇地跟随老师走进了工程学院的机房,我们先上了一节关于“无人机”的理论课,在这节课上,我知道了原来“无人机” 还 分很多种呢!例如:用于农业植保的、警用的、消防的、城市管理的……老师边讲解边给我们看了普通机和训练机的真机,我一见训练机一下子惊呆了,瞬间觉得好高大上呀!半小时的理论课结束,接下来就是实战演练喽!

我们一个个兴致勃勃地来到空旷的操场,大家都争先恐后地想要抢着玩。老师却很淡定,他说:“先别着急,看我先演示一遍,这样你们才会操作哦!”说完,“无人机”就在老师的操控下飞上了天,那一刻,我们都激动地“哇”地欢呼起来!紧接着,老师说:“你们想不想试试用‘无人机’拍照呢?想试的小朋友就排好队。”话音刚落,同学们就迅速整队,一个个昂着头、踮着脚尖、瞪大了眼睛看着老师手中的操作盘。终于轮到我啦!我按照老师讲的步骤:先调好机位,把“无人机”稳住,再找准景点,按下按键一下子拍了三张照片。随即兴奋地跑去与爸妈分享了。

今天是我第一次接触“无人机”,第一次尝试用“无人机”拍照,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了解了“无人机”的奥秘,真是让我收获满满的一天啊!

无人机英语作文【六】

约书亚,或者像他的父亲对他的爱称那样,Josh,一个年轻帅气有才华的大学在校生,喜欢在宿舍自己创作录制音乐小样,可能有些阴郁,但影片一开始抓住观众耳朵全靠他的几段倾情弹唱。

Sam,Josh的父亲,一位积极乐观活力能干的公司中层,帮老板谈成了买卖立刻兴奋得让儿子翘课一起庆祝,不得不说,一位好父亲。

如果一切都很顺利,显然这是个无聊的剧情,我也根本犯不上趴在床上费劲巴拉地写上几句了。所以说,Josh放了他老爹的鸽子,也就是没有听他爸的话商场汇合庆祝。作为父亲,Sam能说什么?失望是肯定的,但是这小子从小没少做叛逆的事情,所以还像往常一样,“下次不许了昂~”。

但是谁能想到,Josh这一次,叛逆大发了。

就在他爸在商场附近的酒吧里等他的时候,Josh所在的大学发生了校园枪击案,包括Josh在内的7名学生失了生命。这对孩子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一切值得庆祝的事情在此刻都与剧中演员的着装一样华为一片黑色。Sam因此与妻子分手,开始变得暴躁并对针对时间来访的记者们恶语相向。家传的叛逆基因驱使着这位伤心欲绝的父亲搬出了别墅,住在一条拥挤狭窄的微型游艇上。

昔日光滑的面庞和西装领带再也不与Sam同在,取而代之的是凌乱的胡须和肮脏邋遢的牛仔T恤。妻子改嫁后将Josh的遗物交给Sam处理,本想扔掉了事的Sam无意中发现了儿子录制的一整箱小样CD。怀着对儿子的缅怀之情,Sam开始聆听并Cover儿子的音乐作品。距离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座Trill酒吧,驻唱歌手们可以在台上表演自己的作品。Sam抱着玩儿票的心情唱了几首儿子的遗作,不出意料,没有获得台下听众的什么反响。但是歌曲本身,却打动了一个同样叛逆但热爱音乐的孩子的内心——Quentin。

几次上赶着的交流让Quentin和Sam逐渐熟识,两个人也商量着组成乐队一起演出。Quentin的编曲和配器才华让Josh的歌曲变得更加饱满、动听起来,乐队逐渐获得了很多听众和电台的赏识,Sam也从一次又一次的纠结中逐渐走出来,接受了这样的生活并且重新变得积极起来。但他心中有一个结从来没有向乐队打开过,那就是这些歌曲的网友原创投递作者,其实是他的儿子——两年前那场校园枪击案的凶手。

影片的`叙事并没有生硬地说出Josh是凶手,只是在对白中分很多次向观众明白地阐述了这个事实,以至于我知道以后还特意倒回看了几次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剧情。但实际上我没有错过任何剧情,只不过导演不想让这个事实太过确凿地被表达出来。

就在乐队即将声名大噪的前夕,Quentin意外知道了歌曲网友原创投递者的“事迹”,一怒之下离开了乐队将自己隐匿起来。已经将Quentin视作自己儿子的Sam此刻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他决定解放自己的心,同时也替才华横溢的Quentin解绑,让他重返音乐的怀抱。

影片的最后,Sam向台下的听众讲述了自己儿子的罪行,并且在情理之中的一片寂静中演奏了真正属于自己儿子Josh的歌曲。

Josh在影片中的角色既简单又复杂,从故事线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已故音乐创作型手;但从影片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单纯、纠结、幸福而又不被人理解的孩子。当他被写满诅咒涂鸦的墓碑出现在银幕中的那一刻,我无法用一个或几个准确而不相互矛盾的词概括Josh,对一个在校园枪击案中6个无辜同学的手,对一个用自己心灵谱写音符牵动他人心弦的歌手,对一个令自己父亲从光明堕落至地狱,又将父亲重新引向光明的儿子,谁又能说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呢?

对于Josh在扣动扳机那一刻的无情和残忍,Sam作为父亲用眼泪替他进行了忏悔;对于Josh收录在一张张CD中的灵感,Sam也同样作为父亲用笑容和激情进行了升华。这一收一放,让一部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片变得无比难以言表,以至于观众对于父爱的解读几乎可以抹掉校园枪击案的残酷,相信这也正是编剧和导演真正想要表达的。何况影片并没有对Josh作案的动机做任何描述。

关于影片中Josh的母亲还有女友的戏份,个人感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讲的,她们只不过为舆论正确做出了倾指之力,对影片真正要体现的主体影响不大,所以在此不做评论。

最后用一句观看过程中迸发出来的思绪做个结尾:出膛的子弹总有两个目标——他人或者自己;弦动的声音没有目的地,但总会准确地沁入每个聆听着的内心。

无人机英语作文【七】

“五一”节那天,妈妈带我到射阳的一个部队去参观无人驾驶的飞机。

一到那儿,我就看到几位解放军叔叔抬出一架比玩具大一点的飞机,可它比玩具飞机沉多了,好象是铁做的。飞机被放到了一块空地上,这时,三位解放军叔叔走过来,一位拿着遥控器,一位操作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位用望远境观察飞机。

不一会儿,随着“轰”的一声,顿时间飞机上天了,火箭助飞器也随着落了下来。飞机在我们头顶上空飞旋,快看不见的时候,我看见离我不远的地面上有一架小型雷达在转,我发现它转的方向和飞机在天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我觉得很奇怪,就去看看遥控器和电脑操作的情况,原来遥控器怎么指挥飞机就怎么飞行,你看,让它抬头就抬头,让它拐弯就拐弯,电脑上还能立即反映出来,真神奇!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能操纵这个无人机,那该多好啊!

无人机英语作文【八】

前天刚读完《无人生还》,继《东方快车谋案》后看过的又一本阿加莎的侦探小说,译者夏阳,翻译得很不错,流畅自如,能享受到阅读的快感,比起那些翻译名著的学究派译者来说,实在好太多,所以阅读的速度还比较快。

想不到布置这场天衣无缝的谋案居然是那个法官,他实际上是装,装,这一点很关键,不然后面那些诡异的事也得不到解释,阿加莎实际上一直在书中营造一种气氛,她对读者的心里感受和节奏把握地很到位,让读者很容易陷入她营造的氛围之中,岛上每个人竟然能按照法官,或者说作者精心布置的局按童谣顺序去,有点难以接受,因为任何一点插曲就能打乱这场布局,除非法官真能预知未来,但有一点很肯定,这十个人真正于各人的良心,所以才会轻易落入法官布置的圈套中。

法官实际上把人当成了艺术,这更让我觉得恐怖,这十个人确实是逃过了灰色地带的法律,但是法官也无权利把自己当做上帝一样对其他人做出判决,我仍然觉得生命比任何一切都重要,为了这场精心布置的人游戏,把人的生命玩弄于股掌,心理变态的高智商人喜欢做这种事,所以我觉得布置这场亡游戏的法官是可怕的,更何况法官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这么多人陪估计也算是临前的最后一场狂欢,我不知道这能否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法官自私的一面。

而且我们应该尊重人性幽微和侥幸的一面,十个人虽然侥幸逃脱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其实也一直在接受着良心上的煎熬,这其实比更难受,我不知道亡对他们会不会是一场解脱,虽然这种去的方式从心理上来讲在我觉得太过残忍,原谅我对这十个人所怀抱的同情心。

当然,法官的心理学用的很巧妙,利用各种布置给人以暗示,特别是女教师海藻那段,以及十个小泥人一个接一个变少的那段,我似乎也体会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被骗入传销,轻易被**,人的确是很容易被控制的,这在我之前看了一些那多的悬疑小说中就有发现,感觉心理学是一门很值得探讨也很可怕的课程,但是最后一页有个地方没看懂,法官自己给自己开枪,又说检查不出他的具体亡时间,这是为什么呢。

世界上存在这样把生命当做游戏的人,实在可怕,但似乎好多美国一些电影就喜欢弄这种,顶着一个堂而皇之的伟大目的,把一群人放在一个迷宫或者一个荒岛做一个生存test之类的,像网络游戏一样,接受各种任务和挑战,怪物,细菌什么的,一路不断有人去,最后活着的人才能逃离,布置这一切的人是非常不人道的,人的生命不该是一种手段,而且,人性经不起考验和测试,所以,当十个人一个接一个地去时,相互猜疑是人性正常的反应

当然,法官能部好这个精美的局,获取医生的信任首先是前提,医生也是一个很主要的人物,他竟然就那么信任法官,把法官装,看来他们在某个时刻已经达成一致认为其中有个人是凶手,然后按照法官的指示让凶手原形毕露。

回头来看,法官确实是最值得怀疑,因为在他假之前,他一直在有意无意主导和控制着所有人的一切,其他人的行动想法都是受他指示和掌控,如此才能按照他的剧本走。